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和威胁并不仅仅是由运动中的行动者来解释的。民权运动产生于对联邦政府官员吝啬的改革努力的回应,这种改革态度给了黑人造反者坚持他们要求的更多方法。不过,尽管注意到这方面的便利条件,分析人士们还是已经从总体上将他们的注意力局限于运动之逾越界限的阶段上。这既夸大了冲突的大众阶段的特殊性,也妨碍了对于作为一个整体而展开的事件的清晰理解。我们并不是把造反者视为环境刺激因素的唯一的解释者,而是认为,当挑战者、政府成员和普通国民在寻求理解他们的处境和依据对现实的解释而形成其行动路线时,他们同时对变化过程做出反应并且同时对他们各自的行动做出反应。46在民权运动中,不仅建立了一些民权团体,而且,一些联邦政府官员(尤其是行政和司法官员)和南方的种族隔离主义者,也把威胁和机遇归因于日益进展的和不确定的环境,并依据这些考虑而行动。早在1946年,与传统的第一次决裂就已出现,当时,杜鲁门总统任命了一个民权委员会,责成它调查“国内现行的民权改善办法,并且为那些已暴露出来的缺陷提供合适的立法补救措施”。即便有联邦政府的这种努力,但民权团体的行动如同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和其他组织一样,仍在不断升级(Lawson1976;McAdam1982;Meier and Rudwick1973)。面对联邦立法和日益增长的黑人行动主义的双重威胁,南方种族隔离主义者也变得更加不安分。杜鲁门政府时期,南方白人也开始背弃在南方一向稳固的民主党。在艾森豪维尔执政的一些年里,“南方各州与本党持不同政见的民主党党员的反叛”行动,因沃伦为首的最高方法院的司法行动主义而得以扩大。 作为对抗议增多以及对传统上一向投民主党票的南方日趋加剧的分裂所作的反应,在国会只拥有微弱多数的肯尼迪政府开始将争取美国黑人选票视为一种机遇。但这也并不是客观机遇结构的自动开启,它还必须被理解、被建构并被小心地加以权衡,以应对南方白人的背弃行动和北方工人阶级缺少民权热情的威胁。只是在好一番犹豫之后,政府才开始将民权视为应被抓住的机遇,而不管由此而带来的政治风险如何。 留意一下我们从蒙哥马利来到哪儿了。抵制乘坐公共汽车行动并非运动的开端,而是作为一场全国性冲突中的逾越界限的局部事件出现的,这种全国性冲突发生在蒙哥马利事件之前多年,并且包括了行动者对威胁和机遇的互动性归因在内。47 从动员结构到社会利用 挑战者利用充分的组织和大量人员以提供社会的/组织的基础——而不是组织本身——的能力,是使动员成为可能的前提。可能的行动主义分子(其成员数量不亚于挑战者和普通国民)必须要么创造一种组织载体,要么利用现存组织并将其转变为用于斗争的工具。在民权运动的例子中,它表现为多半来源于黑人教堂的当地社会网络,但是直到群众运动崛起时为止,黑人教堂还仍然是一个总体保守的机构,它明确强调的不是“行动的社会福音”,而是实现来世的报偿(Johnson1941;Marx1971;Mays and Nicholson1969)。为了把一些黑人会众变成集体抗议的工具,运动的早期领袖们甚至不得不从事创造性的文化/组织工作,由此而使教会及其集体认同的目标得以重新确定,以与新出现的斗争目标相一致。 如同机遇和威胁的归因,社会利用的过程适用于一次新出现的斗争事件中的所有各方。和普通国民一样,政府成员和挑战者们也面临着动员组织资源的问题。所有这些行动者们都有可能必须与既有的组织领袖们发生争论,这些领袖们不赞同他们将近期的重大事件解释为实现群体利益的重要威胁或者机遇。在社会利用方面,政府成员和挑战者们比普通国民占有一种明显的优势。对政府成员和挑战者而言,绝大多数不断发展的对于环境条件的解释发生在正式的组织之内,这些组织适合于保护或拥戴那些已经妥善确立的利益,且被组织在明显与这些目标相连的稳定的集体认同周围。 48 从策略性构造到社会建构 尽管存在于运动的成熟阶段中的构造努力不乏其重要性,但它们还是取决于特定的斗争事件进程中更早且更具偶然性的解释性“时刻”。前面两小节集中关注的便是这样的时刻。早在马丁•路德•金无与伦比的构造能力得以展现之前,正是那些已出现的政治行动者们对新的威胁和机遇的集体解释和归因,引发了冷战时期的民权斗争。后来,又是在蒙哥马利所进行的解释性努力,将黑人教会转变为一种合法的动员工具,由此而导致斗争进入逾越界限的阶段。 惟其如此,与图1.2所描绘的经典研究议程形成对照的是,我们并不把构造视为斗争政治发生时的一个独特的“方块”或变量,对我们来说,构造与解释远不止意味着一场运动的目标是如何策略性地形成的,而更是一系列的解释性过程,其中最为重要的则是导致一方或多方把威胁和机遇归因于新出?的冲突,以及对与既存社会地点和/或认同相联系的合法目的进行重新想象的那些。简言之,如同所有的社会生活,动员自始至终充满着集体性的解释和社会建构的努力。 从逾越界限的手法到创新性的集体行动 最后,我们通过集中关注典型地发生在斗争事件爆发时的集体行动地点、形式和意义方面的创新性变化,由此而让静态的斗争手法概念动起来。 大体上,共有的知识、关键人物之间的联系以及发生于现场的指导是集体行动之流的方向指南。提出要求者通常与他们的 要求对象、重要的听众以及公共权力机关的代表们发生策略性的互动,他们也常常必须与他们的竞争对手或敌人展开斗争,而所有这些互动都是从以前的关系和累积而成的经验出发的。为此,我们可以将斗争手法当成是表演行为——就像出现在爵士乐或者街头戏剧的即兴表演方式中的互动,而不像艺术歌曲或宗教仪式中更具重复性的常规表演所体现的互动。这样的表演行为组成了手法——一大批为人熟知的作为一个特殊系列的行动者之特征的可能的互动。 这些表演行为在旧有手法的基础上创新,并且常常结合着集体行动的仪式形式。创新性的斗争指的是这样一种行动,它结合了多种要求、选取了要求对象、包括了集体的自我表现(selfˉrepresentations),并且/或者采用了没有先例或为现行政权所禁止的手段(参见第一章)。在民权运动中,每个新的创新阶段和每个新选定的联系地点,都部分地是对当局就前一阶段所作反应的回应(McAdam1983)。斗争手法的发展是即兴之作和斗争的结果,但在任何特定时间内,它们都限定了那些对当事各方来说是可行的和可以理解的互动的形式。 创新并不仅限于挑战者,在美国民权斗争的例子中,对战后世界持一种新的同时也是更为不确定的看法,导致一大批团体——政府成员们、挑战者们、普通国民——在“黑人问题”上展开创新性行动。出于对拒绝维持现状的愤怒和恐惧,从1948年南方持不同政见的民主党人的反叛到“白人公民委员会”的建立,再到1950年代中期持续至后期的“大规模抵抗”运动的展开,种族隔离主义者以大量新颖的方式做出了反应。受共产主义威胁的困扰,某些联邦政府官员放弃了国家在种族问题上由来已久的“不干涉”政策,而赞成发动一场意义重大的民权改革运动。受联邦政府政策明显转变的鼓舞,新的民权团体加入到49旧民权团体中,共同投身于一场持续开展的创新性造反运动之中。不过,被冲突各方所采纳的创新性行动形式却几乎没有多少真正的新意,毋宁说它们是对人们所熟悉的例行做法的创造性的修改或扩展。例如,司法部的律师们对于“法庭之友”(amiˉcus curiae)向法庭提出辩护并不陌生,但他们在此之前却从未代表民权运动中的诉讼当事人如此做过。同样地,南方白人自黑人来到这个大陆时起,就忙于用暴力反对这些美国黑人,但却是民权运动引起他们以新的、一致的方式去从事爆炸、殴打和谋杀行动。最后,在逾越界限的斗争阶段充当先锋的黑人教众也只是将熟悉的教会常例改造得适合于运动的需要而已,教会的习惯做法变成了“群众集会”的行为脚本。只是稍作改动,传统的福音赞美诗就成了“自由之歌”。如同马丁•路德•金所说:
斗争的动力——二 斗争的轮廓 3
书名: 斗争的动力
作者: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译者: 屈平 | 李义中 | [美] 查尔斯·蒂利
出版年: 2006-09-01
页数: 512
定价: 31.5
装帧: 平装
丛书: 人文与社会译丛
ISBN: 978754470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