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职场还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在使用“教”这个字。例如“教人工作”、“教人读书”、“教人做菜”、“教人打高尔夫球”、“教人使用工具”或“教人如何抵达目的地”等。而教别人做某件事,或让别人教你做某件事,也是稀松平常的事。 那么,我要问各位一个问题:“在职训练时教新进业务员基本技巧”、“数学课上教学生计算球的体积和表面积”和“教第一次汉堡做失败的丈夫正确的做法”,这三种不同的“教”有什么共同之处? 这个问题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而我的答案是:所谓的“教”,就是引导对方做出你希望他做的“行为”。 为新进员工举办在职训练时,讲师会教授符合商业礼仪交换名片的顺序、如何打招呼博取对方的好感、倾听对方说话时如何响应,以及如何询问顾客的需求等各种“行为”。 上数学课时,老师则努力让学生了解求取体积和面积的公式,并学 会如何正确计算的“行为”。 在厨房里,妻子站在丈夫身旁,确保他每一步都做出对的“行为”,例如洋葱没有炒焦、将材料混合后搅拌到产生黏性,或者在帮汉堡肉翻面时没有弄坏形状等。 总而言之,我认为的“教”,就是让对方学会你希望他学的行为、做对你希望他做的行为,或改变错误的行为。也就是让学习者学会你希望他会而他不会的行为(例如记住计算球的体积公式,根据需要加以使用),或是将错误的行为(例如以大火炒洋葱,结果炒焦了)转变成正确的行为(以小火慢炒)。 此外,一般人提到“行为”时,大多会联想到活动身体做出动作,但是行为科学则将理解、记忆和思考都归类为“行为”。 如果以“行为”这个关键词为中心,重新检视“教”——这个以往我们从不深入追究它的意义,只是理所当然地使用的字,应该更有希望解决长期困扰大家的各种有关“教”的问题。 当你在教别人做某件事时,请务必记住这句话:“引导对方做出你希望他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