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雇用了女性查脚员,阎锡山的反缠足运动在本质上仍为一种“男性对男性”的设计。整个运动的领导者和主要成员都是男性,例如,在他所提议设立的各县“不娶缠足妇女会”里,所有男学生都自动成为会员。《全省学生不娶缠足妇女会简章》(1918/8/29),收入《山西村政汇编》,第1.40b—41a页;《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1506—1507页;此一简章并未收入《山西六政三事汇编》。在同一天,阎锡山还发布了一项令文,训示各县政府和学校干部组织“体育会”,以与“不娶缠足妇女会”配合(《山西村政汇编》,2.46b;《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1513页)。在柯基生医生的私人收藏之中,有一枚标示“山西省介休县不娶缠足妇女会”会员身份的纸质胸章,正面书写了“不娶缠足妇女”字样,背面则写着会员姓名(任书铭)和日期(民国八年,1919)。这枚胸章的照片可见于柯医生的著作《千载金莲风华》(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2003),第139页。该书亦展示了一份山西省政府发出的“放足宣导员”委任令,日期为民国七年(1918)(第139页);另外还有开给一位不愿放足的李姓妇人的罚金收据,在这张1933年开出的收据单上,注明她的教育程度为“未受过”(第140页)。再者,就像我们已讨论过的,天足会的组成,很明显地同样以男子为主。阎锡山的策略是动员男学生、教师、官员和地方乡绅,赋予他们相当的责任,期望他们以家父长的身份改变妇女的行为,因为他们同属“社会中之上等人家”,对于革除社会陋习,理当“先为提倡”。《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719页。也就是说,阎锡山抱持的,是一种“精英主义式”的改革理念,寄希望于男性精英之年长者与年轻者共同组成的梦幻联盟。 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保守的乡绅通常构成了最顽强的抗拒力量,他们散播谣言,挑起人们对于女子放足难觅婚配的恐惧。官员们的情况也只稍微好些。阎锡山在1918年向地方官员发出警告,他发现有人以“空文”搪塞,敷衍粉饰。次年,他在各县天足工作的年度考核里,分别奖惩了24名县长,其中,有15名县长记功,包括二名记大功;9名县长记过,包括1名记大过。《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3.83a—b页;关于“空文”的警告,见《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3.79a页。这个结果与阎锡山的期盼大相径庭:天足运动变成了男子的战场,一方是改革导向的力量,以城市青年为主体,另一方则是根深柢固的保守力量,以地方乡绅和阳奉阴违的官吏为主体。 有些妇女确实加入了天足会;在襄陵县,有6名男子推荐5名女子为天足会会员,因为她们具备非凡的奉献精神(“办事异常出力,劝诫人数甚多”)。他们分别受到奖励:推荐的男子们获颁匾额,受推荐的女子则获颁奖杯。在繁峙县,县长的妻子与女儿巡回各村检查和劝说妇女放足,阎锡山亦特颁奖杯以资嘉勉。奖励襄陵县天足会男女以及繁峙县长妻女之事,分见《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3.80a、3.82a页。尽管奖励有性别差异,这些获奖的女子还是跟精英男子一样,拥有特别封赐的社会地位。反缠足运动于是创造了两种正面对立的女性主体位置。或许这并不是刻意造成的,因为召募女性帮手并不在阎锡山的原始构想里。但是由于女稽查员和县长女眷的参与,山西女界也分成两边:一边是受过教育和享有特权地位者,接受国家赋予的反缠足任务;另一边则是不识字的村妇,她们抗拒着前者形同侵犯的任务。 相较于运动层面的广泛性,以及相应而生的庞大文件档案,令人惊讶的是,不论是在支持者或抗拒者的阵营里,有关妇女自身的感受和体验的记述,却是如此贫乏。“痛楚”此一主观的身体经验,说也奇怪,竟不见于阎锡山的反缠足修辞。他所着墨的,主要还是以羞耻为基调的论述。在1919年12月颁布的一份告示里,阎锡山罕见地以16岁以上妇女为讲话对象,在其中,他以家父长的父权语气训诫他的子民。他称呼自己为“本省长”,劝告道:“你们妇女,不论老的少的,都该赶紧放开〔缠脚布〕才是!”他的口吻有如严厉的父亲:“现在听说:十岁上下的女子,不缠的,或已经放开的,都不少了;就是十六岁以上的妇女,外边虽不穿高底鞋,里边依然缠的布条。像这种样子,真是不知自爱!既伤自己肢体,又惹他人小看,这为的什么?”《治晋政务全书初编》,第1524—1525页。 羞耻论述的大前提,乃是一双双评判女人的“社会之眼”,但这个论述也承认女人的个人意愿占有一定的份量。在阎锡山热切的劝说里,他近乎天真地认为妇女的放足意志具备某种神奇力量。例如,他告诉年长妇女,只要“去了布条,过几天后,筋骨舒展,气血流通,更觉方便得很!”同前注。事实上,在相关法令里,他对于年长妇女的身体顽强性,展现出更多的理解。 阎锡山以他的一番忠告作为这份告示的结语:“今天出这张告示,再详细劝说你们,实是可怜你们妇女无知。你们赶快把旧日恶习都除了,才不亏负我这番心哩!自今以后,如还要缠裹,教女稽查员查出来,一定要重罚你们!到那时,后悔也迟了!”同前注。按他话里的意思,接受天足观念的女孩显然表现出成人风范,而抗拒放足的年长妇女反倒表现了孩童般的幼稚。将缠足妇女视之为儿童的态度,也展现在阎锡山为她们设计的奖励方式。运动刚开始的时候,阎锡山印制了“彩画”十余万张作为奖品,赠予放足妇女。后来在1918年,他训令各县,呈报所属各村镇里最先放足的妇女名册,将由省府致赠她们“美术奖品”,以资鼓励。《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1.4b、3.79b页。在此,相对于致赠匾额给男子以为奖励的情况,女性获赠的乃是视觉性的奖品,这种将女性与视觉连结起来的做法,透露了一种想像的性别层级。女性,以及儿童,被认定尤其适合接收声音与图像的讯息。当国家想要将他们重新塑造成现代公民时,他们反而更被紧紧地禁锢在一种低阶的女性场域里。 在表面上,女查脚员乃是执行文明教化方案的一员,但在实际的权威和权力上,她们根本无法与男性领导者相提并论。我们偶而也会看到,有些女查脚员不但曾经接受教育,也能自力更生。例如,繁峙县于1918年聘雇女性小学教师“督责”省府派任的宣讲员和村长,协力劝导缠足妇女。1919年初,省城的师范、公立和尚志等三所女学校的女学生,被要求于星期日轮流检查妇女双足。《山西六政三事汇编》,第3.81b—82a页。繁峙县招聘女教师一事,见于第3.79a—b页。然而,就大多数女查脚员而言,她们是当地妇女,有的识字,有的不识字。我们不知道她们对于天足知识域的认同程度有多高。不论是那一种情形,她们的任务是否成功,并不取决于她们劝服其他妇女的能力,而取决于县官科以罚金的决心,以及家父长缴纳罚金的能力。夹处在两种男性权威中间的她们,不过是国家与地方社会对决阵势里的一颗棋子罢了。 国家权力此一侵入人民卧房之内的举措,不但前所未有,而且更具逾越性,因为侵犯的主要执行者及其侵犯的对象,都是妇女。招募受过教育的妇女充当国家权力代理人,等于是预先排除了跨越阶级界线的女性同盟或姐妹群体发展的可能性。即使当她们共处庭院之中,相互凝望或对骂,化身启蒙方案的那些女人,是无法与备受羞辱的年长妇女属于同一时代的。当初传教士们在“文明化”中国此一异教国度时,所展现出来的不平等权力态势,时至今日,已然递移成为一群中国女人对另一群中国女人的态势。无怪乎后者对前者心怀抗拒,而且,她们不但固守着风俗行为,如今更将这些风俗视为“她们的”传统,自珍之情,犹胜往昔。 在一份刊印于1929年前后,由周颂尧这位男性改革派作家所作的反缠足宣传小册子里,记载了一则轶事,生动地描写了知识妇女与她们想要“解放”的文盲妇女之间的对立关系。有一位江西务实女校的教师,名唤廖国芳,她曾与数位妇女协会的同志一起下乡劝农村妇女放足。她们招惹来不绝于耳的咒骂声:“娘的脚,关系甚么事?娘老了,又不想卖样子。当女学生管他脚长脚短吗?”周颂尧,《缠足》(出版年代资料不详),第20—21页。由于女查脚员以及缠足妇女的主体位置反差过大,关于她们萌生友谊的故事,乃成为小说家的题材。例如,在《采菲录》这部1936年起印行的文集里,就有一则故事,述说一位通县出身的孟女士,如何与天足会的一名女查脚员相识相知的过程。后者不但同情她无法放足的情状,还与之成为密友,后来更进而结为“异姓姐妹”(《采菲录续编》,第59页)。我们不易断定这则故事是否真的为女性手笔,还是男性的拟作。关于这部文集中收录的女性见证文字所存在的问题,参见第三章。这位缠足妇女的自负自信,显示在她的自称用语“娘”。表面上只说是“娘”,但更贴切的意思是“你的娘”,这个字眼传达出她的长者身份和地位优越感,这是家庭体系赋予她的自我感觉。对她来说,她跟同样小脚的娼妓或优伶大不一样,后者由于失去亲族安全网的支撑,不得不靠着吸引他人的视线,出卖自己的色相(“卖样子”)以谋求生计,相对的,她已经透过传统的方式——生育儿子和侍奉公婆——赢得了保障和权力。就此而言,城里来的教师完全不比她高明。因此可见,知识妇女与缠足妇女在主体位置上所呈现的鸿沟,其根源便在于提供妇女成功管道的两种权威结构——新式学校和旧式家庭——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