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在《对付官僚腐败和特权的四种办法》一文中指出,检视过去的二三十年,对于中国重大的社会现象,中国国内的“左派”与“自由派”之间可以说在一切问题上都针锋相对,但在官僚的特权和腐败问题上却能达到惊人的共识。二者基本上都认定,改革以来官僚特权和腐败愈演愈烈。 丁学良认为对付官僚腐败和特权,二十世纪至少提供了四种可能的方法。 第一种在很多第三世界国家都试过,二十世纪初的中国也在一定程度上试过,那就是军人当政。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非洲、拉丁美洲都发生过多起军人、尤其是少壮派军人以救国委员会的名义上台,理由常是:文官政府腐败无能,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但是其结果只不过是用枪杆子赶走了腐败的文官集团,但并没有用枪杆子来推动经济的长时期发展。巴基斯坦大部分时候都是军人专制,其后果不过是以更秘密的方式,把以前文官政府的广泛腐败变成军人集团的封闭性腐败,同时军人又不会搞好经济,所以这种方式只能在极短时间里赶走一个腐败文官体制,不可能使国家在经济上长时间发展。 第二条路子是暴民政治。这个暴既有暴力的意思,也有狂暴的意思。这方法就是以不受法律约束的暴民运动,狂风骤雨般地冲垮腐败特权的官僚体制。其结果是:官僚体制当然被打得鸡零狗碎,但同时社会受到全面破坏,生命财产、教育文化受到的损伤不计其数。这方面,中国曾经深受其害。 第三种办法是所谓的开明专制。中国观摩最多的,是新加坡和香港。这里既没有多党公平竞争的普选制,同时腐败受到严格控制。中国高层这些年来最想引进的就是这种体制,但是这种开明专制整体上对中国似乎并不适合,虽然有些局部方法可以参照。最大的区别就是规模,新加坡四百多万人,香港700万人,等于中国一个中等城市。中国13亿人口的社会怎么可能像它们那样,在拒绝民众参政和治理腐败之间得到平衡呢? 第四种就是开放民众参政、推进公平政治竞争,即民主化改革。最近的案例就是印度尼西亚。苏哈托当政虽然推翻了腐败的苏加诺政权,也带来一定的经济发展,但以后苏哈托集团及其家族势力愈益腐败,把印度尼西亚经济搞垮了。印度尼西亚曾被认为在苏哈托下台后,最可能出现暴民政治和种族屠杀,因为全国有几千个岛屿、几百个部落。但十多年来,民主化的方向明确,步子虽然摇摇晃晃,一步步走过来,对腐败在高层的抑制效果很显著。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媒体开放,然后最高层让法律系统独立运转。一个社会对付腐败最重要的两个工具,一是透明的媒体,二是司法独立。如果这两个工具都是在官僚集团的控制之下,他们永远也不可能自砍手脚。 丁学良认为,如果把二十世纪的中国政治和比较政治放在广阔的背景上看,过去的二三十年,是中国的官僚制恢复和发展的二三十年,是中国社会全面官僚化的二三十年。在此过程中,随着中国经济越来越壮大,受不到有效约束的官僚特权越来越促使腐败的精致化、深度化和全面化。同时期里,中国民间以及体制内那些正义的、公正的反腐诉求,却越来越被边缘化,起不了制衡作用。于是可悲的、文革式政治的情绪重新抬头,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上述对付官僚腐败和特权的四种方法,二十世纪的中国已经试过两种半,即军阀的、暴民的、半开明专制的,均无效,但又延滞了第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