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18—1920年里,阎锡山颁布了无数的命令和告示,训勉各县认真办理反缠足事务。确实,看过他任内颁布的连篇累牍的法规、命令和文告之后,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忧勤惕厉;我们在此所讨论到的文件,也只占了其中的一小部分。1920年,阎锡山收到的报告指出,几乎所有15岁以下女子均已不再缠足,他乐观地以为是时候强迫年纪较大的妇女放足了;可以想见她们的抗拒最为强烈。有些官员会对年长妇女处以罚金,不过几乎没有人会费力气去劝说她们改变习惯。年长妇女的抗拒,反映在阎锡山于1920年5月25日对各县政府下达的指示。他训令后者注重劝导年长妇女解除裹脚布,以期于该年年底之前肃清缠足(《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383b—84a页)。根据稍早之前的一道命令(1919年12月20日),放足焦点已然转移到16岁以上妇女,见《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382b页;亦见其附录文告,该文为阎锡山直接劝谕妇女的演讲稿,收入《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1524—1525页。即使在女孩的部分,所谓的成效,多半也只是空欢喜一场。1921年间,有人谣传说政府已不再管妇女是否缠足了,结果,在许多县份里,听信谣言的女孩们,又纷纷把双脚缠了起来。阎锡山尽管焦急,但也只能一再激励他的下属提高士气;此时若是半途而废,无异宣告早先的苦心经营,不过是白忙一场。 然而,政府派遣查脚员和科处罚金的作为,不可能永久维持下去,何况当初的确也没打算以此作为长久之计。一旦压力消退,县政府有关县内女孩复缠的报告就又出现了。《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1518页。阎锡山于1923年、1924年、1926年再就此事训令各县,其告示分别见于《山西村政汇编》第2.48b—49b页;以及《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1519—1521页。就像是数十年之后毛泽东发动的群众运动一般,阎锡山的放足运动,大张旗鼓地发动,却在20世纪20年代初逐渐偃旗息鼓,即使那时在各乡镇的灯杆和城墙上,依旧悬挂着褪色的标语和布告。阎锡山在20年代末期,甚至1932年后继续主政山西的岁月里,坚持在后续的村政改革方案里纳入反缠足纲要,只是,每个改革者的热情,卷土重来的宣示,都难逃“再而衰”的命运,因为它提醒人们,过去承诺过的新气象并未达成,改革的结局终究是镜花水月罢了。 普查报告显示,放足运动似乎获得了一定的成效:在1928年,缠足妇女占全省妇女人口的比例为17.8%。到了1934年,这个比例再降为8.63%,也就是只剩下435497的妇女仍有缠足。不过,1932—1933年间的一份统计报告指出,年纪不超过30岁而有缠足的妇女人数,仍有将近100万(15岁以下者,超过323000人;16—30岁者,超过625000人)。这里的百分比数字引自林秋敏,《阎锡山与山西天足运动》,第141—142页。1932—1933年的数字资料则引自杨兴梅,《南京国民政府禁止妇女缠足的努力与成效》,《历史研究》三(1998),第125页。亦见永尾龙造,《支那民俗志》(东京:国书刊行会,1973)第三卷,第824页。在这里,“缠足”的定义并不明确。更何况,在缺乏每个村子的长期统计资料的情况之下,我们实在很难判定这些数字的可靠性,也难以理解这种横跨数年的任意比较有何意义。尽管如此,阎锡山的反缠足运动确实可能使得缠足幼女的人数减少了,城市区域尤其明显:1937年的日本侵华行动所引发的动荡局势,则产生了更具威吓性的遏阻作用。缠足不利于逃避士兵的攻击暴行,这一点说服了许多母亲,她们再也不可以缠住女儿的脚了。 然而,不论是在山西还是别的地方,天足的修辞与年长妇女无关,她们的身体早已适应了数十年来的缠裹。对她们而言,缠足就是一种“天然”的状态,因为这正是她们日常的、体现的现实。在查脚员面前,她们可能会因一时的惊恐而解除缠脚布,但是不管是怎么样的行政命令或罚则,都无法使她们的双脚恢复到天足的“天然”状态。国家强制推行的放足运动,在年长妇女眼里,不过是一场做做样子的把戏:若非鸡同鸭讲,就是虚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