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尺布斗粟借贷无有 ,待佃户雇工尤刻。 此辈怀恨在心,势将走险。 此为招盗之由。 不旬日,怀利刃,挟洋枪, 复入里门。 再提借贷,无不响应,如是,安日贼益多。 凡盗案,总有贼线,贼线皆为本庄邻 人,如非同族亲戚,则为佃户佣工。 若以全境谷数人数相较,尚敷食用。 而无地者多,水陆 通商各项人力,无糊口之资,只靠卖力为生。 北方最省农工,岁只三四十日。 无所得食。 如 靠拾粪,终年不得一饱。 故闻贼乐,无不心生羡慕。 这则材料接着指出了盗匪的四个来源:"1 边界城镇 在该地区详细地图上,可以 看出这些边界城镇有一个显著特点。 在其他地方,比如山东、直隶交界,边界线一般都绕村 而行。 而在这里,人们似乎有意把他们的村庄放在边界上,或许是为了逃脱任何一方的约束 。 我把这些城镇看作是该地区天高皇帝远的又一例子。 它的居民竭力将自己置于朝廷控制之 外。 〖ZW)〗,2 世代出盗匪的村庄,3 破落户,4 丁口过多之家"。 22 尽管作者说曹 州的一半盗匪来自外县,但单县的多数盗匪则是本地人,"白月避居境外,黑月复回劫略" 。 邻近省界对盗匪们的这种活动方式有利,盗案大半发生在外面,即在邻省盗匪藏身的地方 。 不过,盗匪们一直都很留恋故土: 曹州盗匪留恋家园……他们地无一垄,所拥有的不过是断壁残垣的破屋。 他们不祸害附近居 民,常常躲在烟馆、土娼家和捕役们下榻的地方。 这是各色人等出没的地方,不易被识破。 有时甚至出入富人和民团头目家。 这些当地人开始时怕他们,不愿与他们沾边。 后来,先是 从他们手里贱买赃物,后来则替盗匪们将东西脱手,从中分肥。 有时还为盗匪们充当耳目 《单县遵札议办团练章程》,引自佐藤公彦:《义和团运动的初期面貌--基督教活 动和大刀会》,《史潮》,第11期(1982年),第47-74页。 很清楚,盗匪已经成为鲁西南社会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 盗匪们不仅犯窜无常,抢劫无辜, 他们还有自己的家,并且定期回去。 其中绝大多数人并不专门从事盗窃活动。 这些人都是农 民,当地里有农活或者过年过节和家人团聚的时候,他们都要回村。 盗匪活动有季节性,和 农忙农闲密切相关。 刑部档案很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 冬季,从阴历十一月到第二年二月, 是盗匪的主要活动时间,因为这时华北农田无活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