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晓得,耶稣在贫穷的家境中成长。《路加》曾透露过这贫穷到了什么程度。按犹太法律,也是摩西《律法书》宣示的,每家头生的儿子必须经由一种叫作"救赎儿子"(pidyon ha-ben)的古老仪式,而正式成为犹太社会的一员。上帝宣示过,"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是我的"(《民》8:17)。有的古文化中是将孩子献给神祇,犹太的父母则须付给祭司5个舍客勒银币,以进行为孩子"赎愆"的仪式。这个仪式要在孩子出生后做30天。到了第40天,生了儿子(不一定是第一个儿子)的妈妈要做另一件事,即把孩子带到圣殿,由母亲献上一只羊羔为燔祭,一只鸽子为赎罪祭,都交给祭司。如果家里太穷了,《律法书》上另有规定:"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利》12:8)。路加说,马利亚和约瑟谨遵犹太律法,把耶稣带到耶路撒冷的圣殿去履行这些应做的仪式。马利亚"照主的律法上所说,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2:24)。《路加》没有提到羊羔,显然是因为他们连这样的献礼都负担不起。 《马太》记述的情形却很不一样。他说马利亚和约瑟住在伯利恒的一所房子里,东方来的博士去拜见他们,送上贵重的礼物给新生儿耶稣,称他是"犹太人之王"。马利亚和约瑟有能力逃往埃及,在埃及住了一段时间避风头,因为希律大帝一怒之下,差人把凡两岁以下的男孩都杀尽了。等到希律死了,他们才返回加利利,在一个名叫拿撒勒的城里住下。这样看来,《马太》好像不知道马利亚和约瑟原本就是拿撒勒人似的。希律大帝在位期间的史料十分充裕,所以,像这样的"屠杀婴儿"的暴行,犹太史家约西弗斯和当时的其他罗马历史家竟然都不予记录,实在说不过去。《马太》的记述很显然是神学性质的,是为了配合后来以耶稣为尊的论点。不过《马太》有一点说得很对,希律害怕日后有资格成为"犹太人的王"的这么一位大卫世系的孩子出生。 《路加》的叙述没有明显的神学成分,听来比较真实。马利亚不满20岁的时候未婚怀孕,在客店旁山洞般的马厩中分娩,刚出生的耶稣是用布包起来放在马槽里的。马利亚的未婚夫约瑟陪在旁边,孩子出生满8天后就给他行割礼,给他依法取名"约瑟之子耶稣"(Yeshua bar Yosef),但是落实婚姻关系是在返回拿撒勒之后。看不出来他俩有友人或任何其他资源协助。依照犹太律法,他们应当在伯利恒及耶路撒冷地区停留40天,以便履行头生男孩应行的仪式。他们可能这段时间都住在山洞般的马厩里。买一只羊羔不算多大花费,他们如果负担得起,应该是会买的。 献祭两只雏鸽的这一段,点出了耶稣王朝开端的一件极为重要的事。罗马皇帝奥古斯都曾经正式把"犹太人的王"这个荣衔授给希律大帝。这位希律是东地中海帝国之内势力最大也最富有的被保护国国王,他在以色列境内外的建筑规模之铺张浪费,比罗马城有过之无不及。马利亚与约瑟前往圣殿的途中,必然看到了沿耶路撒冷西墙的富丽堂皇的希律王宫,那当年曾有高塔耸立的王宫,地基至今仍在。希律于公元前20年开始重造圣殿,一心要把它造成那个时代的一大奇观。这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耶稣虽然从母亲遗传了大卫王的血统,却生于贫穷家境,几近无家可归。但也正是他这种王室血统,希律父子虽求之而不可得,所以即便拥有财富权势,仍唯恐被有正统资格的人推翻。
耶稣的真实王朝——两只雏鸽
书名: 耶稣的真实王朝
作者: [美] 詹姆斯·泰伯
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译者: 薛绚
出版年: 2008-10
页数: 262
定价: 29.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21405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