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律所,自认为自己还是一个不错法学院的优等生,因而处处自我感觉良好。谁知在工作岗位上,顿时就被打击得气焰全无。在中国,若论对于法律的理解,其序列应为:律师-法学院学生-法学院教授。切莫把在学校里对于教授的漠视转嫁到律所里,那样很会有被炒鱿鱼的危险。这本书可以说是律所实习生的一个行为处事准则,读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