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卢加德(Lord Lugard)是英属非洲殖民地统治政策的设计者。他是这样说土地所有权的:"稳健的演变是伴随着社会进程的发展而发展的。"这一"自然的演变"就是朝着私有化的方向发展。在肯尼亚1956年国土所有权法的条文中,把它称为"国家发展的正常步骤",在这种条件下可以使"富有的非洲人获得更多的土地。" 人类学家帕克尔·西普顿(Parker Shipton),是其中一位实地研究地区具体情况的科学家。他对20世纪80年代西非土地所有权归属卢奥部族后的影响做了研究。46在卢奥部族,土地是按家族而形成的复杂的地块更替,随着季节的更替,更换土地、劳力和牲畜。耕地中既有个人所有权,也有家族所有权,收获季节到来时,集体还有收割的义务。每个家庭都对许多块不同的土地和区域负责,在这些土地上要种植不同种类的作物以降低某种气候对于单一作物产生巨大的威胁。传统的土地授权者(weg lowo)会把土地的使用权暂时性地交给受理人(jodak)。这就会出现季节性的土地与农具牲畜的更替。 土地的所有权问题给这种复杂的体系带来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政府会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土地授权者还是受理人呢?体系倾向于受理人,而两群人为此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有时,土地授权者对待受理人就像从前他们的从属者一样。一个判决机构希望两方举办一次宴会。他决定土地归属于为宴会带来最多羊的那一方。通常情况下,如果宴会所需的成本超过了财产的价值,权力申请者就会放弃判决。 尽管在正式的公正注册后,土地出售的情况会增多,但是买、卖双方都不愿涉及与注册相关的高额费用或繁琐公事。这样,土地所有权正式归属的体系就逐渐与当地人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失去了一致性。越来越多的正式的土地所有者住进了当地的墓地。 机会主义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交易,也阻碍了肯尼亚的土地买卖。土地的卖方在买卖之前将土地做抵押获得贷款,而并没有将此告诉买主。银行发现很难将违规的抵押土地拍卖掉,因为土地都被违规贷款者的亲属拥有的土地包围着。有些卖家通过让不同的长者作证,把一块地卖给好几个买家。 判决委员会要求卖方要为自己的家人留足糊口的土地。有时卖方故意多卖土地,他们打赌土地控制委员会会退回他们部分土地,而买家不会得到全额的退款。 1979年,Kanyamkago的奥格翁从巴克莱银行获得了3万肯尼亚先令的贷款。为了获得担保,他向岳父尼亚尔求助。尼亚尔先生和他的姐夫奥赫欧先生共同用自己的土地为奥格翁的贷款作抵押。之后,奥赫欧又将他的部分土地转卖给两个陌生人,也并没有通知巴克莱银行,这两个人就在这块土地上定居下来。1981年奥赫欧先生去世,奥格翁先生也没能履行还贷责任。奥赫欧的两个儿子本想着可以继承父亲未出售的土地,他们也没有意识到巴克莱银行会要求抵债。1982年,法院要拍卖属于巴克莱银行债权的奥赫欧的土地,这使每一个卷入的人都万分惶恐。两个买主责怪奥赫欧的儿子,奥赫欧的儿子又去指责尼亚尔,尼亚尔又反过来指责奥赫欧。如果奥赫欧还活着的话,他一定会指责奥格翁。每个人都在空兜圈子。 机会主义行为就是把私有财产与传统价值相结合。传统价值面前,亲属有比陌生人或银行更多的责任义务。通过在如此复杂的社会习俗中进行土地所有权变更,"私有财产权"也许并没有削减土地权责的不安全性,反而是增加了不稳定性。 可能有了这些经历,肯尼亚现在所实施的正式土地法又回归到确定传统归属的方向上了。政府允许纸质所有权明晰实效。47希望增加财产权安全性的改革者应该从实际出发。今后正式的法律应该是建立在传统法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反向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