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文章传世的文人看,男人大多想通过家庭成员间的婚姻把朋友变成姻亲。传记里这样的例子很多。韩元吉(1118—1187)和张孝祥(约1129—1170)在京城时已日渐交好,韩元吉长兄第一、第二位妻子都去世了,留下孩子。张孝祥于是找到韩并提出为韩兄和自己的姐妹做媒。联姻不一定只在友谊长久的两家之间进行。周必大(1126—1204)写道,他叔叔于1146年到袁州任职,问起哪些地方绅士值得一见。蔡君由于身为官员之后而受到特别的推荐,他善用酒、诗、琴、棋招待来访者。周必大的叔叔发现自己与蔡君很投缘,而对方正在找女婿,遂提出自己的次子。“一言而两家通婚姻。” 友谊还促使双方直接商议婚事而省去中介人。刘克庄(1187—1269)82岁时向老友坦言: 吾已还笏。舍下儿女婚嫁渐毕。独念涣也。甚醇且嫡。仆忝法从涣承京秩,既突而弁,尚未授室。君有长姜备女四德,以门阀论,岂非逑匹? 我们得知,朋友同意了,并在当天就完成了“问名”、“纳彩”两项仪式。 正如学者们指出,宋朝官员间的联姻不太看重籍贯。北宋时代尤其如此。我从墓志铭史料选出来进行研究的夫妇,北宋时期的只有52%来自同一个路,37%来自同一个州。相比之下,南宋相应的数字为82%和64%。北宋时期,上层高官家族乐于与其他高官联姻。他们不太注意对方的祖籍或现住何处,而更重视对方家庭地位最高的人现在的职位。66因为中国北方各地的方言彼此都能听懂,新娘即便来自不同的路,也不难与丈夫和婆婆谈话。来自偏远地区的官员、特别是在京城或郡治任职的人彼此有很多见面的机会。比如,京城附近的陈希古和河北人李纬,因为都当官,1020年前后成为朋友。不久双方都同意让只有几岁的孩子将来结婚。进而,由于很多高官家庭都住在首都开封,祖籍相距遥远的姻亲实际上已经比邻而居。纵然如此,有些高官仍声称愿与同乡的高官家庭联姻。北宋时期,江南饶州的张大夫在都城开封通过了科举考试,这时有一位任高官的同乡邓公,说服他娶自己的女儿。同样,葛胜仲(1072—1144)写道,他父亲在江苏时,任张磐的下属,因为“同寮且同郡”,就与张磐女儿张濩(1074—1122)结了婚。 南宋时期,来自不同路的官员有时会安排子女通婚。1147年,庐陵(江西)人胡铨(1102—1180)在绍兴(浙江)人李光手下担任一个偏远省份的官职。李光对胡铨12岁的男孩印象很好,遂与胡商议让男孩与自己7岁的孙女订婚。但是,一般地说,南宋上层官僚家庭比北宋的高官更倾向于在离自家近的人家里找配偶。这多半由于南方的方言更难懂,或由于上层官员不像他们的前辈在开封定居那样在杭州定居。或许还反映了新的需要即加强与还没入仕的地方上重要家族的联系,或者是南方经济、文化的发展使上流家庭可以在附近找到配偶。可能也由于母亲的影响在增加,她们不愿女儿嫁得太远以至于再不能看见她。无论哪种解释或把各种解释加在一起,从北宋到南宋的变化都表明实际进行中的婚姻事的确在变化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