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抹去身体肉身性的描述方式,在汤颐琐描写黄绣球那种近乎全然依凭其自觉与意志的能动性时,至关紧要。黄绣球是个孤儿,自幼受到收养她的婶娘虐待忽视,过着毫无尊严的童年。婶娘为免她嫁不出去,便仔细地为她缠足,丝毫不顾小女孩的叫喊哭泣。童年的悲惨遭遇淬炼出她坚强的毅力,驱使她立下志愿,有朝一日要与男人一同做事,闯出一番成绩(第8—12页)。汤颐琐谨慎地将黄绣球的觉醒,归因到潜藏于她内心的力量,而非外在于她的刺激,也不是受到那位起先迟疑、后来才支持她的丈夫的影响。重要的是,就在黄绣球解放自己的小脚之后,当晚就梦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女豪杰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第16—19页)。黄通理和罗兰夫人提供了指引黄绣球后续行动的“理论基础”:后者传授她三本书,再由前者讲解给她听。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 1754—1793)为吉伦德党(The Girondists)的领袖人物,这位著名的政治家后来被雅各宾党人推上断头台。她是最受清末改革派青睐的外国历史人物之一,参见胡缨,Tales of Translations,第153—196页。在《黄绣球》中,罗兰夫人现身后的自我介绍,与《新民丛报》在1902年两期连载推崇这位女杰的长篇传记内容,非常相近,这也暗示着《新民丛报》的影响力(《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收入李又宁、张玉法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第318—331页)。文中提到的三本书,一本是《英雄传》,这是入门的小册子,另一本是翻译的地理读本。第三本也是入门读物,但没说是什么书。汤颐琐对西方的态度反映在黄通理这个角色上,有着一种举棋不定的矛盾心态。黄通理认为属于“白种”的罗兰夫人,乃是纡尊降贵前来指点黄绣球,因为黄绣球属于学问事业无不落后的“黄种”(第23页)。在整部小说里,汤颐琐强烈批判以上海学生为代表的西化势力,认为他们矫枉过正,似乎连“中国人”的认同都不怎么坚持。因此,他对于上海天足会某些成员的心术也有所质疑(第73、76页)。 黄绣球将本名“秀秋”改为“绣球”,这是她建立其能动性的开端。当她决心放脚之时,她的丈夫曾警告她,若然解开脚缠,她可能就无法走路,也会被他人嘲笑,不过她非但不在意,还做了如下的宣言:“一个人站在地球上,不能做点事,不能成个人,才怕人笑话;这我放我的脚,与人什么相干?他来笑我,我不但不怕人笑,还要叫我们村上的女人将来一齐放掉了脚,才称我的心呢!……一放开来,头两天不方便,到十几天后,自然如飞似跑的走给你看”(第13—14页)。看看,这位意志昂扬的能动者,理想何其雄壮!讽刺的是,黄绣球的壮志,依循的乃是男性儒家士绅的逻辑,一如《大学》所召示的:修身齐家,提升本村水准(“把个村子,做得同锦绣一般”),再使光彩扩及邻村;然后,整个国家就可以转型了。 黄绣球在整个故事里的形象,就像解开自己脚缠一事所呈现出来的,是个想到就做,积极主动的人物。她从容自若,智勇兼备,是位符合新中国想像的女豪杰。从缠脚到放脚的转变,是黄绣球以及同名小说的故事起点。放脚后的黄绣球曾被逮捕入狱,罪名是妖言惑众,混淆性别(“女扮男装”)。缠脚与放脚被视为社会和政治方面的问题,而非个人或身体的问题(第145—146页)。不过,当她无罪开释之后,小说几乎就没有再提到她的脚。缠足作为一种象征,在小说中极为关键,但是作为一种具体乃至肉体的实践,它在整个故事里,无足轻重。缠脚象征着她在童年时期受到的屈辱,而放脚则意味着她决心成为一个新国民。小说中确然存在着未曾缠过脚的女性,但这是一个象征着新文化的角色:毕去柔女医生,她来自南方,曾在海外习医,游历四方,有着一双“大脚”(第58页;“天足”二字不曾在小说中出现)。毕医生拥有一双“大脚”,是因为她的广东背景,还是留学外国的关系,书中并未点明。换言之,对于这位女医生的天足缘由,小说里保留了某种暧昧性。根据胡缨(Ying Hu)的解读,这一点反映出汤颐琐“对于一个更大的中国的叙事体认”(“ReConfiguring Nei/Wai: Writing the Woman Traveler in the Late Qing,”Late Imperial China, 18, no.1〔June 1997〕,第82—83页)。小说后来还提到,黄绣球坚持她开设的女学堂不收小脚女孩(第213—214页)。最重要的是,缠足是一种转喻,比拟着顽痰滞塞、“气脉难舒”的身体,也象征着中国“体内”的状况,“不把那痰化开来,一霎时痰涎涌塞,死了还无人得知”(第81页)。因此我们也无需讶异,何以这位执著于体内循环顺畅的小说作者,会把绕行地球、散播“文明”的航海探险家和殖民者看成他的英雄:哥伦布(Columbus)、麦哲伦(Magellan),以及立温斯顿(Livingston)(第131—132、224页)。 对小说作者而言,缠足的意义并不在于它是身体体现的现实,而是作为一个外部符号,有其象征主义方面的便利。黄绣球将缠足“解放”之后,她的双脚就不再成为议题:她旅行、思考、行动,单凭意志就可以忽略她那一把已经扭曲变形、像油炸麻花一样不能拉直回复原状的脚骨带来的困扰。缠足女性身上的双脚,仿佛是件衣服,可随意志更换款式。黄绣球的能动性建筑在她的意志之上,然而她的身体性却凭空消失了。小说虽然着重在她的话语、动机和思路,却不见她的内在性。在这里我们看到这部小说的男性视点。《黄绣球》里的女性声音被封装在此一男性改革者的视点之中,它是一种变调的声音,并非出自她体内的深层呼喊,只是其意志的灵光乍现。 “身体”确实曾在小说中出现,但它跟黄绣球的双脚一样,同样呈现出工具性和象征性的性质。因此,黄通理说了一番大道理:“人有肢体,如同木有桠枝,木虽恶,桠枝没有不生发的,人虽不肖,一旦能吃苦立志,也没有不成器的”(第132页)。这正是前述汤颐琐妻子史瀞偕所描绘的功能论身体。感觉和感官身体都被抹消了。作为机器的身体成了一块方便的招牌,在它的表面可以书写政治论述或口号。招牌是不需要内在性的。 具体的说,《黄绣球》里的身体,透过穿着打扮,就是一块用来展示人们文化忠诚的招牌。打扮入时、剪短头发、穿着皮鞋的上海女学生被描述为文化的背叛者,像娼妓般追求时髦,周旋在西化装扮的浮薄少年之间(第73—74、76—77页)。汤颐琐也对所谓的“新党”改革派感到不满:这些伪君子总穿戴着“日本式帽子或洋式革履”,“借着‘爱国保种’为口头禅,却一旦要灭他自己的家门,杀他自己的父母”(第80、119页)。“这些人物,就只可陈设在中国博览会中,供东西各国的人冷嘲热笑了”(第80页)。于是,这些洋派装束、招摇过街的男男女女,成了中国国族耻辱的悲情象征,而这种国耻悲情常常是由女性身体的一个部分来背负的,亦即,她们的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