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 这是《论语》里的一句话,意思是,当国君是多么无趣的一件事啊,主要原因是说了话没有人敢违抗。 说话没人违抗难道不是一件乐事? 没错啊,孔夫子说,正是因为没人敢违抗,国君如果说错一句话,就有可能亡国。国君说话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一个字,他有什么乐趣可言? 这里先要澄清一下,在春秋时期,从理论上讲国君的话没人敢违抗,从实际上看却往往不是这样。 确切地说,当国君之所以无趣,是因为他的一言一行都被大家看在眼里,视为表率,所以他说什么话,办什么事,都必须符合礼法,不敢有半点马虎。 公元前718年,鲁隐公即位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这一年的春天,他想去棠地考察捕鱼作业。 国君要与群众打成一片,视察渔业生产,对于鼓舞人民斗志,发展经济本来是件好事,没想到引来了朝中一片反对之声。有个叫做臧僖伯的大臣把事情说得很严重,对鲁隐公说了一大通长篇大论,以《左传》这么简洁的语言,都记录了一大段,看得人头晕。归结起来,大概意思是,大凡事物与军国大事无关,国君都不应该参与,否则就是“乱政”,是国家败亡的征兆。 所谓军国大事,就是礼乐祭祀征伐。那个年代,国君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与礼乐征伐沾上点关系才行。比如说打猎,如果猎物的身体或器官既不能用来祭祀祖先,又不能用来制造礼器,则国君不能射,射了就是“非礼”。而打鱼这种活动,与礼乐征伐没有任何牵连,是小官小吏管的事情,国君就不应该参加了。 鲁隐公脾气好,也不跟他争论,找了个借口说,我是去巡视领地,顺便看看捕鱼,还是带着朝臣去了。臧僖伯很生气,装作生病,没有跟着去,第二年竟郁郁而终。 这件小事充分说明,在春秋时期,当一国之君确实不是一件好玩的差使。他们的生命就是政治生命,出生就是为了礼乐征伐,别的事情一概不能干。偶尔有点个人爱好,在朝臣们看来,不是乱政,就是骄奢淫逸,帽子大得吓人。大夫们的嘴也毒,上了年纪的大夫嘴更毒,倚老卖老,拿着君主的一点小事做文章,长篇大论,比唐僧还罗嗦。更要命的是史官,史官倒是文风简洁,然而字字暗含杀机,毁人于无形。《春秋》这么记载这件事: “公矢鱼于棠。” 矢就是陈列,说鲁隐公在棠大肆陈列渔具观看(好可怜的娱乐)。左丘明老先生还落井下石地批判说,这种行为不合礼法,而且跑到棠去看鱼,也未免跑得太远啦。 * 这一年四月,郑伯为了报东门之仇,派兵攻打卫国。卫国一方面抵抗,一方面请燕国(南燕国,非战国时期太子丹那个燕国)出兵伐郑,以缓解压力。郑伯派祭仲、原繁、泄驾率领郑国的主力部队正面迎击燕军,又派世子忽和公子突率领机动部队绕到燕军背后实施战术包抄。燕军的注意力完全被郑军的主力所吸引,没有防备郑国的机动部队,结果在虎牢被郑军打败。 对此,左丘明老先生轻描淡抹地评论道:“没有充分的防备,不可以带兵打仗。” 同年,郑伯以周王卿士的身份,假借王命讨伐宋国,而且一直打到宋国都城睢阳城的门下。宋国派使者向鲁国告急。鲁隐公其实一直关注这场战争,早就知道战局的发展,而且已经做好准备救援宋国了,但他故意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问使者:“郑军打到哪了?” 使者恨其明知故问,说了句气话:“还打没到国都。”鲁隐公大怒,对使者说:“宋公命我同赴社稷之难,说明战事已经十分危急。现在问您战况,您却说‘还打没到国都’,既然这样,我们也就不必派兵救援贵国了。”于是将援军解散。军国大事,因为使者的一句气话受到耽误,宋国和鲁国之间由此产生了不愉快。 郑伯虽然在军事上取得局部胜利,但也感觉到树敌太多,穷于应付,于是考虑与近邻的陈国改善关系,并派了使者前往陈国表明心意。 按照郑伯的想法,陈国与郑国并没有什么很深的仇恨,也没有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双方消除误会,睦邻友好,应该不成问题。没想到陈侯不买他的账,一口回绝。 陈国的大臣公子佗劝谏道:“远亲不如近邻。郑国是我们的邻居,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和郑国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对于国家来说是好事,您应该答应郑伯才对。”陈侯自作聪明地说:“郑伯阴险狡诈,为什么不去和宋、卫讲和,却先来找我们呢?他的目的就是要挑拨离间。如果我们和郑国讲和了,宋、卫两国不恨死我才怪。为了郑国得罪宋这样的大国,划算吗?” 郑伯这个人向来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外交不成,就采用武力。公元前717年,郑国大军入侵陈国,掳获大批钱财物资,陈国朝野震动。 这回不用过多的劝说,陈侯接受郑伯的好意,双方握手言和。 与此同时,郑国还抓住宋国和鲁国之间的矛盾,及时向鲁国示好,双方关系得到极大改善。 为了和鲁国搞好关系,郑伯花费了一番心思,而且下了很大的血本。 中国古代的帝王都有祭祀泰山的传统,周天子也不例外。郑国的首任君主郑桓公获封郑国的时候,周厉王命他助祭泰山,因此将泰山附近的祊(地名)也封给了郑桓公,作为助祭泰山的汤沐之邑。郑伯为了讨好鲁隐公,主动提出,以祊和鲁国的许田(地名,靠近郑国)进行交换,作为条件,郑国放弃对泰山的祭祀,转而在许田祭祀鲁国的先祖周公。 郑伯提出来的条件,对鲁国来说是双重优惠: 第一,郑国将祭祀泰山的特权转让给了鲁国。要知道,自古以来,祭祀泰山都是帝王独享的权力,一般诸侯如果跑去祭祀泰山,是严重的越级行为,将受到天下人的耻笑和谴责。现在郑国将祊转让给鲁国,使得鲁国可以名正言顺地助祭泰山,享受特殊的政治待遇。 第二,郑国在许田祭祀鲁国的先祖周公,是对鲁国表示尊敬的一种方式,给足了鲁国人面子。 鲁隐公觉得这笔买卖很划算,答应了郑伯的请求。但是没想到,郑伯的大手笔还在后面:郑国在将祊移交给鲁国之后,绝口不提接收许田之事,等于将祊白白送给了鲁国。 不难看出,郑伯的这份人情,不但做得大,而且做得高明。从表面上看是一笔交易,鲁国没有占郑国多少便宜;从实际上看,鲁国却是得到了大大的实惠,名利双收。鲁隐公收到这样一份不露声色的厚礼,打心底对郑伯这个人产生了好感。鲁国和郑国的关系迅速升温,进入了蜜月期。 * 一系列军事和外交胜利之后,郑伯一改往日不冷不热的态度,主动向周王室伸出了橄榄枝。 公元前717年,周王左卿士、郑伯寤生来到雒邑朝觐天子周桓王。这时距祭足领军取温之麦、成周之禾,已经整整三年了。 《左传》上记载:“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也就是说,这是郑伯即位以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到雒邑朝觐周天子。 郑伯朝觐天子,当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想进一步扩大外交战线的成果,通过改善与王室的关系,为郑国争取更大的国际生存空间。直接地说,他希望获得王室的支持,使他得以在“大义名分”上压倒竞争对手。他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你宋国打我郑国,是侵略,将受到天下人的谴责;我郑国打你宋国,是“奉天讨罪”,将受到天下人的支持。 郑伯迟不来,早不来,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来朝觐周天子?《左传》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郑伯如周”的记录前,还有那一段简短的记载:“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这段记录告诉我们,那一年王畿的收成很不好,闹了饥荒。但是周天子出于面子考虑,不好意思亲自向各国开口要钱要粮,所以“京师来告饥”(天子本人没有发话,而是暗示臣下以私人名义向各国求援)。鲁隐公体谅天子的难处,发动各诸侯国紧急援助王室。左丘明当然没有忘记表扬他,所以说了一句:“礼也”。 各诸侯国对此的反应如何,《左传》也没有记载。但是很明显,郑伯抓住了机会,在这个特殊时期带着粮食跑到雒邑去慰问周天子,希望周天子看在粮食的份上,不计前嫌,原谅当年割禾夺麦的过失。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还赐给他郑伯一把尚方宝剑,让他上打昏君,下打奸臣,那样的话,嘻嘻,郑伯做梦都要笑了。 郑伯的这种行为,说得好听点,叫做雪中送炭;说得不好听,叫做趁人之危。不管好不好听,对于周天子来说,粮食是最实在的,他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拒绝郑伯的好意。 没想到,老谋深算的郑伯这回热脸贴上了冷屁股。《左传》记载,这次朝觐很不愉快,主要原因是“王不礼焉”。 天子怎么不礼了?左丘明老先生没有明说,但是冯梦龙先生写得活灵活现: 天子:你家去年的收成怎么样啊? 寤生:托您的福,去年风调雨顺,粮食满仓。 天子:那太好了,温的麦、成周的禾,今年我可以留着自己吃了。 会见到此不欢而散。天子不但没有接受郑伯送来的粮食,反而在临别的时候,咬紧牙关送了郑伯十车黍米,说:“聊以备郑国饥荒之用。” 天子的意思是,下次郑国再闹饥荒,求求你也别派人来割麦夺禾,我这已经提前给你备好了。 辅政大臣周公黑肩对此很忧虑,他对天子说:“王室东迁的时候,郑国是出过力的。虽然郑伯做过一些对不起您的事,但那都是小事,这次他既然来朝觐,您就应该好好招待他,别的诸侯看了,觉得您气量不凡,会随之而来。没想到事情闹成这样,郑伯不会再来啦!” 天子不屑道:“不来就不来,不稀罕。” 郑伯碰了一鼻子灰。 * 天子一不作,二不休,干脆旧事重提,于公元前715年任命虢公忌父担任了王室的右卿士。 回想起来,这已经是忌父第三次获得卿士提名了。第一次提名,是周平王在世的时候,郑伯得知消息,气势汹汹地跑到雒邑来问罪,结果导致周郑交质。第二次提名,是周桓王刚即位的时候,郑伯的反应是派人割了天子的麦禾,结果导致周郑交恶。这一次任命忌父为卿士,是在郑伯碰了一鼻子灰之后,对于郑伯来说,可谓双重打击。 王室上下都战战兢兢,不知道郑伯会做出什么举动来。 又是一个没想到。郑伯不但安之若素,还于同年八月,借齐侯朝觐天子的机会,送上一份厚礼给天子。《左传》对此评价:“礼也!”这是表扬郑伯不因虢公被任命为卿士而背弃天子,是很高的评价。 这一年冬天,郑国的世子忽娶了陈侯的女儿为妻。通过政治联姻,郑国与陈国的关系得到改善。在齐国的斡旋下,宋、卫、郑三国在周室的领地瓦屋会盟,当年四国联军围攻郑国东门的恩恩怨怨,总算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如此。 * 但是,如果真的认为问题这样就解决了的话,我们也未免太小看郑伯了。 在任何牌桌上,他都是一个高明的玩家。如果有必要,他会把一张好牌扣住,等到人家都差不多忘了他有这张牌的时候,才悠然自得地甩到桌面上。 瓦屋之盟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714年,郑伯借口宋殇公不朝觐周天子,以王室左卿士的身份,借王室之名,发动诸侯讨伐宋国。这一次主客易位,主动权完全掌握在郑伯的手里。齐、鲁两国响应号召,于公元前713年春天组织了三国联军,入侵宋国。 当年宋殇公发动诸侯攻打郑国,鲁国大夫公子翚表现特别突出,公然违抗鲁隐公的命令,私自出兵加入宋殇公的联军。这次郑伯发动诸侯反攻宋国,公子翚再一次表现了他的无组织无纪律性,不等鲁隐公下达出兵的指令,就率领军队前去与齐、郑两国军队会合,出尽了风头。 三国联军长驱直入,接连攻取了宋国的郜、防两城。为了感谢鲁隐公这位新盟友对自己的支持,郑伯轻描淡抹地将这两座城池都拱手送给了鲁国。对此,《左传》给予了郑伯很高的评价: “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郑伯这个人很正直,奉周天子之命讨伐不来朝觐的诸侯,却又不贪恋人家的国土,优先慰劳爵位比他高的诸侯,真是识大体顾大局啊! 大家都知道,《春秋》是鲁国人编的春秋,《左传》是鲁国人左丘明写的左传。《春秋》和《左传》写的虽然是那个年代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历史,却难免带有站在鲁国的立场上看世界的主观色彩。单从左丘明对郑伯的这句评价来看,已经充分说明了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的道理。我们且来看看: “以王命讨不庭”——这是在告诉我们,郑伯是奉了天子的命令,讨伐“不庭”,不是他自作主张,也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替王室打抱不平,惩罚不尊重天子、不朝觐天子的诸侯。事实果真如此吗?且不问郑伯是真的奉了王命,还是假借王命,单说这个讨“不庭”,就有很有点意思。大伙想必都知道,郑伯本人是在公元前717年才“始朝桓王”,要说“不庭”,郑伯第一个“不庭”。自己都不去参拜捞什子天子,怎么好意思指责人家呢? “不贪其土”——说的是郑伯把讨伐宋国的战利品郜、防两城都送给了鲁国,不贪恋他国的土地。事实上呢?我们如果翻开春秋时期的地图,不难发现,郜、防两城均在山东,离鲁国很近,离郑国很远。郑伯即使得了这两座城,管理起来成本也很高,所以不如送给鲁国做个顺水人情。 “以劳王爵”——这是最好笑的。鲁国得了这两座城,明明是人家郑伯送的顺水人情,偏又不好意思承认,硬说郑伯这是优先慰劳爵位更高的鲁隐公。言下之意,郑伯固然正直,鲁侯得这两城却也是理所当然的。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里有一个问题,鲁隐公和郑伯都是诸侯,为什么说鲁隐公的爵位比郑伯高呢?因为春秋时期的诸侯,从名份上讲都是周王室分封的贵族,周天子是王,诸侯则按照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所以,同为诸侯,爵位却有不同的档次。鲁国国君是世袭的侯爵,郑国国君是世袭的伯爵,鲁侯自然高于郑伯。 言归正传。三国联军入侵宋国之后,宋国也相应采取了牵制战略,联合卫国、蔡国派兵趁虚而入,进攻郑国。这一战略运用得很成功,郑伯后院失火,只好将大军撤回,宋国得以保全。 宋、卫、蔡三国军队在新郑城外大肆劫掠了一番之后,觉得这样就打道回国很不过瘾,但又不想和郑伯的大军对抗,于是转而进攻郑国周边的小国戴国。 没想到,正当宋、卫、蔡三国军队围攻戴国而不下的时候,郑伯的大军如急风骤雨般赶到了戴国,把宋、卫、蔡三国军队打了个落花流水。以一敌三,竟然获得了全胜,郑国军队的战斗力可见一斑。蔡侯埋怨说,宋公和卫侯骗了他,明明说好只打戴国的,偏偏又要绕到新郑城下去转一圈,去惹那个什么姬寤生,这下鸡飞蛋打了吧! 郑伯救戴有功,为了赏赐自己,顺手牵羊将戴国给吞并了。 郑伯赚得钵满盆满。 * 齐、鲁、郑三国同盟的目的是讨伐不朝觐周天子的宋殇公。按理说,该打的也打了,该拿的也拿了,任务完成之后,三国同盟可以解散了。 然而,战争是一件让人容易上瘾的事。三位列强尝到甜头之后,开始变着法子给人家找茬。 郕和许两个小国家不幸被他们盯上,理由是:三国同盟奉天子之命讨伐宋国,号召附近各诸侯国参加,郕国和许国居然敢抗命不遵,公然不把天子放在眼里,与不朝觐天子的宋国同罪! 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周天子这张虎皮还是挺能吓唬人了吧。 消息传出去,郕国经不起吓唬,马上表示认错。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三巨头商量了一下,决定给放郕国一马。当然,经过这么一恐吓和一认错,郕国实际上成为了齐国的附庸(郕国紧邻齐国),以后就只能唯齐侯的马首是瞻了。 攻打许国的前夕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按郑国的惯例,发兵打仗这样的大事,事先都要到大庙(祭祀祖先的场所,和我们乡下的祠堂差不多)去举行一个仪式,一方面向祖宗祷告,请求保佑,一方面象征性地将兵权授给司马、大夫等人,谓之“授兵”。 在这次授兵仪式上,大夫公孙子都和颖考叔发生了争执,起因是一辆马车。 据冯梦龙先生介绍,讨伐许国之前,郑伯叫人做了一面大旗,名叫“蝥弧”,有丈二见方,旗杆长三丈三尺,上书“奉天讨罪”四个大字。郑伯将蝥弧作为自己的军旗,立于大车之上。 郑伯宣布,如果有谁能舞动大旗,就任命他为此次讨伐的先锋,并奖励马车一辆。《东周列国志》活灵活现地记载了当时各路英雄争夺大旗的场景: 首先是一号种子选手瑕叔盈出场,拔起大旗,吭哧吭哧地往前走了三步,又吭哧吭哧地往后退了三步,面不改色,全场喝彩。 接着二号种子选手颖考叔出场,拔起大旗当枪使,前三后四,左五右六,耍得如车轮一般,全场沸腾。 然后是三号种子选手公孙子都出场,他拔起大旗又放下,转而操起一枝长戟…… 我只能说,颖考叔这事做得也未免不厚道。人家公孙子都才出场呢,他就套上那辆作为奖品的马车,一溜烟跑了。 也难怪公孙子都气急败坏,操起长戟要与颖考叔拚命。不过两条腿赶不上马车,没追上。 郑伯做了和事佬,给颖考叔、瑕叔盈、公孙子都一人赏了一辆马车,算是把这事给摆平了。 这是冯梦龙《东周列国志》里的说法。按照这种说法,颖考叔真是一员力大如牛的虎将。但如果按照《左传》的记载,颖考叔就不只是力大如牛了。《左传》是这么写的:“颖考叔挟辀以走,子都拔戟以逐之,及大逵,弗及。”颖考叔不是套上马车跑了,而是推着马车跑了,公孙子都一直追到新郑的城门口都没追上。颖考叔真乃神人也! 可以想像,公孙子都很沮丧。为什么?自己的武功和颖考叔相比差太远了。他把这种沮丧暗暗埋藏在心里,让它生根,发芽,成长为嫉妒和怨恨……并且,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途径。 在这本关于春秋历史的书中,我们还将看到很多名叫“公子X”或者“公孙X”的人,请不要以为他们都姓公子或公孙。在春秋时期,公子或公孙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姓,确切地说是“氏”。 简单地说,周天子家被称为王室,周天子的儿子也就被称为“王子X”,他的孙子则被称为“王孙X”。各诸侯家被称为公室,诸侯的儿子也就被称为“公子X”,诸侯的孙子则被称为“公孙X”。由此可知,公孙子都是郑国公室的成员,也就是郑伯的近亲。 有人就会问了,大家都有姓,何必统称什么王子公子,搞得人脑子迷迷糊糊的,直呼其姓名岂不更简单?比如前面说到的,卫国公室是姬姓,卫庄公的儿子完就叫姬完,晋就叫姬晋,有什么不对吗? 回答是,这样叫没什么不对,但是不符合当时的习惯。在这里有必要对春秋时期的姓氏制度作一个粗略的说明。 第一,春秋时期,一般的平民大众是没有姓的。姓是贵族阶层独有的标志,那时候说“百姓”,和我们现在百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春秋时期的“百姓”指的是百官,是有姓的贵族的统称,绝非指普罗大众,芸芸众生。 第二,姓和氏是两个概念。贵族不止有姓,而且有氏,氏是姓的分支。也就是说,同一个姓,有可能出现很多不同的氏族分支。比如说,鲁、卫、郑、晋的公室都是姬姓,但他们分属不同的氏,而且就是以国名为氏,即鲁国公室为鲁氏,卫国公室为卫氏,凡此种种。 第三,诸侯以国名为氏,诸侯的子孙和卿大夫阶层,则由诸侯来命氏,这在当时称为“赐族”。 举例说,郑伯寤生有很多个儿子,其中嫡长子叫忽,我们可以叫他公子忽,由于他是郑伯的继承人,又可以叫他世子忽或大子忽。世子忽是无须赐族的,因为他要继承郑国公室的氏。但是,世子忽的兄弟不能继承郑国公室的氏,因而只能被叫做“公子X”,而他们的儿子,则被称作“公孙X”。 那么,“公孙X”的儿子该怎么称呼? “公孙X”的儿子,就需要赐族了。一般来说,他们会被赐以祖父“公子X”的字为氏。也就是说,公子忽如果不是世子,不即位为诸侯,则他的孙子将以“忽”为氏,被称为忽氏。 而非公族的卿大夫,一般以祖先的官名为氏,或者以封地的地名为氏。如颖考叔,就是“颖谷地方的考叔”的简称;祭仲则是“祭地的领主仲足”的简称。 公孙子都之所以怨恨颖考叔,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颖考叔不是公族人士,而他公孙子都是正宗的公室血统。颖考叔敢于耍弄他,等于公然蔑视公室的权威。 言归正传。 那年七月,三国同盟的大军开到许国的城下。这是三匹狼对一头羊的战争,毫无悬念可言。郑国虎将颖考叔扛着郑伯的蝥弧大旗,施展轻功,第一个登上城墙。但他刚登上城墙就一头栽了下来。为什么?因为公孙子都在城下看见了,毫不犹豫地张弓搭箭,射中了颖考叔后背,把他给射了下来。郑军的攻势没有因为颖考叔的阵亡而受阻,另一员虎将瑕叔盈及时接过大旗,再一次登城,并且站在城头挥舞着大旗大呼:“郑伯登城啦!” 看到蝥弧在城头飘扬,郑军士气大振,一举攻破了城池。许军放弃了抵抗,国君许庄公逃亡到卫国。 三巨头以胜利者和主宰者的身份进入了许国。 按惯例,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分肉。齐侯(齐僖公)倒是很大方,主动提出由鲁国来兼并许国,鲁隐公谦让道:“您说许国不听天子招呼,因而要攻打它,我就责无旁贷地来了。现在许国已经罪有应得,咱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现在要鲁国吞并许国,这种事我想都不敢想。”转而将这份厚礼送给郑伯。 怎么回事,世上竟有不吃鱼的猫?虽然《春秋》没写,《左传》也不言明,但我们看看春秋时期的地图就有明白,这与郑国将郜、防两城赠与鲁国是同一个道理:许国是个小国家,地理位置大概在今天的河南中南部,与郑国接壤,离山东的齐、鲁二国却很远,并且中间还隔着曹、宋、杞等国。 对于齐侯、鲁侯来说,许是一块飞地,即便吞并了,也没办法管理,不如送给郑伯做人情。 问题是,两位老大这么假惺惺一推让,本来对许国垂涎三尺的郑伯倒是真的不好意思起来了。接受吧,齐侯、鲁侯的姿态都那么高,自己决不能够在道义上输人家一截;不接受吧,到嘴的肥肉又吐出来,不是他寤生的性格。 这事难不倒郑伯。他很快叫人把许庄公的弟弟许叔和许国的大夫百里给找来了。下面那段话,是他当着齐侯和鲁侯的面对百里和许叔说的,我之所以将这段话一字不漏地转载过来,是因为它将郑伯的狡诈(或者说智慧)展现得淋漓尽致,堪称古今奇文: “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 ——老天降祸于许国,连鬼神都对许君不满意,所以借我寤生之手来惩罚他。这叫先声夺人,颠倒是非,明明是人祸,却要说是老天降祸,既给许庄公抹黑,又给自己脸上贴金。 “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谐,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敢久有许乎?” ——我寤生和自己的父兄都不能和睦相处,哪里敢把占有许国当作自己的功劳呢?我有个弟弟,不能友爱,而让他的后代流亡到外国勉强糊口,哪里还能长久地占领许国呢?这句话,乍一听好像是在批评自己,而且批评得很严重,与当前说的事又好象不搭边,让人丈二摸不着后脑勺。实际上这是一句狠话,是在告诫对方,我寤生对自己的同胞弟弟都可以下手,何况你们这些外人! “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 ——这句话是对百里说的,要他侍奉许叔,安抚民众,而郑国则派大夫公孙获“辅佐”百里。所谓的辅佐,当然就是监视。这是实质性的内容,说白了,就是要在建立一个在郑国监管下的傀儡政权。 “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礼社稷。” ——如果我寤生死了,老天爷或许也后悔降祸于许,我是愿意让许叔执政的。这也是在告诫对方,只要我寤生不死,你们就老老实实呆着,别胡思乱想。 “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婚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此处,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因吾圉也。” ——这段也包含实质性的内容,意思是如果我郑国对许国有所请求,则请你们把郑国当作亲戚,屈尊答应;不要让别的国家插手,与我郑国争夺对许国的控制权;如果我郑国自身难保,也就无从保护许国了;我允许你居住在这里,不只是为许国考虑,也是为郑国的安全考虑啊!这是剥夺了许国的外交权和军事权。 纵观全文,语气不可谓不谦卑,然而处处包含杀机,充斥着污蔑、威胁和拉拢。现在难以想像当时百里和许叔亲耳听到这番话是什么感觉,但我看到这段文字,不免想起,我们那位一衣带水的邻邦,几十年前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论,与这位郑庄公似乎有着某种师承。 郑伯让百里侍奉许叔,居住在许国的东边。派大夫公孙获领兵居住在许的西边。 《左传》再一次高度评价郑伯,不妨也听听: “在对待许国这件事上,郑伯是符合礼法的。所谓礼法,是用来治理国家,安定社会,维护秩序的,是有利于后代的。许国不遵守礼法,郑国就讨伐它,屈服了就放它一马。郑国这是以德服人,量力而行啊!” 郑伯那两座城没白给鲁国。 颖考叔之死确实让郑伯很伤心。他让部队杀鸡杀狗,诅咒射死颖考叔的人。对这种小儿科的举动,《左传》倒是正儿八经地批评了郑伯一番。 《左传》没有写子都的罪行在当时是否被揭发。然而冯梦龙先生杜撰了一个颖考叔借尸还魂,指认子都为凶手的故事,这个故事流传得很广,以至于至今京剧中还有一个名段,叫做《伐子都》。 那年十月,郑伯再一次发动对宋战争,并且取得了胜利。 挟天子以令诸侯,东征西讨,纵横捭阖,这位噩梦中出生的乱世奸雄,已经隐隐然有霸主之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