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门者敲得更急促了,我的心跳不免随之加剧。 “布朗宁勋爵,没事吧?开门啊,喂,怎么了啊?” 听来,门后是一位年轻的男子。我该如何是好?这真是难以决定,一时间只得茫然呆立门前。 “浑蛋,我打开了啊!” 狠狠撞了三次之后,合叶被撞脱了。一声巨响之后,只见那门只靠剩下的一个合叶悬挂在门框上微微晃动,继而又被男子一推。 男子走进房间——真是个奇装异服的家伙。 他的鸡冠头极其惹眼,脑袋两侧的头发都被剃得很短,唯独头顶一带冲天直立,犹如南国的棕榈树叶。这无疑是朋克头型中最拉风的那种。而更让人目瞪口呆的则是他的鸡冠头竟然像彩虹一样有七种颜色。 而且,他的服装给人的冲击程度不会输给头发。黑色窄腿裤的膝盖处开了个大洞;腰上系的不是皮带,而是一条泛着寒光的银链;上身T恤的图案令人想到东方国家的太阳——是不是日本国旗?——但下摆部分被剪掉了,而且衣服上到处都开着破洞,有些地方甚至别了别针;T恤上面套的皮夹克不仅磨损很重,肩头和下摆的部分还钉了一排图钉。 这个造型怪异的男子往地毯上啐了一口,瞪着我问道:“怎么着?” “啊?” “啊?啊什么啊?我问你呢,你看什么呢?” 男子低喝着把屋内看了一遍,视线落到布朗宁勋爵的遗体之际,他立刻走去旁边察看,继而又看了一眼遗体后方的门,转头过来。 “嘿,这情况挺有趣的嘛,想不到刚一上来就破案了!布朗宁勋爵死了,这里是三楼,房间只有两扇门,遗体后面的那扇上着插销,另一扇则刚刚被我撞开。所以,这现场就是那些自高自大的名侦探最爱说的‘密室’了吧……快给我如实招来,是不是你杀的人?” 我慌忙澄清:“不是啊!跟我没关系的,不是我杀的,我只是……” 男子用食指指着结结巴巴的我,仿佛是拿着一把手枪,说道:“别糊弄人了,我可不是国王路的那些朋克小鬼。”他边说边从夹克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拿到我的面前,“我可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哦。” 男子拿着的是一个廉价的徽章,上面印的好像是朋克先驱“性手枪”乐团的约翰尼·罗顿。 见我怔怔地看着那个徽章,男子这才惊觉拿错了东西。 “拿、拿错了啊——不,不对,我只是开个小玩笑嘛。” 他磕磕巴巴地想了个借口,跟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了另一样东西,伸过手来。这次,是一个金色的徽章,威严肃穆,熠熠生辉。 “本大爷可是伦敦警方的刑警——基德·皮斯托。” 朋克刑警那剃刀形状的耳环微微晃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