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金蛋的鹅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财富。但是,更有利可图的是拿走别人的鹅下的金蛋的特权。投资银行家和他们的合作者现在就享有这个特权。他们通过别人自己的钱来控制别人。如果银行家的权力只跟他们的财富相当,那么他们相应的对美国工商业只有很小的影响。阿斯特(Astor)家族[1]拥有那么大的财富无疑是令人遗憾的。它们与民主不符。它们与社会利益不一致。而且,它们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来自不劳而获,这看起来尤其不公平。但是,阿斯特家族的财富不会危及政治或工业自由。跟美国的国家总财富相比,它的数量也是微不足道的,连跟纽约市的总财富比,它也不重要。它之所以缺乏重要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的所有者只从他们自己的财富中获得收入。阿斯特家族的财富是静态的。摩根合作者的财富是动态的。金融寡头的权力及其增长来自对他人积蓄和流动资本的利用。J.P.摩根公司及其合作者无需进行任何个人投资,就能对三家大型人寿保险公司中的两家施加影响。就算摩根先生已经购买了公平人寿公司绝大部分发行在外的股票,他的投资还不足公司资产的0.5%,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该公司的控制。束缚人们的脚镣是用人们自己的金子打造的。 但是,投资银行家用以获取他们最大权力的别人的钱,是银行和信托公司保管的金钱,而不是人寿保险公司保管的钱。银行存款代表了这个国家真正的流动资本。它们是工商业的生命线。它们的实际力量比用于固定投资的相同数量财富要大得多。普若委员会指出,被摩根合作者直接控制的34家银行和信托公司掌握着19.83亿美元存款。控制这些机构意味着能够将这些资金中的绝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借给他们自己;通常来说更加重要的是,他们有能力阻止银行和信托公司把资金借给那些竞争者。这些大额存款能按照控制者的安排用于满足他们下属公司的不时之需。发行债券和股票将为公司筹得可长期使用的资金;而这些处于控制地位的投资银行家把银行的大部分存款借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合作者,从而,投资银行家和合作者可以一直持有购得的证券,直到卖给投资者。这些银行存款也可以借给同盟银行家或证券中间人、投机者,使得他们能够持有债券或股票。货币供应宽松将使市场上的股价上升。货币供应紧张几乎总是使得股价下跌。主要投资银行家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控制如此强有力,以至于他们经常能够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出借或拒绝出借金钱来决定短时期内的货币市场行情。主要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拥有了影响债券和股票价格一般趋势的力量。他们对某个特定证券的影响力则可能更大。某只证券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贷款抵押时,是受优待还是受歧视,可能决定这只证券在市场上的销售状况。 进一步来说,只有投资银行家有权使用受控制的银行和信托公司中别人的钱,才能使他们这些私人银行机构在债券和股票的年输出量中占有如此大的份额。银行家自己的资本,不管有多大,也会很快用完。而且,要不是同时受银行家控制的人寿保险公司、铁路、公用服务和工业公司在这些银行中存入了大量资金,就连银行的可贷资金也会很快枯竭。1912年12月31日,三家主要的大型人寿保险公司在银行和信托公司已经存了13亿8391万89.08美元。如普若委员会所查明的: “投资银行家通过对铁路和工业公司的资金控制,能够指定这些资金存到哪里,从而用别人的钱建立了金库,正是这些投资银行家能够从那些金库里为他们有兴趣的事业拿到贷款,同时阻止别人为了他们不认可的目的而从那些金库里拿到贷款。后者的重要性跟前者完全一样。这对铁路和工业界竞争产生影响是决定性的。” [1] 美国豪富家族。这个家族中第一个发财的是约翰•雅各布•阿斯特(1763-1848),他出生在德国,1783年移居美国纽约。1834年投资房地产,成为美国第一富翁,死时财产达2000万美元。威廉•阿斯特(1792∼1875)继承父亲产业的大部分,继续投资房地产,死时遗产近5,000万美元。约翰•雅各布•阿斯特(1822-1890)是威廉•阿斯特之子,他把资产增加到7,500万至1亿美元之间。他的儿子威廉•沃尔多夫•阿斯特(1848-1919)有政治抱负,曾任纽约州议员和驻意大利公使,1890年长期移居英国,1899年加入英国籍,1917年获子爵衔。
别人的钱——控制别人的流动资本
书名: 别人的钱
作者: 路易斯·D·布兰代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副标题: 投资银行家的贪婪真相
译者: 胡凌斌
出版年: 2009-1
页数: 126
定价: 26.00元
丛书: 投资经典系列
ISBN: 978750368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