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生活,成为怎样的一个人,我的人生才有意义?”这是每个人都会问的“意义问题”(Meaning of Life)。如果我们认真对待生活,这个问题便尤其重要,因为我们不是自己生命的旁观者。当下活着的,是“我”的生命,而“我”只可以活一次,“我”没有理由虚耗或糟蹋自己的人生。一旦意识到这点,意义问题便非可有可无,而是具有反省意识和价值意识的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问题是,什么赋予我们人生意义。 一 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时,往往有某些预设。一,既然我们关注的是活着的意义,那我们首先必须活着,并且在进行一些活动。我们总是在某个特定时空下,追求和实践某些活动。二,我们必须相信这些活动有重要价值。它们绝非可有可无,又或可以随时放弃的东西。三,决定这些活动的价值的,是一个更广阔的意义脉络。这个脉络提供一个参照系,让我们理解和认定,为什么这些活动值得追求。四,当我们考虑意义问题时,我们理解自己的生活有某种叙事式的连贯性。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一整体,而不是断裂和片段式的。如果一秒前的我和一秒后的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我们将难以解释,一秒后的我为何要在乎一秒前的我做过什么。很多人愿意花一生时间去实践某些活动,正因为他们相信他的一生,是个连续完整的人生。 让我举例说明。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一个终极目的,就是追求幸福。要活得幸福,便要积极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成为有德性的公民。因为只有透过政治活动,人才能实现作为理性存有的本性。而只有充份实现人的本性,人才能享有幸福。亚里士多德对人性的理解,提供了那样一个普遍性的意义脉络,这个脉络决定了人应该从事什么活动。在中世纪的欧洲社会,意义问题则由基督教的教义提供了答案,那便是努力在生活的每个环节,好好实践神的教导,彰显神的伟大。而在中国传统社会,儒家思想则为中国人的理想人生,提供了最基本的规范和指引。这几个传统,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对于意义问题,皆有一套建基于形而上学、人性观和宗教观之上的普遍性说法,并要求每个人依从它们的教导。 这种观点,去到现代社会,却起了根本变化。现代人认为,生命的意义,是个人主观赋予的,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客观普遍性的答案。每个人对于该怎样活,有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尊重个体的选择,因为决定何种生活才有意义的最后仲裁者,是选择者自己。因此,个人的自主选择,是决定人生意义的必要和充份条件。在人类历史上,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有关意义问题的典范式转移。在下文,我尝试分析这种转变的原因,以及这种转变的道德和政治含意,幷对这种意义观提出批评。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转移?这和自然科学的兴起,世界的解魅,宗教的隐退,以至现代人对自身的理解等,有莫大关系。简单点说,现代社会是个俗世化的多元主义社会。所谓俗世化,幷不是说宗教消失了,又或没有人再相信宗教,而是说信仰本身也成了个人的选择,成了众多可能性的一种,再没有任何必然的绝对权威。 我们可以选择相信宗教A,也可以相信宗教B,甚至成为无神论者。我们也不可以强行要求他人和我们相信同一种宗教,因为宗教自由保障了每个公民有信教和脱教的权利。出现这种现象,归根究底,是自启蒙运动以降,自然科学逐步取代宗教,成为解释世界的最高权威。宗教信仰只是安顿个人生命的其中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方式。自然科学同时又主张“实然”和“应然”二分,对于价值和意义问题,科学不能提供任何答案。既然这样,意义问题必须由个人直接面对。 在这种背景下,自由社会一个基本原则,是认为在有关灵魂救赎和生命意义的问题上,应该尊重个人选择──只要这些选择不对他人造成伤害。国家存在的目的,不是去宣扬某种宗教,又或强加某种人生价值观于公民身上,而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选择过他们认为值得过的生活。既然容许人们有选择自由,而每个人的性格、信仰、喜好、能力、际遇和成长各有不同,则人们必然会作出不同选择。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或哲学学说,可以垄断对生命意义的诠释。生命中各种活动的价值,亦再没有一个社会广泛认同的意义脉络支撑。价值多元主义,遂成为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 这并不是说,生活在前现代社会的人,必然相信同一种宗教,又或接受同一套价值观。无论在何种社会,总会有异见之人。要点在于,在前现代社会,少数异端也同样相信,在什么构成生命终极意义的问题上,是可以有普遍性答案的。他们的争议,只在于凭什么方式去找到答案,以及答案的内容是什么。对于人生意义本身的普遍必然性,彼此并没异议,因为他们分享着类似的认知结构:在价值和道德问题上,是有而且只有一组正确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源于上帝、自然律还是人性。但经过数个世纪惨烈的宗教战争,现代社会慢慢学会不再视多元为恶,一种要用武力克服和压制的东西。它不仅容忍多元,而且鼓励多元。 它幷不强求一致。这才是两种社会最根本的分别。 多元意味着分歧,分歧意味着冲突。所以,自由社会幷非毫无节制地容许人们作出选择。它依然定下一些规则并要求人们服从。对违反这些规则的人,它也会作出惩罚。最基本的原则是这样:在行使你的权利的同时,你必须尊重别人相同的权利。只要不违反这条原则,一个人过怎样的生活,信什么宗教,那是个体私人领域的事。 换言之,人生意义和个人幸福的问题,任由个人作主。这些本来曾由国家管辖的问题,自由主义却将它们私有化,国家不再过问。 所以,在我们的时代,不同的宗教和生活方式,一如超级市场的货品,任君选择。今天可以试这个,明天可以试那个。对于人们的选择,他人并没有多少可以质疑的空间。按社会学家韦伯 (Max Weber)的说法,现代社会是个解魅之后的多神主义世界,对于终极意义的问题,只能由个人的主观抉择来定。所以他说:“悠悠千年,我们都专一地归依基督教伦理宏伟的基本精神,据说不曾有二心;这种专注,已经遮蔽了我们的眼睛;不过,我们文化的命运已经注定,我们将再度清楚地意识到多神才是日常生活的现实。” 在多元处境中,“因为我选择,所以它有意义”,遂成了最直接轻省的对意义问题的回答。问题的关键,不再在于选择了什么,而在于选择本身。最重要的,是个体面对人生各种可能性时,能否作出理性选择。如果真的作了这样的选择,意义问题仿似便告终结。有人认为这是自由社会的堕落,因为这导致价值虚无主义;有人认为这是自由社会的成就,因为它真正解放了人。我却认为,这个对意义问题的回答本身是错的。 二 让我举个最近的例子说明这点。在2008年6月哈佛大学的毕业礼中,该校校长福斯特(Drew Faust)向毕业生作了一次意味深长的演讲。 在演讲中,她说在过去一年校长任期中,最多学生跑来问她的问题是:为什么在我们中间,有那么多人毕业后,选择了去华尔街工作?这是事实。据统计,2007年进入职场的哈佛毕业生,有58%男生和43%女生,选择了财经金融界。这个问题看似有点无稽,因为谁都知道是为了名和利。在华尔街投资银行工作,可以赚取极高的报酬,享受奢华的生活,更能令同侪艳羡。这不是最理性的选择吗? 福斯特却说,学生之所以不断追问这个问题,不断被这个问题困惑,背后有个深层的焦虑:他们不肯定,这样的生活,会否令他们的人生有意义,会否带给他们真正的快乐。他们感受到,常人理解的成功人生和真正有意义的人生,不一定划上等号,甚至存在极大张力。他们在乎自己的生命,所以灵魂难安。福斯特实在问对了问题。在我的教学生涯中,也不断有学生跑来问我类似问题。 为什么学生会有那么大的挣扎?福斯特答得很妙。她说,这部份是哈佛大学的错。因为学生从进入哈佛那一刻开始,大学已教导学生,说他们是精英中的精英,未来社会的领袖,因此要肩负崇高的责任,对人类有深切关怀,要致力保护环境,改良政治,令世界变得更美好。哈佛期望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是民主社会中具有批判力,身怀道德感,对社会有承担的公民。她说:“你们都知道,你们所接受的教育,不仅是令你们有所不同,不仅是为了一己的安逸和满足,而是令你身处的世界有所不同。”这是哈佛教育的理想。 华尔街代表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套价值。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缩影,也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极致。投身华尔街的人,最大的目的,是帮自己赚取最大的经济利益。香港著名时评家林行止先生在最近一篇评论华尔街金融危机的文章中,说了这样一句话:“金融家(主要是投资银行家)欲在业内出人头地,最重要的性格是贪婪无厌。” 类似评论,同样散见于近期的英美各大报章。但最传神的,莫过于1987年的电影《华尔街》中饰演投机大鳄Gordon Gekko的米高.德格拉斯(Michael Douglas)的一番说话:“贪婪是好的,贪婪是对的,贪婪行得通。贪婪阐明、打通和捕捉了进化精神的本质。”华尔街鼓吹的,正是这种毫无伦理约束的利己主义,信奉的是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逻辑。选择进去的人,要活得成功,很难不将其它价值放在一边,并令自己完全服膺这套逻辑。 福斯特在演讲中,幷没有对华尔街作出明显的道德批评,但她却清楚指出,学生面对的两难,不是单纯的职业选择问题,而是反映了深刻的价值冲突,反映了两种对美好人生截然不同的理解。华尔街精神和哈佛价值,幷不兼容。在华尔街金融风暴导致美国和全世界蒙受巨大灾难的时刻,福斯特以此为题,显有所指。毕竟,台下坐着的,很多即将前往华尔街。 受了哈佛四年熏陶,学生既希望不负哈佛的期望,却又受不住华尔街的引诱,遂只好跑去找他们尊敬的校长,希望这位学养深厚的历史学家,能够给他们一些指引。福斯特该如何回答他们?这似乎不难。她大可以直接和学生说:“我们应对哈佛价值有信心,应该约束自己的贪婪,应该选择活得有意义,而不仅仅是世人眼中的成功。”令人诧异,福斯特的答案不是这样。她说: 我的答案是:未曾试过,你不会知道那条路最好。如果你不曾试过你最想做的工作(无论那是绘画,生物或财务),如果你不曾追求你认为最有意义的东西,你将会后悔。生命悠长,总有时间留给计划B,但不要从那开始。 福斯特其实没有回答学生的问题。她并没有告诉学生,应该选择那条路。她只是叫学生好好想清楚自己最想做什么,然后便去做。如果学生经过认真思考,最后选择了去华尔街,福斯特似乎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说。这个回答,教人困惑。如果福斯特明明知道哈佛价值是好的,明明知道华尔街的生活有所欠缺,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学生?为什么不可以说,哈佛所笃信的价值,虽然未必给人带来最多财富,却依然值得追求?作为哈佛校长,福斯特一定有这样的自信。她不这样做,并非因为什么现实的顾虑,而是相信有其它更高的价值。在演讲最后部份,她告诉我们,这个价值,是自由主义尊崇的个人自主(personal autonomy)。这段说话十分重要,值得详引。 关注自己的生命,反省自己的人生,思考如何活得美好,忖度如何多做善事:这些或许是博雅教育(liberal arts education)提供给你们最有价值的东西。博雅教育要求你们有意识地活着。它帮助你们寻找和界定内在于你们所有行动中的意义。它令你们成为自己的分析者和批评者,并循此途使人能主宰自己的生命,以及决定生命的进程。在这种意义上,博雅教育富有自由主义的精神──就像拉丁文中Liberare所指──教人得到自由。这些教育,令你们具有实践自主,发掘意义和作出选择的可能。拥有一个有意义和快乐人生的最可靠的方法,是投入其中,努力追求。 以上这段说话,福斯特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博雅教育的理想,那就是将人培养成为一个自主的理性选择者。福斯特似乎要告诉学生:只要你认真反省,好好认识自己,知道什么是你生命中最想追求的,那么无论你作出怎样的选择,你的生命都是有意义的。因为,“你的人生的意义,由你来定。” 三 福斯特这段说话,可以有两种解读。第一种认为,个人自主是意义人生的必要和充份条件。第二种认为,个人自主只是意义人生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份条件。我认为,第一种立场不可能成立。第二种立场如果成立,福斯特便不应该只是这样回答她的学生。 根据第一种解读,哈佛学生的两难,根本算不上两难。只要他们的选择,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那么最后无论选择那种生活,都一样有意义,因为选择本身涵蕴了意义。这种立场,不仅没有回答学生的问题,反而将问题消解了。道理很简单。哈佛毕业生真正的挣扎,是去还是不去华尔街,是过此种或彼种生活,而不是选或不选。他们追问福斯特的,不是“我可以选择吗?”,而是“我应该这样选择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不同工作的性质和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实质的价值判断,幷将它们比较排序。而比较的标准,正是我们对意义和幸福生活的理解。哈佛学生不会不知道选择的重要,他们正希望透过选择,帮自己找到最好最正确的道路。他们深知,他们的选择可能会错,也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因此,自主选择本身,无论多么重要,也没法保证所选的生活便有意义。福斯特不可能持有这种立场。 第二种解读认为,如果要活得有意义,作出选择只是其中一个要求。另一个要求,是人们选择从事的职业和活动,必须是好的和有价值的。这两个要求,彼此独立。在这种解读下,福斯特的教诲将变成:学会主宰自己,学会明智选择吧。至于你们最后选择的活动的好坏对错,那不是博雅教育所能告诉你们的。 问题是,为什么博雅教育不能告诉我们?那不正是学生最渴望知道的吗? 福斯特对此可以有消极和积极两种回应。消极回应认为,我们活在一个多元社会,何种生活最有意义,皆由个人主观决定,其它人没有基础对一个人的选择作出评断。因此,大学只可以培养学生选择的能力,却不应教导学生该过怎样的生活,培养什么德性,选择什么职业等。这是一种近乎价值主观主义的立场。这个立场不能成立,理由有三。一,如果主观主义为真,那福斯特便无法为哈佛那套植根于深厚传统的人文价值辩护,更难以声称这些价值就像“北极星”那样指引学生的方向。二,学生之所以面对选择的两难,正因为他们相信选择客观上有好坏对错可言。如果所有选择都是个人的主观喜好,那么价值两难的问题,一开始就不存在。三,如果主观主义为真,那将无法解释,为何个人自主是个普遍性的道德理想。 积极回应则认为,尊重学生的选择,既非由于价值主观,亦非由于多元主义,而是出于对人的尊重:尊重人作为拥有自我反省意识,并能够对行动负起责任的价值主体这一事实。人的自主选择能力,令人成为自由人,并构成人最重要的身份。我相信这个才是福斯特的真正立场。这立场令她既能肯定哈佛价值,同时又容许她尊重学生的选择。她甚至可以说,这种对人的自主性的尊重,是哈佛价值中的价值,博雅教育中的精粹。 我认同这个自由主义的立场,但却不同意它必然会推出福斯特演讲中隐含的结论,即博雅教育应在何谓意义人生的实质讨论中,保持中立。道理不难理解。一个有意义的人生,端赖两个条件。一,我必须自主地选择我的人生道路;二,我选择的道路,必须能够为我的生活带来意义和幸福。 要满足第一个条件,需要两个前提。(a),我必须培养出独立思考和明辨是非好坏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即使我有选择自由,也不知道如何作出正确的选择。(b),在我身处的社会文化,必须要有足够多而且好的生活选择。如果社会中只有某种强势价值,而且垄断了不同活动的意义的诠释权,那么我们可以选择的空间就十分少。而要满足第二个条件,我们必须对什么构成意义和幸福人生,有深刻认识。这也许是最困难的部份。例如我们需要体察人性,了解人的需要和限制,清楚文化传统对我们的影响,知道群体生活所需的伦理规范,以至把握各种价值判断背后的意义脉络。 至此,我们见到,要实现这两个条件,简单地给予人们消极的选择自由并不足够。现代人似乎愈自由,便愈迷失,愈觉得意义问题无从说起。今天社会弥漫着的虚无主义和纵欲主义,多少说明这点。面对这种情况,博雅教育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但博雅教育要做的,不应只是鼓励学生勇于选择,同时更要提供足够的文化和伦理资源,让学生学会作出好的和对的选择。要做到这点,大学要有持续的知性对话,包括和传统对话,和经典对话,和不同文化宗教对话,和时代对话,从而让学生知道如何判断不同活动和价值观的好坏对错。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望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作出批判,开拓出更多对美好生活的想象。 大学不是国家,而是公民社会重要的组成部份,它有它的使命和角色,不可能也不必价值中立。一所优秀大学的基本格调,是坚守某些人类价值,保持对主流建制的批判性,幷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促进人类福祉。所以,如果华尔街精神和哈佛价值幷不兼容,而大部份毕业生选择了前者,这意味着哈佛教育面临危机,因为它的教育理念难以抗衡华尔街的冲击。面对这种情况,简单地重申个人自主的重要,不仅苍白无力,而且等于从价值论争的战场完全撤退。 对哈佛学生来说,个人自主和华尔街精神之间,幷没必然冲突。真正的冲突,是哈佛价值承载的对美好人生和公正社会的理解,难以和华尔街承载的资本主义精神协调。所以,哈佛人可以做的,是奋起迎战,好好捍卫哈佛理想,幷指出华尔街精神的错误。否则,当有一天哈佛学生不再感受到选择的两难,也没有人再去找福斯特求教时,华尔街便已彻底征服哈佛。这幷非危言耸听,甚至早已出现在香港和中国很多优秀大学之中。这些最好的大学中最好的学生,很多同样以华尔街精神为他们最高的人生追求。他们的不同──不知是幸或不幸──只在于他们较少哈佛学生的挣扎。 对我的观点,可能有两种反驳。第一,这会否导致教育上的家长主义。答案是不会,因为上述第一个条件,已保证了每个人的选择自由。自由平等的公民,在公共领域就种种价值问题进行讨论,诉诸的是理由,而不是暴力,没有人可以强迫一个人接受他不认同的信念。当然,哈佛作为一个机构,它的理念必然反映在课程及教育各个层面。但这不仅不可避免,也是大学教育应有之义,只要这些理念经过充份论证和得到大学社群的广泛认同。 第二,这些有关价值的讨论,会否没完没了,注定没有结果?诚然,在现代处境下,任何有关价值的理性讨论,皆异常艰难,甚至有导致价值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危险。但我们不必过度悲观,一早认定所有理性讨论皆注定徒劳。即使在多元社会,我们依然可以凭借我们的价值理性,幷在共享的传统和文化上,对各种伦理问题作出合理判断。而且我们不得不如此,因为人既不能没有意义而活,也离不开价值去理解自身和理解世界。如果我们不相信人的理性能力,那么在面对重大价值争议时,人们要么诉诸外在权威,要么任由赤裸裸的权力来定对错。很明显,两者皆不可取。博雅教育的重要性,于此可见。 200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