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百年前,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曾经这样写道:“使人们能够用以确定什么是跋扈与暴政的,正是权利观念。权利观念明确的人,可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从而不奴颜婢膝。”相较而言,今日中国四处飘荡的恰恰是种种傲慢与谄媚的气息。 “我是来打酱油的。”从一个极端的年代走到一个“打酱油”的时代,若问今日中国最流行什么主义,答案一定是犬儒主义,“酱油主义”。没有理想、玩世不恭、冷嘲热讽,对现实不满却又远离政治与社会运动,带着一种自命清醒的虚无主义,从不与强权对抗。这些都是犬儒主义的特征。 按照欧文·豪(Irving Howe)的分析:政治全能主义有三个阶段,(一)乌托邦,令人心醉神迷的天堂理想,它诱发了狂热,而狂热则导致了(二)大规模的恐怖和人间地狱,然后,狂热与恐怖被耗尽,于是,(三)人们变得玩世不恭,“看透一切”,政治冷感,人际疏离,没有公共精神,即犬儒主义。当然,在某种意义上说,还应该加上一层,即在反抗未成功或者未能如愿时变得心灰意冷。约翰·密尔曾经指出,在一个政治压倒一切的社会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容易变成犬儒。统治者变成犬儒,因为他们早就不相信他们口头上宣讲的那套理论和原则,他们只把那些理论和原则当做维护权力的手段以及镇压反抗的借口。在被统治者方面,当他们一旦意识到自己在冠冕堂皇的旗帜下实际上处于被愚弄被压迫的境地,很容易转而对一切美好的价值失去信心,尤其是在试图反抗又遭到严重的挫折之后。 制度之病与人心之病仿佛是两生花。然而,在社会马铃薯般不能自组织起来的时候,苛责人们过于隐忍苟安,则多少有些残忍。如笔者在《一个人的宪政》一文中所写,我们时常责怪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懦弱,然而懦弱又有什么过错呢?无论是在极权还是暴民政治时期,与其说它是人们的处世抉择,弗如说是一项权利。它为生活于乱世之中的人们提供安身立命之所。当一个国家的大宪法失灵时,老百姓心里的小宪法就会立即生效,它们不会构成中国宪政共同体,却可以解释中国人为何一盘散沙、一塌糊涂、一地鸡毛。当国家宪法失之空洞、没有足够的力量加以护卫,当人们不能借着宪法上的白纸黑字保卫自己,便只好各顾各,充当犬儒或猪仙,热衷于在一个“盲社会”里践行“一个人的宪政”。 导演李杨借助《盲井》和《盲山》向世界展示了“盲社会”的存在。在那些对罪恶和危险视而不见的世界里,人的眼睛不是简单地瞎了,而是“死了”。正如李杨所说,所谓“盲”,就是“亡目”,而“亡目”的意思就是“眼睛死了”,死了和瞎了不一样。显然,这里“眼睛死了”并非生理而是心理上的,就像人们时常谈到的“哀莫大于心死”。尽管心脏还在跳动,但这个人的精气神儿都死了。同样,一个人如果“眼睛死了”,即使这双眼睛还能完成光学投射的功能,他也会对眼里的一切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