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新的改革已经开始。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提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藉此强调全民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显而易见,自“治理”概念大行其道以来,以人类幸福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世界政治出现了某种融合的趋势。当中国人将目光投向欧洲改良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内涵时,世界同样发现,这个为某些西方媒体所担忧的、“滑向野蛮资本主义”的中国,已经开始新的旅程,在“社会主义”中重新寻找和发现“社会”的价值。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社会建设”的首次着重提出,或可视为中国政府职能回归的标志性事件。这也是一场历史性告别的开始,即中国政府将逐步告别过去国家至上的单向度思维,开始了以个人社会权利为中心的整体性建设与改造。在完成对改革前“革命第一”的政治主导型全能政府以及随后“效率优先”的经济主导型政府的超越后,中国将从此进入“共建共享”公民社会的宽阔之境。 社会学将组织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政治组织、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百余年来的中国风雨沉浮、兴衰荣辱,即是围绕着三者之间的权界展开。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政治组织在1949年确立自己的权威。然而,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原因、国际环境以及观念上的误区,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时被纳入政治组织之中,并形成了改革开放以前掌管人民一切生活的全能型政府。在这种全能体制下,政府几乎无一例外地包办了经济与社会的所有职能,使之成为权力的附庸与延伸。所谓“单位办社会”便是这一体制的集中体现与概括。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此一阶段“社会主义”所见证的正是“有主义、无社会”的悖论。 单位办社会,意味着单位是城市居民唯一经济来源,包括住房、医疗费用、副食补贴、退休金等福利也来自单位。企业不仅是一个生产组织,而且还是政府的一个附属机构。企业不仅要接受政府分配的计划生产,还要协助政府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管束。在人还不是完整的“权利单位”,而只是“单位人”时,政府正是通过单位实现对社会成员的管理。同苛严的户籍制度一样,档案管理制度的存在不仅不会增加公民的任何权利,相反,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往往只能通过单位证明才能获得。 直到今日,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执法时,仍然习惯于将企事业单位视为政府的附属机构,仿佛它们是维持公共秩序的派出所。诸如上海推广的“闯红灯职员照片送达单位”、南京“行人闯红灯,单位扣奖金”以及郑州“行人闯红灯单位受罚”等规章的出台,本质上更是将“社会人”拉回单位再做“单位人”。 今日中国正在走向开放时代。同单位一样,在旧有的计划体制下,经济组织的各种经营活动与分配都受命于政府。经济组织只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垂直的单向关系,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各个组织都是相对封闭的。换言之,这是一个以权力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星状体社会,权力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与纽带。 哈耶克曾将社会主义视为“高尚而致命的自负”。此论正确与否姑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权力企图垄断一个国家所有的事务,则是一种“不高尚的致命的自负”。历史证明,在全能政治下,为了永远拿冠军,政府不仅当裁判、下场踢球,而且还会绞尽脑汁包揽对方球队的训练与挑选。 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随着大批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的形成,资源配置良性发展,社会组织功能分化。与此同时,许多权力部门开始失去原有的利益,一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甚至下海试水。 与此同时,人们同样注意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及“发展是硬道理”等政治动员口号本身所具有的模糊性与开放性使一些权力部门在追求效率最大化时完成了政府向经济主导型的转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潜台词是: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至于公平,只能看是否顾得上,而“效率优先”就是顾不上的最好理由。 近几年来,有识之士越来越意识到经济主导型政府的不足。吴敬琏、陈清泰等经济学家力主改变目前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众所周知,近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基本上是靠投资尤其是政府的投资拉动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裹挟其中、席卷天下的各种政绩工程,因为不受市场规律制约,不考虑投入产出比,投资损耗极大。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中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到5000亿元之间。面对中国新一轮的“圈地运动”,政府主导型经济在某些地方已经演变成对人与自然的“双重掠夺”:一方面是掠夺自然资源,大量圈地却抛荒无数;另一方面是掠夺民众,诸如野蛮征地与拆迁已成为中国基层社会的最主要矛盾。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国家正处于极大危机之中,加上国家的治理资源匮乏、社会治理手段过于单一化,发展成为一个“硬道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个部分解决方案变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由此异化为包治中国百病的偏方。由于“GDP压倒一切”“政绩压倒一切”,某些地方政府甚至喊出了“谁影响某地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等令人毛骨悚然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