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读《莎菲》并不觉得特别好,文中的女主角有一种“玛丽苏”矫饰的不可爱。这种人无论男女,有了点美貌与才智,或者受到的挫折。便有些孤芳自赏,自哀自叹。以为万物对不起自己,天底下自己是唯一的可怜之人。见花落泪故影自怜。男的屈平,女的黛玉。读者读来磨磨叽叽,顿时无名火气。
不过读完之后,便觉得《莎菲》仍然是有味道的小说,关键在于他讲诉一个冲动的爱与理性的爱的纠结。莎菲一见钟情的帅小伙凌吉士其实是一个绣花枕头。莎菲虽然爱他恨不得“想要强奸他”,但是高傲的自尊与聪明的头脑是清醒的看出和这个家伙恋爱,至于结婚绝对不会幸福。生理上的欲望与理性的排斥加上疾病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莎菲脆弱的生命,她恨不得立刻死去,结束这一切。
与《沉香屑》一样,本文美学是爱情是多么不可琢磨的东西。既不是理性的,又不是欲望的。如果是理性而且是欲望的,那么莎菲和苇弟的结合是最幸福的了。苇弟是正经的人,又爱他,想必“驴”也未必不好。莎菲是明白的,她不想伤害他。而凌吉士不冷不热,只不过是想玩弄女性肉体的乔七巧一类。莎菲却爱他爱的的那么深,那么莫名奇妙,甚至是欲望上的满足。
"唉!无论他的思想怎样坏,他使我如此癫狂的动情,是曾有过而无疑,那我为什么不承认我是爱上了他咧?并且,我敢断定,假使他能把我紧紧的拥抱着,让我吻遍他全身,然后他把我丢下海去,丢下火去,我都会快乐的闭着眼等待那可以永久保藏我那爱情的死的来到。唉!我竟爱他了,我要他给我一个好好的死就够了……"
而故事让人动容之处就在于,文中莎菲将死,终于吻了凌吉士。随之又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她恨自己如此的下作,屈服于如此浅薄的爱欲不能自拔。这比《沉香屑》要自尊太多了。爱情与欲望毁了薇龙,她是自愿的!而莎菲也是自愿的,但她是踌躇的,是挣扎的,而且她已经要死去。
这里读者看到一个玛丽苏的自尊!而且莎菲日记中体现出时隐时现的温情,也很可爱吧。
爱情是什么,尤其是单独的爱。如果一方只是玩弄与践踏;另一方不可救药的爱上。那么这种爱情是天下最毒的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