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评《罗马俱乐部报告:私有化的局限》
刚读完《limits to Privatization:How to avoid too much of a good thing》(魏伯乐等主编,王小卫、周缨译,上海三联和上海人民06年3月出版)。《南方周末》的后窗(“阅读”栏目的编辑)向我推荐了登在该报上的一篇书评,我认为写得不够精练和有思想,于是自己不顾冒昧和浅陋,忍不住手痒草就一篇,其中引用了刘昶先生的很多观点和成果。另外,对书中很多有意思的案例准备另外撰文简评。
从英语标题可以看到,该书首先肯定私有化是一件好事情,只是过多过度过滥会适得其反,甚至变成坏事情。该书讨论了全球范围内私有化的教训,对新自由主义和力倡全盘私有化的思想提出了挑战,以案例实证的方式,特别是对曾经盛行的“一私就灵”观点敲响了警钟。
就象“社会主义不代表计划,也可以有市场,资本主义不代表市场,也可以有计划”一样,微观层面的公有化不一定与社会主义划等号,私有化也不一定与资本主义划等号。私有化和公有化只是一种提高效率的手段而非最终的目的。关键是看哪一种手段最能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手段是否有效,最终评价的标准不仅仅是微观、单方面的,更应该是宏观的、全局的。
公私之争已是一个讨论了上百年的老话题,中间有分歧也有共识,但总起来看,共识在不断增多,分歧在不断减少。该书对全盘深度私有化的观点作了考察和反思,对像水、金属和水泥、能源、电信、邮政、交通、环保、卫生、传媒、教育、医疗、养老金、治安等领域以案例实证的方式作分析,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确实很难得出私有化一定适用有效的结论,相反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结论是应该对简单、不加分析的私化化说“不”。
书中提到的案例虽然没有发生在中国,但却是我们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读来非常熟悉。找出其中的经验教训,分析其中的成败得失,对我国经济改革的进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多点思考和启示,起码可以未雨绸缪,少走很多歪路,少交很多学费,降低改革的成本。
很多的争论来自于对“私有化”定义的分歧。在我国,私有化曾经是个很敏感的话题,不仅仅是个经济话题,更是个意识形态和政治话题,是个“左”还是“右”的方向问题。该书讨论的私有化是指“通过减少或限制政府当局在使用社会资源、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中的职责的一切行为和倡议”。私有化的形式“既包括产权由公共所有转为私有,也包括政府向私营供货商购买产品或服务,还包括通过用许可证、执照、特许权、租赁或特许合同等方式将资产使用或融资权或服务提供权移交给私营企业。”讨论的范围一经确定,分析起来就有了共同的着力点。
私有化的好处不言自明,但有很大的局限,推行私有化要趋利避害,避免好事过头。该书试图在私营和公共领域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这一观点倒有点类似中国的“中庸之道”,过犹不及也,也很符合自然规律和辩证法。
尽管对“私有化的局限”众说纷纭,但至少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得出一些有用的结论:
一是从经济角度看,私有化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但同时的副作用是社会成本也会相应增大,也即具有“外部性”。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难免唯私利是图,形成很多“负效应”,譬如就业歧视和失业的增加,对资源和环境的过渡掠夺和开发,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下降而价格上升等。
二是从社会角度看,私有化加剧社会的贫富分化,社会阶层分化加剧、矛盾突出,导致不安与动荡。
三是从政治角度看,私有化逐渐削弱政府及其维持社会公平的能力,寻租加剧、商业贿赂盛行,甚至损害民主参与,危及社会公平。
四是从文化角度看,私有化侵蚀普遍的文化价值观念,打破传统、信念、道德和价值观,更多屈从于商业利益。
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角度透视私有化的局限性,对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个方面出现的局限让我们身临其境,似曾相识。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生态都有私有化加剧后的副作用和影子。近来很多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大众媒体和普通民众关注的热门话题都与此有关,如就业、教育、医改、住房、社保、资源、环境、腐败、诚信等等问题,甚至大热的高考、超女、世界杯、青藏铁路、房价、商业贿赂、教育产业化、企业公民能力、保护弱势群体等都与其扯得上边。
针对以上的副作用和“负效率”,政府的作用是关键的。政府如何摆正位置,不错位,不越位,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政府在推行私有化时要以全社会的利益为考量,应建立和维持一个有效合理的监管体系,确保公平竞争。如何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难能可贵的是,该书也支持公平效率兼顾的观点,即不仅要坚持起点和机会的公平,而且还要兼顾结果的公平。最终在效率提高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共享。
该书还有一个特色是提出了“授能政府”的新概念。其核心思想是“鼓励民众参与公共生活,增强参与意识和能力,并作为第三个支柱平衡政府和私有者之间的力量,防范弊端,保障群体的利益。”这倒让我想起了以前我们常常说的一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真正涉及到公共的群体利益时,群众究竟有多少参与权与知情权呢?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不是真正实现无矛盾和冲突(因利益、角度不同,事实上没有这样真正的无摩擦),而是在于相容、共通和协调。就如译者在序言里提到的:“和谐社会就是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都能在公平的制度框架内得到合理表达、竞争和保障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政府最主要的责任就是授能于社会,即鼓励公民去争取和维护自身及公共利益,并为他们的这种努力和参与提供这样一个公平的制度框架。”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银行卡收费事件”、“油价倒挂升价事件”、“国有垄断企业员工高收入事件”等等的争论,是否可以从以上的表述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呢。
私有化的经验教训是深刻的,私有化本身不是一个终点,私有化应被看作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削减或破坏政府地位的途径。该书在分析众多案例、提出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了一些很好的建议,而很多方面,恰恰是我们需要加强和改进的。
1、逐步形成有效的治理、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管制度。
2、不要对公共部门仍可做的领域进行私有化。
3、决不要出于意识形态上的原因进行私有化。
4、确保对监管体制的民主控制,并使政府能够在私有化遭到重大失败时撤销私有化。
5、壮大政府和私有部门之间的第三部门,即基金会、慈善机构、市民社会。
看昨日央视的《晚间新闻》,墨西哥大选“左”“右”两派旗鼓相当,显示了“左”的力量的大幅抬升。巴西、委内瑞拉等超过70%的南美国家,政坛力量都集体由“右”转“左”,宣告了美国设定的南美发展道路和“华盛顿共识”的破产,似乎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对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倍受推崇的哈耶克、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潮流的逆转,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正受到理性的质问,国家干预的力量又在悄然增强。这个新闻似乎也为“私有化局限”作了一个脚注。历史总是惊人的重复、回转和交替,正应了那句“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很符合老子“祸福相依,否极泰来”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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