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清初交替之际,西欧人开始到达中国;差不多同一时间,俄罗斯人也穿越西伯利亚进至满洲边境,然而两者毫无关联。随着这种前所未有的东西方之间的碰撞,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的一个新时代开始了。 总的来说,在华外国商人大多是些追逐盈利的冒险家和一些没什么文化的粗人,他们的表现很不体面,尤其是粗暴而放肆的举止,加强了中国人把外国人看作是化外蛮夷的观念。中国虽然不欢迎他们,但仍然容忍下来,主要是想利用他们来作为皇帝以德怀远的一个标志。自高自大而又自给自足的中国人,拒不承认对外来产品的需求;被圈禁在沿海几小块地方的外国商人,对中国的国家和社会没有起到什么建设性的作用。影响较大的反而是那些传教士,尤其是耶稣会士。 …… 罗明坚和利玛窦于1583年定居到广东肇庆。为准备开展有效的传道工作,他们改穿中式服装、学习汉语、采用中国式的行为举止、研究儒家的道德信条。不过,应该指出的是,他们反对宋代理学,认为这是一套搀杂虚假的哲学形式,歪曲了孔夫子的教导。他们首要的目的不是争取信徒,而是为基督教(Christian)争取一个在中国社会中被接受的地位。他们不去强求使每年受洗人数翻几番之类含糊不确的统计性成就,而是致力于通过广泛的情感接触来传播基督教的理想和观念。凭借对汉语和中国文化的学识,以及在天文、算术、地理和其他科学领域的造诣,他们结交了一些较为开明的中国士大夫。中国人对诸如钟表和天文仪之类的欧式机械、透视绘画技巧及欧式雕塑印象深刻。利玛窦得悉中国人不知道宇宙构造,于是绘制了一幅世界地图,但不经意地把美洲画在了左面,欧洲在中间而亚洲在右面。这是一个失误,因为它挑战了中国乃中央之国的观念。自然地,这幅地图没有马上赢得认同。幸运的是,这个错误是很容易改正的;利玛窦知道地球是圆的——而非像中国人仍坚信的是方的——于是修改了地图,把中国放在中间。最终这幅地图获得了中国人的高度称赞,并在中国广为流传,也为传教士们赢得了很高的声誉。 …… 利玛窦的策略是进行和平渗透,采取文化接纳姿态,并避免与中国人的偏见和怀疑发生无谓的冲突——他旨在通过这些手段,赢得一些优秀的基督徒,而非做一些无所实效的洗礼仪式。按他的现实主义思路,他认为上帝的恩惠并不是在真空中施舍,而是要借助于人类的活动。因而,他奉承宫中太监的行为也就无所不妥的了,因为这样做有助于基督教的事业。通过这条门路,利玛窦迅速在北京显赫的士大夫中赢得了朋友和仰慕者,其中有一些达官贵人,包括至少一位内阁大学士沈一贯。、一位吏部尚书李泰载。和一位礼部尚书。冯琦。最著名的皈依者自然是工部司事李之藻〔取教名为利奥(Leo)〕(卒于1630年)和翰林院学土徐光启〔取教名为保禄(Paul)〕(1562—1633年),徐光启后来擢升至内阁大学士。 …… 用汉语表达基督教思想的问题是争吵的一个主要焦点。利玛窦选择汉语中一些最相近的词汇来表达基督教的概念,而不是音译西方的术语。例如,拉丁词“gratia”就不是音译成“格拉基亚”,而是翻译成“天恩”或“圣恩”。他把汉语中“天”的概念等同于基督教中“God”的概念;这样,“天主”或“上帝”就等于“God”或“Lord”,“天使”等于“angel”,而“灵魂”就等于“Soul”。这里应附带说一下,这种方法即便是在他自己的修道会中也遇到了一些反对:少数几个耶稣会士,如龙华民(Longobardo)等人,也宁愿用拉丁Deus的音译来表示上帝。 有关礼俗问题的争论则更为尖锐,利玛窦和耶稣会士认为在祖宗牌位前所行的礼俗是表达崇敬和尊重的方式,所以允许在屋子里摆放一块写着家族祖先姓名的牌位,周围摆一些鲜花、香烛和香炉。他们认为,中国人并不假设他们的祖先附身在这些牌位上;并承认祭祖礼俗只不过是一种表达个人之尊敬和孝道的礼节行为而已,其中没有什么迷信的成分。同样,利玛窦认为焚香也只是一种不带宗教含义的社会习俗。其他修道会的许多传教士认为,在祖宗牌位和新亡者灵柩前磕头是一种崇拜举动,只有上帝才配得上享用,而耶稣会士则将之解释为一种尊重礼仪和表示礼貌的标志,旨在劝慰悲痛者并显示哀伤,没有什么宗教意义。他们觉得儿女向父母磕头或臣子向皇帝磕头的举动,不含任何宗教或渎神的东西;耶稣会士自己在接受御赐赏品或听宣圣旨时也行磕头礼。他们也容忍为表达对孔子这位万世师表的习惯性尊敬,在授予“秀才”头衔时举行简洁的祭孔仪式。但是,耶稣会士也划了一条不得逾越的界限:中国的天主教信徒不得参加郑重其事的祭孔典礼,因为在这种场合会举行牲祭仪式。举行隆重祭奠家族祖先的仪式是可以的,但须有条件,即不得烧化纸钱,不得向死者祷告或祈求,也不得表达死者的灵魂会因摄取供品而受益一类的意念。 耶稣会士之所以形成这些决议,是因为他们相信,中国士子阶层中的大部分人把遵守礼规看作是恪守臣道的组成部分。禁绝礼俗将使他们不可能成为基督徒,并将导致和平渗透的策略失灵,基督教将不会成为在中国社会内部默默起作用的酵母,反而会与中国的生活方式相敌对。于是,1656年的教皇敕令允准在耶稣会士所规定的条件下履行礼俗。 然而,礼俗问题并未归于沉寂,而且继续困扰着欧洲的思想界和宗教界,并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一些最主要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也参与到争论之中,围绕这个论题出版了262部著作,另外还有一百来部书没有出版。1704年,教皇改变教会的立场,取缔礼俗,禁止用“天”或“上帝”来表示“God”,但赞同使用“天主”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