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雷纳,但名字叫什么我不清楚。反正我不知道,你们大概也没有头绪。 我觉得某个地方的某个人肯定知道他的名字,并以此给他洗礼,以此叫他下来吃早饭,还教他如何拼写;其他人肯定用这个名字请过他到街对面的酒吧喝一杯,或是在做爱时呻吟过,又或是填在一张人寿保险的申请单上。我敢肯定这些事别人都做过。只是很难想象,仅此而已。 我觉得雷纳比我大十岁。这没什么关系,也没有不对劲的地方。我和很多比我年长十岁的人保持着良好、亲密的关系,不会动不动就扭断对方的胳膊。比我年长十岁的人基本上都是令人钦佩的。但雷纳比我高三英寸,重四英石英国重量单位,一英石相当于六点三五千克。,暴力度也至少超出我八个等级,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分级标准。他长得还不如一片停车场,光秃秃的大脑袋活像个插满螺丝的气球;凶巴巴的扁鼻子好像是被人用左手(甚至可能是左脚)画上去的一般,在粗糙的额头下一块倾斜、不规则的三角地带延展开来。 然后,我的上帝啊,多么壮观的额头。砖头、小刀、酒瓶和驳斥都会被这一巨大的平面弹开,只在稀疏、粗大的毛孔中间留下一些微不足道的伤痕。我觉得这是我一生中在人类皮肤上所见最为稀疏、最为粗大的毛孔,不由得将我的思绪带回达尔比蒂达尔比蒂,苏格兰的一个小镇。那片公共高尔夫球场的球洞区,回到一九七六年漫长而干燥的夏末。 目光转到侧面,我们可以发现雷纳的耳朵紧紧贴着头皮,而且很久以前就被人咬过,因为左耳绝对是上下颠倒,或者内外翻转,又或者要你花很长时间才能意识到“哦,原来是只耳朵”。 除此之外——为了确保不遗漏这一信息——雷纳在黑色高领套头衫的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皮夹克。 但想必大家一定明白了。雷纳完全可以换上一套闪闪发光的丝绸服装,每只耳朵后面再别上一朵兰花,紧张的过路人还是会主动把钱交给他,之后还会想自己是不是欠他钱。 碰巧我不欠他钱。我绝不会向雷纳这类人借东西,如果我们之前相处得好点儿,我可能会建议他和他的同伴在领带上绣上特殊的图案,以明示他们参与的某个党派。也许可以使用交错的花纹。 但就像我提到的,我们相处得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