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去湖边找了家露天餐馆,坐在秋千上喝牛奶,安静地看着面前彩霞满天的费瓦湖。旅行最美妙的时候就是这样吧——好像还不够。 前面有张桌子坐了个非常帅的欧美人,鼻子俊挺的程度很像德国人。我凝神看了会儿,跳下秋千,坐到高鼻梁的邻桌去,等待他眼神的临幸。果然,他朝这边看过来了,我们相视一笑,隔桌聊了起来。在旅途中,要搭讪太容易了,都不用“现在几点”、“你长得好像我一个朋友”那种愚蠢的开场白。一句Where are you from杀遍天下,当然,我是很讨厌这句话的,无论问与被问。 高鼻梁的国籍我猜错了,他是英国人。 “只旅行半个月吗?时间太短了。”我说。 “没办法,只有半个月的假期。高鼻梁笑起来有个酒窝。我很讨厌男人脸上有这么明显的酒窝,总是很想抓点东西把那个时隐时现的小凹洞给补上。但看在他真的很帅的份上就忍了。 “刚到博卡拉吗?”没话找话地问。 “是的,今天刚刚回来,我去Everest(珠峰)徒步了。” 我立刻很振奋,原来帅哥不是绣花枕头,也是经过磨难考验的。 累吗?危险吗?徒了多少天?花了多少钱?是坐直升机飞到徒步起点的吧?一连串地问了一大堆,然后高鼻梁拿出相机给我看徒步时拍的照片。凛冽雪峰,冰天雪地,模糊不可辨的危险悬崖路。 看着照片,内心疯狂长草,我也要去徒步!下次,下次来博卡拉,一定! 第二天一早坐车回加德满都,边上又坐了个帅哥,留了一点点小胡子,有点混血儿的模样。一聊之下,竟是美国耶鲁大学的高材生。为了不显得太土,我没有流露出一丁点对国际一流名校的久仰之情,淡定地哦了一声。 不过说真的,这个耶鲁没什么了不起的,剥掉这层名校的光环,其旅行风格并不是我所欣赏的,也就是说不够酷。 拿着父母的钱,过来旅行一个月,住十五美元的旅馆,吃一流的馆子。车票由于交给旅行社代买,比我贵了一倍——我承认这种舒适、不用动脑筋的旅行方式,人人都喜欢,享受本是人的天性。 可是,仍然觉得有些很重要的体验是舒适旅行所不能感受到的。人是需要放在逆境里的,这样才能够学会坚强。如果能够保证整个人生永远一帆风顺,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当然,坚强这个东西并不是只能通过旅行的折磨才获得。坚强,就是被狠狠摔打后,始终咬牙不曾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