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以弱胜强》已经超越了定位,《22条商规》很多就是在炒冷饭,而且还缺乏重点,相比来说《破晓—以弱胜强》的规则、方法、流程更为明确和清晰,而且逻辑结构更为严密、也更易用于实战。所以,还是看《破晓—以弱胜强》好了!
下面是从《破晓—以弱胜强》摘的和定位对比的内容,可以看看:
杰克•特劳特和艾•里斯建立的定位理论认为定位就是对产品在未来潜在顾客的脑海里确定一个合理的位置,定位并不是要你对产品做什么事情,改变的是名称、价格及包装在潜在顾客心目中的地位。
定位理论中的位置其实类似于破晓营销战略对头脑突破中的特征,但破晓营销战略基于心理学特征分析理论提出的特征更接近于消费者头脑的本质。定位理论定的是一个位置,而特征则可以是多个,是一组特征的集合。可口可乐并不缺乏位置,它经典的特征早已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中,但它仍然被竞争者打得左支右绌、进退失据,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只占领了消费者头脑中的一个特征,并没有形成一组特征的防线,而一个特征是不足以防守住如此广阔的市场区域。
一组特征的集合并不是仅指建立多个子品牌,而是指品牌可以通过一个基本的特征去获得多个关联的特征,从而占领消费者头脑的多个区域,并形成强有力的组合防守。王老吉曾经取得的成功源于对多个特征连续不断地攻击,而并非仅仅是将品牌确定一个位置,蒙牛曾经的成功也是如此,正是通过连续不断的多次特征攻击才能成就了蒙牛高速发展之路。
特征第一并不仅仅产生在产品的品类上,而且还包括社会、行业、消费者、企业的多种概念,特征全系图谱就是消费者头脑中的特征地图,是特征战争中的军事地图。特征就如同战争中的要塞,占领者通过要塞控制周边的土地和人群,因此特征就有了战略性、防守性的属性,以此识别特征的重要性。因为特征与特征的重要性不同,要占领一组特征就必须有主有次,有先有后,所以根据特征全系图谱就产生了特征进攻与防守的策略,从而更有效地占领消费者头脑里的多个特征,获得更多的市场领域,而这是只有一个位置的定位理论所无法做到的。
定位理论还认为客户的认知很难改变,并不寻求改变客户的认知,也并没有提出在同质区域的竞争方法,定位理论实际上针对的只是四种市场竞争区域中隐性区域。而对消费者头脑的突破并不仅仅是对消费者认知的突破,还包括需求的突破、感觉的突破、情感的突破,这四者应当综合进行考虑,这才能有效突破消费者头脑的防线,并赢得消费者长期的偏爱。因此在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仅有定位理论是难以帮助企业获得持续性的竞争胜利,要赢得竞争的胜利必须有更完善更符合实际的营销理论。
建议还是读《破晓—以弱胜强》吧
对“建议还是读《破晓—以弱胜强》吧”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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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读《破晓—以弱胜强》吧
27有用 3无用 飞翔的肉猪 2013-08-11
《破晓—以弱胜强》已经超越了定位,《22条商规》很多就是在炒冷饭,而且还缺乏重点,相比来说《破晓—以弱胜强》的规则、方法、流程更为明确和清晰,而且逻辑结构更为严密、也更易用于实战。所以,还是看《破晓—以弱胜强》好了!下面是从《破晓—以弱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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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书籍的笔记
27有用 1无用 zleee 2009-05-18
战略层:1、××领域的第一厂家(有时需要创新,开天辟地一块新领域)2、本产品应集中解决一个问题;3、给产品建立与竞争对手对立的、满足客户需求的、最重要的、独一无二的一个特征属性,并进行宣传,深入人心;4、牺牲放弃一些资源,使得自己的“产品系列”、“目标市场”“不断变化”得以集中优势力量并进行突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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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读懂《22条商规》
17有用 0无用 York Fernando 2014-02-16
本书的影响力和地位,在这里就不多做盛赞了。Al Ries大师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内容,其实全书总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按照以下思路就能形成一套完整的营销逻辑。 第一大部分:营销逻辑本身 整套营销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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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能算商界奇书?!
16有用 11无用 乌龟也会飞 2010-09-15
因为豆瓣上好多人推荐这本书,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我毫不犹豫的选了这本,看了一部分,感觉写的很扯。第一个定律是领先定律,按照作者的观点“成为第一胜过做得更好”,“在任何品类中,领先的品牌必然是那些首先进入潜在顾客心智的品牌。”如果这条定律是正确的,那么:现在最火的服装直销品牌应该是PPG而不是凡客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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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名之下
13有用 0无用 SImoN 2012-09-03
前15章讲《定位》,后7章讲怎么做。但是没有翔实的研究支撑,大部分例子都是用强烈的语气恫吓。建议还是好好读好《定位》更有用。作者(在1980年代)预言微软OFFICE最后会失败,但事实是,OFFICE成为微软现在最垄断最赚钱的工具。为什么?我觉得作者对延伸定律理解有误,当一个品牌下两个产品是高度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