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庞杂的集中系统的运作必定导致银行家拥有过分的权力。投资银行家不断收敛金钱,他的权力也随之扩大。权力产生财富;增加的财富又增加了获得财富和权力的新机会。这些投资银行家的运作规模大、数量多,即使他们对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很合理的报酬,他们获得的总收入也会很大,足以进行大规模的资本积累。但是,投资银行家以佣金或利润形式获取的报酬经常要远远超过合理的限度。他们往往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这两个互不相容的角色,在确定所谓的报酬时,真正适用的标准不是“合理原则”,而是“当前状况所允许的全部”。即使投资银行家没有恶意动机,也会这样做。人性的弱点使得人们无法对他们自己应该得到多少做出正确的判断。 由J.P.摩根公司组织的辛迪加负责承销美国钢铁公司(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的证券。该辛迪加就其服务取得可以获得6250万美元现金利益的证券。在这些钱中,J.P.摩根公司除了获得作为辛迪加成员有权获取的一定份额外,还作为辛迪加管理人有权获得1250万美元。这6250万美元只是为这些投资银行家提供的垄断钢铁工业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的一部分。投资银行家在组建美国钢铁公司时获得一笔特定的佣金以外,还为组建属于该公司的其他公司而获得了另一笔很大的佣金。比如,国民钢管公司(National Tube Company)发行8000万美元股票融资,其中4000万美元是普通股。J.P.摩根公司和他们的合作者因提供发起服务而取得了这4000万美元股票的一半。这2000万美元股票之后可转换为2500万美元的美国钢铁公司的普通股。公司委员会的赫伯特·诺克斯·史密斯(Herbert Knox Smith)委员发现: “仅仅为了获得投资银行家提供的发起或承销服务,美国钢铁公司就直接或间接(通过转换)发行了超过1.5亿美元股票。换句话说,美国钢铁公司资本总额的将近七分之一是为获得发起服务而直接或间接发行的。” 投资银行家及其合作者为组织这些托拉斯而获得的所谓费用和佣金数额异常巨大。即使托拉斯已经成功组建,银行家也经常提出过高的不合理要求。1901年承销美国钢铁公司优先股转换计划的辛迪加,只为公司募集了2000万美元现金,却从中获得了680万美元承销佣金。 那些投资银行家并不只向托拉斯和其他工业企业强索巨额佣金。跨区铁路公司(Interborough Railway)是一个非常兴旺繁荣的公司。该公司在去年赚得资本额21%的利润,它还从纽约市获得了一个与地铁扩展相关的非常有利的合同。但是,当该公司发行1.7亿美元债券筹措资金时,它同意向J.P.摩根公司支付筹得资金的3%,也就是510万美元,只因为后者组织了承销辛迪加。更近一些时候,纽约-纽黑文-哈特福德铁路公司同意付给J.P.摩根公司168万美元佣金,即融资额的2.5%,因为后者组织了辛迪加来承销6700万美元的20年期的年利率6%的可转换债券。也就是说,要是现有股东不愿意以每张100元的价格购买这些年利率6%的可转换债券,银行家就必须以97.5美元的价格购买它们。当合同签订时,纽黑文铁路公司(New Haven)发行在外的年利率6%的可转换债券可以卖到114美元。而且,新发行一被宣布,公众就愿意出价106美元购买这只债券,而且接连几个月都是这样。但是,公司当初却为了使J.P.摩根公司愿意以面值购买这些债券,付出了168万美元代价。
别人的钱——权力和不义之财
书名: 别人的钱
作者: 路易斯·D·布兰代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副标题: 投资银行家的贪婪真相
译者: 胡凌斌
出版年: 2009-1
页数: 126
定价: 26.00元
丛书: 投资经典系列
ISBN: 978750368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