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苏格拉底而言,知识和德性是同一个东西。如果德性与"使灵魂尽可能地善"有关,那么我们首先就有必要知道什么使灵魂善。因此善和知识密切相关。但是苏格拉底对于道德所说的不只于此。他实际上将善与知识等同起来,他说,认识善就是行善,知识就是德性。通过将知识和德性等同起来,苏格拉底也就认为恶行或恶乃是缺乏知识。正如知识就是德性,恶行也就是无知。这个推理的结论使苏格拉底确信没有人会作恶无度或者明知故犯地行恶。他说,做错事总是不自觉的,是无知的结果。 把德性与知识、恶行与无知分别划上等号,这似乎有悖于我们关于人的最基本的经验。常识告诉我们,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即使我们知道一个行为错了,我们还是会拼命去做,因此我们是故意而自愿地做错事的。苏格拉底承认我们会做坏事。但是他不认为人们是明知故犯。苏格拉底说,当人们做坏事时,他们总是以为这些事在某种意义上是好事。 当苏格拉底把德性和知识等同起来时,他头脑中考虑的德性概念有着特殊的含义。对他而言,德性意味着履行一个人的功能。作为一个理性的存在者,一个人的功能就是理性地行事。同时,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为其灵魂追求幸福或好的生活。这一内在的好的生活,"使灵魂尽可能地善",只有通过某种合适的行为方式才能达到。因为我们有着对幸福的渴求,我们就会对我们的行动有所选择,希望它们能带来幸福。哪种行动或者什么行为可以带来幸福?苏格拉底认识到,有些行动表面上带来了幸福,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常常选择那些本身很成问题的行动,却以为它们可以带来幸福。小偷或许知道偷窃本身是错误的,但是他们依然行窃,希望以此获得幸福。与之类似,我们追求权力、肉体愉悦和财富,以为它们是成功和幸福的标志,却混淆了幸福的真正基础。 不管怎么说,把恶行和无知等同其实并不是那么违背常识的,因为苏格拉底所说的无知是对一个行动产生幸福的能力的无知,而不是对行动自身的无知。这是对一个人的灵魂的无知,即不知道怎么办才可以"使灵魂尽可能地善"。因此过错就是对某些行为不确切的估计造成的后果。这种不确切的预期以为某些事物或愉悦能带来幸福。因而,过错之所以是无知的产物,就是因为人们在做错事的时候指望它会产生其产生不了的结果。无知即在于看不到某些行为并不能产生幸福。要有对人类本性的真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才是幸福所必需的。还要有对事物和行为类型的真知识,才能知道它们是否能实现人们对幸福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知识能够区分:什么东西表面看上去能带来幸福,什么东西确实能带来幸福。 所以,说恶行是无知,是不自愿的,就是说没有人会故意选择损害、破坏或者毁灭自己的人性。甚至当我们选择痛苦时,我们也是希望这种痛苦能够带来德性,实现我们人的本性--这个本性追求着它自己的好的生活。我们总是认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当的。但是我们的行为是否正当则依赖于它们是否与真的人性相和谐,而这是一个真知的问题。此外,因为苏格拉底相信人性的基本结构是恒常的,所以他相信有德性的行为也是恒常的。这就是他得以克服智者派的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基础。苏格拉底为道德哲学所设定的方向,是道德哲学在整个西方文明史中一直遵循的。他的思想得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基督教神学家们的修正,但它依然是理智和道德方面万变不离其宗的主导性传统。
西方哲学史(修订第8版)——苏格拉底的道德思想
书名: 西方哲学史(修订第8版)
作者:
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原作名: Socrates to sartre and beyond : a history of philosophy
副标题: 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
译者: 匡宏 | 邓晓芒
出版年: 2009-2
页数: 508
定价: 6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后浪大学堂
ISBN: 978750628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