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惯性参照系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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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终极算法
翻译完全就是渣渣,反正至少是一个完全没有机器学习甚至计算机背景的人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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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JavaScript面向对象精要
书给5分,扣一分是给js。javascript其实是靠可配置的map容器外加闭包实现的面向对象,它所谓的灵活,其实是别的语言里靠内置语法完成的事,你必须手工来实现,比如Square.prototype.constructor = Square。你不这样做,就会有不一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就“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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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Learn You a Haskell for Great Good!
书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