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光谱的每一个位置的人,无论是决定实行某项政策,或追求某条行动路线,都对现行政治系统——即现状(status quo)——的改变抱持着某种态度。政治变革对任何社会而言都是根本的。如果能够知晓每一个团体对于变革的态度,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激进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温和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和“反动主义者”等语词的意义。 政治变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主题。参照光谱上的政治态度,我们必须确切地厘清与希望的变革或政策选项相关的四个主题。首先我们必须知道,所提议的改变将把社会带往哪个方向:是进步还是倒退?是使社会向前走还是向后走? 在这一点上,读者要提高警惕。美国社会普遍偏好向前进,因为它的意识形态源自18 世纪的英国自由主义,而该意识形态主张进步变革(progressive change)。但这里所称的进步无所谓好与坏,它并不具有内在的价值。所谓的进步变革仅意味着从现状改变至某种新颖的或不同的事物。相反的,倒退变革(retrogressive change)则指返回至社会过去曾实行过的政策或制度。举例来说,如果某人支持实行全民强制公共医保方案,这种立场(在美国)是对于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角色的一种进步态度。另一方面,某人可能与现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一致,主张各州在某些方面是“主权者”。这种立场在内战之前相当普遍,但自此以后,州主权的观点便遭到大多数人以及多数政治与法律学者的拒斥。然而,在过去十年中,由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所领导的最高法院对于州主权的诠释,又返回至先前的主张。现今最高法院的裁决书中谈及各州享有免于联邦政府控制的“主权豁免权”(sovereign immunity),这种立场在美国社会中明显是一种倒退。在政治光谱上,进步变革与倒退变革的分水岭在保守主义区块与反动主义区块之间,而这两个区块之间的分隔线则代表完全不变或维持现状(参见图2-2)。换言之,站在反动主义左边的每一个人都是进步论者。就此而言,即便保守主义者也是进步论者;虽然他们不希望对现状做大幅度变动,但他们允许社会从现存状态转变至尚未经历过的状态。唯有反动主义者想要将现状变回先前的样子。 某些人可能声称自己是保守主义者,甚至是自由主义者,但是在特定议题上,他们却偏好先前的制度甚于现行的制度。这将使他们成为反动主义者吗?是的,就该特定议题而言确是如此。虽然他们正确地认识到自己在一般情情况下所处的政治光谱立场,但就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在形形色色的特定议题上,他们或许发现自己处在数个不同的政治光谱位置上。我们之间很少有人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也没有任何特殊的理由必须如此。事实上,在经过仔细的审视后,多数人将发现,把自己归类于任何的单一范畴是有困难的。因为他们在各种不同议题上的态度横跨政治光谱上的两个(或甚至更多)区间。然而,一般而言我们还是能够找出自己的政治态度的普遍模式;换言之,我们或许会发现自己对自由主义的政策,比对政治光谱上任何其他立场的支持率要更高,于是我们将自己归类为自由主义者,即便在某些想法上我们的观点可能不是自由主义的。 当我们试图在政治光谱上找出我们所希望的政策选项的位置时,必须决定的第二件事是变革的深度,即所希望的变革是对社会做大幅度的还是微幅的调整?它是修正还是改变现存的社会基本建制?所提议的变革一旦被执行,它引起无法预知及无法控制的效应的可能性如何?举例来说,美国州级的一份提议要求大学毕业生必须学习政治学导论的课程,此举无疑会带来许多的不便,也会让某些学生感到苦恼。然而,这种政策变革对整体社会几乎不会造成任何破坏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如果有一个州打算大幅削减其大学体系的财政支出,这一政策的冲击将是深远的,因为它会改变数千人的命运,而且最终也许会影响到整个社会。 就如同变革的方向一样,在政治光谱上变革的深度的分水岭,也正是保守主义和反动主义区块之间的分隔线,或者位于“维持现状”的点上。人们距离“维持现状”越远,他们对于现存秩序就越感到不满,越渴求改变。 在讨论了变革的方向与深度问题后,我们必须考虑的第三个方面是人们期待变革发生的速度。显然地,人们对于现状越感到不安,他们越可能对现状感到不耐烦,也因此一般而言,他们越想看到现存秩序做快速的改变。 我们必须考虑的关于变革概念的最后一个因素是达成变革的方法。政治变革能以多种方式发生: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合法的、违法的,或不受法律规范的;平顺的或颠簸的;和平的或暴力的。有些人容易轻率地做出断言:使用暴力来达成其政治目的人都是极端分子,事实上未必如此。暴力的确是某些政治极端主义团体经常采用的一种主要手段,但是政治光谱上每一个位置的人实际上都在使用暴力。死刑、财产没收、扣押和其他警察手段,以及战争等等,都是广布于政治光谱上的多数人所支持的暴力形式。因此,对于他人用来达成其政治目的的方法妄下断论,是相当不明智的。 不过,我们还是能够对政治变革的进行方式理出一些通则。举例来说,我们距离政治光谱上维持现状的位置越远,我们越可能发现自己是反对现行社会法律的,因为法律是传达社会的目的、目标与结构的一种沟通形式。反对现存的社会目的、目标或结构者,必然与现行法律不合。因此保守主义者通常都是守法的、爱国的,因为他们对现存体制感到满意。相反的,激进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或反动主义者会觉得,心甘情愿地遵守所有的法律,或者像他们的保守派同胞那样热情地挥舞国旗,是极其困难的事。 然而,我们不应根据上述的讨论便认定,保守主义者绝不会违犯法律来实现他们的政治目的。有些时候,甚至是掌管社会法律的人,在某一时点上,也可能无法从现行法律中获益。在这种情况下,自诩屹立不摇的“社会中流砥柱”,不理会甚至违犯法律并非是不可能的事。这类例子包括:企业拒绝遵从法律所规定的卫生和安全要求;股市和能源大鳄诈骗民众数十亿;以及普通民众的偷漏税。即使是国家的最高阶层,也不乏这类例子。例如20世纪70年代,“法律与秩序”的总统尼克松卷入令人难以置信的水门事件;80年代中期里根所从事的极度违法的秘密外交,导致了“伊朗军售案”;90年代,克林顿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所犯下的桃色丑闻;以及当下以反恐战争为名大肆剥夺公民自由的小布什。由此可见,人们用来达成其政治变革的方法是相当复杂的。声称某些手段是政治光谱上单一区间的人们所专属的,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2.1 激进主义者 一般而言,所谓激进主义者(radical)或许可以定义为:极端不满于现行社会,因而对任何非极端的变革主张都感到不耐烦的人。因此,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偏好立即的、根本性的社会变革。换言之,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偏好革命性的变革。区别激进主义者与其他立场者的最明显标准便是他们用来引发特定变革的方式。 虽然最极端的激进主义者有使用暴力的倾向,且经常坚持这一点,因为他们认为不使用暴力便无法产生有意义的社会变革,但其他激进主义者则采取不那么绝对的观点。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希望对社会的基础进行立即的变革,但是较不极端的激进主义者并不坚持暴力是引发社会变革的必要手段。事实上,有一群激进主义者——如和平主义者(pacifist)——完全拒绝以暴力作为追求正义的手段。这些人极为推崇人权,他们认为没有人有权利为追求自己的政治目标而伤害或杀害另一个人。这种政治态度的绝佳例子可见于圣雄甘地(Mohandas Gandhi)、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以及劳工领袖凯萨•查维斯①(Cesar Chavez)等人的事迹。这三位领袖都发起大型的运动,要求立即的、深化的变革,但他们都拒绝使用暴力来达成目标,即使遭到现状支持者的暴力相向,也不改其衷。 然而,即便不是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主张暴力,不是所有的革命都会引发冲突,激进主义者却容易激起其对手以过激的反应来应对他们。从卢梭的哲学中汲取了大量灵感的当代激进主义者,便让当权者如坐针毡。极端左派挑战了最受珍视的社会价值和基本假定;他们反对既存的体制,提倡一个更人性化、更平等与更理想的社会和政治体系。事实上,他们所希望的社会是我们多数人理想中的社会,但基于现实的理由,或者基于权宜之便或缺乏热情等理由,我们始终无法(或许也不愿意)去创造这样一个社会。换言之,激进主义者让我们怀疑:我们之所以安于一个远非完美的世界,或许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去建立一个较完美的社会,而是因为这样更舒适。如此,激进主义者的理想主义便把其他人置于防守的位置上。 激进主义者对于社会价值观的轻蔑是如此的彻底,他们所提出的矫治手段是如此的反正统,又或许当权者想到其可能被推翻时的罪恶感是如此的逼迫人,以致激进主义者所遭受到的迫害,经常超过适当应付他们所提出的挑战所必需的程度。因此,即便激进主义者的人数和影响力并不足以使当权者有采取严厉行动的必要,激进运动仍然经常遭到全面性的悲惨镇压。当权者过度反应的例子包括20世纪50和60年代,当权者对美国民权运动的领导人进行官方监视和骚扰;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在冷战中主张美国与苏联、中国和平相处的左派分子,以及越南战争(1961—1975)和当下的伊拉克战争的抗议者。一些事件中使用了暴力,如1968 年芝加哥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上,政府官员对那些喧闹的、粗俗的,但对国家几乎完全不构成明确而现成的威胁的反战示威者的残暴镇压;更惊人的是1970 年在肯特州立大学国民警卫队枪杀反越战学生的事件。 从政治光谱来看,人们可能会以为对激进主义者构成最大威胁的是保守主义者或反动主义者。的确,右派人士一向对左派人士投以极大的猜疑眼光,并且对其理想抱持鄙视的态度。但事实上,最敌视激进主义者的通常是自由主义者。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和激进主义者拥护相同的理想,但自由主义者偏好不那么极端的立场。由此,只有激进主义者能够使自由主义者感觉上像个伪君子,因为只有他们能够铿锵有力地质问自由主义者对于左派目标的忠诚度。除非法西斯主义者人数众多,否则自由主义者是不会害怕他们的,因为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法西斯主义者纯粹是“错误的”,极端右翼的理想和目标是荒谬的。然而,激进主义者比自由主义者更热烈地信仰左派的理想,也因此对自由主义者更具威胁性。于是,自由主义者可以一方面自称信奉左派的理想,另一方面又允许3K 党阵容浩荡地穿越整个城镇进行示威游行,因为3K 党的反动观点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是如此的“荒谬”。事实上,通过允许3K党游行,自由主义者陶醉在证明自己是宽容的过程中。但是一旦激进主义者开始喧嚣,要求社会立即进行深刻的进步改革,自由派就会显得尴尬,因为他们似乎只是“看起来”想要实现他们描述的目标。因此,崇尚自由主义的社会必然要对激进主义加以压制。 需要迅速指出的一点是,极端右派也被当局残酷地对待过。爱达荷州鲁比山和韦弗家庭的枪战(1992),以及在德克萨斯州韦科市和大卫教(Branch Davidian sect)的枪战(1993)都是这样的例子。但是显然地,这是粗鲁傲慢的政府官员的杰作,而不是恐惧的产物。 2.4 保守主义者 保守主义者(conservative)是现状最忠实的支持者,因此极不情愿看到现状被改变。然而,保守主义者满足于现状并不意味着其必然对现存体制感到满意。保守主义者经常被批评为缺乏视野,但这种指控是不公平的。他们与自由主义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在于后者期待实现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而前者则认为现状是可想象的世界中最美好的。事实上保守主义者所祈望的美满未来——一个免于人类冲突与苦楚的未来——可能并不亚于自由主义者所祈望的。这两种观点的根本差异在于对理想何时可以实现(或者事实上是否能够实现)所抱持的信心不同。因此,保守主义者支持现状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现状,而是因为他们相信现状是此时此刻所能达成的最好状态。换言之,保守主义者反对变革是因为他们质疑变革是否能带来更美好的事物,而不是因为他们不思改进。 大多数保守主义者对于社会通过冒进的政策方案达成改革的能力缺乏信心,他们只支持缓慢和表层的体制变动。最小心翼翼的保守主义者甚至对于表面上微小的改变,也经常抱持抗拒的态度。他们通常能够看出现存制度的内在价值,而不愿意妄加改动;他们宣称,轻举妄动可能严重损害传统已经完善的事物。 保守主义者满足于现状,但他们并不志得意满。事实上,保守主义者并不像其左派的敌对者那样积极寻求改变,而是积极捍卫体制以对抗威胁体制者。 当然并非所有的保守主义者都同等地抗拒改变,那些在政治光谱上最靠近现状者,显然是最不期待改变的。再者,虽说不太可能有许多人完全满意于现行体制,并且绝对反对任何改变,但确实有些人是抱持这种立场,而且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发现,有些议题我们是偏好维持原状的。不过,大多数的保守主义者都会接受现状的些许偏离,而且他们所接受的改变是进步变革。 保守主义者之所以对于通过刻意的政治决策来改良社会的前景有所疑虑,最根本的理由在于:他们不相信人类理性的力量足以完全理解社会的问题,更遑论解决这些问题。虽然保守主义者并不否认理性的存在,但是他们对于大量仰赖理性来解决人类的问题,抱持谨慎的态度。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都同意人类本性是复杂的,同时包含有道德的、不道德的,理性的、非理性的冲动;但是他们对于哪一种属性居于支配性地位,则有不同的看法。自由主义者相信人类理性是强势的,它能够被成功地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而且也能够用来克制可能导致伤害的冲动。因此自由主义者认为人类是值得信赖的,即使在独处时也会表现出正当的举止。保守主义者对于人们以理性抑制其动物性冲动和情绪的信心则不如自由主义者,他们不信任人性。保守主义者认为人类是相对卑劣,甚至有点邪恶的造物。他们怀疑别人的动机,往往认为,除非以某种方式阻止,人们将利用不知情者或弱势者。因此,自由主义者相信确保人类的和平共存需要极少的政府管制,保守主义者则倾向于支持对社会中的个体进行威权控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保守主义者是社会中“法律与秩序”的提倡者。他们认为除非警察部队很强大、法律严厉、坐牢的人不好受,否则人类不会被阻止犯罪。 由于对理性的不信任,保守主义者经常仰赖非理性主义(irrationalist)而不是理性主义的问题解决方式。对保守主义者而言,理性在使生活变得更美好上的作用是有限的。他们认为人的理性极其有限;虽然理性可以用来处理较小的问题,例如科技的进步;却不能仰赖它成功地解决重大的问题,如消除社会的贫穷等。因此,保守主义者处理社会问题时倾向于大量倚赖时间、权威、制度与传统。例如,自由主义者可能通过建立一套政府计划(比如“向贫困开战”)来消除贫困或者解决其他社会问题,保守主义者则试图避免这种理性的方法,劝告将这件事交给市场来决定。市场不在任何人的直接控制下,它根据对百万个体的需求和供给的反应来运行。但是,保守主义者谈论这件事,好像它是遵循某种超人的智慧。不管这种方法是否有效——正反方都能找到强有力的证明——关键是保守主义者倾向于将主要问题的解决留给不受刻意的理性条例控制的现象。 此外,保守主义者相当重视时间本身的价值,并且相信保存一项习俗或制度的理由之一在于:长期以来它一直都是有价值的。这种态度显然并不鼓励社会变革。 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对于“人类平等”这个概念的看法也不一致。此处我们再次看到两者的重点差异。自由主义者认为人人有别,总有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强壮、聪明和貌美。但左派人士则主张,这些仅是表面上的差异。所有人都是人类——平等的人类——这一事实应该作为我们预设相互对待的方式的前提要件。他们声称:“黑人流的血也是红的”,借此强调在表象底下所有人都是相同的。保守主义者则持相反的观点。他们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生物相似性,但认为比起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巨大的质的差异来,这点是无关紧要的。对于自由主义者声称每一个人都流着红色的血液,保守主义者回应道:“那又怎么样?”他们强调人与人之间始终存在着重大的不平等,坚称,试图建构一个奠基于其他假定上的社会是愚蠢的做法。 关于人类平等的重要性的问题,绝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学术论争,更是政治活动的基础。政治活动很大程度上即在于关注如何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与权力。如果我们相信人类平等是根本的,那么,不平等地分配社会利益便很少能够取得道德依据;然而,如果人类平等是不合理的,或者根本不存在,则坚持平等地分配财富和权力便难以取得正当性。 自由主义者不只相信人人平等,还进一步地主张人类平等是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自由主义者与一般左派都是平等主义者(指那些倾向于在社会中相对平等地分配财富与权力的人)。虽然大多数的保守主义者同意反动主义者有关人类平等是一个神话的看法,但由于古典自由主义在美国有强大的影响力,美国的保守派也接受了人类平等的原则。但他们反对社会致力于追求人类平等,因为他们虽然同意人是平等的,但并不因此主张人类平等很重要。他们坚称,生命好比一场竞技或竞赛,平等应该只在起点上,而不是应予以褒奖的事物;相反的,人们终其一生所取得的成就才是应该褒奖的。右派表示,虽然人人平等,但人们对于其生而为人或生而平等这件事并未有所作为,因此不应该以身而为人这一理由来享有特殊的政治或社会利益。这两种观点都相当有力,而且事实上一旦你涉足这一议题,想要找出自己在政治光谱上位于哪一个位置,将是一条漫漫长路。 当然,保守主义向来是一个突出的政治立场,但是直到柏克进行阐述后,它才被赋予了正式的哲学基础。柏克认为,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是一个人人知道其所处位置的社会。“富有者、有才干者、系出名门者”负责治理,而低下阶级的人们也承认这些人的优越地位,并甘心受其统治。万一一般民众拒绝被统治,万一他们试图自我治理(就像柏克那个时代的法国所发生的情况一样),则最终结果将是灾难性的,因为平庸者无法成就任何高尚的事物。 然而,柏克对于不受告诫毫无节制的精英统治同样感到不满;因为精英虽然是社会上的顶尖分子,但他们也是人,也受到与一般民众相同的意志薄弱所苦(尽管程度较轻)。依照这位可敬的英国议员的说法,精英分子有责任进行仁慈而有效的统治,权力不是让统治者用来镇压群众的。然而,如果有任一团体妄称次等的人民可与统治团体分享同等的政治权利,那将无法成就任何美好的事物。柏克抨击自由主义的“错误的”价值观,并毫不隐讳地提出自己的主张: 理发师或者兽脂蜡烛制造商等职业,对任何人而言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更遑论其他更卑贱的工作。这类身份的人不应该受到国家的压迫;但如果让他们来统治,无论是个别地或集体地进行统治,都将使国家蒙难。 有趣的是,现今的保守主义者对于私有财产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接近古典自由主义的态度,两者均视私有财产为个体不可让渡的权利。不过两者的相似性也仅止于此,因为保守主义者进一步主张,财富是区别不同个体对于社会的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正如我们将在稍后讨论的,保守主义者相信财产权实质上支配了其他每一种权利,因此政府并不具有干预个体积累或使用其私有财产的合法权利,除非这种行为导致他人的伤害、死亡或财产的毁损。但即便有这样的前提条件,也要在特定情况下,才允许政府干预。举例来说,保守主义者多年来反对政府对工业的清洁空气和水的标准征税,尽管已经证实严重的污染会威胁生命。他们声称如果人们希望有一个清洁的环境,他们将通过拒绝购买污染者的产品来惩罚污染者。他们认为,对清洁空气和水的标准立法是对个人生活和制造商私人事务的不必要的侵扰。 相反地,自由主义者则质疑富有者经常运用他们的影响力,以不正当的手段欺压贫穷者,因而倾向于主张以政府作为促进平等的手段,他们通常支持政府实施商业管制。他们声称,利润动机所导致的不负责任的企业行为,应该通过法律来加以节制。在污染的例子中,自由主义者可能宣称:大多数人在购物的时候只关注产品、价格而非生产状况,但这种失误不应该成为允许制造商有意地危及消费者的借口。 就像自由主义者有古典与当代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保守主义者也可以划分成数种不同的类别。保守主义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围绕着“应该由谁来统治”这一问题。自由主义者倾向于平等主义,保守主义者则倾向于精英主义(elitism),他们偏好一个以这种或那种美德观念为基础的阶层化社会。有一类或许可以被称为托利党人(Tory),他们忠实地服膺于柏克的主张,支持由社会中的优秀分子来实行统治;但另一方面也主张优秀分子的统治应该出自威信和善意。托利党人期许统治阶级是具有领导能力的,并且认为,统治阶级的公民义务便在于统治那些能力低下者。他们呼吁统治者放弃自私的冲动,展现出无私的贵族义务(noblesse oblige),并且从社会整体的利益来进行统治。如上述引文所指出的,柏克认为不应该由平庸者来统治,但是他们也不应该受到压迫。虽然这是一种家长式的主张,但托利主义(Toryism)至少要求精英统治者出于社会的良知来统治,并且致力于追求对社会上所有人“最好”的目标。 第二类保守主义团体可以称为“企业家”(entrepreneur),他们更倾向于个人主义,有时几近于民粹主义的作风。托利党人期待由精英阶级来统治,而“企业家”则可被视为“民主精英论者”(democratic elitist),他们认为国家的领袖可以来自任一社会阶层。他们相信“人才不会被埋没”,因此政府及其他社会机构应该让个体有最大的施展空间来获取成就,以免妨碍优秀人才成就其卓越。相较于托利党人,企业家较少要求自我节制,并且不认为统治是基于个人身份地位的一项义务,而是卓越的个体用来展现其影响力的手段。“企业家”并不认为政府是引导社会迈向崇高目标的工具;相反,他们希望能够限制政府对个体经济行为所施加的管制,以利优秀者向上爬升,并淘汰不具竞争力者。因此,不受政府管制的私人企业正是企业家的主要目标。专栏作家乔治•威尔和保守色彩略逊一筹的前总统老布什,都是美国托利主义的例子。但是美国托利党人的人数相当少,为数远多得多的是企业家,他们的领导人物(至少象征性的)包括前总统里根、前众议院发言人纽特•金里奇,以及脱口秀主持人拉什•林堡。有趣的是,小布什总统也属于企业家的一员;他用来解决政治、社会问题的政策与途径,更接近里根总统而不是其父。 使情况更复杂的是,美国的保守主义中最近又出现了两种其他类型:社会保守主义(有时被称作神学保守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社会保守主义者把主要精力(尽管不是全部)放在国内政策上,与原教旨主义宗教团体(如五旬节派、福音派、南方浸礼教会、耶和华见证人等,其信众占美国人口的1/4)、摩门教徒和罗马天主教徒等关系密切。这些“真正的信仰者”将宪法中关于政教分离的要求抛诸一旁,坚持认为公共政策应该正确地反映他们的基督教信仰,并且坚称美国政府应该给他们的社会组织以财政支持。(这些努力在小布什总统任内取得了显著的成功。)所以,社会保守主义者在减税、削减政府开支和平衡预算等方面,不像经济保守主义者那么感兴趣。相反,他们关心政府对基督徒的社会议题(还有对以信仰为基础的机构)的支持,认定讲授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为“非法”,就读教区学校的学生能得到与政府公立学校一样的凭证和税收减免,禁止堕胎,禁止同性婚姻,等等。 2000年以前,社会保守主义无疑是由杰里•福尔韦尔(Jerry Falwell)的道德多数派和帕特•罗伯森(Pat Robertson)及拉尔夫•里德(Ralph Reed)领导的基督教联合会所推动的,不过小布什的成功当选,很大地激励了这个运动。小布什的选举和他具有原教旨主义色彩的言辞①,给美国政治肌体中的这一要素注入了能量,而且这一要素也成为支持他的强大力量,并成为他2004年重新当选中的关键因素。自那以后,这些宗教极端者在推动他们关心的议程方面,变得非常积极主动。不过,需要迅速指出的是,尽管社会保守主义者对很多事情有共识,但是他们并不是在所有的议题上都步调一致。比如说,天主教徒反对死刑,而原教旨主义者则强烈支持它。原教旨主义者确信“末日审判”正在迫近,政府的政策——包括被视为“对激进伊斯兰教的十字军运动”的伊拉克战争——应该反映出世界末日的临近。而其他不那么激进的基督教徒则不会支持这种大灾变式的观察方式。 新近出现的保守主义的第二个阵营是新保守主义(简称为neocon)。新保守主义者关注外交政策,并且是该领域对小布什总统最具影响力的建言者。尽管只是一个人数不多的小团体,但是新保守主义者的资金很充裕,智识建议很具创新性。这些智囊断定,美国的价值观念和制度是世界上最优越的,而且随着苏联的解体,美国是冷战的胜利者和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因此有责任运用自己的力量,将美国的优点传播到世界的其他地方。2003年美国对伊拉克的侵略和占领,就是这一帝国主义政策的体现。副总统迪克•切尼、保罗•沃尔福威茨、道格拉斯•费斯、小刘易斯•李比、理查德•波尔、小罗伯特•詹姆斯•伍尔西克林顿任内的中情局局长)、约翰•保德哈莱茨和威廉•克里斯托尔等,是新保守主义的领军人物,都占据着政府高位或者对小布什政府有明显的影响力。 然而,撇开差异点不谈,所有的保守主义者都有着相似的目标。他们崇敬传统、历史与既存制度。最重要的是,基于他们对人类通过理性和刻意的努力来大幅改良社会的能力的质疑,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保守主义者,都极不情愿鼓吹重大的变革。 保守主义者抗拒改变这一态度本身,对许多人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事实上,在保守主义者为其意识形态做的所有辩护中,最吸引人的便是对政治秩序的承诺。单是对纪律的偏好,便足以吸引许多原本可能处于政治光谱其他位置的人们。激进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或许能够满足人们对于改良现状、新颖的想法与不同的制度的需求,但即使这些都能够实现,变革过程本身也会导致社会在某段时间内处于崩解的状态。一旦开始着手进行变革,大多数人对于政治的、社会的失序的容忍度是非常低的。因此,即便就长期而言改变是比较好的,但改变会扰乱人们的生活,致使人们抗拒改变。人们甚至愿意忍受一个会损害他们的利益的体制,而不愿意日常生活形态面临任何突如其来的脱序。于是,秩序成了保守主义哲学的一个强有力卖点。
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二、变革或政策选项
书名: 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
作者: [美] 利昂·P·巴拉达特
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原作名: Political Ideologies: Their Origins and Impact
译者: 张慧芝 | 张露璐
出版年: 2010-4
页数: 337
定价: 42.00元
丛书: 后浪大学堂
ISBN: 978751001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