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卑躬屈膝、低声下气、毕恭毕敬。我讨厌掩饰思想、屈从顺服或不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无论从前还是现在,我的行为举止中、我生硬的语气中、我目光的犀利中、我严肃的脸色中和我绝对的性格中都无时无刻不闪现着一种骄傲。我是奥弗涅唯一尚未熄灭的火山。 我曾经有着像马鬃一样的黑头发,像扫烟囱工人一样的黑眉毛,像火山熔岩一样的黑皮肤,我黑色的性格像是永不屈服的人们的心灵。我曾经是一个叛逆的孩子、一个叛逆的情人、一个叛逆的裁缝、一个真正的混世魔王路济弗尔。我的姨妈们并不是坏人,但是我相信无论她们是好是坏,结果都会一样。实际上,蒙多尔并不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方,但是对于我来说它的确让我讨厌。正是那时候的经验使我变得坚强起来,我今天的样子都应归因于当时严厉的教育。是的,骄傲是我坏脾气的关键所在,是我的孤僻与茨冈人式的独立的原因,同时也是我成功力量的秘诀。骄傲有如一条阿莉安娜之线,能时时引我找回自己。 因为有时我会迷失了自己,例如在我的传奇所形成的迷宫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或愚蠢或美妙的传奇。我的传奇是由巴黎与外省、白痴与艺术家、诗人与上流人士们一起缔造出来的,它千变万化,复杂而又粗浅得让人难以理解,因此我迷失其中。我的传奇不仅歪曲了我的形象,还给我换上了另一副面孔。当我想从中辨认出自己的时候,我只能够想到那种骄傲,对我来说,它既是邪恶又是美德。 我的传奇基于两个坚不可摧的支柱而建立起来。首先,我的来历不明:是音乐厅、歌舞剧场还是妓院?对此我感到遗憾。还有更有趣的第二点,有人说我是能够点石成金的“女王麦德斯”。 有人说我有聪明的商业头脑,而实际上我丝毫没有。我不是居里夫人,但我也不是阿诺夫人。我对生意和资产负债深恶痛绝。我做算术的时候,总是要掰开手指。 当有人说我运气好的时候,我更是恼怒万分。没有人比我更努力工作。传奇的制造者们一定很懒,若非如此,他们一定会去看清事物的本质,而不是随意捏造。有人以为不去工作,只需挥一下魔术棒或是擦一下阿拉丁的神灯许个愿便可以创造出我所创造的一切,这种想法简直是天真的想象。(或许……根本就不天真。)然而我在此所说的一切,都无法改变任何事情。什么都不能改变。 传奇的生命比其主人公的生命更为长久。现实是残酷的,因此人们更喜欢给它披上想象这层美丽的外衣。既然我的传奇已经不胫而走,那么我也希望它能够幸福且长久。很多次我遇到有人跟我谈起他们熟知的某位“香小姐”,而他们却并不知道此刻在他们面前的便是香小姐本人。 “我最温柔的童年”。人们经常搭配在一起使用的这几个词语常让我惊颤不已。没有谁的童年比我的童年更不温柔。很小的时候,我便知道生活是沉重的事情。我重病的母亲带着我们姐妹三人来到了一位老伯父家(那时我五岁),我们称这位老伯父为“伊索尔的伯父”。我们被关进一间贴满红色壁纸的房间。开始的时候我们非常听话,而后我们发现红色的壁纸浸湿了之后便会从墙上脱落下来。我们撕下了一小块,这让我们非常开心。再用力一些,一大条壁纸便脱落下来,这真是极其有趣。我们爬到椅子上,整张壁纸就毫不费力地被拉了下来……我们把椅子堆起来:墙壁露出了玫瑰色的石膏涂层,多么神奇!我们又把椅子堆在桌子上面,这样可以一直撕下天花板上的壁纸,简直快乐至极!最后母亲走了进来,她停下脚步看着面前的这场灾难。她什么也没有对我们说,极度失望之中,她的眼泪大滴大滴地滚落下来,任何指责都未曾让我这样难受,我痛苦地嚎叫着逃出房间,此后再也没有见过伊索尔的伯父。 是的,生活是一件沉重的事情,因为它会使母亲们哭泣。还有一次,我们姐妹被安排在一间通常无人居住的房间里。人们在房间的天花板上拉起细绳,挂满了葡萄。整个冬天,葡萄就这样被保存在悬挂的纸袋里。我扔起一个枕头,打下一串葡萄,另一串跟了下来,然后又是一串;葡萄粒铺满了地板。我又换了一个长枕头乱打一气,很快,所有的收成便都落在了地板上。我第一次挨了鞭子。那种耻辱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那些人活得就像江湖骗子。” 我的一个姨妈如是说。 ——“可可越来越不听话了,”另一个回答道。 ——“应该把她卖给波希米亚人……” ——“荨麻鞭子……”(家庭的体罚只能让我更倔强、更难驯服。) 当我看到童年的幸福给人们带来了多少羁绊时,我便不再为经历过的不幸感到痛苦。为了抵抗正统的教育,就必须成为一个真正出色的人。我无论如何都不想拥有另外一种命运。 M.B.带我来到了波城。比利牛斯山的冬季温和,山中沸滚的激流奔向朗德盆地,草地四季常青。那里还有赛马中用的浅草障碍斜坡,雨中的英国兵,还有欧洲著名的猎狐路线…… 我远远望见了有着六座塔楼的古堡,比利牛斯山上的白雪与湛蓝的天空交映成趣。出行用马、猎马、半纯种马、塔布马从早上开始便陆续经过皇宫门前。我现在似乎还能听到马蹄踏在路面上的声音。 在波城,我认识了一个英国人。我们是在一次出游中结识的。我们都骑在马上,第一个摔倒的人要为其他人付酒钱。他很年轻,很迷人,没有一丝凡俗之气。他很英俊,晒黑的肤色充满了诱惑。不,他不止是英俊,简直是绝美。我喜欢他的漫不经心和他的绿眼睛。他喜欢骑烈马,他是那样强壮。我已经爱上了他。我从没有爱过M.B.。我和那个英国人之间没有任何的言语交流。有一天我听说他要离开波城。 “您要走了吗?”我问道。 “很遗憾,是的。”他说。 “几点钟?” 第二天,我出现在了车站,踏上了列车。 我们的房间里满是鲜花,但是在这种奢华之下,他依然保持着英国人的道德特性。作为一个有教养的英国人,鲍伊R26;卡佩尔也保持着他的严厉刻板。在训练我的时候,他从不会纵容我。他会品评我的举止:“你做得不好……你说谎……你错了。”他有着一种男性温柔的权威,这种权威属于那些懂得女性又盲目地爱着女性的男人们。 有一天,我对鲍伊R26;卡佩尔说: “我要工作,我想做帽子。” “很好,你一定会成功。可能你会消耗很多资本,但是这无关紧要,你需要有事可做,这是个绝好的主意。最重要的是你要幸福。” 我在赛马场上见到的那些女人们头上都戴着圆面包一样的帽子,这种宏伟建筑是由羽毛、果实和冠饰构成的,最让我觉得恐怖的是,她们的帽子根本无法把头套进去。(我是说我的帽子总是很深,可以遮到耳朵。) 我在康邦街租下了一间二楼的店铺。现在这店铺依然属于我。在门上人们可以看到“香奈儿女帽”的招牌。卡佩尔为我选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帮手——奥贝尔夫人,她的本名叫做德R26;圣蓬小姐。她会给我建议,并且指导我。在比赛看台上,人们开始谈论我的惊人之处,谈论我的奇异的帽子——那么单薄,那么简朴,仿佛预示了此时还没有任何征兆的一个白刃时代的到来。逐渐有客人来访,她们首先是受好奇心的驱使而来。有一天,我接待了她们之中的一位,她毫不隐瞒地对我说: “我来……是为了见您。” 我是一个好奇的傻瓜,一个把狭边草帽架在头上、把头架在肩膀上的小女人。 人们越是想见我,我越是会躲藏起来。这个习惯我一直保持至今。我从不会出现在沙龙里。在那里我必须要与人交谈,这使我惊恐万分。我不懂销售,而且从未懂过。当一位客人执意要求见我的时候,我会躲在壁橱里面。 “快去,安热勒。” “但是小姐,她们想见的是您。” 我羞得无地自容。我觉得所有人都聪明,只有我愚蠢。 “人们总是跟我提起的那个小女人在哪儿?”客人坚持道。 “出来吧,小姐!”安热勒恳求道。 “我不能出去。如果她们觉得帽子太贵了,我想我可以送给她们。” 我有这样一种预感:“见过的客人都会失去。”这种预感已经经过了无数次的验证。如果我在店里意外地遇到了客人,我就会不停地讲话。出于羞怯,我要躲到谈话中去:我们玩笑中所确信的那些喜欢饶舌的人,其中会有多少实际上是惧怕沉默的沉默的人? 我确实极端幼稚。我根本不能猜出人们的兴趣所在。我并不知道人们要看的是我。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外省的小女孩,我记得小说女主人公们所穿的那种怪异的裙子,那些裙子曾使我朝思暮想,然而那个时代早已过去。我甚至再也没看过修道院寄宿学校的校服,那些配有短披肩和“圣灵”或“圣母之子”牌饰带的制服曾经是童年的骄傲。我不再梦想花边,我知道一切华美的东西都不适合我。我只喜欢穿我那件母山羊皮的大衣和我的破旧衣裳。 “既然你这样坚持,”卡佩尔对我说,“那么我就带你去一位英国裁缝那里,去定做一件你可以一直穿在身上的优雅的衣服。” 康邦街的一切由此开始。 鲍伊R26;卡佩尔给了我使我开心的东西,而我过于沉迷其中,以至遗忘了爱情。事实上,他想将自己生活中所缺少的快乐全部留下给我。 “告诉我你和谁睡在一起,我对此很感兴趣。”我这样对他说。(我不记得我当时用的是什么词,但一定不是“睡在一起”。1913年的时候,人们不会这样说。) 他笑道: “你觉得这样会使我的生活简单吗?这样会使我的生活复杂起来。你似乎没有觉察到这一点,但你依然是一个女人。” 有一天,我又遇到了M.B.。 “你似乎是在工作?”他不无讽刺地对我说,“卡佩尔养不起你吗?” 我可以这样回答这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这些轻佻女人的供养者:“我不亏欠任何人。”多么潇洒!我就是自己的主人,我只依靠我自己。鲍伊R26;卡佩尔很清楚地注意到他并没有守住我: “我以为我给了你一件玩具,实际上却是给了你自由。”某天,他面色忧郁地这样对我说。 1914年,战争爆发。卡佩尔强迫我撤退到多维尔,他在那里为他的那些赛马租下了一栋别墅。很多优雅的女人也到了多维尔。我不仅要为她们提供帽子,不久之后,由于缺少裁缝,我还需要为她们置备衣服。我身边只带着制帽女工,所以我把她们变成了裁缝。衣料紧缺。我按照马房仆役穿的毛线衫的式样为她们缝制紧身毛线衣,或是为她们缝制像我自己穿的那种训练用的针织衫。战争的第一个夏季过去,我赚了两千个金法郎……而且赛马也取消了最佳观赛区! 我对自己的新职业有多少了解呢?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存在裁缝这一说。我是否已经注意到自己在服装业掀起了一场革命?完全没有。一个世界已经完结,另一个世界必将诞生。一个机遇出现了,我恰好在那里,我抓住了机遇。我与新的世纪同龄:因此这个世纪必将向我表达它在服饰方面的表现。我们所需的,是简单、舒适、整洁,不知不觉中,我为这个世纪提供了它的一切所需。真正的成功是命中注定的。 1914年前的最佳观赛区!我没有想到,在看赛马的过程中,我见证了奢华的泯灭,目睹了十九世纪的消亡和一个时代的结束。华美的欧洲同时也是没落的欧洲。巴洛克风格闪耀着它最后的光影。繁饰扼杀了线条,额外的负载压制着身体的结构,就像是热带雨林中寄生虫使树木几近窒息。女人不过成了富丽、花边、貂皮、毛丝鼠皮和贵重面料的代名词。复杂的装饰、繁琐的花边、刺绣工艺、薄纱轻罗、繁复的色彩使得服装变成了一件迟来的华美的艺术巨构。长长的裙裾拖扫着尘埃,调色板的各种细微变化把彩虹分解成了千万种精美的颜色,最终却使其枯燥乏味,空余矫揉造作之感。稀有变成了普遍,富有平常得一如贫穷。 孩提时代,我也同许多人一样为这种美丽所折服。在蒙多尔,十五岁的时候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定做一条裙子:我的裙子是淡紫色的,就像勒梅尔出版社的劣质小说一样的淡紫色,裙子的后身束紧,仿佛身后跟着无数的侍女。裙子两旁缀有手制的巴马紫罗兰花束,就像剧作家罗斯坦所描述的那样。裙子的衣领是由两根鲸须支撑,这两根鲸须一直伸进了我的脖子里。在下面,裙子的后面拖着一个“清扫机”,可以托起身后所有的心。 像那位拿着机械手的夫人一样,我决意定做这样一条裙子。那是近郊的一位夫人,她很穷,很少说话(在外省,人们都很少说话)。出于一种受压抑的自恋心理,或是一种隐约的包法利性格,她总是穿着不同寻常的裙子。她穿的那些紧身衣裙使我羡慕不已。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她有一只机械手,那是一把手型的金属钳子,她用它来提起裙裾,就像是系好窗帘上的束带。她很腼腆地说这样是为了节省。然而我却在其中看到了优雅的极致。我从来没敢向她借用那把形似芦笋的机械手,但是我发誓自己也要有一件同她一样的拖裾长裙。我的拖裾太长,以至于我要将它挽在臂间,我是多么优雅啊!我就这样穿着去做弥撒,我要去炫耀,我要让所有人因我惊讶……我穿好衣服下楼。结局恰如人们所料:“现在,”我的姨妈们说,“你上楼去换衣服,我们去做弥撒。”多么可怕的判决!做日课的时候,我哭了,我求上帝赐我一死。 初次的失败同样也是外省带给我的初次的礼仪课和品味课。间接地说,是我奥弗涅的姨妈们将其谦逊简朴强加在了美丽的巴黎女人身上。很多年过去,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深色的庄严朴素,我才懂得去尊敬从周围自然环境中所获取的颜色。我设计的羊驼毛织料的夏衣和羊毛呢织料的冬装,其剪裁都酷似修道士的道服,那些优雅女士们所迷恋的这种清教主义都来源于蒙多尔。我之所以在头上扣上一顶深深的帽子,是因为奥弗涅的风会吹乱我的头发。我是征服了巴黎的公谊会教徒,正如五十年前日内瓦和美国的粗呢征服了凡尔赛。 1914年的一切仍同1900年一样。而1900年仍然是第二帝国时期,有着第二帝国时期千金易得的迷醉,其服装式样也很快地从一种风格转移到另一种风格,设计师们极其浪漫地从各个国家、各个时代汲取灵感,却没能够找到一种恰如其分的表现方式——那是因为服饰的美感永远都只是道德忠实性与情感真实性的外部再现。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成名,为什么我会经久不败,这就是为什么我在1913年穿的小套装到1946年依然能穿出去,因为新的社会状况与我穿这件衣服时的社会状况具有相同的本质。 这就是为什么康邦街三十年间一直是时尚品味的中心。因为我发现了忠实性,并且按照自己的想法使时尚变得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