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路佳瑄 看过这本书里故事的人都说,主人公有点歇斯底里,遇到的人和发生的事情有些离谱,所以有可能是我把身边的朋友发生的事情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来写,又或者只是故事,是我杜撰出来的而已。但事实上不是这样。这些确实是发生并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的。于是又有人问,书里这个叫朵格的姑娘,是不是我本人。因为每一个用灵魂写作的女子她们笔下的样子就是她们自己的样子。首先我很感激有这样高的评价。但是否是我本人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她身上发生了些什么和她的选择。我之所以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是因为我确实觉得她是个极其勇敢的人,是值得被记录的人。我眼里的她是个不停向前跑的人。有时候速度快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从起点跑到下一个起点,每次都天真的以为那就是终点了,可发现其实这些也只不过是一些华丽无比的假象而已。 每个人的潜意识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偷窥的欲望。希望了解别人有自己没有、自己想成为却不敢成为的那种人的生活方式或状态。我个人认为朵格的故事应该算是这个城市里的边缘人群身上发生的事。它不是无病呻吟,只是一种生活状态的白描。所以我在写她的时候,也尽量的忠实于故事本身的样子。琐碎、特立独行又不可一世。因此,虽然这是一部小说作品,但却没有小说环环相扣的段落和节奏。而更像散文一样,四处都是散落的故事和包裹在故事外面令人心碎和寒冷的感情。 刚刚提到无病呻吟。那不是没病,是真的有病。有事没事的乱“呻吟”,那不是有病是什么。但朵格不是这样的人。她是传奇的,不可思议的。她有复杂的家事和鲜为人知的秘密,而这些都是促成她多重性格的重要原因。比方她给人的感觉阳光并且开朗,有不错的外形,但是心里却很少有人能走进去;她脱下高贵的连衣长裙,从黑色的三角钢琴旁离去,走下舞台后,经常蜷缩成一团为下个季度马上交不出房租而失眠;她频繁更换男友,却将每段恋爱都视如生死般重要;她憎恨她的家庭给她带来的一辈子无法愈合的硬伤,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他们;她总是让身边的人感到轻松和愉快,但心里的痛苦却很少对别人说。 当一个正常人真正走入她的生活的时候,别人的评价是她不正常。之后来了又走了。她经常说,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也终究要走。渐渐的习惯了人来人往的方式。并不强求。但是有一点让我觉得很佩服,就是无论发生过什么,她都很勇敢的面对。这也是我愿意描述这个人、写这些故事的源动力。这是一种传奇。 再说说我的写作。我是个太不认真的人,这点跟故事里的朵格很像。写的时候也是写写停停,再写再停。但是在反复思考之后,还是决定用我的语言来描绘朵格这个人物形象。就是直截了当,1就是1,2就是2。这也许是对人物形象本身的一种尊重。在叙述上也是按照人物生活里故事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来描述。 我有一个很大的愿望,希望我的读者在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除了在视觉和感觉上能满足他(她)内心深处极大的偷窥欲望外,还能感受到一些超脱在文字之外的生命力。垂死挣扎并不是为了死亡,而是为了获得生存的可能性。哪怕只有一丝极其细微的渺茫的希望,都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