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什么是慈善,被引用最多的莫过于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创始人安德鲁·卡耐基的一段佳话。1889年,卡耐基指出富人使用剩余财富的方式有三种:(一)传给家族和子孙;(二)死后捐给公益事业;(三)生前就作出安排,用于造福社会的公众事业。在卡耐基看来,死时仍然拥有巨额财富是一种耻辱,只有第三种选择才称得上明智。 有人批评中国人没有慈善精神,这种苛责显然有悖于历史与现实。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无论是纵向关系的“慈”,还是横向关系的“善”,此二种品格在中国人身上并不少见。2008年汶川大地震所掀起的救济浪潮,感天动地,更表明中国人之所缺不是慈善之心。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中国需要慈善家,更需要生长慈善家的制度环境与社会心理之养成。不得不承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社会组织的发育不良和社会力量的缺席,由政府-单位主导的“中国式慈善”容易演变为一种权力背景下的“道德摊派”,在客观上激起公众一定程度上的抵制或者消极应对,从而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一个引人关注的消息是“网易中止与红十字会合作”,对于双方解除合作,外界的猜测更多是放在红十字会总会捐赠渠道不透明上,并由此引发网民“声讨”。尽管红十字会此后对此做了相关澄清,但是类似担心并非空穴来风。金融界网站的相关调查显示,只有13.16%的人相信善款应该不存在挪用的问题,能够安全完整地送到灾民手中。与此同时,88.1%的人认为慈善机构可以提取善款的10%作为管理费不合理。 人性变动不居,更不会完美。历史与现实一次次表明,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人性中高贵与善的萌发,也不要低估人性中的恶与丑陋的蔓延。前者,曾几何时,许多人批评当代中国人信了“拜物教”,没有公共精神,然而,汶川地震却让这个社会看到了久违的团结与人性的光辉;后者,就在人们积极募捐的同时,也有新闻曝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不法分子已经开始通过短信或者网络平台,试图冒用慈善组织的官方账号以达到骗取善款的目的。若是承认人性不分体制内外,透过这一细节就不难发现,假使没有有效监管,善款在其流转过程中,就随时有可能会因为某些漏洞而减损与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