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昏暗的酒吧,我一杯一杯喝下啤酒,我的脑袋里只有北木冷漠而不屑的样子,他神色冷峻地对我说:“我不管你了。” 我知道我完了,我爱上了北木。我居然爱上了北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怎会爱上他。 G就出现在这时,他将耳机塞进我的耳朵。MP3里是王菲的那张《寓言》,我翻来覆去地听了大半夜,然后终于在吧台上沉沉睡去。醒来时肩膀上有G的黑色外套,他俯身在我耳边说:“烟。喜欢,就跟我走。” 跟我走。 南,跟我走。 可是面前的男生,叫我烟。只有北木才唤我作“南”。他是北,我是南,天各一方。 A的脸因为酒精而微微潮红,他抬起脸,目光灼灼地看住我说:“烟,你和他相识不过四个小时,而且其中有三小时五十九分钟你都在睡觉!你就为这样一个男人第二次把我甩了?” 我拉下耳塞,微醉。G适时地扶住我。男子的手掌宽厚温暖,不动声色地支撑起我身体的全部重量。 我直直看向A的眼睛说:“阿开,到此为止。我们完了。” 然后我和G走出酒吧。 一出门我就吐了,睡之前我喝了太多,居然现在才感觉到胃里翻江倒海一样的难受。G在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里买来一瓶矿泉水,紧紧扶着我,轻拍我的背。一声不响地听我边哭边吐,痛苦不堪。 我记得他一遍又一遍温柔地说:“没事了。不哭。不哭。” 他带我回他的家,从CD架上抽出所有王菲的CD,摆在我面前,说:“你可以在这里听完她所有的歌,再决定是否要和我在一起。”他说的时候表情很认真,让我对这场轻率的恋爱感到一丝安心。 我在昏暗的房间里抬起头看着G的脸,觉得他的眼睛很像北木。 漆黑如墨的眼眸,很锐利,很冷漠。像长夜里的白日,会突然地刺痛眼。 G的房子是两室一厅,他的书房可以让我暂住。客厅里有成套的家庭影院,架子上摆满了CD和DVD,有一张柔软的大沙发,房间里的笔记本电脑没日没夜地开着,房子倒是出乎意料地干净。 我接过他递来的水,在沙发上蜷起身子,我的胃里空得慌,神智却是清醒的。他拿了毯子盖在我身上,自己去洗澡了。 音响里放的是王菲早期的歌——《天空》。空灵幽静的声音轻易地穿透了我的心脏,很快就神奇地平复了我不停抗议的胃。当G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抱着抱枕微笑。 “喜欢吗?”他用毛巾擦着头发,坐在我身旁问。 “嗯。”我突然想起来,我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却已经坐在他的沙发上,于是问,“你叫什么名字。” “临暗。” “好奇怪的名字。怎么写?” “面临的临,黑暗的暗。”他给自己倒了杯水,细长的透明玻璃杯,下半部是磨砂的,没有任何花纹和图案。 “呵……‘面临黑暗’吗?”我喜欢这个名字,嘴角泛起笑容,“我叫南烟。” “这我知道。”他微笑了一下,“你是那个阿开的女朋友。” 阿开?我愣了愣,才想起是谁,“啊,是A……你认识他吗?” “只是见过几次面而已。”临暗挑了挑眉毛,“A?是代号?” “嗯。”我点点头,这个男子显然不是A那般的青涩少年。 “那么我呢?”他露出笑容。 “G。”我脸一红,老实说道。 “哈哈。”临暗笑出声来,“按顺序来讲的话,A应该是第一个吧?怎会一直到现在?” 我把喝完水的玻璃杯放在茶几上,说:“还不是他纠缠不休,分手之后还来找我。” “看不出你还挺花心的。”临暗揉揉我的头发,补充道,“年纪这么小。” 我心里没来由地一痛。 他的每一种表情,温柔的,微笑的,或者是冷漠的,无谓的,都被填满了充沛的感情,深深植入心底难以忘却。 那些不经意的画面——他吃一块咖啡蛋挞,俯身闻一朵花的味道,专心于一本科学杂志,喝一杯带有果肉的橙汁,还有走路时双手插口袋的姿势,无聊时支着脸看天空的样子,睡觉时不用枕头的习惯,买书喜欢买全套,袜子一定要是白色,钟爱味千和星巴克,只用三菱的笔,所有的笔记本都是同一个牌子的,早餐常常吃Christine的三明治。他对于细节的私人化的东西有着古怪的挑剔,而对于大众热衷的流行却觉得很无谓。 我突然发现自己对他所有的生活习惯和喜爱偏好都了如指掌,可是为什么,我仍然觉得我们之间,隔了光年的距离。我们明明如此亲近,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我们一直都这么亲近。可是我却没有意识到,我们是背靠背的,注定要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因为我始终都如此倔犟,不愿意改变自己,不愿意回过头去拥抱他。他是北木,我是南烟,天各一方,互不相干。 这样才对。 我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背道而驰。 ——南烟,北木,是一对注定离散的名字。 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临暗打开卧室的门走出来,看到我蜷缩在沙发上,轻轻地问:“怎么,一晚没睡?” “嗯,想一些事情。” “那么想通了吗?”他嘴角有隐约的笑意。 “是。”我说,“想通了。” 很奇怪,宿醉之后,他应该会先关心我的健康才对吧? 男子猛地拉开所有的窗帘,他穿着白色T恤和黑色睡裤,在冉冉升起的朝阳下回过脸来说:“烟,去跑步怎么样?” 我的眼前有一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但是突如其来的安心,让我微笑着抬起手来,然后它被另一只手紧握。 楼下小区里有静谧的花园,临暗换上黑色运动服,拉着我在小道上奔跑。空气清新湿润,正是晨练的好时机。路上鲜有行人,只见到三三两两的老人在聊天健身。 只可惜我一夜未睡,此时的精神状况实在太糟糕,只见得临暗神清气爽,一圈又一圈极为精神,自己却没跑多久就累倒下来。 “唉。我不行了……”我只好认输,人已经蹲在地上。 “这样可不行,刚跑完步不能一下子停下来。”他朝我露出柔软的笑容,“那我们走两圈,然后就去吃早饭。” 微风轻拂脸颊,我走在临暗的身后,看他穿一身黑色,仍然如此耀眼,引得沿途晨练的人纷纷望向他,简直是老少通吃。这时我才发现他是很好看的。我居然刚刚才发现,这个神色沉稳的男子,有一股神秘却慑人的锋芒。他是谁?看他的样子和年纪,又为什么独独找上我? 临暗没有注意到我的疑问,带我去一家中意的店铺吃早餐,并坚持要坐外面树荫下的座位。他礼貌地拉过椅子让我先坐,然后去吧台将奶茶和土司面包端到我面前,微笑着说:“请用。” 早晨六点三十分,阳光已经细细密密地照耀下来,我突然感到这样的生活如此平静安和,不需要太多的爱恨,不需要无谓的争夺,不需要杞人忧天或者左右为难。临暗是谁,他为何选择我,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我们就这么彼此依赖着就好。只需保有这份平和心态,慢慢看阳光的脚步,一寸一寸缓缓迁移,已经足够美好。 我心生悸动,却不知如何表达,只得艰难开口:“你昨晚说的那个……” “哪个?”他喝奶茶的时候很专注,抬起脸来疑惑地望着我。 “就是……”我犹豫不决,实在说不出口,“还是算了,既然你忘了就表示不重要。” 我看着他的脸,是一个成熟男子的面容,与我身边的那些朋友不同,和北木也不同。如果北木是一柄尖锐锋利的剑,那么临暗就是一把千锤百炼的刀。 我认为,比起剑的快意恩仇,一把顺手实用的刀更能让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