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第二卷 第一部分)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原作名: Logische Untersuchungen. Zweiter Teil: Untersuchungen zur Phänomenologie und Theorie der Erkenntnis
译者: 倪梁康
出版年: 2006-3
页数: 607
定价: 42.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二十世纪西方哲学译丛(新版)
ISBN: 9787532738885
内容简介
《逻辑研究》被公为当代哲学最重要“突性”著作。它的影响不仅规定了当代许多著名学的思维向,而且远远超出了哲学领域。
两卷本的《逻辑研究》在总体上展示出胡塞尔在意识现象学领域两方面兴趣:在客体(意相关项)方向上的逻辑学以及在主体(意向活动)方向上的现象。前一个兴趣主要集中在第一卷中,后一个兴趣则要体现在第二卷中。因而真正的现象学描述分析可以在第二卷的各项研究找。“现象学的分析便超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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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WINJENT 2016-12-01
1符号具有含义时才是表述,符号和含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标识与被标识者的关系;含义意向(行为)赋予符号含义,含义意向可能会在直观中得到含义充实;给予含义=赋予质料=意指2观念对象即一般对象,它们在观念直观中被给予我们,唯名论把观念对象心理学化了,传统实在论把观念对象形而上学化了3观念部分作为不独立的部分本质地奠基于观念整体中4纯粹含义学和纯粹语法学(奠基于纯粹含义学)抵御无意义,纯粹逻辑学抵御悖谬5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意识行为的意向本质是质料与质性的统一;意识奠基顺序:感知→感知和想象构成的直观行为→直观行为和非直观行为(符号意识)构成的客体化行为→由客体化行为奠基的非客体化行为;最终奠基性的意识行为是直观(感知)行为,因为它提供了含义充实的可能;对充实的考察体现了现象学原则之原则: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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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实在界的凝视 2017-04-13
最吸引我的书籍之一,第三部分第四部分较复杂,涉及到纯粹逻辑学和形式命题学的关系,可后溯至观念I的形式-质料本体论构想与形式逻辑与超验逻辑。本质直观与本体论的关系也需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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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oveYumi 2013-11-22
在对抽象观念的看法上,初看起来胡塞尔的观点和温和唯名论差别不大,其实共同之处只有认为共相是为理智所把握的,区别:1,概念论断言共相是个相中产生的,但在H那里根本不是所谓产生的问题;2,所以概念论这里共相产生之诸如相似之类的原因在H看来就是没搞清心理学和哲学的区别。3,个相和共相的关系不是后者被蕴涵于前者中。所谓的“共相”仅仅是观念对象而已,一定不是“形式”,否则就成了表象构成的内容,这样又回到亚里斯多德的“形式”的困境中:在反对柏拉图的理念论的同时却又无力撇清两者的关系。 《逻辑研究》的第三研究似乎因其作为——至少就此书中的胡塞尔的意图来看——作用上显得最为薄弱,仅为第四研究的前奏。在第四研究中可以看到胡塞尔对语言分析时与分析哲学的不同做派:他对康德的关于概念和直观的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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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Shayne 2012-08-08
同是谈论语言和逻辑,胡塞尔的高度远超过分析学派。对各种艰深微妙的概念信手拈来,清理逻辑中长久的混乱,如闲庭信步;对洛克、休谟等的哲学进行的批判性分析极精彩。作为现象学的基石,《逻辑研究》并不能算是一本浅显易懂的书,然而曲径通幽之处,却是别有洞天,以致彻底改变了20世纪哲学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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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一深 2013-05-08
第二卷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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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8545362 2010-12-16
很难很长 我佩服一下我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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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TianXin Chen 2012-02-28
在第二卷导言中,现象学认识论动机是作为逻辑学认识论动机的补充引入的,它以纯粹逻辑学概念获得直观的明见性为目的,建立在描述方法上的无演绎和无解释的现象学认识论已经和第一卷以逻辑学为演绎内核的科学认识论构成了矛盾,而第二卷作为包括逻辑学在内的“各门科学之根”和“基础”的现象学认识论概念,与第一卷认识论只是作为一切科学“根据”的逻辑学的“附属物”的思想实事上也是矛盾着的。不仅如此,明见性研究是那种第一卷引之为论证前提的观念实在论之补充的思想在第二卷中也牢牢存在着,它意味着含义学和逻辑学对真理学和现象学的优先性,这已经体现为第一研究中赋义行为对直观行为的优先性,而它们的结构上的相互关系在第六研究真理认识名下得到了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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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8545362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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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WINJENT 2016-12-01
1符号具有含义时才是表述,符号和含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标识与被标识者的关系;含义意向(行为)赋予符号含义,含义意向可能会在直观中得到含义充实;给予含义=赋予质料=意指2观念对象即一般对象,它们在观念直观中被给予我们,唯名论把观念对象心理学化了,传统实在论把观念对象形而上学化了3观念部分作为不独立的部分本质地奠基于观念整体中4纯粹含义学和纯粹语法学(奠基于纯粹含义学)抵御无意义,纯粹逻辑学抵御悖谬5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意识行为的意向本质是质料与质性的统一;意识奠基顺序:感知→感知和想象构成的直观行为→直观行为和非直观行为(符号意识)构成的客体化行为→由客体化行为奠基的非客体化行为;最终奠基性的意识行为是直观(感知)行为,因为它提供了含义充实的可能;对充实的考察体现了现象学原则之原则: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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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实在界的凝视 2017-04-13
最吸引我的书籍之一,第三部分第四部分较复杂,涉及到纯粹逻辑学和形式命题学的关系,可后溯至观念I的形式-质料本体论构想与形式逻辑与超验逻辑。本质直观与本体论的关系也需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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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oveYumi 2013-11-22
在对抽象观念的看法上,初看起来胡塞尔的观点和温和唯名论差别不大,其实共同之处只有认为共相是为理智所把握的,区别:1,概念论断言共相是个相中产生的,但在H那里根本不是所谓产生的问题;2,所以概念论这里共相产生之诸如相似之类的原因在H看来就是没搞清心理学和哲学的区别。3,个相和共相的关系不是后者被蕴涵于前者中。所谓的“共相”仅仅是观念对象而已,一定不是“形式”,否则就成了表象构成的内容,这样又回到亚里斯多德的“形式”的困境中:在反对柏拉图的理念论的同时却又无力撇清两者的关系。 《逻辑研究》的第三研究似乎因其作为——至少就此书中的胡塞尔的意图来看——作用上显得最为薄弱,仅为第四研究的前奏。在第四研究中可以看到胡塞尔对语言分析时与分析哲学的不同做派:他对康德的关于概念和直观的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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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Shayne 2012-08-08
同是谈论语言和逻辑,胡塞尔的高度远超过分析学派。对各种艰深微妙的概念信手拈来,清理逻辑中长久的混乱,如闲庭信步;对洛克、休谟等的哲学进行的批判性分析极精彩。作为现象学的基石,《逻辑研究》并不能算是一本浅显易懂的书,然而曲径通幽之处,却是别有洞天,以致彻底改变了20世纪哲学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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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一深 2013-05-08
第二卷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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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TianXin Chen 2012-02-28
在第二卷导言中,现象学认识论动机是作为逻辑学认识论动机的补充引入的,它以纯粹逻辑学概念获得直观的明见性为目的,建立在描述方法上的无演绎和无解释的现象学认识论已经和第一卷以逻辑学为演绎内核的科学认识论构成了矛盾,而第二卷作为包括逻辑学在内的“各门科学之根”和“基础”的现象学认识论概念,与第一卷认识论只是作为一切科学“根据”的逻辑学的“附属物”的思想实事上也是矛盾着的。不仅如此,明见性研究是那种第一卷引之为论证前提的观念实在论之补充的思想在第二卷中也牢牢存在着,它意味着含义学和逻辑学对真理学和现象学的优先性,这已经体现为第一研究中赋义行为对直观行为的优先性,而它们的结构上的相互关系在第六研究真理认识名下得到了具体展开。
评价“逻辑研究(第二卷 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