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奈特1923年写的: 所谓发展是什么呢?奈特认为总是指称一个精神的或审美的而不是简单生物功利主义角色的欲望满足的扩张过程。发展不是简单地指生活的量的增加,那是增长(growth),我们知道growth和development有本质差异。增长只是量的增加,发展是质的变化。经济学家不应当简单地把人的物质生活降低到行为科学层面上来研究。我们不接受把欲望的满足当做最终的价值判断准则。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把欲望当做目的。你问你自己,你的欲望是你生活的目的吗?不是。这里最困难的是什么呢?是评价我们的欲望,这就是反思。对你所追求的目标要时时停下来想一想,想一想它是不是真的让你幸福。这种反思的能力决定了精神的自由程度。如果你完全不能反思,那就完全是精神上的奴隶,你是物质生活的奴隶,你是房子和车的奴隶。只有反思的能力,表示着你超越了房子和车的圈套,你变成了精神上的自由者,或者是你享受了精神上的一定的自由。所以最难的就是评价我们自己的各种欲望,最为麻烦的是这样的一些欲望,是“thedesireforwantsofthe‘right’kind”。我们每一个人都试图判别什么样的欲望是正当的欲望,但是非常困难,这才是伦理学。所以这个意义上,奈特是经济学家里的思想家。最困难的是评价我们自己的各种欲望并且确定何种欲望是正当的,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生物功利主义的立场,而是审美批评思路上的伦理学——“Anethicsalongthelineestheticcriticism”。你觉得你的人生是幸福吗?其中两个重要维度之一就是“是美好的吗”,这就是审美。如果你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而拥有了所有人的房子和车,你一定觉得不美,会觉得失望。“estheticcriticism”是奈特提出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判断,用以确定人们的何种欲望是正当的。 自由是什么 弗兰克·奈特1944年在《伦理学杂志》(Ethics)上发表了一篇很重要的文章,主题是“自由是什么”。因为幸福千差万别,所以应当给每一个人追求幸福的自由,但这就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那么这个合理的社会秩序表现为什么呢?表现为权利(right)而不是权力(power)。当时美国正面临着战后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快结束了,马上要推行新的政策,作为芝加哥学派的掌门人,奈特当然有责任写这样一篇关于自由与权利的文章。他这样确定权利,它包括了三个主要观点,几乎贯穿着他的思想。“Men,asweknowthem,inevitablyhavesomefreedom(asdoallanimals,asfarastheyareconsciousandintelligent).”(所有的动物和人,但凡他们是有一些智慧的,他们就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这是奈特对自由的解释,即“自由行动”。叔本华说过,连海星这样的动物也有一定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isinevitablylimited”(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限制),因为什么呢?因为Thepowerislimited,这里的power只能解释成能量或者是能力。权力或者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任何生命的自由都有一定的限度。 在所有的生命当中,虽然很多低等动物也有有限度的自由,但它们满足于自己的限度,人与动物不同。“men,asweknowthem,bothcravemorefreedomandpowerthantheyhaveandalsodemandbothasa‘right’”,人渴求更多的自由与权力(power),“morethantheyhaveandalsodemandbothasa‘right’”,这就是权利的定义。当你渴求更多自由和能量的时候,你把你占有的那部分freedomandpower定义成为你要求其他人承认的“权利”。Allrights,intheabstract,arerightstofreedomandpower(抽象而言,所有的权利,一言以蔽之,就是追求自由与权力)。经济学家的思考是非常清晰的,所有权利都是关于自由和权力的权利。 进一步地,奈特说,“Allhumangroupsaremoreorlessinstitutional”(所有的人类群体或多或少都是制度的)。什么意思?翻译成汉语有点麻烦,这里“制度”有两方面的因素来界定。首先,“Institutionsarepartlybrutehistoricaldata”(历史资料本身就是一套制度),中国尤其如此。董仲舒“春秋决狱”是什么意思啊?就是法官拿着一本史书(《春秋》)就能判人的罪。奈特说,制度的一部分是由历史资料(historicaldata),即历史上存在过的事物来界定的。比如,下岗工人的权利部分地是由国有企业几十年的历史以及他本人在这个企业里劳动的历史界定的。另外一部分权利是“partlydefinedandenforcedbylaw”(由法律界定和实施)。这是今天下岗工人的另外一重困境,就是虽然几十年的历史资料表明对国有资产你有权利,但是对不起,你必须寻求法律的支持。这是界定权利的制度来源。 总结一下,奈特的第一个主要观点是,人类是惟一的无止境地追求自由和权力的物种。第二个观点是,所有的权利,所有的法权的权利都是关于自由与权力的权利。第三个观点是,权利是制度的,而制度是被历史和法律双重地界定的。 这是奈特1923年写的: 所谓发展是什么呢?奈特认为总是指称一个精神的或审美的而不是简单生物功利主义角色的欲望满足的扩张过程。发展不是简单地指生活的量的增加,那是增长(growth),我们知道growth和development有本质差异。增长只是量的增加,发展是质的变化。经济学家不应当简单地把人的物质生活降低到行为科学层面上来研究。我们不接受把欲望的满足当做最终的价值判断准则。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把欲望当做目的。你问你自己,你的欲望是你生活的目的吗?不是。这里最困难的是什么呢?是评价我们的欲望,这就是反思。对你所追求的目标要时时停下来想一想,想一想它是不是真的让你幸福。这种反思的能力决定了精神的自由程度。如果你完全不能反思,那就完全是精神上的奴隶,你是物质生活的奴隶,你是房子和车的奴隶。只有反思的能力,表示着你超越了房子和车的圈套,你变成了精神上的自由者,或者是你享受了精神上的一定的自由。所以最难的就是评价我们自己的各种欲望,最为麻烦的是这样的一些欲望,是“thedesireforwantsofthe‘right’kind”。我们每一个人都试图判别什么样的欲望是正当的欲望,但是非常困难,这才是伦理学。所以这个意义上,奈特是经济学家里的思想家。最困难的是评价我们自己的各种欲望并且确定何种欲望是正当的,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生物功利主义的立场,而是审美批评思路上的伦理学——“Anethicsalongthelineestheticcriticism”。你觉得你的人生是幸福吗?其中两个重要维度之一就是“是美好的吗”,这就是审美。如果你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而拥有了所有人的房子和车,你一定觉得不美,会觉得失望。“estheticcriticism”是奈特提出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判断,用以确定人们的何种欲望是正当的。 自由是什么 弗兰克·奈特1944年在《伦理学杂志》(Ethics)上发表了一篇很重要的文章,主题是“自由是什么”。因为幸福千差万别,所以应当给每一个人追求幸福的自由,但这就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那么这个合理的社会秩序表现为什么呢?表现为权利(right)而不是权力(power)。当时美国正面临着战后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快结束了,马上要推行新的政策,作为芝加哥学派的掌门人,奈特当然有责任写这样一篇关于自由与权利的文章。他这样确定权利,它包括了三个主要观点,几乎贯穿着他的思想。“Men,asweknowthem,inevitablyhavesomefreedom(asdoallanimals,asfarastheyareconsciousandintelligent).”(所有的动物和人,但凡他们是有一些智慧的,他们就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这是奈特对自由的解释,即“自由行动”。叔本华说过,连海星这样的动物也有一定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isinevitablylimited”(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限制),因为什么呢?因为Thepowerislimited,这里的power只能解释成能量或者是能力。权力或者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任何生命的自由都有一定的限度。 在所有的生命当中,虽然很多低等动物也有有限度的自由,但它们满足于自己的限度,人与动物不同。“men,asweknowthem,bothcravemorefreedomandpowerthantheyhaveandalsodemandbothasa‘right’”,人渴求更多的自由与权力(power),“morethantheyhaveandalsodemandbothasa‘right’”,这就是权利的定义。当你渴求更多自由和能量的时候,你把你占有的那部分freedomandpower定义成为你要求其他人承认的“权利”。Allrights,intheabstract,arerightstofreedomandpower(抽象而言,所有的权利,一言以蔽之,就是追求自由与权力)。经济学家的思考是非常清晰的,所有权利都是关于自由和权力的权利。 进一步地,奈特说,“Allhumangroupsaremoreorlessinstitutional”(所有的人类群体或多或少都是制度的)。什么意思?翻译成汉语有点麻烦,这里“制度”有两方面的因素来界定。首先,“Institutionsarepartlybrutehistoricaldata”(历史资料本身就是一套制度),中国尤其如此。董仲舒“春秋决狱”是什么意思啊?就是法官拿着一本史书(《春秋》)就能判人的罪。奈特说,制度的一部分是由历史资料(historicaldata),即历史上存在过的事物来界定的。比如,下岗工人的权利部分地是由国有企业几十年的历史以及他本人在这个企业里劳动的历史界定的。另外一部分权利是“partlydefinedandenforcedbylaw”(由法律界定和实施)。这是今天下岗工人的另外一重困境,就是虽然几十年的历史资料表明对国有资产你有权利,但是对不起,你必须寻求法律的支持。这是界定权利的制度来源。 总结一下,奈特的第一个主要观点是,人类是惟一的无止境地追求自由和权力的物种。第二个观点是,所有的权利,所有的法权的权利都是关于自由与权力的权利。第三个观点是,权利是制度的,而制度是被历史和法律双重地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