他痛斥拳师为"游手好闲者","不务本业之 流,而强悍少年从之学习……以致赌博酗酒打降之类,往往由此而起" 雍正五年十 一月二十九日(1728年1月9日)谕旨,《东华录》,雍正年卷5,第60页。 (参阅插 图2:赌匪闹事[见书后--编者]。 ) 如果这些与秘密宗教没有任何关系的城乡青年有自己的练拳组织,那么肯定也有根本不参与 练拳的秘密宗教组织。 罗教以及长江下游、华东南的大多数白莲教似乎根本不练拳。 在华北 的白莲教中,天津东北滦州石佛村的 49 王氏家族晚明后创立了一种宗教,1815年官府发现这一 组织后,曾进行过一次大规模查禁,其中也未提到练拳一事。 这种秘密宗教主张素食,以佛 徒的禁欲生活为道德规范,严禁杀生。 他们的咒语只是些道德说教,"酒色财气四堵墙,迷 人不识在里藏,有人跳出墙面外,就是长生不老方" 《那文毅公奏议》(1834年版; 1968年台北重印版),卷42中到处可见。 《清代档案史料》第3册,第1-90页。 引文出自方 受畴嘉庆二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奏,见《清代档案史料》,第3册,第72页。 一般来说,京畿秘密宗教似乎对习武不感兴趣。 这可能是因为靠近京城使这些活动具有危险 性,尽管我们看到禁拳令远不如查禁邪教(即使是最和平的秘密宗教崇拜)令严厉。 更有可能 是因为该地区农村相对安定,人们没有必要像盗匪频繁的边界地区那样去练拳。 既然习武不 为时尚, 50 那么秘密宗教也就不太可能吸收拳师为教徒。 据说当有人给林清介绍一位武艺高强 的拳师时,他不屑一顾地说,吾等习长生不死之道,根本不用刀枪 董国太供词,嘉 庆十八年十月十六日,托津等编:《钦定平定教匪纪略》(北京:1816年版;台北:成文书 局,1971年版),卷11,第25页。 只是到了后来,林清遇到河南秘密宗教教徒,并 且开始考虑起义之后,他才邀请冯克善和另一位拳师向他的主要随从授拳。 林清从河南邀请 拳师,也说明习武在他所在的地区并不普遍 牛亮臣供词,嘉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 日,《钦定平定教匪纪略》,卷29,第4页。 我只见过两条与秘密宗教有关系的京畿练拳材 料:有个人说,他十三四岁时曾跟村里的白莲教头目学过拳。 这种秘密宗教(大乘教,后称 荣华会)似乎没有参加1813年起义,1815年它才为人所知。 它规劝人们行善,经常用清始祖 的"六谕"中的两句话表示:"和睦乡里,孝敬父母。 "我对案犯宣称学过拳有些怀疑:他 可能是在寻求从轻处治,因为法律上对此类活动处分较轻(刘成儿供词,嘉庆二十年六月初 十,那彦成奏,《那文毅公奏议》,卷38,第61-62页)。 关于该秘密宗教详细情况,请参 阅卷38。 第二条材料与神拳有关,我们在下面将会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