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的十二天节期,根据传统是大吃大喝的狂欢时节,而清教徒们对大吃大喝向来深恶痛绝。因此议会选定了圣诞节这一天来听取申诉,申诉是针对议会怠于对国王及其他煽动苏格兰入侵的"幕后黑手"施行"正当和公正的审判"而提起的。节礼日(BoxingDay,圣诞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在下议院进行的一次辩论会上,克伦威尔首次在公开场合阐明他对处置国王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人计划废黜国王并剥夺其财产或者有任何其他类似的计划,他就是世界上最恶劣的造反者和叛国贼;但既然上帝的旨意临到我们身上,我只能顺服他的旨意,我尚未接获天意的指示,因而也无法给你建议。 克伦威尔的态度还是模棱两可,至少在公共场合他表现得这样:一方面,他承认他的首席律师们告诉他的(即废黜国王属于叛国谋反行为)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他仍固执地以神意论为基点,看似勉强地选择了宿命论来说明废黜国王的正当性。他的计划已经很明确,只是"我尚未接获天意的指示,因而也无法给你建议",因为他还没找到合适的律师来给他提供实现这个计划的意见。议会的辩护律师亨利·埃尔辛接到要求他参加12月23日商议国王命运的委员会的通知后谎称得了急症,于是具有一定威望和经验的梅德斯通市(Maidstone)市长安德鲁·布鲁顿取代了他的职务。 与此同时,查理在温莎大庆圣诞。他期望着以国家元首的身份进城,于是在伦敦的裁缝那定制了礼服、长袍、斗篷一整套昂贵的行头。听闻查理的奢侈举动,下院议员们群情激昂,于12月27日一齐投票反对王室如此浪费公共财产,下议院决定停止在温莎进行任何宫廷仪式,将动用国家财政为国王雇用的侍从数量减至6个。此外这些侍从也无需再对国王"屈膝哈腰",而是以一种更有尊严、更为自在的方式来为他服务。 就在同一天,负责商议国王命运的委员会向上议院建议可以成立一个特别法庭来审判国王,组成法庭的法官代表国家利益,管辖权持续时间为一个月--这是针对该问题采取的紧急措施。委员会的主席由亨利·马顿和市议员托马斯·司各特共同担任,马顿是共和党元老,司各特则是位清教徒。为了显示这个委员会的重要性,克伦威尔本人也当选为成员。委员会在第二天提交了草拟的控诉书,控诉书的措词过于直白,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这个委员会缺乏专业的法律指导: 查理·斯图亚特违背国民的信任与托付,召集军队发动讨伐议会的战争,未带来全民福利,反而带来流血和苦难。他雇佣爱尔兰叛军挑起第二次内战,他的所作所为违犯了国民的自由,破坏了本王国的基本法和自由。 这份控诉书简明扼要地表达了议会对国王的指责。如果查理被证实确曾犯下控诉书中所提的罪行,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份控诉书真的可以成为一份罪行清单。但问题是他的罪行性质还不明确。最基础的宪法解释是国王有义务为了公共利益而行使权力,当发现他损害公共利益时可以责问他。这种论证在酒馆里可能还说得过去,但在刑事法庭上就站不住脚。 辩论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到了12月30日,上议院指示委员会任命一些法官并"作出一些特别规定以防国王拒绝针对指控进行辩护"。早在这时就可以预料到国王的对策,而无法作出"特别规定"将使议会付上惨重代价。毫无疑问国王已与其在纽波特的律师团商议过应对策略,其中马修·黑尔可以说是当时最优秀的刑事律师,一旦查理决定承认该法庭而准备进行"无罪"辩护,他随时待命。 新年伊始下议院开始汇编"法案"(Act)--或至少也可称作"条例"(Ordinance),因为过去六年中议会通过了许多不经国王同意就予以施行的法律。它"宣告":"如果英格兰国王为征税而对议会和英格兰王国发动战争,即可判定为叛国罪。"这当然不是一个共和举措,因为其前提是假设未来仍有国王存在。"条例"以些许夸张的文学手法着重宣布了这桩对国王的起诉。其在下议院获得通过(据说是以26票赞成20票反对的比例险获通过),但在上议院却受到阻挠,因为十几位出席者都反对在给叛国法下定义时赋予其溯及力。诺森伯兰伯爵(EarlofNorthumberland)抗议道:"即使国王确曾首先发动战争,也无法援引我国任何一部现行法来判定其构成叛国罪,而尊敬的议长们,倘若我们在事实尚未证明,也无法律可供审判时适用的情形下单凭这一'条例'就宣告叛国罪成立,这在我看来是十分不合理的。"他们没有马上否决这个议案,而是休会了10天,试图说服下议院放弃这个议案。但是1月6日下议院突然改变策略,将"条例"转化为"法案",这样不管上议院是否同意它都可以变成法律。这在宪法理论上是说不通的:让当时遭受清洗后的下议院无需上议院批准,就能享有制定并通过法案的权利,这一做法恐怕也只有那些笃信审判国王是实现上帝、正义和国家安全的要求的人才能想得出来。 现在下议院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了:在"条例"中它未经当事人同意就任命了150位"委员和法官",其中包括英国三个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但这三位法官匆忙地为自己找好了借口,于是在1月6日"法案"的修正版新名单上,他们的名字被删去了。这些临阵脱逃的人中,最令人不解的是大法官奥利弗·圣约翰,一直以来他都是议会公认的法学楷模,曾在船舶税案中负责起诉斯特拉福德、在内战中领导议会中的独立派--同时他也是克伦威尔的朋友和亲戚。当时他对这一做法是否符合基本法理只字未提,但在这"伟大的事业"成功--在他人的努力下--之后,他却心安理得地回来重掌大权。当时这些首屈一指的清教徒律师--圣约翰、兰斯奥、怀特洛克以及维德瑞顿,无一不是绝顶聪明又会精打细算、令人肃然起敬的人。但他们潜逃躲避参审时的悄无声息与六周后他们回头拥护共和国的大肆张扬形成了鲜明对比,表明他们其实远比史书所载要怯懦得多。 不管公诉词如何措词,查理对自己的人民发动了战争是历史上不争的事实。1月6日下议院正式通过的"法案"在事实上(防止他发动新暴动、叛乱和侵略)和理论上(不再给予君主豁免)都赋予了审判以合法性。"法案"前言恰如其分地论述了军队和独立派一直以来的不满和义愤: 现任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诡计多端、老奸巨滑,路人皆知,阴谋破坏这个民族古老的基本法和自由,取而代之以独裁专制政府。他用武器弹药,在这块土地上对议会和整个王国发动了一场残酷的战争,导致遍地荒芜、国库耗尽、贸易萧条、成千上万人民死于非命以及其他数不清的恶果--所有这些严重叛国罪行,足以将查理·斯图亚特定罪以警戒后来者,因其实乃罪有应得。在遵行上帝旨意将查理交与人民手中后,原本议会殷切希望对查理个人的人身限制和囚禁将平息整个王国的愤怒,从而也免于将查理交付司法程序,但遗憾的是根据经验,宽容只是使查理及其同党的恶行变本加厉,不断地挑起新的暴动、叛乱和侵略。为了避免造成类似或更大的后患,并对那些阴谋奴役或危害英国民族并妄图脱逃审判的高级军官和行政长官示以警戒…… 这个宣告几天后在库克的控词里被引用,它不仅明确了查理为了进一步攫取绝对权力而指挥大屠杀,构成极度滥用权力的行为,也阐明了不得不起诉查理的理由,即结束国家元首不受审判的传统,从而使罪责相适应,并预防未来的君王破坏人民自由的企图。否认日后"行政长官"的豁免权具有特殊意义--从此以后国王主持大政时头顶的神授光环及君主豁免权都不复存在了。 关于这个旨在成立一个高等法庭的"法案",保皇党人认为其致命的错误在于,它试图动摇那不可动摇的每位君王都享有免于刑事控诉的绝对权力。另一种反对意见则是,它是被清洗过的下议院投票产生的结果,没有经过上议院的批准就执行(此时上议院虽然休会,但并未被取消)。年轻气盛的阿尔杰农·西德尼(AlgernonSidney)声称他是如此告诉克伦威尔的:"首先,没有法庭能够审判国王;其次,这个法庭审判不了任何人。"据说克伦威尔是这样回答的:"我告诉你,我们要将他戴着王冠的头砍下来。"这一回答有力地表明了克伦威尔对君主不受控告这一过时原则不屑一顾的态度,但对西德尼所说的第二点即该法庭的设立缺乏合法性他却避而不谈,因为该法案未经上议院审议通过,更不用说获得王室同意了。 克伦威尔可能这样说道(三百年后奥利弗·温德尔·何莫斯[OliverWenellHolmes]也说了同样的话),宪法不是个"自杀契约"(suicidepact)。虽然宪法上没有相关成文规定,但这种处在持续对抗和威胁下的紧急状态却是事实。军队方面以费尔法克斯将军的名义宣布了戒严令,执行戒严令的大会成员都是军队选举出来的,军队确信他们是真正代表英国根本利益来进行立法的人。霍利斯和议会中的长老会派成员是被以腐败为由从中清除掉的,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他们挪用公款,而在于他们思想的腐化--他们坚信除了将英国交付敌军司令查理·斯图亚特治理之外别无他法。处置国王目前确实是必要的,但若认为因此就可以目无法纪却是大错特错。现在需要另一种法律。军队及其支持者否定了无法无天的解决方案(即暗杀),但同时他们也拒绝根据戒严令进行合法的简易审判,让查理一世被行刑队执行死刑。他们也放弃在中央刑事法院举行陪审团审判,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担心陪审结果,而是由于普通法传统不承认(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可以掌握王室的生杀大权。他们希望在这个史无前例的审判中能尽量尊重法律。哪怕是一丁点的合法性依据,他们也试图搜集起来支持克伦威尔。1649年1月4日,他们终于在"代表政府"的概念中找到了支撑,"代表政府"即意味着赋予下议院不经过君主或上议院同意就可制定法律的权力: 英国议会下议院宣告,上帝之下的人民是一切正当权力的来源。人民同时也宣告,英国议会的下议院,是人民所选出的、代表人民,拥有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此外人民也宣告任何由英国下议院制定和公布的法案具有法律效力,其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而无需获得国王或贵族院(上议院)的同意或协助。 虽然此后被说成"残缺议会"的嘲笑纷至沓来,尽管当时议会成员还是只能由富裕的男性选举,且"民主"在当时也只不过是保皇派对平等派和独立派等抛出的带有侮辱性的词,上述宣告却可以说是现代历史上第一次由立法机关明确提出民主的原则。1月6日"法案"中任命的135位法官代表了"这个国家最值得尊敬、最重要的人们"--封地贵族、众多大城镇的市长和巡回法官(recorder)、议员、律师、伦敦市参议员和高级军事将领。这些人中有80个左右出席了审判,尽管在复辟后有少数退却的,但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的,并且"衷心相信这是敬畏上帝、热爱祖国的基督徒所应参与的事业"。最积极响应这一号召的要数约翰·哈金森上校(ColonelJohnHutchinson),据他的妻子露西(LucyHutchinson)所言,他在接受这个职务之前进行了极为虔诚的祷告寻求上帝的指引,最后"他的良心确信这样做是他应尽的责任"。这群法官是上帝旨意的执行者,他们已经带着使命踏上新征程,但在这个时刻没有人知道命运会将他们带至何方--费尔法克斯当然无从知道,甚至连克伦威尔本人也可能不甚清楚。 《建立高等法庭法案》(ActtoEstablishtheHighCourtofJustice)根据当时的情况规定,法院的法定组成人数为二十人。法庭的法官有相当一部分正在伦敦以外的地方服兵役,而考虑到随时可能有人入侵,很多法官将会缺席。也考虑到有的法官由于住在外省不便赶来,还有些会基于信仰的缘故拒绝为该法庭工作。法官们享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自由选择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要求证人宣誓、查验证据、任命必要的官员和助手。他们受托对国王提起控诉,接受他对该控诉的"个人答复"或"在其不予答复时,根据正义和法律依据进行最后宣判,该宣判的执行必须毫不迟延、判决依据必须公正无私"。因此,国王的死刑并非是不可避免的--他最后所受的刑罚将取决于他自己的答复或法律依据。 其实,如果国王愿意配合审判,他有许多牌可打,诸如得体的答辩、道歉、对双方的惨重伤亡表示懊悔和自责、同意按照《十九条建议》或纽卡斯尔的提议与议会共享权力,或表示支持查理二世或亨利九世,等等,都可能帮他扭转局势。圣诞节当天一位问候者问及一旦他被起诉有何对策时,他并未做上述打算。据说他是这样回答的:"我不会作出任何答复。如果他们要审判我,我将像殉道者一样从容就义。" 《建立高等法庭法案》要求费尔法克斯将军对法庭予以一切必要的协助。虽然费尔法克斯赞成清洗下议院,也赞成依《建立高等法庭法案》规定对国王进行审判,但他却不愿看到国王被处以死刑。1月8日(星期一),他与其他52位指定的法官一起参加了法庭第一次会议。虽然此后他以政务繁忙为由再也没在这个法庭上现身,但他的第一次出席就足以表明该法庭获得了军队的最高许可。 法官们在威斯敏斯特的漆绘厅(PaintedChamber)举行了这个简短的开幕式。除指令警卫官(sergeant-at-arms)宣告该法庭的存在,任命书记员和开道者之外,他们的讨论集中于检察官的人选。]克伦威尔提名的应该是道瑞斯劳斯博士,费尔法克斯很可能推荐其亲戚约翰·埃斯科(JohnAske)担任助理检察官。关于人选的讨论是没有记录的,但推举库克的很可能是他的朋友埃德蒙·拉德洛、亨利·艾尔顿及其在沃德汉的同学尼古拉斯·拉维,这几个人都参加了第一次会议。而会议纪要中显示当时库克仅被"任命"为一名法庭官员--直到1月10日(星期三)召开第二次会议时他才被任命为副总检察长,到这个时候才大概确定没有人提出进一步的反对意见,也没有更适当的人选愿意接受这一军令。承担更重要的发言职能的总检察长一职则由威廉·斯迪尔(WilliamSteele)担任。斯迪尔曾在伯利上尉(CaptainBurleigh)一案中担任控方律师,伯利是个有点滑稽的保皇党人,他率领一帮好奇的平民孩童冲进卡瑞斯布鲁克意欲让国王重获自由(其中一个小孩还吹着只锡制的哨子)。但军队一点都不觉得好玩,于是斯迪尔成功地说服陪审团,伯利试图释放国王,其行为实际上构成聚众闹事和臆想国王死亡之罪。若要确定查理本人犯了叛国罪,实在需要这样擅长雄辩的检察官。 尽管要到1月20日星期六那天才开始对国王进行审判,但法官们在参加完1月8日的首次会议后,就开始经常在漆绘厅聚集,为审判作准备。每次预备会议都差不多有五六十名委员出席,地点在上议院旁边一个挂满长绣帏的房间里,从房间里望去,富豪学者罗伯特·科顿爵士(SirRobertCotton)建造在议会大楼和河流之间的花园豪宅尽收眼底。法官们围坐在搁板桌旁,屋内的烛光和熊熊燃烧的炉火正如冬夜里的一丝光亮启蒙着他们。两位书记员约翰·菲尔普斯(JohnPhelps)和安德鲁·布鲁顿负责会议记录。六名开道者在会场穿梭服务,有些民众站在门口旁听,这并非不准"闲杂人等"入内的秘密会议。克伦威尔和艾尔顿参加了大部分会议,通常他们倆都是最先在签到簿上登记的,其热切之心可见一斑。其他坚持参加会议的有亨利·马顿、埃德蒙·拉德洛、尼古拉斯·拉维、托马斯·司各特等人。哈金森上校的妻子露西·哈金森在她的回忆录中也证实这些人对这项"伟大的事业"的殷切尽心,她的丈夫"尽管意识到在当时情况下他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却仍坚信这是他对他的祖国和上帝应尽的责任。 其实大家的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他们中的一些人虽然也有律师公会的学历背景,但整体而言都缺乏法庭辩论经验。他们的第一个步骤还算确定:根据传统敲锣打鼓、吹响喇叭以宣告召开立法大会;丹迪警卫官(SergeantEdwardDendy)骑着马,挥舞着议会的旗帜,颇有气势地踏入威斯敏斯特议会大厅前的庭院,宣告国王的审判开始,十分引人注目;尾随其后的是一队骑兵,十个号兵和十个军队鼓手。下议院命令丹迪在圣保罗大教堂前和齐普塞街(Cheapside),随后在商业中心又声势浩大地表演了一番。下议院对效果很满意:"观众果然把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一点也没有暴力、伤害或公然的侮辱事件。"人民对原应受到爱戴的国王隐忍已久,长老会派对军队和被清洗过的议会敌意犹浓,因此审判具有特殊意义--人们对其"实现正义"的允诺难免有着不同寻常的关注。丹迪举行的高调仪式使得公众对审判充满了期待,《建立高等法庭法案》只给了委员们一个月时间来完成开庭前的一切准备,他们的时间很紧张。 没有法律方面的领军人物,委员们实在不知从何入手。只有找到一个法官来做主席,一个律师作为检察官来起诉,这一筹莫展的局面才能被打开。1月10日,他们任命近日刚走马上任切斯特的法院院长及郡长(sheriff)的约翰·布拉德肖为主席,他在切斯特郡拥有大批独立派议员的支持。布拉德肖的家人对他在这个案子中担任如此重要的领导角色非常担心,因此在他抵达伦敦准备参加1月12日举行的会议时,布拉德肖恳求委员会撤销自己的职务。这个恳求被断然拒绝,因为再也找不到同等司法级别的人来胜任这个位置。他被确认为主席,此后他也一直尽职尽责。他的紧张不是伪装的,但他也并非完全不乐意。正如库克所说的,危险是真实存在的,随时可能发生,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一颗谦卑顺服的心"。为了减轻妻子的担忧,布拉德肖在他的宽沿帽上装上了一圈铅以保护他的太阳穴免受步枪扫射--这顶帽子至今仍陈列在牛津的艾希莫林博物馆(AshmoleanMuseum),提醒人们那个时代的危险,也可以看出经历过这些危险的人的身体构造并非异于常人。他在格雷律师公会的住处被认为太容易遭到暗算,于是他被迅速转移到新宫院,后来又搬到威斯敏斯特修道院院长楼,有20个军官24小时护卫着他,他的日常供应也与将被安置在克顿楼(CottonHouse)的国王一样。 1月10日,法院通过了对库克的任命。作为副总检察长,他是刑事诉讼经验更丰富的威廉·斯迪尔的属下,为斯迪尔的发言做前期准备。委任状中包括建立高等法庭的法案(誊写在牛皮纸上)以及一张便条,按照便条中的指示,他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就"如何展开和掌控对国王的审判"向尼古拉斯·拉维为首的小组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显然副总检察长被寄予更多厚望以推动这项"丰功伟业"的实质进展--不过,在那个寒冷的夜晚,议会信使将委任状送到库克在格雷律师公会的住所时,他愿意接受这些指示吗? 约翰·库克没有丝毫犹豫--这张令状决定了他的命运。"我欣然接受他们交付给我的这项使命,它如同从天而降的呼召一般。"一向谦卑的库克这时的想法带着几分消极: 我的理性思维远不如我的同行们;但我认为惟有两样原因能让一个哑巴能说会道:那就是良好的动机以及公正的审判……我深感荣幸,因为上帝在众多博学的律师中选用了我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人。为要大大彰显他的心意(许多时候属于人的因素越少,上帝的荣耀越能得到彰显),我如同参加婚礼一般欢喜快乐地上路了。 与他的同事斯迪尔律师相比,库克真的要快乐得多。斯迪尔感觉就像要去参加葬礼--而且是他自己的葬礼。这位总检察长卧床数日后被诊断为"病重"。他声称自己病情加重,不能领导整个起诉工作,"如果上帝乐意使他恢复健康",他将勤恳地完成自己的职责。但似乎直到整个审判终了上帝才乐意恢复他的健康,于是卑微却又心甘情愿的库克就肩负起控告查理一世的重任--他必须设计出一套公平合法、成熟得体的方案。 当布拉德肖和库克各就各位时,法庭的工作开始上了轨道。他们有权取得文件、信函原件等相关证据--例如中途截取及在纳斯比的橱柜中发现的国王信件,也有权召见证人,要求他们提供证言。库克也紧锣密鼓地向为保皇党服务过的囚犯和士兵收集证据来证明国王构成战争罪。1月12日,星期五,库克和道瑞斯劳斯首次参加会议,法庭就向他们俩提出一个重大请求--让他们起草对国王的公诉书,并且必须在星期一早晨之前拟好。 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在安息日即使是上帝也不工作。但两位律师总算在星期一下午两点完成了起草的工作。库克将公诉词从头到尾大声地朗读了一遍,在有限时间内草拟出的法律文件难免显得有些冗长拖沓,更何况委员会中一些军人出身的议会议员希望把国王的罪行全都囊括进去。如托马斯·哈里森竭力主张国王应对拉罗谢尔的损失负个人责任,他甚至认为国王是他父亲詹姆斯一世被害一案中的共犯--他说:"让我们尽一切努力使他声名狼藉。"约翰·纳什沃斯(JohnRushworth)是一位受过法学教育的下议院书记员,法庭秘密开会时他都在场。据其描述,这份公诉书确实"十分长",于是新成立了一个包括艾尔顿和马顿在内的委员会来帮助库克缩写公诉词,并协助他收集证人证言。但他们总共也只有两天时间--到星期三下午,库克带着修改稿又回到议会时,公诉词还是太长。奥利弗·克伦威尔(显然是自告奋勇)加入了这个帮助库克的委员会。事后他声称他抵制了来自议员们的压力,对于那些可能证实不了的或不甚相关的控告,不管对查理多么不利,他也未将其纳入公诉书中。 其他法庭委员会则忙于审判的安全,确保这场"秀"能顺利进行,费尔法克斯也未能阻止保皇党对伦敦的渗透。到1月13日时有人忽然想起了盖伊·福克斯(GuyFawkes)给的教训,于是警卫官立即带领一队士兵,搜遍漆绘厅底下的拱顶寻找火药的蛛丝马迹。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审判地点的选择--是出于安全考虑精心筛选一些听众在漆绘厅进行审判,还是在可同时容纳几千人的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为了使整个审判公诸于世,克伦威尔不顾可能的危险,力主在开阔的地方进行。这意味着在审判国王期间,原本在威斯敏斯特大厅开庭的各个法庭要暂时休庭或延期。法庭之间的隔板被撤掉,公证人和法律书商也被清除了出去。 法官们的座位安排在一个朝南(靠河那边)的高台上,国王和检察官的位置则正对着高台,四周用栏杆围着,与其一栏之隔的旁听席占据了整个大厅的后半部以及两侧的空间。从附近好几处私家阳台和敞开的公寓窗口都可以看到整个大厅--因此必须派兵对这些制高点严加监视,以防其被狙击手利用。大厅外的走廊上将有士兵把守以防止骚乱,同时负责引导公众由大厅北边的正门进入。至于关押"普莱特清洗"中被驱逐的议会议员而有"地狱"之称的地下室,其秘密通道在审判期间被封堵了起来。 这些都只是基本措施,还不足以保护法官和检察官们免受顽固的保皇党分子的暗杀或自杀性袭击。在第二次内战还未完全结束、第三次内战仿佛一触即发的时刻,这样的公开事件的风险可想而知,任何一个谨慎的组织者都会选择把开庭地点移到漆绘厅。但对于这些人来说,这样的公共场合是在上帝面前见证他们的依据和事业正当性的一种形式。除了对布拉德肖采取特别保卫措施以使他心情平静外,他们对自己的安全问题并未多加考虑--尽管有死亡的威胁,库克断然拒绝了人身保护。他们更注意对国王进行保护--因为他也是被谋杀的对象,派遣两百名步兵在他所住的克顿楼外巡逻,守卫着查理,不让任何企图营救的人或刺客入侵。国王仍被允许享受一些奢华的待遇,但没有一点隐私可言--整座房子里有三十名军官站岗,其中两名一直守卫在他的卧室里。他出庭时几名特殊护卫不离左右,同时也允许三名仆役陪同。他们将穿过花园,经过两旁士兵林立的后门通道,从最靠近审判席的一侧进入大厅。被告席就在法官席对面,国王的位置是一个天鹅绒座椅(这是布拉德肖为了表示礼貌坚持安放的),与副总检察长的位置仅几步之隔。 今天,但凡参加过在威斯敏斯特大厅召开的会议的人都知道,威斯敏斯特大厅的音效是非常特别的,而当时审判的组织者也对这个情况了然于心。从主席所在的大厅南端发出来的声音很难到达被告席之外的范围,而国王和约翰·库克是背对着旁听席的,后面的听众也无法听到他们的声音。想要听清楚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法官们着重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让正义得到施行。至少在纸面上人们有案可查--有十二个擅长速记的记者被许可坐在第一排。为了"保证审判能够进行得庄严肃穆",法庭决定在开庭过程中只有主席和检察官才能发言。其他法官只能通过主席对证人进行询问,如果对任何程序问题表示不赞成也只能向主席请求取消。他们希望整个仪式庄严肃穆,于是他们选择由镇国宝剑和议会旗开道,在主席率领之下从财政署内室法庭(ExchequerChamber)鱼贯而入。书记员和开道者必须穿上长袍,法庭信使也有特制外套。法庭还从伦敦塔调来两百把刀身如斧头状的长矛,让士兵们在大厅内不时挥舞着这种"戟"(halberd,也称作"partizans")以增加森严气氛。这些人会冒着生命危险来争取完全的简朴苦行的礼拜仪式,他们甚至不能容忍教堂窗户上的彩色玻璃,要让他们认同法庭布置也需要一点豪华铺张,那真是比登天还难。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同意将主席的座椅铺上天鹅绒,他的桌面以及整个法官席也都铺上大红天鹅绒垫,与法官们身上所着黑色或其他色调"肃穆"的服装以及头上所戴体现清教徒特色的宽沿黑帽形成了鲜明对比。主席位置前面的长桌上铺着土耳其地毯。书记员菲尔普斯和布鲁顿分别坐在长桌的两边,开庭时宝剑和议会旗将被放在库克的公诉席旁。 1月19日,星期五,委员会被告知公诉词已经"完善",副总检察长也已准备就绪。库克在委员会面前把公诉词宣读了三遍,直到委员会让他誊写在羊皮纸上并署上自己的名字。开庭时他将以"全体英格兰人民的名义"宣读这份公诉词。公诉词(此时已被称为"控诉书")包含了查理所犯的罪行以及检察官以证据证明某些事实构成所控罪名的"具体情况"。这份公诉书的标题是"关于严重叛国罪及其他严重罪行的公诉词"。库克开门见山地写明了其法理依据,宣告查理·斯图亚特: 受托行使的有限统治权力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此外并无其他来源。从他接受托付时起,他就应实践为人民谋利益的誓言、履行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职责。 这一措辞体现了柯克向詹姆斯一世提出的合法原则--君主的统治权是有限的,不允许君主侵犯传统自由或违背普通法。君主权力是基于人民的信任和托付,且仅能为人民自由和利益的缘故而行使--这一观念是全新的,历史上的君主从来都是为了自己及其所宠爱者的利益来行使权力的。一项政策是否出于人民利益的出发点,这往往是个主观问题,为此公诉词进一步解释道:一项导致成千上万英国人民死亡的战争政策无论如何都无法符合促进公益的标准。控诉书中列举了国王的暴政:国王为了个人野心而非公共利益对本国人民发动侵略战争;其无限制的统治权力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专制霸权而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尤其是他剥夺了人民最宝贵的基本权利即经常参加议会寻求救济的权利--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国王的犯罪意图(法学家们称之为"犯意")。正是怀着这样的邪恶意图,被告"蓄意卖国、对议会及其所代表的人民发动了战争"(接下来是列举1642年至1646年间第一次内战中发生的主要战役),"因此,查理·斯图亚特是导致这个国家的无数自由人民被杀害的罪魁祸首。" 接下来是控告国王对1648年第二次内战中好几个郡发生的战争应负指挥官责任。"通过在这块土地上制造分裂、结党叛乱、联合国外反动势力入侵本国,以及其他种种邪恶手段……[查理·斯图亚特]再次发动了第二次内战,或者说是他引起了反对议会以及本国人民利益的第二次内战。"在国王酝酿之中的第三次内战也被列入公诉词:"为进一步推行其邪恶计划,他至今仍不断向(威尔士亲王查理)等国内外造反者、欧蒙德伯爵等爱尔兰反动势力灌输这项使命,使得英国国土仍处于被进一步入侵的危险当中。" 查理确实曾指挥战役并于1648年重新发动了战争,他也确实在赴纽波特进行假和谈时煽动欧蒙德,从这个角度看上述指控是可以证实的。接着控诉词充满感情却又毫不夸张地写道,国王一心要与议会对战,造成的结果是: 有多少本国自由人民无辜地洒下了鲜血,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多少公共财产被挥霍浪费,贸易停滞、经济萧条、许多地区荒芜乃至成为废墟,损失惨重、民不聊生。 尽管查理一世确实顽固、自私、不可一世,但问题是库克能够证明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他违反了具体哪部法律或者哪条普通法的禁令?库克的结论是鉴于被告的指挥责任,他完全可以被称为"暴君、叛国贼、杀人犯、英国人民公敌": 查理·斯图亚特一手制造并推动了上述血腥残酷、天理难容的战争,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亦然。他必须对这些战争中所发生的所有叛国行为、烧杀抢掠以及其他一切对本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承担责任。 在公诉词正文的最后一段,这位检察官宣告了国王的命运、连同他自己的命运: 本人约翰·库克代表英国人民控告查理·斯图亚特的叛国阴谋和其他罪行构成暴君、叛国贼、杀人犯和英国人民公敌,并且请求法庭责令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对上述各点一一进行回答。由此所引发的一切程序、检验、审讯、刑罚以及判决都应当是符合正义的。 [署名:约翰·库克] "暴君、叛国贼、杀人犯……"?尽管在斯特拉福德的案子中对叛国罪的定义已经是广义的,但能否适用于国王身上仍有疑问。如果战争是违法的,那么杀人罪行肯定是存在的--但即使在议会内部,关于谁才是1642年战争的真正发起者仍未有定论。国王确曾在诺丁汉以外招募军队,但他对本国人民宣战是为了维护他一贯坚信自己当然享有的合法特权。也有人认为埃塞克斯过于轻率就组织了议会军队。在这么短的时间、这样巨大的压力下,副总检察长将火力集中在暴政这一罪行上,一个国家元首为了将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而开始大规模、有计划地逼迫他的人民,构成了暴政罪。1649年1月20日一大早,代表公共利益的副总检察长在录有公诉词的羊皮卷上签了名,从而正式揭开了审判国王的序幕。 库克在埃斯科和道瑞斯劳斯的协助下所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他只有六个工作日可用来草拟公诉词以及搜集证据,而急于求成的委员会所要的不单单是一份技术上正确的控告书,还要是一份详尽的新闻发言稿。他最后的控诉是强有力的,它提醒公众(在接下来几周里它被广为印发):尽管在国王是否应该被审判的问题上存在观点分歧,国王应对两次内战中的死伤和损失负首要责任,这一点铁证如山。如果说对斯特拉福德、罗利、劳德、安妮·博林和苏格兰女王玛丽的审判都是走个过场而已,这份控诉书却是一份不折不扣的法律文件。
弑君者——法网恢恢:库克的指控
书名: 弑君者
作者: [英] 杰弗里·罗伯逊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原作名: The Tyrannicide Brief: The Story of the Man Who Sent Charles I to the Scaffold
副标题: 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
译者: 徐璇
出版年: 2009.04
页数: 422
定价: 39.8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802256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