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天竺走下来的路上,疏林简净,用很轻的声音交谈。桃桃说起因为共同好友小暖而直到我的那会儿,13年,我还在澳洲。和别人不一样,她不想堂堂正正出现在我的微博粉丝里,只是在想到时再输入名字进去瞅瞅,这是她爱人的方式。那我呢,又是在怎样的机缘巧合下认识了这个率性可爱的女子?
15年春天,宁远的新书发布,在我店里,嘉宾是我、小暖、桃桃。我收到邮件时,觉得名字耳熟,再一想,是呢,就在“二更”的群里见过。和当年的桃桃一样,我也没有贸然加她,只是找到了那一集短片。有个在茶叶间的姑娘,笑容特别灿烂,腮红特别红润。记住了她。
发布会前一天,宁远在杭州请大家吃饭,我在快到餐厅时,看到一个奔跑着的姑娘,一身白衣,两块腮红,心想,应该就是桃桃了。但我没叫住她,心想,如果是,一会儿便能见分晓。
果然,我到后不久,她就奔进来了。
我们哈哈大笑,她说,什么腮红啦,就是不巧两次都很热嘛!
无论如何,自那次,我们就认识了,而且很相爱,爱到,在大街上非得搂一搂——本不愿意这么肉麻,但作为两个直女,要这般千色色,也只能说是互相吸引。
桃桃工作和生活都在城西,我们见面机会非常少,唯有的几次都数得过来——年终我请她吃饭,有次去城西试住喊上了她,她来过店里两次,参加过我的新书发布会。次数不多,每次都有亮点。
从美国回来那次,带来了书和巧克力,以及一盒要与众分分享的包裹着巧克力的咖啡豆,说是吃几颗就心率不齐。她跟我们分享在过关时和官员的对话,毕竟她的身份是“茶农”。笑岔气,后悔没有录音;闺蜜之间也有很污的对话,比如“你胸怎么小了?”“没穿内衣,胀”“啊,在哺乳期?”但她一直会以各种方式出现并让我挂念。
买了新车,没牌照,没身份证,在城里乱窜,来接我,遇上大朵的云。送我一罐单枞,买家秀前已经在茶馆偷偷泡来喝过。至于这副Dior墨镜,是这样的,她说:哎呀,我脸太小了,根本架不住,哟,你戴着合适,好看,拿去拿去。
还有那次年终吃饭,我看中了她的毛衣,恨不能当场扒下,第二天顺丰快递就到了。
但也次数有限。还好,她一直以各种方式出现在我身边。
首先是她的公众号。几乎每篇我都要读,而且对在后台留言上瘾。严格意义上说,桃桃比我更专注,她写每一篇文章,每一个字都是用力气的。所以,她腰椎间盘突出,而我只是腰酸——因为我在写作中常会起来喝水啦上厕所啦,但她一动不动就是一天。桃桃的公号很个人化,但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个人风格让她和产品都具有神奇的粘性。
再是她时不时冒出来的金句,字字为我所用。
“如果我们曾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遇到的人再也不曾被提起,要么我们不曾在生命中有过足够深的交流,要么,是太过珍重而甘愿将它深藏心底。”
“不再有泪花,全是火树银花。”
非常适合做配图无主情话。
还有,还有就是收礼物的时候呀。桃桃是个能做得一手好礼物的姑娘,包装、包扎、落款都赏心悦目。我下半身的普洱她都包了。
她也会梦到我,不说,在微博上艾特我,比如那次:
“昨天梦见你,我们在对面露台喝酒,有土豆丝和红烧肉,正在聊天,对面街道你的店里人在喊:老板娘,快来,你老朋友来了!然后你给了我一个眼神,意思是,去去就来,这帮小孩。”
这样的朋友不需要多,多了我怕分心。
桃桃的新书磨了很久很久很久,终于出了,有不完美的地方,但也足够是岁月的记录,我们应该珍惜并为之骄傲。千万不要叫她送书,爱她就买书支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