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前三十年左右的时光,我不去听、不去问、不去讲、不去处理性别的问题——我竭尽全力,避免陷入这一窘境。我醉生梦死地活在白人男性的特权地位之中,直到因为变性的想法而进入心理疗程之时,我才开始正视性别问题,开始从不同角度观察之。要理解性别的方方面面,我需要定义的帮助,但我却发现遇到的种种定义都难以自圆其说,而若要进一步洞察深意,这些条条框框都需要被扬弃。 定义的功用,不过是像路牌为旅途增添便利:它们指明方向。但如果你只是站在路牌下面,肯定是哪里也去不了的,因为路牌不会告诉你,应该做什么。 尝试定义我正在日渐改变的这种现象,就是我漫长旅途的最初脚步。 看待性别的方式可以非常简单:曾经,有人站在文化的沙滩上画了一条线,并且用自命不凡的口吻宣称:“在这一边,你就是男人;在那一边,你就是女人。”是时候让变革之风吹散这条线了。很简单。 性别意味着阶级。通过把性别视为一种分类系统,我们得以拆开这个系统、检视其中的构造。苏珊娜·凯斯勒和温迪·麦肯纳通过她们1978年的奠基之作——《性别:一种人类文化方法论的路径》——开启了把性别视作社会建构的先河。她们准确指出了性别的多种现象,诸如: 性别指派(Gender Assignment) 当文化向你宣布你是什么的时候,性别指派就出现了。在大多数文化中,我们一出生就会被指派一种性别。在我们的文化里,一旦你被指派了某一性别,你的一生也就被限定了;而在多数情况下,指派性别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医生手中,性别的医疗化在此暴露无遗。这些医生们朝新生儿的两腿之间看去,然后宣布:“有小鸡鸡,是个男孩”,或者,“没有小鸡鸡,是个女孩”。阴道在这个过程中是无足轻重的。阴茎的有无决定着一切:性别指派不仅是阳具中心主义的,而且是以生殖器而论的。但是,也有一些文化在这方面并不如此固执和独断。 十九世纪早期,科迪亚克①[①Kodiak,位于阿拉斯加南部。——译者注 ]岛民有时会将长有阴茎的婴儿视作女孩:这个女儿将给她未来的丈夫带来更大的福气,同时也为她的父母赢得更多的聘礼。欧洲人把北美原住民的跨性别者统称为“博达切”(berdache)。瓦尔特·威廉姆斯在《灵与肉》一书中详尽列出了历史上各种“博达切”的情形。 早在1702年,一个在伊利诺伊的印第安人部落生活了四年之久的法国探险家就已提到,博达切们在“童年时期,就已经表现出对铲子、纺锤、斧头等女性工具的兴趣,而不似其他小男孩一般喜欢摆弄弓箭。” ——皮埃尔·列特,《皮埃尔·列特伊利诺伊回忆录》 在纳巴霍①[①Navajo,北美的一个原住民族群。——译者注 ]部落中,如果一个孩子的性别不明,族人就会把他/她放在一顶帐篷中,帐篷里有织机和弓箭——分别是女人和男人的用具。然后,人们将帐篷点燃,当这个孩子从帐篷里逃出,所选择的用具就表明了他/她的性别。在纳巴霍人看来,让孩子在决定自己性别的过程中拥有发言权,此乃天经地义之事。让我们来比较一下纳巴霍人的方法和下面这个现代社会的例子: 蒙大拿教育电讯网,一个电子讯息公告栏为在边远学校就读的学生和世界其他地区学生提供了交流的机会。辛西娅·登顿直到去年都在蒙大拿州人口仅二百的霍布森任教,她的单位是当地唯一的公立学校。她描述了这一网络平台带来的便利。“我们收到一条来自日本的留言,在留言中我校一个名叫米歇尔的五年级女孩被提问,问她是男生还是女生。她为此非常恼怒,并回应道:‘我叫米歇尔——我当然是女生!’于是我指着向她提问的日本学生的名字说:‘你知道这个人是男生还是女生吗?’她答:‘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既然你觉得大家都应该知道‘米歇尔’是个女生,那么这个(日本)名字呢,你就不应该知道是男生是女生吗?’她顿了一下,‘哦’了一声,然后仔细修改了之前的回复。” ——亚奎斯·莱斯利,《光标牛仔》,1993年 辨识彼此的性别是一种“应该”吗? 我们是否有法律上和道义上的权利去决定和指派我们自己的性别? 或者这项权利属于国家、属于教会、属于医疗机构? 如果性别是一种分类,那么放弃“为自己归类”这项最基本的权利,我们会因此承受何种后果? 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 性别认同回答的问题是:“我是谁?”我是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或者其他什么人?性别认同是几乎每个人都会做出的决定,同时它也会受到任何一种外力的影响:同侪压力、广告、毒品、文化对性别的定义⋯⋯几乎包括任何事。 许多人以为性别认同是“天生的”,他们以为人可以感觉到自己“像个男人”或者“像个女人”。当我刚开始进行关于性别的演讲时,这类提问一再出现:“你现在觉得自己像个女人了吗?”“你就从来没觉得自己像个男人吗?”“你怎么知道做女人是什么感觉?” 我的确不知道做一个“女人”是什么感觉。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像个女孩或者女人;但我绝对不是一个男孩或者男人,这是我不可动摇的信念。正是一种感觉的缺失,而非出现,促使我决定改变性别。 做一个男人是什么感觉? 做一个女人是什么感觉? 你觉得自己像个男人吗? 你觉得自己像个女人吗? 我真的希望人们能告诉我。 性别认同回答的另一个问题是:“我想要属于哪一个性别(阶级)?”在性别问题上,存在和归属是两个紧密相关的概念。我觉得自己是个女人(存在),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和其他的女人属于同一类别(归属)。在这个文化中,合法的性别只有两种:男人和女人。如果你哪个都不属于,你就会被毫不留情地要求二者选其一。 我还记得自己七八岁——或者更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在梦里,两队人马在荒芜的平原上对阵。土地干裂,布满沟壑。一边是男人的阵线,一边是女人的阵线。双方的士兵都显得筋疲力尽。他们都身着皮革,我记得在梦里闻到了没有鞣制过的皮革的味道。在梦里我是一个小男孩,身在男人的阵线这边,他们正在把我绑到一辆简陋的推车上。我没有挣扎。等我被绑好了,男人们往战车上套了一条长长的绳子,并把绳子的另一端丢给了对面的女人。女人阵线的士兵们慢慢地把我拉到了两军之间的空地上,这时太阳出来了。当我被拉到女人这边的时候,她们为我松绑,转身背向男人,带着我一起离开了。我回头看,只见男人们也越走越远。我们都一言不发。 我想到了轮回。我好奇一个孩子怎会梦到如此之多的细节。1969年,在波士顿的征兵中心,我把这个梦告诉了心理医生——他们问我有没有做过什么奇怪的梦。他们给了我一个“I-Y”的级别①[①仅在战时或国家紧急状态下入伍。——译者注 ],我因为“心理不稳定”而免服兵役。 性别角色(Gender Roles) 性别角色是一系列因素的集合,它回答的问题是:“为了让社会认可我属于某一个性别,我需要如何行事?”有人认为性别角色包括外表、性倾向、交流方式等方面;但我认为,更合理的做法应是考虑工作、经济角色、家务劳动、休闲活动等事项,换句话说,也就是文化所定义的某一性别所特有的地位和行为。对性别角色的遵从是一种信号,显示一个人具有某一性别的会员资格。 性别归类(Gender Attribution) 性别归类指的是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并认定其是男还是女。性别归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对一个人性别的感知影响着我们对待这个人的方式。性别归类的吊诡之处在于,我们是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进行归类的,就像开着一辆十六轮大卡车驰骋在高速公路上,却丝毫不去想我们正在做什么。 在这个文化中,性别归类和性别指派一样,是阳具中心主义的。也即,一个性别未知的人会被假设是男性,然后再证明或证伪。根据凯斯勒和麦肯纳所进行的一项研究,人们在进行推断时,大致上每看到四个女性特征才能胜过看到一个男性特征所产生的效果。这也就是为何现在许多女性会被误称为“先生”,但却很少有男性被误称为“女士”。 性别归类依赖于被归类者所提供的线索,归类者根据这些线索来进行感知。线索的分类符合男女二元的性别系统,尽管有时它们也具有弹性。我发现,这些性别线索对于训练演员进行性别反串表演非常有用。 生理线索:包括体型、毛发、衣着、嗓音、肤色以及动作。 我身高接近六英尺,骨骼粗壮,和多数生为“男性”的人一样。和生为“女性”的人相比,我的手、脚、前臂相对于我的整个身体而言所占比例更大。我毛发浓密,长有胡须。我的嗓音天生低沉。如果我希望人们把我归类为女性,那么我就得改变这些生理线索,或者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到别的地方去。 至于说依靠生理特征判断性别这一做法有何社会效应,苏珊·布朗米勒在其著作《女性气质》之中有过精辟的分析。 行为线索:包括举止、体统、礼节、风度。和生理线索一样,行为线索也是因时代和文化而异的。诸如“亲爱的艾比”等专栏常常免费向读者提供特定性别举止规范的建议。而我所能想到的多数行为线索都和我们如何占用空间有关,不论其时我们是独处还是群聚。 也有人指出,举止不是在关于礼节的书本中讲授的。相反,举止是我们从别人那里学到的一系列信号,而多数信号都标示着一种居于高位(男性)或者身处低位(女性)的成员身份。承认不同性别有不同的举止规范,就是承认性别是一种阶级体系。 此即一例:当我学习以女性身份生活时,我被告知在外走路时应当避免目光接触;直视他人的眼睛是男性才有的行为。现在,我有时会转移目光,有时又会直视对方的眼睛——和恪守这一行为准则相比,玩弄它显得更有意思。而“婆”的方式(不是女人,而是“婆”)则是和对方短暂地对视(对方通常是个“T”),目光很快移开,然后再慢慢地把目光移回,最后看定那个“T”:好,够有形,就是你!①[①婆,气质阴柔的女同性恋;T,气质阳刚的女同性恋。——译者注 ] 在我参加过的很多变性人或变装者会议上,当谈到“蒙混过关”(passing)这个话题,大家都对行为举止强调有加:谁起身握手?谁先出电梯?谁开门?谁点烟?为了在这个文化中以女人的身份过活,这些都是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我从未质疑过这些准则,或将它们视作一种压迫,直到我开始接触女性主义的著作。 文本线索:历史、档案、姓名、社会联系、个人关系——不论真假——它们都支撑着当事人所希望获得的性别归类。在这个文化中,一个希望被归为男人类的人可能会给自己取名伯纳德,而不是布伦达。 在宾夕法尼亚州,把我的名字从阿尔伯特改成凯特并不困难。只需要到法院填写一张表格,然后在法院认可的某份报纸上找个不起眼的“启事”栏目刊登即可。易如反掌。麻烦的事情却是更改我所有的档案,其中驾照尤为有趣。在我完成变性之前,我已经因为穿女装持男性驾照而被警察拦下过一次。我可不想重蹈覆辙。 任何驾照变更都需要亲自前往机动车管理处。当时在福特航空公司上班的我,趁着午餐休息时间来到管理处,和其他想要变更驾照的人一起排队。一位男性警官跟我调情,我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于是只好看向别处。等我终于排到桌前,他问道:“小姐,有何贵干?” “我要改我驾照上的名字。”我小声说。 “刚刚结婚?”他兴高采烈地问。 “呃,不是。”我回答。 “啊,那就是刚离婚!”他喊道,声音里面多了一丝希望。“来看看你的驾照。”我把写有男名的旧驾照递给他。他瞥了一眼,明显没有注意上面的内容。“往那边,亲爱的,去做个测试。很快就好。哦,”他眨了一下眼睛补充道,“要是还有任何特别要求,你尽管回这儿找老弗雷德。” 我撇下弗雷德去测试区排队。在下一位警官那里,我出示了驾照和法院批准我改名的表格。这一次,警官没有对我的驾照看一眼就放行。相反,他看看我,又看看证件,再看看我,再看看证件。最后,他满脸严肃地指了指测试的小隔间。当我朝格间走过去的时候,老弗雷德喊道:“亲爱的,他们对你还好吗?”我还来不及说话,那第二位警官就朝老弗雷德狠狠地骂了一句,让他别闹了,先看清楚我的证件再说。 走到测试隔间跟前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垂头丧气的老弗雷德看看我,又看看证件,再看看我,再看看证件。 迷思线索:包括文化以及亚文化中那些关于性别的迷思。这个文化中关于性别的迷思包括以下的一些原型:某一性别是较柔弱的、金发美人是愚蠢的、某一性别是坚强而寡言的、某一性别是更优秀的。历来的多次妇女运动浪潮所挑战的,正是这些关于男性优越性的迷思。 权力运作的线索:包括交流模式、交流技术、进攻性、自信心、坚持、野心。 性倾向的线索:在主流文化中,这种线索表现为异性恋强迫(在同性恋文化中则表现为同性恋强迫)。因此,许多希望以女性身份蒙混过关的异性恋男性变装者会和另一个(着男装的)男性约会。当人们看到两人中的“女人”时,便会想:“穿着裙子,又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所以一定是个女人。”如果这同一位男性变装者想要在一个女同性恋酒吧里以女性身份蒙混过关,那他就得和一个女人“约会”。 我还记得手术后那年的国庆日,我和当时的恋人丽萨在观看了焰火表演之后手挽手地走回家。我们当时互相倚靠,一副甜蜜恋人的姿态。这时迎面走来一家人,爸爸妈妈和三个年少的儿子。“瞧啊,是一对基佬!”一个男孩说。“不对,两个都是女生。”另一个男孩反驳。“够了,你们俩!”父亲咆哮道,“其中一人铁定得是男的。这可是在美国!” 性(行为)和社会性别(阶级)是不同的,而根据每个人用于认定性别差异的不同指标,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不一定彼此依存。想象所及,社会性别(性别系统)的种类可谓无限。衣着的性别,神授权利的性别,彩票抽奖的性别——有多少种分类法,就可以有多少种性别。但是在我们的西方社会中,人们全都拜倒在科学之神的脚下,其他种类的性别都无足轻重。 生理性别:生理性别是依据任何一种身体组合——比如基因、荷尔蒙、外生殖器、内生殖器或者其他某种身体或化学的物质——而对个体作出的分类。对生理性别的信仰其实是对身体在决定身份过程中的至上性的信仰。当大多数人说“性别”(sex)的时候,所指的就是生理性别。而因为“性别”(sex)这一称法,我们忽略了社会性别(gender)的其他许多方面,而把特权给了生物属性。 因此,各种各样的社会性别(gender)在本质上并不是性别,而是系统性地进行阶级划分的标准。而生理性别(sex)则高高盘踞在这一系列概念的顶端。“男性”“女性”“阳刚”“阴柔”“男人”“女人”“男孩”“女孩”这些词汇更是让这一大堆塞满房间的种子更加可观。这些词汇并不描述任何性行为,它们都属于社会性别的范畴并且是高度主观化的,其含义取决于遵循哪一个社会性别系统。 但是,这一切都不能解释我们的社会为何如此执著于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衔接。我认为更普遍的问题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文化为何赋予了生理性别如此之多的价值。 我们并不仅仅把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搞混。作为一种文化,我们被鼓励把性(行为)和金钱、成功、安全等等相提并论。通过满足一个人的性幻想来推销商品(商品乃是资本主义制度中成就的顶点),我们的文化精于此道。 改变性别的过程让我在一段时间之内饶有趣味地脱离了为男/女、弯/直的受众所设计的广告迷宫。我得以摆脱天花乱坠的宣传来看待性别,得以摆脱让人心动的魅惑来看待广告。它们都不适合我,尽管它们全都在向我招手。 性之百态 “这个阴道能让你达到性高潮吗?” ——凯特接受“杰拉德脱口秀”采访时的观众提问 把性别(gender)和性行为(sex)分而视之是很重要的,它们分别是系统和功能。鉴于功能较之系统更易说明,性行为较之性别也更适宜作为讨论的开端。 “管路工作正常,电力供应也不赖。” ——凯特的回答 市面上有如此之多的性技巧手册——那种“怎么办”类型的——而不论你在什么地方找到这些书,其中肯定有一本是讲你的性偏好的。这很棒,这种书我也买过,不过这超出了本书要讨论的范围。在本书中,我们谈论性行为的目的,乃是希望将它从性别的缠绕中解脱出来。 性行为的确有一个方面和性别还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是“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如果人们相信这是你天生的东西;或者说“性取向”(sexual preference),如果人们认为你在这件事上拥有选择权和发言权。 我们无须复杂的方法或技术便可证明,性别身份是性行为中最令人在意的部分之一。几乎所有人(或许,双性恋者除外)在选择性伴侣之时都认为性别是最重要的标准。 ——穆雷·S·戴维斯,《淫秽:情色的现实/下流的意识》,1983年 基本组合 这便是我发现的纠结之处:在这个文化中,性倾向/性取向仅仅是由你所选择的伴侣的性别所决定的。这两个词我们不仅混淆它们,更让它们彼此牵制。当我们决定性欲望的焦点时,我们的选择仅仅限于如下这个范围: ☆异性恋模式:一个符合文化规范的男人和一个符合文化规范的女人处于亲密关系之中。 ☆男同性恋模式:两个符合文化规范的男人处于亲密关系之中。 ☆女同性恋模式:两个符合文化规范的女人处于亲密关系之中。 ☆双性恋模式:一个符合文化规范的男人或女人和另一个符合文化规范的不论男女的对象处于亲密关系之中。 这些基于社会性别的关系类型还可以发展出变体,例如异性恋女性和同性恋男性、同性恋男性和同性恋女性、同性恋女性和异性恋女性、同性恋男性和双性恋男性,诸如此类。身在这些变体关系中的人们十分清楚这些类型之间的区别。例如,一个女同性恋和另一个女同性的关系,就绝对不同于一个女同性恋和一个双性恋女性的关系,也不同于和一个异性恋女性的关系。这众多变体的共同点则在于,它们都形成了各自鲜明可辨的风格,而完全不受制于占统治地位的二元对立的异/同性倾向。 尽管更广泛的文化对于这些关系类型并不承认,上述所有的关系模式却都取决于伴侣的社会性别。这就简化了——如果不是彻底抹除了其他的关系模式,这些模式比性别更重要,而且往往更能说明一个人欲望的实质。决定我们性偏好的因素其实非常之多。以下就是一些其他的模式: ☆T/婆模式(Butch/Femme) 不论在男人还是女人身上,T风格都是一种超脱的象征。T的穿着让人拥有保护层、成为观察者、而不是被观察的对象。而婆的外表,正相反,意味着自我展示,不论是安静贤淑型的还是性感招摇型的。T的风格是一种节制的表达:“我无须暴露,因为一切皆由我拣选。”T的模样并非含糊其辞的“到这儿来”的召唤,而是一种挑战——“我看到你了,而你可能是我的菜。” 而婆的风格本身就制造着一种不安全感,一种易受伤害而暴露在外的感觉。凭借着相当的自信——虽然这种自信是阴柔的,但它足以支撑一个人冒险抛开安全感——婆邀请他人去观看自己。 ——温迪·洽普基斯, 《美的秘密:女性和外表的政治》,1986年 ☆上位/下位模式(Top/Bottom),可进一步分为控制/服从模式(Dominant/Submissive)或施虐/受虐模式(Sadist/Masochist) 下位的任务是服从,是迅速而优雅地执行上位的命令,是最大限度地被挑逗、最大限度地性感可人,同时,也要让上位知晓自己不喜欢的方式,从而进退有度⋯⋯上位的任务是创造出一种把下位推向极限的情境,但若下位突然发现尚有余力前往一重己所未知的新境界,则这种极限也是可以延伸的。 ——帕特·加利菲亚, 《萨福主义:女同性爱宝典》,1983年 此外尚有: T/T模式 婆/婆模式 三重(或更多重)模式 人/兽模式 成人/孩童模式 相同年龄模式 亲/子模式 多重伴侣模式 体格健全模式 体能差别模式 生殖模式 主/奴模式 单一伴侣模式 非单一伴侣模式 我确信如果在上面的列举中我遗漏了任何一种类型,实践这种模式的人们都会因此感到沮丧,但我想要强调的在于,性(行为)远比性别(身份的阶级划分)更为丰富。 请尝试列出一个可以度量性取向或性倾向的清单,然后每天往里添加(或从中减去)一项,如此持续一个月,或者一年(甚至一辈子)。一定会很有趣! 没有性别的性 很多时候,性吸引和伴侣的性别实在毫无干系。 当蝙蝠侠和猫人尝试嘿咻嘿咻的时候,他们发现只有当穿着他们那带斗篷的十字军制服,他们才对彼此有感觉。一丝不挂的异性恋行为在他们之间遭遇了惨败⋯⋯但当他们遇到全副武装的彼此,特别的性感就出现了,我们就差听不到猫人的乳胶在蝙蝠侠的橡胶/皮革上摩擦的美妙声音。对我而言,他们之间的调情非常酷儿,因为它不是异性恋的。此时他们不是男人和女人,而是蝙蝠和猫,或者乳胶和橡胶,或者女权分子和义务警员:性别变得无关紧要,影响性行为的乃是其他因素⋯⋯ 你也不妨将他们之间的性事解读成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之间的性游戏,这种事情我们最近听得多了:换言之,这种性遭遇是酷儿的,因为双方都是酷儿,而参与者的性别无关紧要。仅仅因为蝙蝠侠是男而猫人是女,并不能让他们的互动成为异性恋的互动——想想看,两个穿着乳胶和橡胶服装、带着眼罩、拿着皮鞭的人,的确看不出有多“直”。 ——朱迪斯·哈伯斯坦,“酷儿造物”, 《在我们背上》①[①On Our Backs,美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女同色情杂志,是对七十年代出现的女权反色轻杂志Off Our Backs的回击,后一名称意为警告对方远离自己,前一名称则戏谑地挑逗对方上前。 ],11月/12月,1992年 性偏好可以基于对生殖器的偏好(这不同于偏好某个性别,除非你对性别的定义仰赖于某种生殖器组合的有或无)。性偏好也可以基于所实践的性行为,基于用以区分性行为并向世界宣称之的复杂系统。例如,萨默斯·克勒克提夫的《通向权力》中就有一个手帕规则的例子,用不同颜色手帕的佩戴方式体现性行为中的偏好。将颜色戴在左侧表示主动,戴在右侧表示被动。 左侧 颜色 右侧 拳交者 红色 被拳交者 肛交,上位 深蓝 肛交,下位 口交,上位 浅蓝 口交,下位 轻微SM,上位 知更鸟蛋蓝 轻微SM,下位 恋足,上位 芥末黄 恋足,下位 ⋯⋯ 喜欢经期女性 栗子色 正在行经 群交,上位 薰衣草色 群交,下位 乳房爱抚者 粉红 乳房被爱抚者 这个规则很讨喜!我初读它时受益匪浅。但尽管变化多端,性倾向/性取向在文化上还是和我们的性别系统相连(同时也就和性别身份相关),这其中的关键即在于,性倾向/性取向是由一个人的伴侣的性别所决定的。这种关联揭示了性行为和性别之间的纠葛。 性行为和性别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纠葛不仅影响着个人和亲密关系。它还造成了另外一种联结——男同、女同、双性恋、皮革恋、性工作、跨性别——这一系列本来非常不同的亚文化被拴在一起了。 男性变装者既是同性恋又是娼妓,这是一个常见的错误概念。事实是,我所认识的大多数变装者都有一份主流的工作、事业或专长,结了婚,而且是异性恋。 主流文化倾向于将它周围的亚文化拼接成一些便于管控的单位。因此,主流文化的成员常常把非传统性行为的实践者和非传统性别角色及性别身份的扮演者视为同类(就连性行为和性别亚文化的成员自己也会有这种观点)。任何企图瓦解性别系统的努力,都需要考虑这些人为的亚文化联合体,如果剪断了导致这种联合体的概念纠葛,这个联合体本身自会瓦解。 无论如何,只要我们相信性倾向的分类仅仅是由性别决定的——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那么我们就是在探寻真实的性偏好的过程中自欺欺人。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相信性别的分类仅仅是男与女的二元构造,那么我们就是在探寻真实的性别身份的过程中自欺欺人。现在,就让我们暂时把性行为放到一边,回过头来谈谈性别吧。 欲望 从前,我并非一个没有魅力的男人。人们对我变性的反应往往包括一句抗议式的语言:“你以前好帅啊!”现在,当我已经在不男不女的地带逡巡多时,仍然有人被我吸引。刚开始,我的反应是恐惧,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变态,才会被我这样的怪人所吸引?”而当我克服了那种对于跨性别的内在恐惧之后,我开始对欲望、性以及身份感到好奇。当我谈论抛弃性别的必要性之时,听众们常常一脸惊恐,仿佛在问:“那欲望和吸引怎么办!”他们想要知道:“你怎么可能具有跟性别无关的欲望呢?”他们振振有词地说,性行为和性别的概念是和欲望现象盘根错节的呀。所以,我开始探索我和欲望之间的跨性别的关系。 当我开始以女性身份生活五个月之后,有一天早上我醒来,觉得状态很棒。我穿好衣服准备去上班,出门前照了一下镜子,我喜欢我的模样——终于!我开门出去,发现有两个工人在走廊上,其中一个正要敲门。他看见我时神情一振,“哇”,他说,“你今天看起来真漂亮!”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不知道要如何回应。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卡车前灯猛然照射的鹿。我真的尚未做好准备去接受人们的恭维。直到那一天,我都还不懂如何回应一个被我吸引的男人——这是我从未学过的一种仪式。 对我而言,欲望就是想要体验某种不曾体验过或目前不在体验着的事物或人。通常,我需要一个和体验所发生的情境相匹配(或正好不相匹配)的身份。这种情境可以是任何东西:一次浪漫的交往,一场网球比赛,或者运河上的一次乘船旅行。在运河船游中,我可以恰如其分地作为乘客,或者船员。在网球比赛中,我可以作为选手、观众、特许经销商、裁判、场地工作人员。而在一次浪漫交往中,我为了获得一个恰当的身份而需要做的事情似乎不那么明确,但我仍然需要某种身份。鉴于这个文化中多数的浪漫关系或性事都是由伴侣的性别来定义的,所以,浪漫关系中最恰当的身份是性别身份,或者相当于性别身份的东西,比如性别角色。性别角色可以是T、婆、上位、下位——这些都是进行表演的方式。因此,即使没有性别身份本身,某些行得通的身份也可以拿来用。而当我们游戏身份之时,我们也是在游戏欲望。为了让自己在某人面前显得有魅力,我们会调整我们的身份,或至少是身份的外表——这其中也包括性别身份。 我喜欢没有身份,它给我很大的玩赏空间;但它也让我感到晕眩,没有着落。当我厌倦了没有身份之后,我就会找一种身份;具体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只要它可以被别人辨识就好。我可以是个作家、是个恋人、是个心腹密友、是个婆、是个上位、或者是个女人。我退居定义之中,就当是在标示我的领地,告诉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通过承认“我是什么”,我也宣布了“你不是什么,所以你不在我的领地之内”。我就这样获得私人空间。性别身份是自我定义的一种形式:一个我们可以退居的去处,从中我们偶尔拾得些许独处,同时也能够有限地操纵欲望。 我们的文化对欲望着了迷:欲望驱使着我们的经济。我们直言不讳地声称要刺激对商品和服务的欲望,所以我们每天都被商业广告狂轰滥炸,不挑起欲望不罢休。在生活的各个角落,对欲望的强调都在泛滥,这毫不令人惊奇。当我建议消除性别这个系统之时,听众们一片惊恐,这也毫不令人惊奇。性别定义着我们的欲望,而我们一旦没有了欲望就会不知所措。或许,文化越是看重欲望,性行为和性别之间就越多纠缠。 作为一种练习,你能够回想起上一次遇见一个性别暧昧不明的人,是在什么时候吗?这个人是否对你有吸引力?而如果你得知这样的人自认为非男亦非女,那么,被这个人吸引的你又算是什么呢?甚至如果你们将要接吻?做爱?那样的话,你会因此变成什么人? 我记得在旧金山的一次男女同性恋作家大会上,我在一个小组讨论中问了和上面相同的问题。因为听众都是男女同性恋者这么一个以性倾向来定义的群体,我于是打算和他们开个身份的玩笑。我问道:“如果我戴上假阳具和你做爱,那会让我变成什么人?”参加讨论的卡罗尔·奎因脱口而出:“你是怀念从前了吧。”
性别是条毛毛虫——格物致知
书名: 性别是条毛毛虫
作者: [美] 凯特·伯恩斯坦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译者: 廖爱晚
出版年: 2013-11
页数: 296
定价: 28.0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1331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