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圣经中的列王纪讲的是自然灾害和王与王的纷争,爱因斯坦的圣经的列王纪也十分相似,只不过王是科学之王,没纷争,多加了两个关于不同宗教的章节:佛教和基督教。总结下来,这章讲的是两种光,一种是启迪人的心灵的宗教之光,另一种是丰富人的头脑的科学之光。因为我对科学之光最感兴趣,所以我主要读的就是后面的三位科学星空中闪闪发光的三颗“超新星”:牛顿,达尔文和爱因斯坦。
一般像我一样喜爱天文学的孩子,无不崇拜爱因斯坦的,他的一生致力于天文学之中,发现了很多一些人就连知道了也不懂的宇宙知识,在各个关于宇宙的纪录片中,无不可以看到E=mc^2。但看了这本书的列王纪后,我变得更崇拜自然之子,达尔文。
1808年2月12日在英格兰普雷斯顿达尔文诞生了。他的童年无忧无虑,自幼就喜爱科学。22岁时达尔文被举荐当上了“贝格尔”号,又称小猎犬号(H.M.S Beagle)的义务博物学家,“贝格尔”号的航行目的是考察南美的海岸。查尔斯在这次考察中获得了几十,上百个动植物标本与化石,做的考察日记更是数不胜数。
可是,回国后他的研究给他带来了一个困惑,这个困惑便是生物的起源。其实早在1839年(达尔文刚回英国时)就形成了进化论的观点,可他一直在收集资料,一半是为了印证自己的理论,一半是出于对起源问题引起宗教争议的担忧,犹豫不决。
我很欣赏达尔文坚强的探求真理的精神,尽管有很多的困难,自己也变得很矛盾,但却勇敢地克服它们。达尔文真不愧是自然之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