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时不时地会同某个不诚恳的人做生意,他说他不想签合同:“有你的话就足够了。”也许你的话就是协议,但他的话通常不是。 有件事给了我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我与一个雇员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他承诺两年内绝不改换门庭。可是一年之后,他却另谋高就了。他说他记得我们的协议期只是一年。我怎么证明他错了?没办法。现在,每当我与这类人达成一个协议时,我都会在当天给他发一封信。我在信中会: 1. 对他的好意表示诚挚的感谢。 2. 列出协议条款:“根据我对协议的理解,我已经同意……” 我不常要求对方确认我的话,不过以防万一,你可以确认一下对方是否收到了你的信。这只是封礼貌、友好的短信-如果后来出现争议,这也是个很有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