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夜里,奎恩躺在床上抽烟,听着冷雨敲窗。他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不知道早上能不能出去或远或近地走上一阵。一本《马可•波罗游记》摊开在枕边。自从两星期前完成了最新一本威廉姆•威尔逊的小说,他一直闲晃着。他书中的叙述者,那个私家侦探马克斯•沃克,解开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连环罪案,主角经历了许多挫折,有过几次死里逃生,奎恩都似乎觉得被他的探案经历折腾得精疲力竭。这些年来,沃克已经变得越来越像奎恩了。鉴于威廉姆•威尔逊一直为他保持着一个富有魅力的形象,沃克的形象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在这三重自我的三重奏中,威廉姆•威尔逊似乎担当的是某个口技表演者的角色,而奎恩自己则越来越像个傀儡和假人,沃克呢,则是那个最后表明意图的生动活泼的声音。如果威尔逊是一个幻觉,他便是为了证明其他二者的存在而存在。如果威尔逊是不存在的,他便是奎恩把自己渡向沃克的一座实实在在的桥梁。而且,沃克正一点一点地成了奎恩生命的一个呈现形式,成了他精神上的兄弟,孤境中的同伴。 奎恩拿起《马可•波罗游记》,又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所以吾人之所征引,所见者著明所见,所闻者著明所闻,庶使本书确实,毫无虚伪,有聆是书或读是书者,应信其真。”引述《马可•波罗游记》的这段译文借自冯承钧译本,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译注正当奎恩沉思着这些句子的意义,把那些言之凿凿的保证印在脑子里时,电话铃响了。很久以后,当他重新把当时的情景构想起来时,他记起那会儿朝钟上瞟了一眼,已过十二点了。他还纳闷怎么这时候会有人给他打电话。他以为这种时候听到的多半是坏消息。他从床上爬起,光着身子走到电话机旁,在第二声铃响过后拿起听筒。 “哪一位?” 电话里却是长时间的停顿,有一刻奎恩还以为电话那头已经挂了。这时,一个像是来自遥远之域他从未听到过的声音响起来了。那声音呆板木讷,却充满感情,像耳语那般低微,但又清晰可辨,而且他都听不出那声音是男人还是女人。 “喂?”声音说。 “你是谁?”奎恩问。 “喂?”那声音又说。 “我在听,”奎恩说,“你是谁?” “是保罗•奥斯特吗?”声音问,“我要跟保罗•奥斯特先生说话。” “这儿没有叫这名字的人。” “保罗•奥斯特。奥斯特侦探事务所的。” “对不起,”奎恩说,“你肯定打错了。” “这件事非常急迫。”那声音说。 “我对此无能为力,”奎恩说,“这儿没有保罗•奥斯特。” “你不明白,”那声音说,“已经没有时间了。” “那么我建议你打别的电话,这儿不是侦探事务所。” 奎恩挂断了电话。站在冰凉的地上,他朝下看着自己的脚,膝盖,软塌塌的阴茎。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些后悔自己对来电者态度生硬了。没准儿会是一桩有趣的事儿哩,他想,倒是不妨跟他周旋一会儿。也许,他能在那案子里边发现些什么——甚至,也可能会在某些方面给人家提供一些帮助。“我得学着站在那儿也能让脑筋转起来。”他对自己说。 奎恩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对杀人越货的门道几乎一无所知。他从未谋害过什么人,也从未偷过什么东西,而且干那种事儿的人他一个也不认得。他有生以来没进过警察局,从来没跟私家侦探打过照面,也从未跟罪犯说过话。他所有这方面的知识,都来自书本、电影和报纸。不过,他从来不觉得这是自己写作的障碍。对于自己写的那些故事,他感兴趣的不是那些故事与尘世众生的关系,而是那些故事与其他故事之间的关系。甚至在成为威廉姆•威尔逊之前,奎恩就已经在为读者提供悬疑小说了。他知道大部分东西都写得很糟,而且大多经不起最最马虎的推敲,但这种形式却一如既往地吸引着他,说来还很少有他不愿读的悬疑小说,连最糟糕透顶的他都看。尽管他对其他读物有着相当严肃的品位,甚至到了十分挑剔的地步,而换了悬疑小说,他几乎可以说是来者不拒。当情绪上来时,那类小说他可以毫无困难地一气读完十本或十二本。这是他内心一个饥渴的洞壑,需要用特殊的食物来填塞,他得一气不歇地往里填塞,直到完全餍足。 寓所在一幢四层楼的褐色砖石建筑的三楼。布鲁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查看家具设施,很高兴这儿设施齐全,他这儿每样东西都是新的:床、桌子、椅子、地毯、亚麻布窗帘、厨房用具……每样东西。壁橱里挂着成套的衣服,布鲁心想不知这些衣服是不是专为他置办的,穿上身试了试,发现正合适。这不能说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住所,他对自己说,从房间这头到那头几步就跨过来了,可这里真够温馨的,够温馨的。 他走到外面,穿过街道,走进对面的楼房里。在入口处,他从一排信箱中搜寻布莱克的,找到了:布莱克——三楼,好极了。一转身,他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着手办事了。 他拨开窗帘,向对面望过去,瞧见街对面布莱克就在自己屋子里,坐在桌边。在某种程度上布鲁可以把对方的一举一动观察得清清楚楚,他估计布莱克是在写作。透过双筒望远镜他可以断定是这么回事。但望远镜的功能还不足以让他看清对方写下的东西,尽管是能看到纸上的字迹,布鲁却没法辨认出那上面写的是什么。他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就是布莱克正用一支红色自来水笔在笔记本上书写。布鲁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写下:二月三日,下午三点,布莱克在桌上写东西。 偶尔,布莱克会停下手里的写作朝窗外凝眸睇视。这时,布鲁以为他正在朝他这边看过来,急忙避开。但进而观察之下,他意识到那只不过是一种茫然出神的模样,与其说是看,不如说是在思索,是在打量那些看不见的东西,而并非用目光搜索什么。布莱克每隔一会儿要从椅子上站起来消失在房间后面的什么地方,布鲁估计那是一处墙角,或是洗手间,但他从不离开很长时间,总是很快就回到桌边。这样来来回回地持续了几小时,布鲁一点也摸不透他在干什么。六点钟时,他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了第二句话:他这样持续了几个小时。 这并没有使布鲁感觉厌烦,倒是让他来了一股非得弄明白不可的执拗劲儿。看不清布莱克写的东西,到目前为止几乎还都是一张白纸。也许他是个疯子,布鲁想,正在密谋炸毁整个世界。也许他在书写什么秘密配方。可是,布鲁马上为自己这种孩子气的想法感到羞赧。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他对自己说,还得再过段时间才能下断语呢。 他脑子里的念头从一件小事转到另一件,最后拴在未来的布鲁太太身上。他们本来计划今天晚上要出去的,他想起,如果不是怀特今天出现在事务所,带来这桩新案子的话,他这会儿就跟她在一起了。先是到第三十九街那家中国餐馆,他们在那儿别扭地跟筷子较劲儿,在桌子底下拉着对方的手,饭后去看派拉蒙公司两片连映的夜场电影。在短短的一瞬,他脑子里浮现出她清晰的脸庞(低眉垂眼地笑着,佯作羞涩模样),他意识到自己其实更愿和她在一起,而不是坐在这小屋子里鼓捣着天知道要鼓捣多久的差事。他想给她打个电话聊聊,犹豫了一下,决定不打了。他不想显得挺脆弱的样子。要是她知道了他有多需要她,他就该失去自己的优势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男人总得更坚强一些。 此刻,布莱克把桌上写作的一摊东西收拾掉了,摆上了晚饭。他坐在那儿慢慢地嚼着食物,用他那副出神的模样凝视着窗外。看见那边的食物,布鲁意识到自己也饿了,于是去厨房搜寻有什么可吃的东西。他找来了一听罐头炖肉,用白面包蘸着肉卤吃上了。吃完后,他抱着一丝希望想看看布莱克是否会出去走走,瞧见布莱克在房间里突然作出一阵手舞足蹈的动作时他感到这事儿有门了。可是什么也没发生。十五分钟过去了,布莱克又坐回到桌旁,这次是看一本书。旁边有一盏灯,布鲁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布莱克的脸了。布鲁估计布莱克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上下也就相差一两岁吧。那就是说,他也是靠近三十的人了,要不就是三十出头。他发现布莱克那张脸挺讨人喜欢的,跟他平日见到的那些成千上万的面孔相比,倒也说不上有什么特别之处。这让布鲁感到有点扫兴,因为他内心隐匿的想法中很希望布莱克是个疯子。布鲁透过双筒望远镜看见布莱克阅读的那书的名字,《瓦尔登湖》,作者是亨利•戴维•梭罗。布鲁从没听说过这本书,他细心地把这一点记在笔记本上。 这个晚上剩下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布莱克在看书,布鲁则在看他看书。随着时间推移,布鲁越来越扫兴了。他不习惯像现在这样蜷缩起来隐匿在暗处,这会使他的神经越发感到紧张。他喜欢跑跑颠颠,从一个场子赶到另一个场子,手里总是忙活着什么事情。我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那类侦探,每当老板派给他一个尤其需要长时间守候一处的差事,他就会这样对布朗说。给我那种能有地方下手的案子吧。现在,他是自己的老板了,这是他自己找来的活儿:一桩无事可做的案子。除了盯着那人看书写字外就没别的可做的了。布鲁现在唯一可做的是揣摸布莱克脑子里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猜猜他在想些什么,这是一桩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布鲁让自己的意识一点一点地溜?旧日的记忆中了。他想到了和布朗联手办理的一些案子,尽情回味他们大获全胜的喜悦。比如说,那回瑞德曼的案子,他们揪出了一个盗用二十五万美元的银行出纳。那回布鲁佯装一个赛马狂,诱使瑞德曼和他一起下赌。银行流失的现金后来都追回了,那家伙受到了应得的惩罚。至于格雷的案子,那就更带劲了。格雷失踪了一年多,他的妻子打算申报他已经死亡。布鲁摸遍了所有的常规渠道也一无所获。然而有一天,他正打算提交最后的报告时,却在一家酒吧里撞上了格雷,那儿离他妻子的住处只有两个街区,但这个格雷却根本不可能变回原来的自己了。格雷的名字现在改成了格林,尽管本人矢口否认自己是格雷,但布鲁知道这就是格雷,因为他揣着这人的照片转悠了三个月了,早已把他那张面孔牢牢地印在心里。原来是这人得了健忘症。布鲁把格雷带回到他妻子那儿,这人还是自称格林,看见那女人倒是立马就爱上了她,几天后就向她求婚。于是格雷太太成了格林太太,她两次嫁了同一个人,因为格雷根本记不起以前的事了——还固执地拒绝承认他是健忘症——但这并不妨碍他现在舒舒服服地享受自己的生活,格林仍在离家两个街区的那家酒吧当差。他说他喜欢调制饮料,喜欢和那些来酒吧的人们交谈,他不可能想象自己会去做别的什么事儿。他宣称自己生来就是做酒吧招待的,他在婚礼上向布朗和布鲁这样宣称,他们谁会去反对一个人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呢? 这些都是过去的好时光啊,布鲁对自己说,这时他隔街望见布莱克关掉自己房间里的灯。那桩案子整个儿充满了奇怪的扭曲和荒诞的巧合。好吧,不是每个案子都能这么令人兴奋的,你得在糟糕的情况下采取正确措施。 布鲁,向来是个乐天派,第二天早上醒来心情就好了。外面,白雪覆盖在平静的街道上,所有的景象都变成白皑皑的一片。观察着布莱克在窗边桌旁吃完早饭,又读了几页《瓦尔登湖》,布鲁看着他折身转进房间后面,再又回到窗前往身上穿大衣。这时是早上八点刚过一会儿。布鲁伸手戴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穿上靴子,匆忙间胡乱地把这些玩意儿穿戴起来,不到一分钟就下了楼跟在布莱克后面。这是一个无风的早晨,四周平静得能让他听到雪花飘落在树枝上的声音。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布莱克的鞋子在雪白的人行道上踩出一声声有节奏的脚步声。布鲁跟着他的脚印转过路口,看见布莱克在那条街上慢慢溜达,好像在享受着雪天的愉悦。他不像是一个打算逃跑的人,布鲁这样想着,便也相应地放慢了自己的脚步。走过两条街后,布莱克走进一家门面不大的便利店,在里边盘桓了十到十二分钟,然后捧着两个装得满满当当的购物纸袋出来了。他没有留意到站在街对面一处门道里的布鲁,朝橘子街方向往回走。这是为了防备暴风雪来临贮存的物品,布鲁对自己说。布鲁决定冒一把险不去跟踪布莱克,自己也跟布莱克一样拐进了便利店。除非这是个诱饵,他想,布莱克打算丢下买来的这些东西溜之大吉,但可以肯定他是走在回家的路上。于是布鲁也为自己采购了一些东西,还在隔壁一家店里买了报纸和几本杂志,然后回到了橘子街。果不其然,布莱克已经坐在窗前桌子旁,在前一天见过的那个笔记本上写东西了。 这是一套带四个房间的车厢式公寓单元车厢式公寓单元(railroad flat),房间成一线排列,朝过道开门,类似火车软卧车厢的格局。——译注,地方不大,装修马虎,一个房间留作书房和工作间,另一间是起居室,最后两间做卧室。这地方安排得井井有条,细部看去却是破败窳陋,总的说来让人觉得不舒服。如果不是有什么别的原因,那么这就证明范肖没有把时间花在挣钱上。当然,我并不是一个轻视贫贱的人。我自己的住处甚至比这儿还阴暗狭窄,我知道每个月为房租而发愁是什么滋味。 苏菲•范肖让我坐到椅子上,给我弄了一杯咖啡,然后自己在一张破旧的蓝沙发上坐下。她把孩子抱在膝盖上,跟我讲述范肖失踪的事情。 他们是三年前在纽约遇上的。不到一个月他们就住到一起了,不到一年他们就结了婚。范肖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男人,她说,但是她爱他,而从他对她的态度来看也从未有过不爱她的暗示。他们在一起过得很幸福;他曾眼巴巴地盼着孩子出世;他俩之间没有恶感。四月的一天,他告诉她下午要去新泽西看他母亲,此后他就一去不回。那天晚上苏菲稍后打电话给她婆婆,这才知道范肖根本没去母亲家。在这之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儿,但苏菲决定等事情有了眉目再说。她不想成为那种丈夫一不见踪影就惊慌失措的妻子,她知道范肖比大多数男人都更需要自由活动的空间。她甚至决定他回家后不向他提任何问题。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最后她还是去找了警察。她期待警察能帮帮她,但他们并没有多么在意她的问题。如果这里有证据表明是一起犯罪活动,他们还能插上手,像这样的事情他们多半无能为力。毕竟,每天都有那些做丈夫的甩了妻儿的,而他们大多数人又不想被人发现。警察按常规作了询问,这就没事了,然后建议她去雇请私家侦探。她婆婆给她支付了私家侦探的费用,于是找了个名叫奎恩的人。奎恩为这案子东跑西颠折腾了五六个星期,可最后也只好退出,不想再赚她们的钱了。他告诉苏菲,范肖看样子还是在国内,至于是死还是活他就说不上了。奎恩不是那种冒牌货。苏菲觉得他很有同情心,是真的想帮她,当他最后那天来见她时,她意识到没有理由能反驳他的结论。这一来就无路可走了。如果范肖真是决定要离开她,他不会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偷偷溜走。不敢面对现实,回避令人难堪的质询,这不像是他的风格。这样看来,他的失踪只有一种解释:他遭到了某种可怕的伤害。 苏菲仍然期盼着事情会出现峰回路转的一刻。她曾在哪儿读到过有关健忘症的报道,有一阵子这简直就成了她绝望中的一点希望:想到范肖蹒跚地徘徊在什么地方,不知道自己是谁,失去了真实生活却依然活着,也许某一时刻又处在回归自我的边缘。又是几个星期过去了,最后已临近产期。离孩子出生不到一个月了——这意味着孩子随时有可能出生——于是这未出生的孩子渐渐攫住了她的心思,好像她内心没有更多的空间能留给范肖了。她用这样的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她内心不再有空位子了——然后,她接着说这也许意味着不管怎样她对范肖感到愤怒了,恨他就这样遗弃了她,尽管这也许不是他的错。这个说法以其冷酷而坦诚的意味让我大为震惊。我还从未听人这样表露过自己的情感——如此严厉无情,那样毫不顾及人们惯常持有的厚道之心——当我现在把这些写下来时,我意识到甚至在第一天我就跌入地穴中了,我跌落到以前从未经临之处。 一天早上,苏菲继续说,她折腾了一夜醒来后明白范肖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恍然大悟,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不会再有疑问了。她那时候哭了,哭了一个星期,为范肖哀悼,就像他已经死了。当不再流泪时,她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懊丧。范肖已经给了她几年了,她想这就够了。现在要考虑孩子的事情,其他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知道这听上去有点夸张——而事实上,她依然生活在这些感触之中,这些事儿影响她生活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我问了她一连串问题,她平静而从容地回答了我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好像竭力避免使自己的任何回答带上感情色彩。例如,他们是怎么生活的,范肖从事什么职业,从我最后一次跟他见面后这些年来他都有过哪些事情。孩子开始在沙发上哭闹起来,苏菲不住嘴地说着话,一边就解怀给孩子喂奶,先是一个乳房,接着换另一个。 很难说当年在法国寻梦的保罗•奥斯特是否读过热奈特的著作,但热奈特书中倒是明确提到《堂吉诃德》的例子直接引自博尔赫斯的阐发。博尔赫斯很早就注意到这种书中之书、戏中之戏的奥妙了,一九三九年他在小说《吉诃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尔》里就借助了塞万提斯这一手法,后来又在《吉诃德的部分魔术》(《探讨别集》,1952)一文中更为详细地讨论了这种写实手法中的“诗意的想象”。毫无疑问,如果分析一下《纽约三部曲》的文本间涉特点,保罗•奥斯特背后的确不难见到博尔赫斯的身影。当然,保罗•奥斯特的互文手法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迂回策略。在《幽灵》那篇里,看到布莱克向化装成流浪汉的布鲁讲述霍桑《威克菲尔德》的故事,不能不让人想到也很可能是从博尔赫斯那儿趸来的灵感。你别说这儿没博尔赫斯什么事儿(一个美国作家难道不熟悉霍桑?),其实这篇小说恰是博尔赫斯在一九四九年的一次文学讲演(《纳撒尼尔•霍桑》)中用以分析“自我放逐”的心理案例。博尔赫斯概述原著的文字在行文方式上跟布莱克的讲述相当接近(甚至更详尽些),其中还特别提到美国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所谓“蛰居的寓意”。就像博尔赫斯所说,谜的解释有千千万万,布莱克之所以向布鲁讲述威克菲尔德离家出走的故事,按译者愚拙之见,似乎在暗示他们各自抛弃了自己的女人——为了进入另一种生活。在博尔赫斯笔下,霍桑那种足不出户的“自我囚禁”的生活方式被提炼成一个古怪而残酷的意象,这又很容易让人想起范肖那个锁闭的房间。 保罗•奥斯特的叙述风格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博尔赫斯那种形而上学的特点,同样是从精神与现实的错位中探讨人的生存境况,那种玄思匡辨之中同样充满了玩味的意趣。不同的是,他这儿更少了一些现实的情感承载——本来博尔赫斯已是手脚麻利地翻越了现实的樊篱,他则干脆从一旁扬长而去。读着这样的小说,脑子里总有一幅神秘而虚融的画面,我感觉到,过于超越的意图使得这部《纽约三部曲》显得过于空灵。这有点像是某种哲学的游戏攻略,无论怎么具有内在的活力,也很难切入现实的迷宫。书中尽管谜团不少,可是每个故事的主线都显得单薄,人物不多,场景也很简单。也许是词语和意象的多义性弥补了叙事的缺失,使得它并不缺少美学上的丰富性,而那些因为语焉不详而显得扑朔迷离的情节似乎也恰好印证了事物的不确定性。我们只能说,人对自我的认知,对语言的认知,都是有限的。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寓言小说,有着卡夫卡、博尔赫斯的智慧风貌。 从某种意义上说,《纽约三部曲》也是一部具有谈艺录性质的作品,这三个故事可以说是刻画了作家的隐秘心理。奥斯特拿作家来说事儿,自然兼有对叙事艺术本体的探讨。这里还以各种方式提到一些并非作为虚构人物的作家:除塞万提斯,提到了爱默生、霍桑、爱伦•坡、梭罗、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人,那都是美国十九世纪中期的文学巨匠。还各有一处提到法国的波德莱尔和米斯特拉尔。书中没有提及任何二十世纪作家,当然也没有出现博尔赫斯的名字。以前,博尔赫斯注意到霍桑就尽量避着同时代的作家——“我们同时代的人和我们总是太相似了,在古代作家中更容易找到新意。”话是这么说,但在我看来,奥斯特好像是故意绕开博尔赫斯的高宅大院。这里忽然想到一个有趣的对比,我在翻译斯蒂芬•金的《三张牌》(《黑暗塔》Ⅱ)时遇到的作家名字比这更多,可几乎没有一个是文学史上有名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美国当代通俗小说家(辞典上压根没有他们的条目,只能在互联网上去查询)。斯蒂芬•金非但不避俗,反倒故意炫耀他那帮哥们似的。相比之下,保罗•奥斯特的趣味确乎有些远离尘嚣,也似乎有点“装”。 在我译过的十四部著作(其中九部是小说)中,不能说奥斯特的东西最难,但我觉得他是我遇到的最难捉摸的作家,而且他那种具有独特的逻辑意味的语句对于中文表达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挑战。以前在翻译库切作品时,对付《等待野蛮人》中那些复杂的意象曾让我头痛不已,而《男孩》中那些丰富的用典,还有南非荷兰语和板球知识之类,说来也颇费周折。可是,库切的文字毕竟干净、平实。即便喜欢制造悬疑的斯蒂芬•金,也并不在词语本身大做文章。奥斯特则不同,他好像每句话都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后边再提起又是另一个说法,这种风格如果推至极致,就成了范肖在那本红色笔记本上写下的东西——“每一句话都抹去了前面那一句,每一段文字都使下面的文字段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可想而知,对付这样的文字很难找到一种应付裕如的感觉。倒是博尔赫斯的一个说法让我稍感心安,他在翻译惠特曼《草叶集》的序言中讲到,一次看了莎剧《麦克白》的演出,无论是对白的译文,还是演员表演和舞台布景都很差劲,但尽管如此,“当我离开剧场来到大街上时,依然唏嘘不已。”他说那是莎士比亚打下了基础。他谦虚地表示,即便自己译得不好,那毕竟是惠特曼的底子。这里,我也不妨鹦鹉学舌地来上一句:保罗•奥斯特总归是保罗•奥斯特。 感谢本书责任编辑柳明晔女士和郑幼幼女士悉心指教。 文敏 2006年11月20日
纽约三部曲——2
书名: 纽约三部曲
作者: [美] 保罗·奥斯特
出版社: 浙江文艺出版社
译者: 文敏
出版年: 2007-3
页数: 334
定价: 2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保罗·奥斯特作品
ISBN: 978753392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