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民"外流"做买卖之外,社队企业和供销社扮演着乡村交易的主角,由此形成私下与公开"双层"交易网络。 "赔钱也要为人民服务!"1976年平城公社党委会议上干部为了打击"投机倒把"这样说。不久,社队企业办起了裁缝铺、照相馆和修车铺。 现在的平城,机械厂、机耕队、蜜蜂厂、兽医站、预制厂和良种场等能提供些基本生产资料,生活需要则由照相馆、缝纫社、制盐厂、酱油酒副食坊和卫生院解决,煤窑则服务于生产生活两方面。 平城社队企业大多成立于70年代初,按照"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原则,形成了围绕本地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产品的内部体系。虽然分工不细,生产时断时续,但它们无疑是这里的支柱之一,是公社依靠的财政收入大户。有的公社甚至还办起化肥厂、水泥厂和炸药厂。 围绕着社队企业的生产、用人、效益等分配问题,平城公社领导每年都讨论几次,行政调配是它们运行的基础,1980年成立的社企管理委员会,管理着这些企业的70名职工,1981年,公社书记岳忠提出多建几个供销社门市,原则成了"缺什么卖什么"。 供销社则是贯通城乡商品的主渠道,是平城公社的"后勤部"。除了"自下而上"收购农副产品外,还"自上而下"运来轻工品和生活品。 就这样,70年代中期,平城供销社和其下12个代购代销点承担着一万多人的生产与生活供给,农民通常要走几里路买点东西,商品也少得可怜。几年后商品种类增长迅速,有个供销社,1979年时只有烟酒火柴等10多种商品,一年后增长到140多种。 物资流通不易,国营商店负责工业品在县以上城市销售,而县以下由供销社负责。基层供销社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工业品,国营商业又不能下乡,商品层层克留、积压。而在人来利往中,供销社体系的价格和利润率都必须固定不变。这时平城虽已有人看上了14寸黑白电视机,但只能由供销社经营。有的农民为了买农具或水缸跑了十几个供销社,还有的买到了农药却买不到量杯。释放的需求与分割的市场把供需缺口扯得似乎更大了,最明显的是鸡蛋。 此刻,平城一些农民想尽办法在村里收鸡蛋,把这些蛋卖给供销社才能换来珍贵的自行车购买票。公社要求每4亩地缴售鲜蛋1斤,这样的挂钩制度与"贫下中农市场管理组"打击黑市一样,都是为了足额向城市供应。那几年本市居民吃鸡蛋和猪肉的多了。 不过鸡蛋越来越难收了,更多鸡蛋被农民驮上自行车穿行在城里的大街小巷,"鸡蛋换玉米面,鸡蛋换玉米面!"吆喝声不断。有的供销社不得不自己建起养鸡厂。国家卖给城市居民的销售价低于从农民那里的粮食收购价,这种扭曲的价格让一些种田的农民不得不拿着鸡蛋去城里换粮食。 1979年,平城恢复了中断已久的物资交流会,放开了部分农副产品价格,一些小商贩现身了。这年春天,全国不但没有省市向中央要粮,很多被禁止多年的集市重开,有的省份恢复到1965年的水平。国家已陆续提高粮食、油料、生猪和鲜蛋等18种产品价格。价格回归从根本上激发了产品和人在城乡间的流动,新时代的这盘棋活了起来。 1979年,中央表示,社队多种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不得批判和取消,省里也明确"完成国家收购后多余的农副产品可以自由上市"。平城被屡次批判查抄的画炕布、编柳条筐、种枸杞等"暗地"里的副业渐渐光明正大,但乡村"双层交易"的局面仍然存在。 公社虽然表示可以"开展砖窑、豆腐房等副业",但心里想的是解决大猪饲料和打击私人经营,种子自然也不能用外人的。农民家里渐渐有了主、副业之分,田里挣工分、家里养禽畜,"几路进财"。现在,驮运农副产品的流通业成为改革先导,但障碍也不小,因政策不允许私人购买机动车从事贩运,大路上被拦截的车辆不少。 1980年,平城镇登记的个体户仅12家,本市也才1 000户,而4年后增加到近万户。1983年比1982年集贸市场交易额增长40%。肉禽蛋普遍涨价,工业品更高,涨了一倍多。 但买卖并不好做。集市上摆摊位要经工商审批,至少要盖9个公章,纳税管理费还有大队销售证明也都是必需的。全市集市上1/3商贩有"证","证"的主要用处在于纳税,有证的免征工商税,无证的则按8%。外地商贩如无外销商品管理证明和税务登记,就得到本地纳税,旅馆时常要求他们登记携带货物的明细。物价部门严格管理,冰棍涨价1分钱被处罚的事不少,国营肉店必须搭配出售,即买一块肉必须也搭着买一根棒骨。 税收政策调整开始触及到平城的社队企业。1979年初,财政部决定减税,社队企业、工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起点由600元提高到3 000元,新办的、有困难的,除糖业烟酒外,可以免征1~2年的工商税、所得税。1981年,因担心社队企业与国有企业争原料和重复建设,国家规定生产烟、酒、糖、棉纱等高税率的产品不能减免税。两个月后,本市召开会议,恢复税源调查制度,强调农村社队企业和城乡个体户按章纳税,打击投机倒把。 1982年,平城公社创办的缝纫社几经开张最后却找不到裁缝,照相馆则被"内贼"一偷而光。(摘自第一章《挤出来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