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特娃有关语言的符号维度的理论,起初似乎只是援引拉康理论的前提以揭露其有限性,并提出一个明确的、在语言内颠覆父系律法的女性场域。 根据拉康,父系律法结构了所有语言意义的生成,名之为"象征秩序",因而成为文化本身的一个普遍运作原则。这律法通过压抑原初的力比多内驱力,包括小孩对母体的极度依赖,而创造了有意义的语言的可能性,因此也创造了有意义的经验的可能性。所以,否定与母体的原初关系,才有了象征秩序的可能。从压抑的结果产生的"主体",成为这个压抑律法的承担者或支持者。早期的依赖所特有的力比多混乱,此时完全被一个统一的能动者所抑制,而这能动者的语言是被那个律法所结构的。这个语言继而又通过抑制多元的意义(这总是让人想起原初的与母体的关系所特有的力比多多元性),代之以单义并明确区分的意义而结构世界。 克里斯特娃挑战了拉康的叙事,这叙事假定文化要有意义,则必需压抑原初的与母体的联系。她指出"符号态"(the semiotic)是语言的一个维度,由那原初的母性身体所承载展现;而原初的母性身体不但推翻了拉康的基本前提,也成为象征秩序中一个永恒的颠覆根源。对克里斯特娃而言,符号态是在文化的框架本身内,更确切地说,是在多元意义以及语义的开放性占上风的诗语言里,表达那原初的力比多多元性。事实上,诗语言是母性身体在语言框架里的复苏,有着干扰、颠覆和置换父系律法的潜能。 尽管克里斯特娃批判了拉康,但她的颠覆策略证实是有可质疑之处。她的理论似乎倚赖父系律法的稳定及其再生产,而父系律法却正是她所努力寻求置换的。虽然她有力地揭露了拉康在语言里普遍化父系律法的作法的局限,然而她还是承认了符号态总是屈居于象征秩序之下,而它在某种豁免于挑战的等级框架里取得其独特性。如果说符号态助长了父系律法被颠覆、置换或被瓦解的可能性,但如果象征秩序却一再重申它的霸权地位的话,那么那些框架又能够具有什么意义呢? 以下对克里斯特娃的批评,就克里斯特娃论证符号态作为一种有效的颠覆根源的几个步骤,提出了反对的意见。首先,我们不清楚克里斯特娃和拉康两人都认可的与母体的原初联系是否是一个可行的建构,甚至,根据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语言理论,它是否是一种可以认知的经验。作为符号态特点的多元内驱力构成了一个前话语的力比多经济,它偶尔在语言里呈现,却维持着一个先于语言的本体身份。它在语言、尤其是诗语言里展现的时候,这前话语的力比多经济成为文化颠覆的一个场域。第二个问题来自克里斯特娃所说的这个颠覆的力比多根源是无法在文化的框架内维系的主张,她认为它在文化中的持续在场,会带来精神错乱以及文化生活本身崩溃的结果。因此,对符号态作为一种解放的理想,克里斯特娃交替着假定又否定的态度。虽然克里斯特娃告诉我们符号态是一直被压抑的一个语言维度,但她也承认它是一种永远不可能前后一贯地维系着的语言。 为了评价克里斯特娃表面上似乎自砸阵脚的理论,我们需要追问这力比多多元性是如何展现于语言的,而又是什么限制了它在语言里短暂的生命周期?此外,克里斯特娃将母性身体描述为承载了一套先于文化本身的意义,她这样做不啻维护了文化是一种父权结构的观念,而把母性在本质上划归为一种前文化的真实。她对母性身体的自然主义描述事实上物化了母亲身份,排除了对它的文化建构性和可变性进行分析的可能。当我们追问前话语的力比多多元性是否可能的同时,我们也将一并思考:克里斯特娃宣称她在前话语的母性身体上所发现者,本身是否就是一个特定历史话语的产物,是文化的结果,而不是文化的秘密或者原初的成因。 即使我们接受克里斯特娃原初内驱力的理论,我们也不清楚这些内驱力通过符号态所达到的颠覆效果,除了对父系律法霸权造成一种短暂的、徒劳的干扰之外,还能够有什么作用?我将尝试说明她的政治策略之所以会失败,部分原因来自她几乎是未加批判地挪用了内驱力理论。此外,在仔细检视她对语言里符号态的功能的描述之后,我们发现克里斯特娃似乎在符号态这个层次上使父系律法重新复位。最后,克里斯特娃似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颠覆策略,但这个策略却永远不能成为一个可持续的政治实践。在本节的最后一部分,我将提出重新设想内驱力、语言和父权制特权之间关系的一条途径,这也许可以作为一个比较有效的颠覆策略。 克里斯特娃对符号态的描述,历经几个有疑问的步骤。她假定内驱力在进入语言之前有其目的,语言一律压抑或者升华这些内驱力,而这些内驱力只有展现于那些可以说是违反了象征秩序领域所要求的单义意指的语言表达里。她进一步声称多元内驱力于语言中的浮现,在符号态里是显而易见的;而符号态是与象征秩序截然不同的语言意义领域,它是母性身体在诗言语里的展现。 早在《诗语言的革命》(Revolution in Poetic Language, 1974)里,克里斯特娃就主张内驱力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与诗语言的多义可能性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与拉康有所不同,克里斯特娃认为诗语言并不是建立在压抑原初内驱力的基础上。相反地,她宣称诗语言是一种语言契机,在其中内驱力冲破了语言惯常的、单义的框架,并展现多元声音和意义不可抑制的异质性。克里斯特娃主张诗语言有它自己的意义形式,它不遵从单义指代的要求,因此,她挑战了拉康将象征秩序与所有的语言意义等同的作法。 在这同一本书里,克里斯特娃赞同一种自由的或非欲力投注(uncathected)的能量的概念,这能量通过诗性功能在语言里呈现。比如她宣称: "从语言中内驱力的交混……我们可以看到诗语言经济(the economy of poetic language)",而在这个诗语言经济里,"一元的主体将找不到他的[原文如此]立身之地。" 这个诗性功能是一种拒绝性或分裂性的语言功能,它往往使意义分裂和增衍;它通过对单一意指的增衍和破坏来演绎内驱力的异质性。因此,导向一套高度分衍或多元意义的冲动,似乎是内驱力对象征秩序的统治的报复;而另一方面象征秩序又是建立在压抑内驱力的基础上。克里斯特娃把符号态定义为展现在语言中的内驱力多元性。这些内驱力以它们坚持不懈的能量和异质性干扰着意指的功能。因此在她这部早期的著作里,克里斯特娃把符号态定义为:"与原初过程(primary process)[的]形态有关的……意指功能。" 在《语言中的欲望》(Desire in Language, 1977)的各篇文章里,克里斯特娃更全面地以精神分析的词语来定义符号态。象征秩序所压抑并由符号态迂回显示的原初内驱力,在此被理解为母性内驱力(maternal drives),那些内驱力不仅是属于母亲,它们也是幼儿的身体(男女都是)依赖于母亲的标记。换句话说,"母性身体"代表了一种浑然一体的关系,而不是一个分离的欲望的主体或客体;事实上,它指代那先于欲望、先于作为欲望的先决条件的主体/客体二分的圆满欢愉。象征秩序是建立在拒绝母亲的基础上,而符号态则通过韵律、谐音、音调、声音游戏和重复,在诗语言里重新呈现或者恢复母性身体。甚至"婴儿的牙牙学语"和"精神病症话语的呓语",都是母亲-婴儿关系的浑然一体状态的展现--这是在婴儿与母亲分割/个体分化之前的一个异质性的冲动领域,它同样是强制执行的乱伦禁忌所带来的结果。 乱伦禁忌造成的母亲与婴儿的分离,在语言上表达为音与义的割裂。用克里斯特娃的话来说:"音素(phoneme)作为区别意义的元素,它属于作为象征秩序的语言。但这同一个音素也牵涉了韵律和音调的重复;因此它往往有独立于意义之外、自给自足的倾向,而使自身保持一种符号态的性质,趋近于本能内驱力的身体。" 在克里斯特娃的描述中,符号态摧毁或侵蚀着象征秩序:它"先于"意义,比如说当小孩开始会发声的时候;或者出现于意义"之后",比如说一个精神病患者不再使用言语来意指的时候。如果我们把象征秩序和符号态理解为语言的两种形态,并且,如果符号态主要是被象征秩序所压抑的,那么在克里斯特娃的理解里,语言是一个象征秩序在其中仍维持着霸权地位的体系--除开符号态通过元音省略、重复、纯声音,以及借由意指不明确的意象与隐喻使意义增衍,而干扰象征秩序的意指过程的时候。在象征秩序模式中,语言建立在切断对母亲依赖的关系上,它因此变得抽象(抽离了语言的物质性)而意义单一;这在数量或纯粹形式的推理中最为明显。而在符号态模式中,语言以诗化的方式投入对母性身体的恢复--它是一种弥散的物质性,抗拒所有明确以及单义的意义表达。克里斯特娃写道: 在任何一种诗语言里,比如说格律上的限制,不仅敢于违反一个民族语言的某些文法规则……而且,在最近的文本里,这些符号态限制(格律、象征主义作品的元音音质[vocalic timbres],以及诗页上的书写布局)更伴随了无以收回的句构省略;我们无法重建那个被省略的特定句构范畴(名词或动词),而这句构范畴是语言表达的意义所以能够确定下来的关键。 对克里斯特娃来说,这种无法确定性正是语言里的本能时刻(the instinctual moment),它的分裂性功能。因此诗语言意味着一致的、具有意指能力的主体的崩解,回到原初的浑然一体、也就是母性身体的状态: 作为象征秩序功能的语言,是以压抑本能的内驱力、以及与母亲之间浑然一体的关系为代价建立起来。而相反地,不稳定的、未确立的诗语言主体(其所发出的言语从来并不独独为符号)的维系,则是以重新激活这个受到压抑的、本能的、母性的元素为代价。 克里斯特娃提及诗语言的"主体"并不十分恰当,因为诗语言侵蚀、破坏主体,而在此对主体的理解却是参与象征秩序的一个言说的存有。她追随拉康的看法,认为禁止与母亲的乱伦结合的禁忌是奠定主体基础的律法,这个基础切断或打破了依赖母体的浑然一体的关系。在创造主体的同时,禁制律法创造了象征秩序或语言的领域,作为一个单义的意指符号体系。因此,克里斯特娃作了一个结论:"对未确立的、过程中的主体(subject-in-process)而言,诗语言可以说是与乱伦相当。" 违反它自身奠定基础的律法而打破象征秩序语言,或者意义上相当地,从它自身的内在本能浮出到语言中的断裂,这不仅是力比多异质性在语言里的喷发,它也意指了自我在个体化之前依赖于母体的一种肉体状态。因此,诗语言总是意味着回归到母性身体的领域,而母性领域既意指力比多的依赖性,也意指了内驱力的异质性。 克里斯特娃在《贝里尼所谓的母性》一文里指出,由于母性身体意指着失去一致的、明确的身份,因此诗语言处于精神错乱的临界点。而有关女人在语言中的符号态表达的情形里,回归母性领域则意指了一种前话语的同性情欲,而克里斯特娃显然也将之与精神错乱联系起来。虽然克里斯特娃承认诗语言通过参与象征秩序--也因此参与了语言沟通的规范--而得以在文化中持续下去,她却否定了同性情欲也同样能够有非精神错乱的社会表达。我认为,克里斯特娃关于同性情欲本质为精神错乱的观点,关键要从她接受了结构主义的假定来理解,这个假定认为异性恋情欲是与象征秩序的建立同存共延的。因此根据克里斯特娃,同性欲望的投注只有通过在象征秩序里被认可的一些移置,比如像诗语言或生产行为,才能得到实现: 经由生产,女人进入了与其母亲的联系;她成为、她就是自己的母亲;她们是同一个连贯整体的自我分化。她因此实现了母亲身份的同性情欲的一面;通过母亲身份,女人一方面更接近她的本能记忆,同时更向她的精神错乱状态敞开,结果也更加否定了与社会和象征秩序的联结。 根据克里斯特娃,生产的行为无法成功重建个体化之前的那种浑然一体的关系,因为幼儿总会经受乱伦的禁制,并分离为一个独立的身份。就母亲与女童分离而言,对两方面都造成了抑郁的结果,因为这分离永远无法彻底完成。 抑郁与哀伤或哀恸不同:在哀伤或哀恸的情形里,分离得到了承认,而投注于原初客体的力比多成功地移置到一个新的替代客体上;而抑郁代表了无法进入哀伤的状态,在其中丧失只不过是被内化了,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是被拒绝接受了。母性身体并没有成为与身体的一种负向情感联系,而是作为一种否认而被内化,因此,小女孩的身份认同本身成了一种丧失,一种独特的剥夺或缺乏。 这样一来,所谓同性情欲的精神病症,就在于它以抑郁回应了与母性身体的分离,而与父权律法和女性"自我"的建立基础--尽管它可能是脆弱的--彻底决裂。因此根据克里斯特娃的观点,女性同性情欲是精神病症在文化中的浮现: 同性情欲-母性(the homosexual-maternal)的这一面是言语的纷乱,意义与观看完全缺席;它是触觉、移置、韵律、声音、闪现,以及一种幻想着仍紧紧依附着母体、不致陷落的状态……对女人来说,它是失去的乐园,但又似乎是近在咫尺。 然而对女人而言,这样的同性情欲展现于诗语言中,而事实上诗语言成为除了生产以外,唯一能在象征秩序的框架里得到维系的一种符号态形式。因此对克里斯特来说,公然的同性恋无法成为文化支持的一种行为,因为它未经中介而打破了乱伦禁忌。但是,为什么情况一定是如此呢? 克里斯特娃接受文化等同于象征秩序这样的假定,认为象征秩序完全归属于"大写父亲律法"之下,而惟有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象征秩序者,才是非精神病症的行为模式。因此,她的战略任务不是以符号态取代象征秩序,也不是将符号态建立为一个可与之抗衡的文化可能性,而是去合法化在象征秩序里,允许展现象征秩序和符号态的分界地带的那些经验。正如同生产被理解为服务于某种社会目的论的一种本能内驱力的投注,诗的创作也被设想为一个场域,在其中本能与再现的分裂以一种文化上可以表达的形式存在: 说话者只有借由称之为"艺术"的这个特殊的、话语的实践,才能达到这个边界,这个社会性不可或缺的一环。女人也可以通过奇异的分裂象征表达形式(语言和本能内驱力、"象征秩序"和"符号态"之间的门槛)--生产行为是由此构成的--来达到这个边界(尤其是在我们的社会中)。 因此对克里斯特娃来说,诗作和母性在父权所认可的文化中代表了特权的实践,它们提供机会让人们能够以一种非精神病症的方式,经验母性领域所特有的异质性和依赖。这些创作(poesis)行为透露了某种本能的异质性,这异质性随之又暴露了象征秩序的压抑基础,挑战单义能指的统治,削弱了作为这些行为之必要基础的主体之独立自主性。内驱力的异质性在文化上作为一种颠覆的置换策略运作,它经由释放语言内部受到压抑的多元性来驱逐父系律法霸权。正因为这个本能的异质性必须在父系律法内、并通过父系律法重新呈现,它不能全然藐视乱伦禁忌,而必须留在象征秩序里最脆弱的地带。于是,置换父系律法的诗性-母性实践服从于句法的要求,它们若即若离却始终在父系律法的限度之内。因此,全面拒绝象征秩序是不可能的,而对克里斯特娃而言,"解放"的话语也没有可能。就最乐观的情形来说,对这个律法的战术性颠覆和置换,挑战了这律法不证自明的假设。然而再一次,克里斯特娃并没有认真挑战所谓禁制性父系律法是文化本身的基础的结构主义假设。因此,要颠覆父权所支持的文化,不可能得力于另一种形式的文化,而只能来自文化本身被压抑的内在, 来自构成文化所隐藏的基础的那些内驱力异质性。 这种异质性内驱力与父系律法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一个极有问题的关于精神错乱的观点。一方面,它指明了女同性恋是文化上无法理解的一种实践,本质上是精神错乱的;另一方面,它又委任母性作为抵抗力比多的无序混乱的一种强制性的防御机制。虽然克里斯特娃并没有就两点主张中的任何一点做过明白的表示,但是两种含义都可以从她有关律法、语言和内驱力的观点推而得之。对克里斯特娃而言,诗语言打破乱伦禁忌,因而总是濒于精神错乱的边缘。如果我们从这点来思考,那么,诗语言作为自我对母性身体的回归、同时作为去个体化(deindividuation)的实践,它在由女人表达的时候变得尤其具有威胁性。这样一来,诗创作所挑战的就不仅是乱伦禁忌,而且还有同性情欲禁忌。因此对女人来说,诗语言不止是移置的对母体的依赖,而且由于这依赖是力比多性质的,因此它也是一种移置了的同性情欲。 对克里斯特娃来说,没有中介的女性同性欲望的投注,无庸置疑地将导致精神错乱。因此,一个人只有通过一系列的移置--合并母亲身份,亦即自己也成为母亲,或者,通过那迂回展现母体依赖所特有的内驱力异质性的诗语言,才可以满足这个内驱力。母性与诗是唯一被社会所认可、因此是非精神错乱的移置同性欲望的途径,而对在异性恋文化中适当地涵化了的女人来说,它们都构成某种抑郁经验。异性恋的诗人-母亲经历无休无止的同性欲力投注移置之苦,然而如果这个欲望最后实现了,那么按照克里斯特娃的说法--其假定是对女人而言,异性恋情欲与一致的自我身份之间有着牢不可破的联系,这将导致精神错乱的身份崩溃。 我们要如何理解将女同性恋经验建构为一种无可挽回的自我丧失的场域的做法?克里斯特娃显然认为异性恋是亲属关系以及文化的先决条件,因此,她把女同性恋经验视为接受父权认可的律法之外可以有的另一种精神错乱的选择。但是,为什么把女同性恋建构为精神错乱?而基于什么样的文化观点,女同性恋被建构为融合为一、自我丧失与精神错乱的场域? 克里斯特娃将女同性恋投射为文化的"他者",将女同性恋的言语描绘为精神错乱式的 "混乱语言",她这样做等于把女同性恋情欲建构为在本质上是无法理解的。克里斯特娃以父系律法的名义,巧妙地罔顾并简单化了女同性恋经验,这使得她被划归到父权-异性恋特权阵营的一方。而为她这个根本上的前后矛盾提供保护伞的父系律法,正是将女同性恋建构生产为非理性的场域的那个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对女同性恋经验的描述是从外部进行的,它透露更多的是一个忧虑的异性恋文化如何为了防范它自身的同性情欲的可能性而生产的各种幻想,而不是女同性恋经验本身。 克里斯特娃宣称女同性恋代表自我的丧失的时候,她似乎在陈述一个精神分析的事实:压抑对个体分化来说是必要的。因此,对这种"退化"到同性情欲的恐惧,其实是害怕一股脑都失去了文化的认可和特权的恐惧。虽然克里斯特娃宣称这丧失指涉一个前文化的位置,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新的、或是未受到承认的文化形式。换句话说,克里斯特娃宁愿把女同性恋经验解释为文化涵化之前的一种退化的力比多状态,而不接受女同性恋对她狭隘的、有关父权认可的文化律法的观点所提出的挑战。在视女同性恋为精神错乱这样的建构里,编码于其中的恐惧,是心理发展必要的压抑所造成的结果,抑或,它其实是对失去文化合法性的恐惧--所害怕的并不是因此被抛在文化之外、或是文化之前,而是被抛在文化的合法性之外,虽然在文化中,却成为文化上"不合法"的? 克里斯特娃从一个被认可的异性恋位置来描述母性身体和女同性恋经验,而这个位置无法察觉到它本身对失去那认可的恐惧。她对父权律法的物化不止否认了女性同性情欲,同时也否定了母性特质作为一种文化实践所具有的多元意义和可能性。然而,文化颠覆不是克里斯特娃真正关注的问题,因为当颠覆出现的时候,它是从文化表层之下浮现,而最终必然还是要回到原来的地方。虽然符号态是语言的一个可能性,可以逃脱父系律法,但它仍不可避免地处在这个律法的疆域之内,或确切的说,是在它表层之下。因此,诗语言和母性的快感构成了对父权律法的局部置换,它们是暂时的颠覆,最终还是要服从于它一开始反抗的对象。克里斯特娃把颠覆的源头限制在一个外在于文化本身的位置,她这样做等于排除了颠覆作为一个有效的或可实现的文化实践的可能性。超越父系律法的快感,只能够跟它必然的不可能性一块儿被想象。 克里斯特娃的受挫颠覆理论,其前提是建立在她对内驱力、语言和律法之间的关系所持有的一些有待辨正的观点上。她对颠覆性的内驱力多元性的假设,引发了一些认识论和政治上的问题。首先,如果这些内驱力只在已经是被决定为象征秩序的语言或文化形式里展现,那么我们如何能够证明它们的前象征秩序的本体身份?克里斯特娃指出,诗语言让我们可以接近这些本质为多元性的内驱力,但是这个答案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在她认为,诗语言有赖于这些多元内驱力的先已存在,因此我们不能用循环论辩的方式,诉诸诗语言来证明这些内驱力假设的存在。如果语言必须先压抑内驱力才能存在,如果我们只能够对那些可以在语言里再现的事物赋予意义,那么我们要在这些内驱力出现于语言之前赋予它们意义是不可能的。同样地,赋予内驱力一种因果性,以使它们能顺利转化为语言,而语言本身也因此得到某种解释,这在语言的限度内是无法合理地做到的。换句话说,我们只有在它们的效果里、通过这些效果,才认识到这些内驱力是"原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内驱力与它们的效果等同。如此获致的结论有二:一、内驱力与其再现是同存共延的;或者二、再现先于内驱力本身而存在。 我认为后面一个选项很重要,而必须予以考虑,因为我们怎么知道克里斯特娃论述里的本能客体(the instinctual object)不是话语本身的一个建构呢?而我们又有什么论据可以假设这个客体、这个多元的领域,是先于意指存在的呢?如果诗语言必须参与象征秩序才能在文化中沟通,如果克里斯特娃自己的理论文本就是一种象征秩序的标志,那么我们要往哪里去寻找一个可信的、在这个领域之外的"化外之地"呢?当我们发现母性内驱力被认为是"生理命定"的一部分,而且它们本身是"某种非象征秩序、非父系的因果关系"的展现时,克里斯特娃关于某种前话语的身体多元性的假设显得更成问题。 对克里斯特娃来说,这前象征秩序的、非父系的因果关系,是一种符号态、母性的因果关系,或者更具体地说,是一种母体本能的目的论概念: 肉体的强迫冲动;间歇出现的记忆,属于某个物种,它们或者是结合一起、或者是分裂开来,以求自身的永恒;一系列的标记,除了向生与死的生物循环永恒地回归以外,它们没有其他的意义。我们如何用语言描述这个前语言的、无法再现的记忆?赫拉克利特斯(Heraclitus)的流动概念、伊壁鸠鲁(Epicurus)的原子说、中世纪犹太神秘哲学的涡尘、阿拉伯和印度的神秘主义、幻觉艺术者的点彩画--看来都是比存有理论、逻格斯及其法则要好的隐喻。 在此,受到压抑的母性身体不仅是多元内驱力的场域,也是一个生物目的论的承载者。在早期西方哲学、非西方的宗教信仰与实践、以及在精神病患或是几近精神错乱状态所创作的艺术再现,甚至在先锋艺术实践里,它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认定这些个不同的文化表达,展现了同一种母性异质性的原则呢?克里斯特娃把这些文化契机一径都划归到同一个原则之下。结果,符号态代表了所有在文化上取代逻格斯(值得玩味的是,她将之与赫拉克利特斯的流动作对照)的努力,而逻格斯代表单义的能指、身份的律法。在此,克里斯特娃所谓的符号态与象征秩序之间的对立,被简单化为一个规避了非矛盾要求的多元性原则与建立在压抑这多元性的身份原则之间的形而上学的争端。奇怪的是,克里斯特娃倾力为之辩护的多元性原则本身,它的运作模式几乎是跟身份原则相同的。注意一下各种形式的"原始的"和"东方的"事物,是如何被概括归于母性的原则之下的。无疑,她的描述不仅保证会被指责为东方主义,同时也引发了一个重要的质疑:多元性是否反讽地成了一种单义的能指? 克里斯特娃把母性内驱力归结于一种目的论,先于它们在语言和文化中的建构,这引发了一些对克里斯特娃的政治构想的质疑。虽然她显然在那些符号态的表达上,看到了挑战父系律法霸权的颠覆和破坏的潜力,但这个颠覆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就不是那么清楚了。如果律法被理解为建立于一个建构的基础之上,而底下潜藏着被压抑的母性地域,这样的发现会在文化的框架内造成什么样具体的文化运作?表面上,与母性力比多经济联系的多元性,具有消解父系能指的单义性的力量,并且似乎创造了不再受到无矛盾法则所严格限制的其他文化表达的可能性。然而,这颠覆性的行动究竟是开启了一个意义的领域,还是,它是某种依据自然和"前父系"因果原则运作的生物返古主义(biological archaism)的展现?如果克里斯特娃认为前者是对的话(事实上她不这么认为),那么她应该会对置换父系律法感到有兴趣,而代之以不断增衍的文化可能性领域。然而,她却执意回归一种母性异质性的原则,而这母性异质性证明是一个封闭的概念,这异质性事实上被一个既是单线、也是单义的目的论所局限。 克里斯特娃把生育的欲望理解为一种物种欲望(species-desire),是某种集体而古老的女性力比多内驱力的一部分,这内驱力构成了一个不断重现的形而上学真实。在此,克里斯特娃物化了母性,将这物化的母性举扬为符号态的颠覆潜能。结果是,父系律法--被认为是单义意指的基础--被一个同样单义的能指,也就是母性身体原则所置换,而尽管它有"多元性的"展现,这母性身体原则在它的目的论上始终如一。 克里斯特娃把这种母性本能设想为具有一个先于父系律法的本体身份,就这点来说,她未能考虑到那律法本身大有可能就是所谓它压抑的欲望的原因。与其说这些欲望是某种前父系律法因果关系的展现,也许它们更加证实了母性是因应亲属关系的迫切需要,所必需而且一再重演的一种社会实践。克里斯特娃接受列维-斯特劳斯的分析,认为对女人的交易是巩固亲属关系联结的先决条件。然而,她把这样的交易理解为母性身体受到压抑的文化时刻,而不是文化将女性身体强行建构为母性身体的一套机制。事实上,我们可以把交易女人理解为在女人的身体上强加一项生育的强制性义务。根据盖尔·鲁宾对列维-斯特劳斯的解读,亲属关系实现了一种"对性欲……的雕塑",因此生育的欲望是社会实践的结果,这些社会实践要求并生产这样的欲望,以实现它们再生产的目的。 那么,克里斯特娃是基于什么论据,把一种母性目的论归于在文化中出现之前的女性身体?这样的提问已经是质疑了象征秩序和符号态的区分,而这是她母性身体的概念的前提。克里斯特娃认为母性身体作为起源的意义,它先于意指本身;因此在她的框架里是不可能将母性范畴当作一种意指,而对文化可变性开放。她的论点清楚地指出,母性内驱力构成了一些原初的过程,而那些原初过程一律被语言所压抑或升华。但我们也许可以在一个包含面较广的框架里改写她的论点:什么样的语言,更确切地说是话语的文化设定,产生了这种前话语的力比多多元性的比喻,而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当克里斯特娃将父系律法限定为一种禁制的或压抑的功能时,她没能理解情感作用本身所由以产生的那个父权机制。所谓压抑符号态的律法大有可能就是支配符号态本身的那个原则,这样一来,那顶着"母性本能"的名号的,很有可能就是一种文化建构的欲望,而这欲望通过自然主义的词汇被诠释。如果那欲望是依照亲属关系律法建构的,而这律法要求以异性恋模式生产以及再生产欲望,那么这些自然主义的情感词汇有效地使"父系律法"隐而不现。如此一来,对克里斯特娃来说是前父系因果关系的,就似乎是某种以自然主义或独特的母性因果关系为幌子的父系因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把母性身体及其本能的目的论描绘为始终如一的、坚持不懈的形而上学原则--一种集体的、特定性别的生物建构的返古主义--是建立在一种单义的女性性别的设想上。而这个性别--被设想为既是起源也是因果关系--以一种纯粹的创生原则的姿态呈现。事实上,对克里斯特娃来说它等同于创作本身;这种创造行为在柏拉图的《会饮篇》里,被举扬为既是生育也是诗的构思行为。 然而,女性的创生能力真的是一个没有前因的原因(uncaused cause)吗?它是否开启了那个把全人类带到乱伦禁忌的影响范围之下、带进语言里的那个叙事?克里斯特娃所说的前父系因果关系,是否意指了一套原初的女性快感与意义经济?我们能不能倒转这个因果关系的秩序,把这符号态经济理解为某个先在的话语的产物? 福柯在《性史》第一卷的最后一章里,提醒大家小心不要把性别范畴当作一个"习惯上认定的整体…[以及]因果原则"来使用,他强调性别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范畴造成了因果关系的倒转,以至于"性别"被理解为形成欲望的结构和意义的原因: "性别"的概念……使我们能够把解剖学的元素、生物的功能、行为、感官感受与快感,集合到一个人为的整体之下。它使得人们能够将这个习惯上认定的整体作为一种因果原则、一种无所不在的意义来运用:性别因此能够作为一个独特的能指以及一个普遍的所指来运作。 对福柯来说,在身体于某种话语里被决定、并通过这个话语被赋予一个自然的或本质的性别"理念"之前,它并没有任何重要意义上的"性别化"可言。身体只有在权力关系的语境下于话语中获得意义。性(sexuality)是在某个特定历史时空里由权力、话语、身体与情感构成的一个整体。因此,在福柯的理解里,性生产了一个人为概念的"性别",而这个概念有效地扩展并掩盖了创生它的那些权力关系。 福柯的架构提供了一条途经,可以解决从克里斯特娃关于女性身体的观点衍生而来的一些认识论与政治上的难题。我们可以把克里斯特娃有关"前父系因果关系"的主张理解为一种根本的倒置。克里斯特娃假定一个先于话语的母性身体,它以内驱力的结构发挥它的因果力量;然而福柯无疑会坚持,把母性身体建构为前话语的话语生产,是那些母性身体的比喻修辞所由以产生的特定权力关系壮大自身并隐匿的一种手段。在这样的框架下,母性身体不再被理解为所有意指的隐藏基础、所有文化未言明的原因;相反地,它将被理解为一个性体系的效果或结果,而在这性体系里,女性身体被要求承担母性,作为它自我的本质以及它的欲望的律法。 如果我们接受福柯的框架,我们势必要将母性力比多经济重新描述为特定历史时空里的某种性机制的产物。此外,充斥着权力关系的性话语本身,成为前话语的母性身体这个比喻修辞的真正根基。克里斯特娃的论述遭到彻底的逆转:象征秩序和符号态不再被诠释为语言的不同维度--来自压抑或展现母性力比多经济的结果。相反地,这样的经济被理解为一种物化,它不但扩展、同时也隐藏了将母性强加于女人的那个制度。的确,当那些维系母性制度的欲望经过价值转换成为先于父系律法、先于文化的内驱力的时候,这个制度在恒定不变的女性身体结构里获得了某种永久的正当性。的确,那显然是父权的、支持并要求以生育功能作为女性身体的主要特点的律法,它铭刻于那身体上,作为它的自然需求的法则。克里斯特娃捍卫那个所谓生物上必然的母性法则,认为它是先于父系律法本身存在的一种颠覆性运作,她助长了对这律法的不可见性的系统性生产,也因此助长了它的必然性的假象。 由于克里斯特娃自我局限于一种全然禁制性的父系律法概念,因此她无法解释父系律法如何产生自然内驱力形式的某些欲望。她试图表达的女性身体,本身正是它原本要打破的那个律法所生产的一个建构。这些对克里斯特娃的父系律法概念的批评,决不会必然使她基本的立场--亦即文化或象征秩序是建立在否定女人身体的基础上--全成了无稽之谈。然而我要指出的是,任何断言意义的生成是建立在否定或压抑女性原则的基础上的理论,必须考虑女性特质是否真的是外在于压抑它的文化规范。换句话说就我的解读,对女性/阴性的压抑,并不一定需要压抑的能动者与压抑的客体在本体论上是截然区分的。事实上,压抑可以理解为生产了它要予以否定的那个客体。这样的生产大有可能是压抑的能动者本身的一个精心构造。如福柯所清楚指出的,在文化上矛盾运作的压抑机制,同时是禁制的也是生成的,这使得"解放"这个难题益形严峻。从父权律法的桎梏下解脱出来的女性身体,有可能最后证明只是那律法的另一个化身,它以颠覆之姿出现,所作所为却为了那律法的自我壮大和增衍服务。为了避免压迫者以受压迫者之名所施行的解放,我们必须全面考虑这律法的复杂性和微妙性,同时祛除自身对于律法之外有个真实的身体这样的幻想。如果颠覆是可能的,那么它将是从这个律法的框架内部,通过这律法在自相牴触而产生了它本身未预期的变化时所出现的可能性而形成的一种颠覆。这样,文化建构的身体才能得到解放:不是回归到它的一个"自然的"过去,也不是回归到它的原初快感,而是面向一个有着各种文化可能性的开放未来。
性别麻烦——朱莉娅·克里斯特娃的身体政治
书名: 性别麻烦
作者: [美] 朱迪斯·巴特勒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原作名: 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
副标题: 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
译者: 宋素凤
出版年: 2009-1
页数: 240
定价: 30.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性与性别学术译丛
ISBN: 978754262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