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独生儿子 我们的生活是从幕后操纵的;我们是自己也无法解释的戏剧中的演员。几乎没有一个决定性的事件我们能够说:这是出于我们自己的选择。 ——《放任与驾驭》,1914年 沃尔特·李普曼从小就是要被培养成为一个正人君子。他那殷富的双亲把他送进最好的学校,并且从他六岁时起,就一年一度带他到欧洲作文化旅行。早在他见到费城或科尼岛(纽约郊外的一个游乐场—译注)之前,他就已经熟悉了巴黎、伦敦、卡尔斯巴德(捷克一疗养胜地——译注)、圣莫里茨、圣彼得堡以及柏林。 1889年9月23日,李普曼出生在纽约市列克星敦大街舒适的家里。1893年大恐慌时他才四岁;九岁未足,就赶上了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那场“壮丽的小战争”1。像许多男孩子一样,他也是一个热情的爱国主义者,对背信弃义的西班牙人无比愤慨。这些西班牙人控制了古巴并且妨碍着美国执行其天赋的使命。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得到了外祖父哈里斯·鲍姆的支持。鲍姆在普鲁士人镇压1848年自由派起义2之后逃离柏林,先是旅居英格兰,后来定居纽约。据李普曼后来回忆,鲍姆曾教导他说:“美国的旗帜插在哪里,哪里的暴政就必定荡然无存。” 1889年夏天,李普曼随父母来到避暑胜地萨拉托加温泉城,这里是纽约各阶层人士前来沐浴和进行赛马赌博的地方。在这里,他遇见了他的第一个真正的英雄。就在艳俗而富丽堂皇、现已被拆毁的“大美利坚”饭店的阳台上,父亲把他介绍给在马尼拉海湾歼灭西班牙舰队后刚刚凯旋而归的乔治·杜威海军上将。几天以后,李普曼参加了一个盛大的露天集会,他听到一个戴眼镜的矮胖子在讲演,并被他的话感动得心潮澎湃,以致后来一直难以忘怀,也无法理解当时自己何以至此。那是从圣胡安山3战场归来的西奥多·罗斯福在为竞选纽约州州长发表演说。他声嘶力竭、挥动手臂,使八岁的李普曼和众多的成年人都感到震撼。李普曼后来说,他那时成了“一个不合格的英雄崇拜者”。对他来说,罗斯福是“伟大领袖的化身,是美国总统的楷模……。”许多年以后,李普曼对人承认:“应当说我对他的继任者们不够公正,因为他们无法与他相媲美。” 李普曼素来钦佩意坚胆大的人。他希望他们是强者,但他们也必须具备救世者的远见和对于民主价值观的意识。他从西奥多·罗斯福、伍德罗·威尔逊以及后来的温斯顿·丘吉尔、夏尔·戴高乐这些人身上,看到了这样一批领袖。他们能够表达人民心中的难以言喻的愿望,帮助人民克服莫名的恐惧和无济于事的怀疑。他曾经写道:“透过一种情况的表象而看到其内在实际,从而采取行动的能力,正是政治家的素质所在。” 李普曼崇拜西奥多·罗斯福其实不足为怪,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都是如此。他一生都对罗斯福深信不疑,这反映了罗斯福身上所体现的优良品质和李普曼的为人。名震一时的罗斯福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革故鼎新者、一个实干家、一个精力充沛而难以抑制的人。他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并且竭尽全力去实现它。李普曼则响应这种精神。 在李普曼的一部早期作品中(他写此书时年仅二十三岁,对自己的焦虑尚能直言不讳),他谈到了他称之为“弱点和那些使我们对领袖感到失望的因素的真正来历:思想拘束、优柔寡断、随波逐流。”他写道,在这种情形下,想象力和意志就经常被“人为的邪恶”所蒙蔽。“我们从童年时起就在羞愧和恐惧中彷徨不前,我们在迂腐的传统令人衰竭的封闭空间里活动,并且对成败得失逐渐变得愈发歇斯底里,而且还感到被恐怖的环境所包围。我们在打造软弱的灵魂。” 西奥多·罗斯福之所以能够引起李普曼这类人的好感,是因为他克服了那些人为的邪恶。李普曼小时候就曾经对一些邪恶有所了解。他家的一个女仆——一个虔诚和迷信的爱尔兰姑娘告诉他,她曾经读过一位天文学家的预言,说世界末日近在眼前,所以他必须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向上帝祈求宽恕。这种故事给小李普曼留下了可怕的印象。此外,他也存在着儿童对鬼怪和黑暗的恐惧。当他晚上一个人呆在屋里时,他只能靠意志的力量来减轻内心的恐惧。后来他回忆了一天晚上他是如何消除恐惧后上床睡觉的。他写道:“无疑这是我一生中最勇敢的行为。”面对着鬼怪,他勇敢地下了床,打开灯,“发现鬼原来是织花窗帘。于是我回到床上,又开了一次灯,确信鬼就是窗帘,心里感到无比欢欣。” 他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表明人们如何被未知事物的无端恐惧弄得怯弱无能。然而它所揭示的东西远不止此:不仅仅是他称之为“鬼怪”的危险,还有理性在他的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理性是驱散黑暗的明灯,它把鬼怪变成了织花窗帘,使人能够正视黑暗、征服黑暗。理性成了一种宗教。虽然李普曼后来转而推崇他所谓的“高等宗教”的秩序和社会,但他继续奉理性而非鬼神,重德行而轻信条。他仍在寻找能够看破“鬼怪”和“人为邪恶”的人,能够把人群中孤寂者的感情引导到更高的境界去的伟大领袖。他从小就进行着这种追寻。 李普曼没有在家里找到这种人。父亲是一个善良、正派的人,他热衷于为儿子安排一个衣鲜食美的生活,并且对儿子的成就颇为得意。可是雅各布·李普曼却决非那种会引起人们对他奉承或讨厌的人。他慈祥慷慨,但却低能,妻子戴西把他管得服服帖帖。这就引起了沃尔特对父亲的愤懑,尽管他对人对己从不完全承认这一点。他的失望和恼怒通过一种故意冷淡的形式表现出来。他并不与父亲顶撞斗气,而只是不再把他放在心上。当雅各布在长期病痛后于1923年死于癌症时,沃尔特流露出一脉温情,但却没有半点悲伤。他在给勒尼德·汉德法官的信中写道: 我不能希望他拖着残留给他的那个萎缩了的和痛苦的躯壳再活下去。获悉他的死讯后,我如释重负。当时我好像忽然忘记了他两年来的模样,而清楚地记起了从前的他: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有着一种美好的人性和无尽的幽默感。就我所知,他一生中并无奢望,对自己不存半点忧虑,甚至当他知道自己已经病入膏肓时,也是如此。 我们彼此并不亲近,但却和睦友好。他总是允许我做我想要做的事,即使当他对有些事并不理解时也不例外,因为他非常信任我。当我做的事情显然得到某种承认的时候,他便欣喜若狂,感到自己的信任是正确的,以致我常常不得不装出与他分享快乐的样子。 弗洛伊德4把父亡说成是人生中最令人心碎的时刻,但雅各布的去世似乎对沃尔特触动不深——至少他自己不承认。 然而父亲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淡忘。沃尔特从一连串他所钦佩的强有力的领袖人物中、从他喜欢的各种各样的长者中找到了自己的父亲。这些人个性强,富有亲切感,比如最高法院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政治理论家格雷厄姆·沃拉斯、法官勒尼德·汉德、艺术史学家伯纳德·贝伦森、总统顾问爱德华·M·豪斯以及内阁官员牛顿·O·贝克。沃尔特从一开始就被意志坚定、勇敢无畏的人所吸引。一些男孩子在自己的房间里挂满了棒球棍和体育明星的照片,而沃尔特却用拿破仑的半身像和一座反映这位皇帝从莫斯科撤退的版画来装饰自己的房间,并且还摆了一个威尼斯小划艇的船头和一幅西斯廷教堂5壁画的复制品,以显示他的审美情趣。 别的英雄则近在咫尺。其中之一就是他在朱丽叶斯·萨克斯博士开办的男校就读时的一位教员。学校座落在离纽约第5大道不远的第59街上。当时沃尔特正在为考大学积极准备历史、古典文学和数学等功课。年轻的地理教员弗雷德·汤普森把他迷住了。此人英俊、随和,长着一副运动员式的身材,并且还担任着校橄榄球队的教练。“弗里茨”6成了这个被紧紧束缚在妇人窝里的孩子心目中男子汉和自信心的典型。另外,他还唤起了沃尔特对地理的强烈兴趣,这门学问日后支配了这个学生对外交政策的见解。 甚至一直到弗里茨到阿默斯特学院去教授历史、而李普曼也开始从事自己的职业以后,他们俩还都保持着联系。李普曼后来承认:“他几乎是我最亲近的人。”1935年,这位良师益友去世时,李普曼曾对他的遗孀说:“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第一个老师,或者说得过分一点,一个父亲。”弗里茨·汤普森热情洋溢的笑声,他那条随和地搭在别人肩上的手臂,以及他在体育比赛中的快乐和他那交情义气,这一切都在这个与生身之父不和的孩子身上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弗里茨是沃尔特所在学校破例录用的少数非犹太人中的一员。萨克斯博士用条顿人的严格态度管理着这所专为德意志犹太人集团的子弟开办的学校。萨克斯男校和它的高一级学府萨克斯学院成了纽约的犹太望族大户培养自己子弟的训练场所。而且由于学校的标准很高,它也吸引了一些有钱的天主教徒,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与教区学校中那些爱尔兰穷小子厮混在一起。学校的严苛课程包括每周十一小时的希腊文和五小时的拉丁文,其目的是要培养有教养的青年绅士,等到十六岁时,他们就会万事俱备,既可投笔经商,也可进哈佛深造。1896年9月,沃尔特和他的密友兼邻居卡尔·宾格一起入了萨克斯男校,当时他还差几天才满七岁。 虽然萨克斯男校招生的对象主要是犹太人,它在精神上则完全是世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对那座德意志犹太富人前去顶礼膜拜的声望卓著的庙堂、理性和节制的圣殿—新犹太教堂的完美补充。象征着美国的犹太新教的这座教堂,当时座落在纽约第5大道与第43街的交口,后来移至纽约上城。1870年当它正式开张时,《纽约时报》曾赞扬它“第一个站出来向全世界宣告了理智战胜了盲目和偏执。”新犹太教堂惊醒了欧洲人的犹太社区和中世纪的神秘主义,它就此背弃了规矩重重的正统犹太教,并试图通过犹太教的“现代化”把犹太人同化到美国生活的主流中来。而周围的环境也使它一改犹太圣殿的形象而更像一座基督教堂,戴帽子的女人和免冠的男子可以同堂礼拜。 新犹太教堂中的时髦成员们像他们的基督教新教徒兄弟一样,从小所受的教育使他们形成这样一种看法,即宗教与其说是一种虔诚的表示,不如说是一种社会契约或约束法规。新犹太教堂吸收年轻会员时并不沿袭古老的“割礼”7,而是给他们行“按手礼”8。1904年5月,十四岁的沃尔特接受了“按手礼”。然而他所受到的宗教教育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他几乎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从这点来说,他跟大多数与他家庭背景类似的德意志犹太人的情况差不多。他们信奉的犹太教纯属继承而来,并非表示认可,而且许多人总想把这份遗产变成一种不那么惹人注意和“外来”味儿较少的东西。 新犹太教堂也反映了德意志犹太人想把自己与下东区9那些未经同化的兄弟们隔离开来的意愿。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移民浪潮给纽约带来了几十万犹太人,他们中大多数是东欧国家对犹太人进行大规模的血腥屠杀时逃亡出来的难民。这些人贫困落魄,依赖犹太人居住区为生,政治上则往往信仰社会主义,他们在那些素有教养的德意志犹太人面前如此相形见绌。上等人住宅区里有这样一种说法,说那些咋咋呼呼、毛手毛脚的新移民败坏了犹太人的名誉。于是一个犹太人自己搞的排犹运动发展起来了。新犹太教堂的长老赞扬自己的教民摒弃了“中世纪的精神桎梏”,扫除了“东方人的特征”。“东方人”一词实际上成了“俄罗斯或波兰犹太佬”的婉称。《美籍希伯来人》杂志同它上城的读者的这种情绪一唱一和,它宣称“美国主义与东方主义的同化……将永远不会发生。” 李普曼一家同样也对“东方主义”很反感。虽然他们根本不能与钟鸣鼎食的希夫、华伯和洛布等家族平起平坐,但他们也认为自己是纽约犹太社会的一部分。几乎每年夏天,他们都要去欧洲旅行,有一次竟带着沃尔特远游到圣彼得堡和莫斯科。为了与他们引以自豪的德国文化相适应,他们往返都是乘汉堡一美洲轮船公司的轮船,而且总要在巴登巴登10、卡尔斯巴德或马里安温泉11戏水畅游。在两次旅行的间歇时期,为了躲避纽约城的酷暑,李普曼一家便前往萨拉托加,或到以“犹太新港”闻名的泽西海滩去。 然而,李普曼一家的生活并非总是这般豪华。沃尔特的母亲戴西·鲍姆出生在离第3大道不远的第84街一所朴素的木房里,房子带一个花园和一道篱笆墙。雅各布小时候日子过得更俭朴,他住在切尔西区西22街。哈里斯·鲍姆在美国开始自己的生涯时是一个肉类批发商。而雅各布的父亲路易斯·李普曼是一个服装制作商。 雅各布年轻的时候同父亲及两个弟弟亨利和利奥波得一起经营家庭企业。他们的店铺在第4大道和王子街相交处的一座商业大楼中占着两层楼(现在那个地区叫苏荷区),一层用来作销售和陈列部,另一层是裁剪和缝纫车间。他们是最早使用机器剪裁的服装公司之一,生意很兴隆。这就为几个兄弟提供了虽然算不上奢华,但也颇为优裕的生活。 直到戴西的父亲去世后,雅各布才真正有了钱。哈里斯·鲍姆的生意已经从肉类做到房地产上去了。他很精明地买下一些商业区的办公楼和住宅区的公寓。到他死的时候,他已经腰缠万贯了。鲍姆把财产全部留给了妻子,她死后则归戴西所有。这就使得李普曼一家得以搬到东79街123号一幢舒适的楼房里,后来又迁居到东80街46号一栋更豪华的住所。而且这笔遗产也使雅各布能从服装生意中退出来,去做更有绅士气派的事,比如旅行、欣赏美术作品、到高级饭店愉快就餐等等。结果他的腰围以及他对艺术的鉴赏力都大为增加了。 雅各布和戴西晚上很少在家,除非是招待朋友。他们总是去听音乐会,看戏或者赴宴。每年夏天,当纽约的社交生活逐渐冷落下来时,他们便到欧洲去洗矿泉或参观博物馆。沃尔特和外祖母也总是和他们一起去。老太太自从哈里斯·鲍姆去世后就一直住在李普曼家。总之,这家人对自己的家庭感到心满意足,他们清楚自己的社会地位。雅各布面色红润,身体由于过分地纵情享乐而有点肥胖。他性情善良,很容易满足,只是意志有点薄弱。戴西像一只光彩夺目的飞虫,兴致勃勃,举止端庄,她是亨特学院毕业生,当时社会上还没有几个女子想受高等教育的。她的母亲鲍姆太太是个讲求实际的人,她尽管不是知识分子,但却喜好娱乐,有文化,并且精通三种语言。她十分溺爱唯一的外孙沃尔特可谓家里的掌上明珠了他从小娇生惯养,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受到百般爱抚,可就是由他独往独来的时候太多了。 沃尔特·李普曼并不感到特别地不快活,而且也能够安分守己,虽然作为独生子有时未免感到孤独。他受外祖母的溺爱,他也敬慕外祖母;他受父亲的纵容,但却认为父亲太软弱,至于母亲,她不大关心沃尔特,他也变得不喜欢她。他是个听话而又彬彬有礼的孩子,老老实实地做功课,每周上理发馆洗一次头,还得上戴西强加于他的钢琴课。戴西喜爱音乐,并且是一个有才华的钢琴家。沃尔特却变得对音乐很反感。这种感觉,他不管听多少次音乐会也无法克服。 沃尔特成长在一个阔气的犹太人居住区里,他认识的人几乎都是有着德国背景的犹太阔佬。他最早和最亲密的朋友宾格兄弟——卡尔和沃尔特,就出身于和他类似的家庭。他们一起在中央公园赶羊车,一起在新犹太教堂接受“按手礼”,上同一个学校,而且都把自己看成是文化和社会精华的一部分。他们与下东区的犹太移民不同,并不感到自己被排斥于美国文化的主流之外。他们的确渴望成为这个主流的一簇浪花,并相信通过同化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就意味着他们得掩盖而不是张扬身上的犹太人气质,把它贬低为特征中一个微乎其微、毫不重要的部分。对他们来说,犹太教既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问题,也不是一个需要加以讨论的问题,它不过是一个弱点,他们可以采取忽视它的办法来使它变得无关痛痒或不那么引人注意。像李普曼和宾格兄弟这种主张同化的犹太人,都跟异教徒结了婚,他们的大部分成年生活都是在以异教徒为主的社会天地里。他们所生活的年代正是年轻的知识分子受到文化世界主义感召的年代,这种世界主义或是对种族差别不屑一顾,或是积极地力图消灭它。同化即使不是世界主义的最高目标,至少也是通往世界大同社会的道路上一个必要的中转站。 然而同化是要付出代价的。它意味着一个人要同自己的血统决裂,并且努力使自己适应一个永远也不会感到充分安全的社会。尽管一个人的朋友们或者他所涉足的世界崇尚世界主义,他总会碰到这样的时刻:愤怒和激情会打破文明的约束。蛊惑宣传和民众的情绪对于散居在外的犹太人就像对于美国南部的黑人一样具有威胁性。文明、理性和遵纪守法为所有文明人所珍惜,然而它们对于同化了的犹太人或许尤为宝贵。出于历史的原因,他们深感社会秩序的崩溃对自己是个威胁。 沃尔特生活在犹太人的天地里,但他却从未与它完全化为一体。这个年轻人的兴趣不受种族的约束,他的抱负也不为种族所限制。他不想被禁锢在一个阔绰的犹太人居住区里,也不愿被它的物质主义、政治保守主义和狭隘思想,以及排他的犹太人习性所束缚。他生来就属于特权阶层,并且生活在一个尊崇、爱好艺术的家庭里。他不仅受到老师们的赞赏,而且也博得同学们的喜爱。他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父亲认为他应当做一名律师,他的辩论课教员阿瑟·加菲尔德·海斯鼓励他在哈佛毕业后投考哥伦比亚法学院。可是法律对他没有吸引力。他的目光落到那些更富有美感、更高尚、更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目标上去了。他想做一个艺术史学家。这一兴趣部分地是由父亲帮他形成的。雅各布常在星期天下午陪着儿子游逛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夏季则带他去欧洲参观那里的大博物馆。雅各布自己收集了一大本剪贴的油画印刷品,冬季晚间,他便拿出来供儿子欣赏。然而沃尔特的兴趣更直接地是通过阅读约翰·拉斯金12关于美学和社会学的评论产生的。 《威尼斯的石雕》和《建筑艺术的七盏明灯》把沃尔特引诱到拉斯金对社会秩序的设想之中,在这种社会秩序中,政治改革和艺术的纯洁性是并行不悖的。沃尔特从拉斯金那里获得了一种维多利亚时代清教徒式的鉴赏力。他仰慕前古典希腊艺术的优美线条以及罗马和早期哥特式的建筑,而对所有世俗艺术,包括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则叹惜连连,认为它们粗俗不堪。他是一个古板的青年唯美主义者的楷模。他步其尊师之后尘,对当今之世的腐朽感慨不已。 那年夏天,沃尔特在萨克斯男校读三年级。他和父母一道去欧洲进行一年一度的旅行。他时常带着一种真诚的献身精神流连在各类艺术博物馆。当雅各布和戴西在杜伊勒利宫13里溜溜达达,或者在和平咖啡馆里逗留的时候,他便在卢浮宫14度过下午的时光。一天下午,他正全神贯注,像个鉴赏家似地审视着奇玛布伊15的名画《圣母和儿童》,一位衣着入时的美国女士和她年轻的同伴走到他身旁。那位女士介绍说她叫加德纳,来自波士顿,她的同伴叫马修·普里查德,是西蒙斯学院的艺术教员。加德纳夫人经常在博物馆见到沃尔特,她对这个年纪轻轻的人总是花这么多时间来看画感到好奇。一经交谈,加德纳夫人马上被沃尔特的智慧和魅力吸引住了。她主动提出要领沃尔特去参观那些画廊,显然她对它们了如指掌。以后几周内,他们经常见面。加德纳夫人给沃尔特讲解作品以及它们的历史。当他们最后分手时,加德纳夫人把自己在波士顿的地址留给了沃尔特,并要他考进哈佛后去看望她。 沃尔特远不像他那张天真可爱的圆脸蛋所显露的那般幼稚。1906年秋,在他抵达坎布里奇16的数天以后,他便乘电车跨过查尔斯河,来到芬威那所粉红色的意大利式别墅。伊莎贝拉·斯图尔特·加德纳夫人在那儿接待了他。她身着一件天鹅绒长裙,式样很像她在约翰·辛格·萨尔金特17为她画那幅用来装饰她的优美别墅的著名肖像画时所穿的那件。她向沃尔特展示了自己收藏的名画,那真可谓世界第一流的收藏。她说这是她在伯纳德·贝伦森的帮助下搞起来的。后来贝伦森也对李普曼的生活起了重要的作用。 沃尔特这时已经形成了一种对书本和绘画以外的世界,尤其萨克斯男校和新犹太教堂以外的世界的兴趣。伊莎贝拉·斯图尔特·加德纳向他展示了那个世界之匆匆一瞥,不久他就要把这个世界变为他自己的。1906年9月,他开始在哈佛学习,当时他还差几天才满十七岁。他确信自己将成为一个艺术史学家。他以拉斯金为榜样,不断追求着那种灵感上的艺术诗人和精神上的改良主义者所特有的乐趣。 不幸的是,他对美学的兴趣并不如他所想象的那样浓厚,不久,拉斯金便被他心目中的其他英雄代替了。哈佛的许多事情也都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而且并非总是令人愉快的。 第二章 哈佛生涯 先生们,这位是美国未来的总统! ——约翰·里德18介绍李普曼,1908年 当沃尔特于1906年秋来到坎布里奇时,他踌躇满志,准备按哈佛绅士的样子开始新的生活。他随身带来好几箱衣服,其中有几件是为了遮掩他胖墩墩的身材而剪裁得十分得体的服装,还有两只网球拍和几十本必不可少的书。他并不害怕哈佛。萨克斯男校毕竟有向哈佛输送人才的传统,这使他能应付可能遇到的任何学术上的挑战。 但李普曼没有准备,也不可能有所准备的,是哈佛社交方面的挑战。他原以为自己可以像在萨克斯男校那样,轻而易举地在哈佛社会的圈子里出人头地。但他绝没想到,哈佛里面哈佛何其多,它们之间又如此很少重叠。这里有运动员的哈佛,有眼睛盯着研究生院的学者的哈佛;有寻欢作乐、后来在华尔街和斯泰特街19销售债券的公子哥儿的哈佛;有来自豪门大户、条件优越的年轻人的哈佛,学校里有他们的社交场所,如鲍斯林俱乐部和A·D·俱乐部,有时他们也象征性地听听课;不属于这一切的局外人则自成一体,这也是哈佛;还有热衷于蔑视权威的热反叛者的哈佛。 有好几个学期,沃尔特都被分配住在韦尔德堂里的一个单身房间里,这是哈佛院内最寒酸的宿舍楼之一。这里既无自来水,也无暖气,屋里只有一个小壁炉可取暖,最近的洗澡堂也在两个街区以外的体育馆内。不过,卡尔·宾格就住在李普曼楼下一层,而且没有多久,李普曼在班上、或者是在纪念堂餐厅和兰德尔堂就结识了一些新朋友。他认识了相当多的高年级学生,这是由于校长查尔斯·W·埃利奥特实行了一项革新,让学校各年级的学生都混住在校园里,而不是把一年级新生安置在另外的宿舍楼里。 在李普曼进入哈佛之际,传奇式的埃利奥特也即将结束他担任校长四十年的生涯。埃利奥特精力过人,具有维多利亚式的正直人品,以及对科学和进步坚定不移的信念。李普曼后来谈到他时说,他“有点像活着的上帝。”埃利奥特1869年到哈佛时,学校里仅有五百六十三名学生,但到1909年他卸任时,哈佛的学生已近两千。他挑选出优秀的学者,给他们学术自由,创立了本科生自由选课制度,并把哈佛发展成为拥有一批自治的专科学院的大学。自由选课制度使学校的知识资源向学生开放,这个制度对于有驾驭能力的人来说,正好比是一个空气调节阀。学生们被鼓励按自己的方式奋发图强。埃利奥特对六百零五名和李普曼同期的学生说,哈佛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使每个人按自己的所好去思索和行动。” 这种自由使一些学生借机——至少是在一段时间内——反对学校的传统,甚至反对学校本身。约翰·里德就他在哈佛的生活写道:“人们在谈论世界,谈论大胆新奇的设想,谈论离经叛道的思想,异端邪说一直是哈佛的一种精神。”“学生们批评教师没有教育他们,攻击院际运动会这一神圣制度,讥笑那些神圣得使人不敢直呼其名的本科生俱乐部。”其实这些本科生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敢说敢为。造反也是哈佛传统的一部分。在埃利奥特的领导下,哈佛的教育目标是探索试验和思想自由,而不是灌输。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在一次毕业聚餐会上说;“这些不服管教的学生是我们最感自豪的产品。” 对沃尔特这样求知欲很强的学生来说,哈佛的气氛是令人振奋的。他在一篇写给萨克斯男校校刊的文章中写道:“在哈佛,等级差别是无足轻重的,各种类型和不同志向的人都住在一起、吃在一起、玩在一起。……理科的学生要懂得诗歌,学习美学的人通常对物理有兴趣。”在宿舍和餐厅里,初出茅庐的新生也许还能与那些老练的高年级学生混在一起,但等级观念在哈佛还是根深蒂固的。富豪子弟们都不来校园里住,而是去芒特奥伯恩街20新建的、宽敞的私人宿舍住,这个地方被称为“黄金海岸”,因为对比之下,它是够气派的。本科生们大部分的课余活动都消磨在一些私人的社交俱乐部里,这些俱乐部把那些“不合适的人”拒之门外。通向哈佛社交界顶峰,即正式俱乐部的门坎很高,道路艰辛。当学生上二年级时,擅长体育运动的人,出身豪门的人,象《深红》和《嘲讽》杂志编辑之类埋头苦干的人,以及主要运动队的干事就会被选人三个“预备俱乐部”里,这些被选中的人只有少数几个能够获准进入声望很高的正式俱乐部。 由于体育是通向这些俱乐部的路子之一,急切想在哈佛出人头地的沃尔特便参加了争当新生田径队干事的竞争。当他赢得了该队第二助理干事的职位时,他以为自己快要加入预备俱乐部了。但是俱乐部不喜欢犹太人,因为这个缘故,俱乐部的人认为他们“不适合”——或是说他们来自公立学校,或是说来自内地,或是说有太多的学究气,或是在有些方面有点“古怪”。这种拒绝是考验的一部分,它使一些学生感到一文不值,比如沃尔特的朋友戴维·卡柏;而这又加深了另外一些人对社会不公的认识,如约翰·里德。第一学年结束时,沃尔特意识到自己加入不了俱乐部,便退出田径队,专心攻读,致力于哈佛的学术世界。 李普曼利用自由选课制度,拜著名的教授为师。比如,教心理学的雨果·闵斯特伯尔格和埃德温·B·霍尔特,教英语的乔治·莱曼·基特里奇和巴雷特·温德尔,教法国文学的欧文·巴比特,教哲学的乔治·桑塔亚纳。在头三年里,李普曼学了七门哲学课,五门语言课(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三门英语课和比较文学课,三门经济课,一门历史和一门政治学课,但没有一门数学或物理课。由于萨克斯男校给他打好了基础,所以他在哈佛学习并不紧张。他大部分时间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在第三学年结束时,李普曼大部分功课都得了A,个别的是B,荣获了斐·贝塔·凯魄学术荣誉协会21的奖励,并取得了足够的毕业学分。但他打算再呆一年,专修哲学。 这种悠闲自在的学习生活使李普曼有大量的自由时间去从事写作,或者参加深夜在校园举行的自由讨论会。但尤其重要的是,这使得他能在学校图书馆的流连忘返。在萨克斯男校时,李普曼就已饱览了文学名著。在哈佛,他则攻读像易卜生,肖伯纳和韦尔斯22这些现代社会批评家的作品,以及哈代23、梅雷迪斯24、高尔斯华绥25和基普林26等小说家的作品。这些作家似乎在用一种崭新的语言说话,指出人类必将从特权的继承、过时的社会习俗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自命不凡的道德中解放出来。李普曼深受这些批评大师的精神的感染,他成段地背诵了韦尔斯的《托诺——本盖》和《新马基雅维里27主义》,给他的朋友们朗诵肖伯纳的《支配命运的人》中的段落。这些作家的激情使李普曼的愤世之情勃然而发。当时,李普曼正与一个名叫露西尔·埃尔萨斯的纽约姑娘进行羞怯的恋爱,他在给露西尔的信中写道:“易卜生和肖伯纳以雄辩的事实告诉我们,道德并不等于受人尊敬,生命之力高于婚姻法律,社会是反个人的。我们看到,大宗财富积累的恶果就是穷人状况日益低下,社会地位是建立在贫民窟之上的。”那些见到光明的人的责任自然就是要引路前行。“在改良社会弊病的工作中,我们怎么做也不会过份的。” 沃尔特的社会意识刚刚萌发时,他又徘徊于唯美主义的边缘。当时正值凯尔特族28文化复兴之际,李普曼和哈佛很多志在文学事业的学生一样,广读深究夏芝29、辛格30和邓赛尼31的诗篇。他还加入了意大利文学社,研究但丁的作品,而这又自然使李普曼对斯温勃恩32如醉如痴。他常在夜深人静时给朋友们背诵斯温勃恩的诗句:“百合花与善良的柔情,玫瑰花与邪恶的狂欢,”——尽管他自己更欣赏百合花。李普曼置身于那个时代的气氛之中,坚决主张有必要去拥抱世界。他告诫露西尔说,拯救世界就要“遵循尼采33的宗旨,‘是的,要面向世界,……这样,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神圣和永存的。’” 那时,对世界持乐观和积极的态度在哈佛风靡一时。没用很多时间,沃尔特就找到了一些热衷于谈论欢乐、喜悦、美和生命力的人们。李普曼除了有卡尔·宾格这样的老朋友,还结识了欧内斯特·韦斯科特和肯尼斯·亨特,结识了乔治·皮尔斯·贝克34的“第四十七剧作组”中杰出的学生戴夫·卡布和李·西蒙森,还有一个名叫格普塔的印度王子,他老是像个马屁精似地围着李普曼,把李普曼的言论奉为金科玉律,不时地加以引用,李普曼结识的人当中还有诗人保罗·马里埃特,他在毕业前死于癌症;李普曼还认识了忧虑不安的艾尔弗雷德·卡特纳,此人对精神病学很有兴趣,他第一次使李普曼知道了弗洛伊德。 这些人不是有点古怪,就是有犹太血统,或是社会关系不佳,对哈佛这个俱乐部哥儿们的一统天下说来,他们没有一个是合格的,但他们的确是出类拔萃之辈。沃尔特所属的1910届的学生大概是哈佛所培养的最杰出的一批人。他们之中不仅有后来当了记者的约翰·里德,还有在参加一年级新生田径训练时就在写诗的T·S·埃利奥特,有后来改革了美国舞台设计的罗伯特·埃德蒙·琼斯,有日后成了有名的广播评论员的汉斯·冯·卡顿伯恩,有后来当了新墨西哥州参议员的布朗森·卡廷,有在二十年代与李普曼在纽约《世界报》共事的海伍德·布龙,后来死于一次大战的才华无限的诗人艾伦·西格。比1910届早一届的学生里,还有文学界的三杰:爱德华·谢尔登、范·威科·布鲁克斯和约翰·霍尔·惠洛克。在1910届的后一届,还有诗人康拉德·艾肯。 这些人做诗写剧,办文学和政治刊物,并且常常辩论到深夜。在韦尔德堂李普曼的宿舍里,他们围坐在壁炉旁,诵诗饮酒,议论他们的教授,探讨生活的意义。在这样一次聚会之后,李普曼给露西尔写信说:“这是一个狂热的时刻,每天晚上我们都讨论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艺术理论、叔本华35、宗教的活力等等,直至清晨,然后意犹未尽,各自去睡觉。”李普曼怕露西尔曲解了他的意思,写道:“意犹未尽是我们的远见尚不成熟时所付出的代价……。与其看见并领悟、但又无法超越这种远见,倒不如根本不见不悟。”他解释说,他们的理想是“在痛苦的废墟上建立人类欢乐的城堡,……使‘人类皆兄弟’这类字眼具有意义。” 实现这个宏图大略的办法之一是诉诸笔端。对于沃尔特和他的朋友来说,写作就如在餐桌上争论一样理所当然。巴雷特·温德尔料想他们有朝一日都会成为作家,他经常对大家说,在写书时,一定要头开得好,尾收得妙,至于中间部分,则不必太在意。沃尔特为了使自己的散文风格更加严谨,在二年级时参加了查理斯·科普兰教授的高级写作班。崇拜和诋毁科普兰教授的人都称他“科彼”,他吸引和造就了哈佛一些最优秀的作家。他原来是个演员,写过艾德温·布思36的传记,酷爱表演艺术。他常把学生叫到办公室去,让他们朗诵他们的作文。他自己则靠在沙发上,闭目聆听。当那些战战兢兢的学生朗诵时,他有时会大叫“糟透了!”或者“华而不实!” 科彼纠正了沃尔特向华而不实的文风发展的趋势,使他很快成了科普兰的得意门生之一。有一次,李普曼正在读自己的一篇文章,科彼大叫道:“李普曼,在旁边注上‘你的笔太尖刻辛辣了。’”科彼从不说动听和鼓励的话。并非人人都赞成科彼粗暴的方式、疯狂的行为和对聪明漂亮的学生明显的偏爱。有些人认为他浅薄而卑鄙。但李普曼在霍利斯堂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课程中却获益匪浅。后来,他著文称赞科彼说:“在那里,你开始感到从你周围的黑暗之中伸来长长的手指,透过汗毛和层层脂肪,摸到你的骨骼和肌肉。” 在象《哈佛月刊》和《哈佛画报》之类的校刊上,李普曼把从科彼那里学来的东西付诸实践。在他初期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他以典型的哈佛方式攻击了一位叫巴雷特·温德尔的教授。巴雷特·温德尔是一位崇尚英国上流社会斯文作风的卫道士,写过一本名叫《特权阶级》的书。他在书中谴责说,真正的文化被大众的爱好和兴趣庸俗化了。这种权贵思想触犯了李普曼的自由主义。李普曼在自己的文章中反驳说,一个普通劳动者“不停地建造他永远不能踏入门坎的房子,除非是在维修时;不停地生产粮食,但他的孩子却饿着肚子上学;不停地制造汽车,以供那些花枝招展的太太们可以带着她们的玩物去新港兜风。” 这种大胆的措辞使所有主持社会正义的人大为振奋。他们之中有威廉·詹姆斯。这位六十六岁的哲学家对退休生活感到极为无聊。一年前他最杰出的著作《实用主义》出版之后,他还是闲不住,总是四处探索新思想,寻找新人物。他本质上是个反对传统观念的人,有着惠特曼37式的气质。他怀疑任何视为神圣的东西,愿意洗耳恭听任何理论。他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哪怕是微不足道的道理。巴雷特·温德尔的文化绝对主义是他所有信念的对立物,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看到象温德尔之类的势利小人被打倒更使他高兴的了,尽管这是由目空一切的学生干的。 詹姆斯决定以特有的即兴方式来亲自祝贺这位年轻的作者。1908年秋的一个早上,十九岁的李普曼听到有人敲他在韦尔堂的房门。他开开门,发现那位银须白发的哲学家站在门外。老人说:“我是威廉。詹姆斯。”好像他不是那位每个哈佛学生都认识的活权威。“我想我还是顺路来看看,告诉你我是多么欣赏你写的关于温德尔的文章。”李普曼愣住了。但他刚刚清醒过来,就像以往那样不失时机,提议他俩到校园去散散步。他们谈论了像温德尔这样的文化老顽固、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和詹姆斯正在为来年准备的关于多元论的讲座。这位哲学家对李普曼的魅力和求知欲望印象深刻,便提议李普曼去他那里用茶。 这种邀请后来成了每周的例行公事。每周四上午十一点,李普曼都要穿过校园,到欧文街詹姆斯家里与他们夫妇一起用茶。他们的谈话海阔天空,涉及到政治、宗教、伦理,以及詹姆斯所感兴趣的任何东西。这位哲学家在社会改革、崇尚实验论、反对教条和对个人道德的深刻理解方面的热忱在李普曼心中产生了共鸣。第一次会见詹姆斯之后,李普曼在给父母的信中写道,他与詹姆斯的谈话是“我在哈佛的生活中最了不起的事情。” 威廉·詹姆斯对整整一代人的思想解放都具有巨大的影响。他宣称,人今天必须“靠其所能获得的真理而生活,而又必须准备在明天称这个真理是谬误。”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李普曼这样的热血青年。詹姆斯反对任何教条,这当然不包括他自己的反传统观念主义。他把怀疑主义奉为哲学的原则。他极力宣扬实验论、多元论和行动,来取代赫伯特·斯宾塞38的悲观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乔塞亚·罗伊斯39短命的理想主义。他贬低唯理智论,推崇意志高于理智,敦促他年轻的信徒们“完全、断然和义无反顾地”放弃逻辑,代之以“现实、生活、经验、具体性和直接性。” 李普曼风华正茂,急于变革世界,摆脱传统的维多利亚式的宇宙观的束缚。他被反对偶像的思想所吸引,詹姆斯则从学术上论证了这一思想。仅仅这一点就使詹姆斯成了一个文化英雄。詹姆斯以自己的著作,尤其通过每周与李普曼在茶桌上的交谈,在这位青年弟子的内心激起了对科学和实验的兴趣;他试图使李普曼相信,用经验主义的标准来衡量,宗教与科学是可以调和的;他唤醒了李普曼超越日常的经验之外的意识王国。几年之后,李普曼在他的第一本著作中与詹姆斯遥相呼应,宣称“任何道德的判断都不能确定生活的价值,任何伦理理论都不能宣告内在的善良。”詹姆斯的一些教诲使李普曼永志不忘。这些教诲之一是向善论。这种理论认为,事物可以改善,但永远不会完美无缺。另外还有实践性,即人必须对事物作出决断,而不管这些决断是否完备。李普曼后来写道:“不管我们是否情愿,我们必须在疑难重重之中进行选择。”詹姆斯还教育李普曼对自己要有所强制——那就是一个作家每日至少要写一千字的东西,不管他是否愿意,甚至不管他有无东西可写。 詹姆斯愿意接受新鲜思想,性格热情奔放,具有主宰生活的乐观主义。这表明哲学是能够丰富人类生活的。尽管李普曼后来远远离开了他恩师的实用的反传统观念主义,但他从未失去对这位和蔼可亲的人的尊敬。当詹姆斯于1910年去世时,李普曼刚刚毕业,在他作为记者所写的第一篇署名文章中,他颂扬了詹姆斯。他写道,詹姆斯“愿意倾听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意见。从埃玛·戈德曼40、教皇,到一个大学二年级学生,他像一个教士,一个君主,或者一个街头演说家那样孜孜不倦地教诲人们。”他“大概是我们这一代最宽宏大量的人了。” 如果说詹姆斯教会了李普曼对新思想敞开大门,那么,其他人虽然不像詹姆斯那样慈祥,更谈不上耐心,但对李普曼的影响也非常之大。法文系睥睨一切的欧文·巴比特便是其中之一。他对受到严重打击、但又不肯低头就范的古典人文主义思想进行猛烈抨击,尖刻严厉地谴责唯物主义、科学和自然主义这些现代弊病。使他的学生高兴的是,当他情绪激动地援引书里的话时,他会一边大喊大叫:“这些东西只配挨棍子,”一边把夹在书中的笔记和小纸片扔得到处都是。但重要的是,巴比特憎恨浪漫主义。他认为, 浪漫主义的自以为是的反唯理智论,及其关于“人之初、性本善”的愚蠢假设,使得所有的文化和道德标准都江河日下。 大部分学生都把巴比特看成是一个过时的人,是哈佛大学为他们提供开心的人物之一。但他对某些学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T·S·埃利奥特就是一个。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对李普曼也是如此。起初,李普曼讨厌巴比特的保守党的保守主义思想。他像许多年轻人一样,崇拜卢梭,确信“人民”实实在在是善良无邪的,只是社会使他们堕落,我们应服从人民的“普遍意愿”。巴比特却诋毁这一信仰。他让学生们了解:那些具有远见卓识的伟人是如何建立西方文明至高无上的价值的,这些伟人志在反对芸芸众生的低俗情趣和稍纵即逝的热情;取代了理性的意志和本能是如何剥去了蒙在文明表面的薄薄虚饰,使人的野蛮情欲暴露无遗的;民主本身是如何建立在对多数人的权力的限制上的。年轻的李普曼反对这一切,他发现巴比特令人厌烦,而且自命不凡,反多数主义。但十年之后,李普曼的思想却大为接近巴比特,而不是詹姆斯。 在哈佛,在对李普曼影响巨大的其他人当中还有一位乔治·桑塔亚纳。桑塔亚纳是信仰天主教的自由思想家,他从美学的角度来审视宗教,而不是把宗教作为道德的指南。他是一个感情细腻的多产作家。李普曼出生时他就在哈佛哲学系任教了。在这段时间里,桑塔亚纳声名颇隆,但也树敌众多。对那些他认为学术上低劣的人,他从来不屑一顾,他更无暇顾及波士顿的社交界。但是,桑塔亚纳也不乏忠实的信徒,因为他是一个卓而不群的教师,头脑敏锐练达,学生们对他的课都很感兴趣,课堂上充满了诗情文彩。 桑塔亚纳从西班牙来到美国时还是个孩子。在哈佛,他就教于罗伊斯和詹姆斯,取得了哲学学位。尽管如此,桑塔亚纳宣称说,他作为美国人只是由于“长期的交往”,并对自己与美国保持这种距离感到某种骄傲。有一次,他告诉李普曼;“从我的西班牙文小报上看,塔夫脱41不得人心。”出于性格和出于选择,他对西班牙以及寄居的国家都有些见外。他说:“一个人应立足祖国,放眼世界。”桑塔亚纳在哪儿都不合群,他的头脑在漫游世界、跨越世纪。他用尖刻的语言攻击学院式的书呆子气和他讥讽为“上流社会习俗”的文化殖民主义。 桑塔亚纳有一种难以描述的体质上的魅力。一次,李普曼把他描绘成“像达·芬奇画的蒙娜·丽莎,加上一小撮山羊胡子。”而马克斯·伊斯门则认为桑塔亚纳长着像米尔顿·撒旦42一样的眼睛,有着“危险的魅力”。不管有无危险,学生们发现桑塔亚纳神秘而怪异。他站在讲台上,总是衣着优雅,穿着凸纹厚布背心,鞋上有鞋套,戴小山羊皮的手套。讲课时,他站在讲台旁,两眼直视前方,从不看讲义一眼,而讲的内容却像印出来的一样一字不差。照李·西蒙森的话说,桑塔亚纳好像是大洋彼岸的来客,他总是“目光扫过我们的头顶,好像在寻找接他回国的船只。”果然,他不久就走了。1912年,桑塔亚纳四十九岁时便从哈佛退休了,在欧洲度过了他四十年的余生。他先住在牛津,后来搬到罗马,在那里,他写了一些他最重要的著作,包括一部四卷本的《存在的王国》、一部三卷本的自传和一部小说。 1907年秋李普曼上二年级,他报名参加了希腊哲学导论课,这时他第一次见到了桑塔亚纳。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曲折的。桑塔亚纳才智横溢,文词流转,智力过人,他对大多数关于进步和提升道德的十九世纪的陈词滥调提出了挑战,而这些正是李普曼从小就一直信奉不渝的。桑塔亚纳提出以新柏拉图自然主义取代上述过时的思想。他断言,人所经历的任何事物都来自自然,它们都有朝着理想的终结发展的潜在力量。桑塔亚纳以他诗一般敏锐的情感和语言天才,把人的存在目的描绘成追求卓越,努力达到人类精神中的和谐与美。 起初,李普曼反对桑塔亚纳这种巧妙的潜移默化的哲学。但不久,他便对此佩服得五体投地。当李普曼还在学习希腊哲学导论时,就攻读了几年前出版的桑塔亚纳的五卷集的《理性生活》。上三年级时,李普曼在桑塔亚纳和詹姆斯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挣扎,但很快,李普曼便投向桑塔亚纳一边。他放弃了成为艺术史学家或家里指望他当律师的打算,专心致志于哲学。桑塔亚纳所有的课他都参加,有些课实际是个人辅导性质的。桑塔亚纳把他的一门课作为检验他的著作《哲学三诗人》的试验场所,这本书对李普曼影响极大,以致他在第三年把自己的学习完全以这本书为中心。他用拉丁文阅读罗克莱蒂斯43的作品,用意大利文读但丁的著作,用德语读歌德的《浮士德》。 这位哲学家把他的得意门生拉进了他的罗网,他带李普曼去波士顿下馆子,让李普曼听他对他的同事的恶言毒语。他当着李普曼的面,猛烈诋毁沃尔特.惠特曼,说这位诗人“腐败污浊的欲望完全是原始的。”对于詹姆斯,桑塔亚纳也不宽宏大量。他把詹姆斯的哲学与波兰宪法相提并论:波兰宪法规定,如果有一票反对大多数人的意见,那就会一事无成。桑塔亚纳反对詹姆斯的实证实用主义,说它是“罗曼蒂克式的宇宙论”(詹姆斯则把桑塔亚纳博士论文中的论点称为“完美的腐朽”)。桑塔亚纳以讥讽的口吻尖锐指出,任何重大的问题最后都会有答案,詹姆斯将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而垂头丧气。尽管李普曼对这种嘲讽感到不安,他还是发现桑塔亚纳的才智对他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李普曼以三年时间学完了他的课程,当这位西班牙人让李普曼担任他哲学导论课的助手时,他决定在哈佛再呆一年,以取得硕士学位。 他俩真是奇特的一对。这位哲学家身材很好,一对黑眼睛炯炯有神,眉毛威严气派,笑起来总带有嘲讽的样子;李普曼则是他勤勉上进的学生,他那张圆圆的未定型的脸上闪烁着敏锐的智慧和热情的理想主义光辉。表面上看,桑塔亚纳与李普曼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李普曼对社会的不公正表现出强烈的义愤。桑塔亚纳则对人类环境困惑不解,他在闲暇里宁可与漂亮的运动员呆在一起,而不愿去找他的同事们或波士顿的太太们。 桑塔亚纳是个难以接近的人。伯特兰·罗素44写道:“清高和轻易地蔑视他人是桑塔亚纳的缺点,由于这个原因,尽管人们可能尊敬他,却很难爱戴他。”不过,桑塔亚纳弹响了李普曼身上的强音。从诗人桑塔亚纳那里,李普曼学到了文章如何写得优雅明晰、条理清楚;从人文主义者桑塔亚纳那里,李普曼学到了如何珍视权衡和克制这些古典的美德。桑塔亚纳使李普曼离开了乔赛亚·罗伊斯的理想主义和威廉·詹姆斯的实验多元主义。桑塔亚纳使李普曼确定了把追求卓越作为由理性主导的生活的最高目标。易受影响的沃尔特在给露西尔的信中援引桑塔亚纳的话说:“我们必须为最美好的事物献身。只有美,不管它是物质的、智慧的、还是精神的美,都具有使事物臻于完美的力量。只有美是永存不衰的,而不是玩世不恭的人所说的那样只是一层皮毛,因为完美是永生的精髓。” 除了早期生气勃勃的著作以外,李普曼后来的著作则带有桑塔亚纳的思想印记,即探索经验以外的现实。这个思想的根源是新柏拉图主义的“要素”,即永恒价值以及桑塔亚纳本人所说的“一种对世俗万物所持的超然态度。”詹姆斯赞颂直觉和实验,反对教条和抽象的唯理智论,这使青年李普曼浮想联翩;而桑塔亚纳关于“理性的功能就是驾驭经验”的信条,以及他关于“过分的民主会导致多数的暴政--是所有统治中最残酷、最反进步的”担心,结果倒是对李普曼的影响更为长久。李普曼后来认识到,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和伴随而来的道德相对论,及其认为真理是人为的而不是发现的理论,远不如桑塔亚纳所探索的那种可以与人类经验共存的绝对道德准则更使人信服。离开哈佛十年之后,李普曼在给伯纳德·贝伦森的信中写道:“在我所知的最伟大的人物中,我最热爱詹姆斯。但我越发感到,桑塔亚纳是我无法摆脱的。” 从桑塔亚纳情感丰富的超然态度中,李普曼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气质。离开哈佛一年后,他写了一篇关于桑塔亚纳的小传,文章的判断颇有洞察力,但也流露了师生之间的相似之处。二十一岁的李普曼写道:“桑塔亚纳的清高孤僻使他不能加入先知先觉者的行列。” 有时你会感到,桑塔亚纳把世界看成是稳定的和完整的那种能力是在他的愿望和普通人的共同愿望之间的一道可悲的障碍。好像他只见森林,而不见树木。他认为,任何追求完美的理想与人间诸事在艰难竭蹶中的进步,两者之间存在着无法逾越的鸿沟。他用这种见解去填充那些活跃的心灵。他身上有一个旁观者的悲伤孤独之感。人们希望他会跳上舞台,参加演出。但这样你会感到,如果他这样做,他就不会是《理性生活》的作者了。 李普曼又补充说:“事实上,一个人不能同时又看戏又演戏。”李普曼这样说了,但是也许他并未意识到这话所揭示的全部意义。 李普曼在写上述这些话时并没有感觉到,他不得不在旁观者和参加者之间进行选择。他想既看戏又演戏。他用了很长时间才认识到“把世界看成是稳定的和完整的”,这既是个选择的问题,也是个性格的问题。
李普曼传——独生儿子
书名: 李普曼传
作者: [美] 罗纳德·斯蒂尔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译者: 于滨 | 陈小平 | 谈锋
出版年: 2008-11
页数: 522
定价: 68.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086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