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调查的唯一结果就是“什么”——连这两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出口,雷纳就用椅子朝我砸过来。此外,我所做的就是把雷纳弄得只剩半条命后逃之夭夭,心中强烈希望把他另外半条命也送上了西天。这样的事如果没有把握可不要轻易留在磁带里面。很神奇的是,我真的没有说出口。 但是,就我所知的信息已足以让我认出雷纳,即使在我得知他的名字之前。我不能断定他就是在跟踪我,但我记人的长相十分在行——这也算是弥补了记不住名字的不足——而且雷纳长得很有特色。希斯罗机场,国王路上某家叫达文谢尔的酒吧,莱斯特广场的地铁入口,到处都有他的身影,这种频率已与随处可见的广告相媲美,即便我这样的笨蛋也能留下深刻印象了。 早就预感到我们两个还会碰面,所以我决定未雨绸缪,去了趟位于托特纳姆法院路的“闪电战电子设备公司”,花两英镑八十先令买了一英尺的大号电缆。这玩意儿可以任意折叠,还沉甸甸的,要论对付强盗和歹徒,可比专门用来防身的手杖强多了。唯一的例外就是,当你连包装都还没拆掉就把它收进厨房抽屉里时,它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 至于那个雇我杀人的不知名白种男子,我根本不指望能够查到他的消息。两周前我在阿姆斯特丹护送一个来自曼彻斯特的出版商,那家伙认准了有人想要他的命。他雇我就是为了巩固这种幻想。所以我得为他开车门,检查大楼顶上是否有狙击手(其实我知道根本没有),还得陪他在夜店里熬过整整四十八小时,看着他四处撒钞票,就是没扔给我。等他耗尽了最后一点精力,我只好在宾馆房间里看色情片。然后,电话突然响了——正演到好地方,我记得很清楚——一个男人的声音叫我去酒吧喝一杯。 我去检查了一下那个睡在床上的出版商,确认他正舒舒服服地搂着妓女徜徉在梦中,便朝楼下走去。我心里盘算着他可能是某个老战友,等下要他请我多喝几杯,没准就能省下四十英镑。 但是,我最终发现那个声音来自一个又矮又胖的人,他穿着一身昂贵的西服。我肯定不认识他,也没什么意愿结识他,直到他从自己怀里掏出一叠钞票,厚度和我这个人差不多。 美元。可以在全世界上千家零售店里换取商品和服务。他隔着桌子递给我一张一百美元,我喜欢了这家伙差不多五秒钟,之后喜爱之情就立刻停止了。 他给了我一个叫沃尔夫的家伙的“背景资料”——他住在哪儿,做什么的,为什么要做这个,从中他可以赚到多少钱——然后跟我说桌上那张一百美元还有上千个和它一样的小朋友,如果有人能很小心地把沃尔夫干掉,那么这些票子就都是我的了。 我得等到周围的人都走掉,这花不了多长时间。按照酒水的价格,世界上只有几十个人能够在这里给自己买第二杯酒。 酒吧里的人都走光了,我把身子侧向那个胖子,跟他说了一段话。虽然内容挺没劲的,但他听得很认真,因为我把手伸到桌子底下抓住了他的阴囊。我告诉他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犯了怎样的错误,还叫他拿自己的钱去擦屁股。然后我们便分开了。 就是这样,我只知道这么多。胳膊还是很疼。 我睡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