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电影是一门语言,那么语言就要有它自己的语法(有一本书就叫《电影语言的语法》,丹尼艾尔·阿里洪著,后浪出版)。所谓“符合电影语言的语法”,首先就是能不能被别人读懂。你不能自创一个语言规则,只有你自说自话,别人看不懂。很多学生作业会犯这样的一个错误,“我就是这么理解的,看不懂是你的事”。不符合公共语法的影像不是公共影像。 第二个就是我们反复讲的“价值”问题。一个纪录片值不值得被拍,或者一个纪录片值不值得被看,这个价值不应该仅仅是你个人关注的,要有公共性。 第三,“实际的流通”。一个片子拍得再精彩但是永远不公开不与人交流,那么也是没有价值的。 这里反复强调“差异”,比如说“私人影像”和“公共影像”的差异,“素材”和“题材”的差异,以及“影像”和“影片”的差异。 影像随处都是,可是要变成影片它就要具备上述的一些条件才可以。所以我们在研究和拍摄的过程当中,所提出的要求是:这必须是一个“影片”,具备公共交流的可能性,在技术上满足一定的要求,具备公共语法。 为什么这么说?我曾经收到过一个影片作业,内容就是10分钟的黑场,还是摄影系三年级的学生。他说我认为这个黑场包含了什么什么,可是别人并无法解读。我们在学习中首先得明白,将来要做的是这样一份工作:拍摄能跟大众交流分享的公共影像。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基础,那这个影像只是一个私人影像。 很多人会去拍摄自己的孩子,拍摄特别长时间,家长回头看的时候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每一次看到就会回忆起自己的孩子怎么成长的,会充满爱心地去看这些影像。可是这些东西让不相干的人看,几个小时下来就觉得是一种折磨。有的人拍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像,别人看的时候也不怎么觉得动心,可是他激动得不得了,因为其中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是他暗恋的女孩……这都是因为别人看的时候就不具备感动的基础或语境。这些影像就是私人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