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一部分总结了大概四年的生活。那会儿我还没记日记,要是记了就好了。我只知道,我现在对当年那些事的看法,与当年身处其中时已不一样。 我的生活在弗雷迪罹患绝症前是一回事,之后是另一回事。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错的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差不多所有人,主要是我的同事。我现在明白,那时我根本没有自省一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想着别人是怎么看我的。 弗雷迪病入膏肓,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不公平。对我不公平,我暗暗地想。我是有些知道他活不长了的,但我当没这回事。我那样做太冷酷无情了。他那时一定觉得很孤独。我当时很自豪,因为我一直在工作,“保持有钱进账”—哎呀,他不工作,我不得不这样做。不过我很庆幸我得工作,这样我就有理由不陪着他难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们的婚姻不是那种有着真正相互交流的婚姻。我们根本不算真正成了婚。如今人们的婚姻多半是这样的,双方互相想占便宜。我总觉得是弗雷迪占了我的便宜。 癌症这个词被提过一次。医生对我说,癌症。现在我明白,我那时的反应阻止了他们继续和我讨论该不该把事实告诉他。我也不知道他们告没告诉他,他又知不知道。我觉得他是知道的。他住院以后,我天天都去看他,不过我微笑着坐在那儿:你感觉怎么样?他看起来糟透了。蜡黄蜡黄的。蜡黄的皮肤下瘦骨嶙峋,像一只拔了毛待煮的鸡。他在保护我。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那时是无法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 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 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 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 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 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样的性爱,一顿好饭后有点醉醺醺的,我还有事情急着去办,那种情况下的性事。不是他们的错。 乔姬姐姐来看我,说是轮到我照看妈妈了,那些事情也就随之结束了。我当时又自怜自惜起来。现在我倒觉得,她的确早该开口了!丈夫、四个孩子、一栋小房子—而自从爸爸去世以后,妈妈一直住她那儿,八年了。我没有孩子,而且我和弗雷迪都工作,所以不缺钱。但他们从来没提过妈妈该来和我们住。或者说,我反正是记不得有过这种提议。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会照顾孤寡老母的人。妈妈以前说,我花在脸上和衣服上的钱都能养活一家人了。的确。我也没法违心说对此我很后悔。现在有时想想,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刻,就是早上走进办公室,知道自己看起来不错。大家都留意观察我穿了什么衣服,怎么穿这些衣服的。我每天都对这一刻翘首以盼:我打开门,穿过打字室,姑娘们羡慕的笑容。然后穿过一间间行政办公室,那儿的姑娘们羡慕欣赏,希望也能有我这样的品位。嗯,就算我别的没有,品位的确是有的。以前我经常一周买三四件新衣,只穿一两次,然后就扔一边堆着。我姐姐把它们拿去做好事,所以倒也没有浪费。当然,这都是在乔伊丝接手了我,教会我如何真正地打扮—风格,而不仅仅是时尚—之前。 妈妈来和我住时,我才意识到我是个寡妇了。一开始倒也不太糟糕。她身体不是太好,不过她会自娱自乐。我要是看上了哪个男人,也没法带他回家了,不过我暗自挺高兴的。我就不请你进来了,我的老母亲在家呢,可怜的简娜! 来我这儿一年后,她生病了。我对自己说,听好了,这次你不能装作没这么一回事了。我陪她去医院。他们告诉她,她得了癌症。他们讲了好久,告诉她会发生什么。他们和蔼可亲,通情达理。以前医生没法和我谈我的丈夫怎么了,但是他们可以直接和妈妈谈她怎么了。因为她是那样的人。生平第一次,我想要和她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她让我难为情,她的穿着,她的发型。以前我和她一起外出的时候,我会想,不会有人相信我是她的女儿,过度古板、讲究体面的她与我,我 们是两个世界。我坐在她身边,听她和医生说起即将来临的死亡,那样优雅,那样庄重,我感觉糟透了。但是那时我吓得六神无主,因为吉姆叔叔死于癌症,现在是她—父母两家都有病史。我想: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我了?那时我的感觉是,这不公平。 妈妈临死前那些日子,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像弗雷迪那会儿我压根就不想弄清楚。但我还是没做到,问题就在于此。我那会儿时时刻刻觉得难受和恐慌。她很快就垮了下去。垮了下去—就是这样。我痛恨身体的痛苦。那会儿出门上班前我会去看她。她穿着睡衣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做些琐碎事情。她的面色蜡黄,泛着不健康的光亮,皮包骨头。不过至少我没说:你是不是感觉好些了,那太好了!我陪她坐下来,喝咖啡。我说,要不要我去药店—她有那么多的药丸、药片、药剂要吃。她会说,嗯,买点这个那个。但我没法亲吻她。唉,我们这家人不是喜欢身体接触的那一类!我根本记不得好好地拥抱过姐姐。面颊上轻吻一下,就差不多了。我想要抱住妈妈,也许再轻轻地摇摇她。到了最后,她那么勇敢,病得那么厉害,我觉得我应该伸开胳膊好好抱着她。但是我没法碰她,没法好好碰她,没法温柔体贴地碰她。那味道……他们尽可以说这不会传染,但他们知道什么?根本不知道多少。以前她常常那样坦诚地直视我,但我根本没法直面她的眼睛。倒不是她的眼神里对我有什么索求,而是我深以我的情绪为耻,为自己感到惊慌。不,不像当初对待弗雷迪那样,我不冷酷无情。但是对于她来说,一定感觉不到什么—我的意思是,感觉我算不上什么。每天早晨几分钟而已,然后便赶着去办公室。我一般回家都迟,和同事,一般是乔伊丝,吃过饭才回来,那会儿妈妈已经上床了。她还没入睡,要是睡着就好了!我走进她的房间,坐在她身边。她经常疼得死去活来。我总把她的药准备好。她喜欢这样,我看得出来。这算是一种鼓劲支持吧。我们稍稍聊聊。后来乔姬姐姐开始每周来两三个下午,来陪她。我没法一直陪她,我要上班,而她的孩子都上学了。我走进房间,会看见她俩坐在一起。我常常嫉妒得难受,她们这样亲密,母与女。 等妈妈住院以后,我和乔姬轮流去探病。那时乔姬得从牛津来伦敦。我没法去得更频繁。每隔一天,在医院里待两三个小时。我痛恨那每一秒钟。我想不出来讲些什么。但乔姬和妈妈总是时时刻刻有话可聊。都聊的是些什么呀!—我那时听着,完全难以置信。她们会聊乔姬的邻居,乔姬邻居的孩子,她们的丈夫,她们朋友的朋友。她俩聊得一刻也不停。她俩对这些话题是如此投入,真是有趣。 妈妈去世了我很欣慰,当然了。乔姬也很欣慰。不过我知道乔姬这么说与我这么说是大不一样的。她有资格这么说。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妈妈去世前的那个月,乔姬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地陪着她。那个时候,我终于学会不过于反感肉体层面的东西,妈妈几乎已是一具盖着蜡黄皮肤的骷髅。但她的眼睛还和原来一样。她痛得很。她没假装不痛。她抓住乔姬的手。 关键是,乔姬的手是合适的手。 然后我们的公寓里只剩我孤身一人。那些男人里有的来过一两次。不怎么样。我一点都不怪他们,我怎么能?那会儿我已逐渐明白我变了。我懒得烦。如何!倒不是我不需要性事了。有的时候我想得发狂。但这里头有些乏味、重复的东西。而且那屋子里到处是弗雷迪。我能看见自己变成一座弗雷迪的纪念碑,不得不铭记他。那有什么用?我决定卖掉这套房子,寻一处自己的地方。我仔细考虑了很久,好几个月。就连在当时我也知道,这于我而言,是一种新的思想方法。在杂志社工作,我的思想方法不同,迅捷果断,就像一直处在一股水柱的顶端。这些都是我如今的拿手好戏。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们给了我这份工作。说来好笑,那会儿我可没料到会这样。其他人都知道他们要给我副主编的职位,我自己不知道。原因之一,我沉浸于我的自我形象中,拘泥于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和表现。我的形象一开始是无忧无虑、风趣滑稽、衣着怪诞的简娜,聪明伶俐,永远得力的女秘书。然后,经乔伊丝一番指点后,奢侈、完美、聪慧、可靠,办公室里的老资格,背后有一个潇洒时髦的丈夫—弗雷迪听到这形容肯定认不出自己来。然后,突然地(好像是这样)就变成了 一个中年妇女。机敏精明,大气端庄。这让人难以接受。现在依然困难。 一个大气端庄、在杂志界有一份好工作的中年寡妇。 与此同时,我一直在考虑我应该如何生活。在我和弗雷迪的套房里,我觉得自己像一小团绒絮或者一根羽毛,随风飘荡。下班回家以后,我好像指望能在那里找到秤砣或锚之类的东西,但那东西根本不存在。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单薄、多么不独立。发现自己不独立,这很叫人痛苦。当然,不是指经济上不独立,而是作为一个人不独立。长不大的女儿,长不大的妻子。 我没打算再婚。我无法想象自己再婚。但是我又对自己说,你必须结婚,必须,趁着还不迟。而就连现在,我有时也还这么想,尤其是现在我觉得自己不像以前那么糟糕了。但当我认真考虑时,我就知道我不应该结婚。说来说去,反正也没人向我求过婚! 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买了现在这套。一个房间睡觉,一个房间起居,一间书房。很大的豪华公寓区。不过我很少在这儿,而在的时候,我常常在思考。 这种思考方式……其实算不上是思考,只是把事情放在脑子里,让它们自行归拢整理。如果你真能这么做,慢慢地,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比方说,你的想法与你原以为该是的样子大相径庭。 有些事我需要思考,但我还没来得及思考。比方说乔伊丝。我们的那间办公室,顶楼,可以看阳光普照,风雨变幻。她坐在她的长桌后,我坐在我的长桌后,两张桌子面对面。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坐了好几年了,保证杂志运转。然后这一边是一张长桌,上面放着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机器、绘图板、照片。另一边是一张小桌子,秘书们进来做记录,或者有人进来谈话时,就坐那儿。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高兴,因为这一切是如此恰当、合适,和这儿做的事正相配。但是我必须思考,思考……总觉得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不大对劲。 我搬进新屋后,很快就发现我的生活全在办公室里。我在家里根本没有生活。家。好一个词!那不过是我为去办公室做准备的地方,或者是下班后休息的地方。 我在思考的事情之一,是如果我丢了工作的话,我就不剩下什么了。我看着那些聪明的姑娘们一路奋斗,向上爬。我发现自己会看着其中某一个,比方说菲丽丝,心里琢磨,嗯,她是块好料子,会遣词造句,能采访任何人,可以胜任编辑工作,她的大脑好似剪刀,她从不惊慌失措。 她知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运作的?我这话是指什么?指很多很多东西。一切。她急于求成,毫无耐心,而你得知道怎么顺其自然。我思考得最多的,是我让弗雷迪失望了,让妈妈失望了,我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再发生什么,发生什么需要我面对的事情,比方说疾病或死亡,如果我需要对自己说,“现在,你得像个成人,别再像个小姑娘似的了”—我做不到。这不取决于你有没有意志,这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我决定要学些别的本事。 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广告,“你想和一位老人交朋友吗?”一张可爱老太太的照片,一个可亲可爱的老太太。大家最喜爱的奶奶。哈!我打了电话,去看望她们。斯诺小姐,慈善家。我和她一起去拜访了约克太太。我们三人一起,在肯辛顿的一座小公寓里喝了茶。整个过程我觉得假惺惺的,糟糕极了。我觉得斯诺小姐显得有点屈尊纡贵而不自知。约克太太是一个身材庞然、动作迟缓的病人,面色苍白,脸庞浮肿,像个面团,小眼睛里满是牢骚。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斯诺小姐。我坐在那儿,心想,我他妈到底在这儿做什么?这对约克太太能有什么好处?我难道要每个星期天都来看她一次,带蛋糕给她,问她风湿有没有好些?斯诺小姐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在人行道上道别的时候,她对我很敷衍。嗯,好,要是你觉得自己想做这事的话,到时候给我打电话,萨默斯太太。然后她钻进她的Mini Copper,开走了。失败。嗨,不足为奇,她是这么想的。 他们得找别人陪约克太太。不过这次我没有自觉无用。约克太太只是不适合我罢了。那时我会看着照片里那可亲可爱的老太太,想着糟糕的约克太太,心生几分讥嘲。 与此同时,在我对面的楼上,有个彭妮太太。她七十岁了,孤身一人,十分渴望我能与她结交。这我心知肚明,但我不想去。她也知道。她会全面介入我的生活。想到我得听她使唤,我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心慌得很。 可是那天我在药店里,这事就发生了。 我看到了一个老巫婆。我瞪着这老东西,心里想着,巫婆。这是因为我整个一天都扑在一篇专题上:《过去和现在的女性形象模式》。文章没有具体说过去是什么时候,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吧,优雅的妇人,一大帮孩子的母亲,羸弱的老处女姑妈,新女性,传教士的妻子,诸如此类。我有四十多张照片可以选用。那其中就有一张巫婆,不过我没选她。可她现在就在这里,站在我身边,在一家药店里。一个弯腰驼背的小个子女人,鼻子几乎能碰到下巴,穿着灰扑扑、厚厚实实的黑衣服,头上是顶无檐软帽样的东西。她看见我在瞪她,就塞给我一张药方,说:“这是什么?帮我买一下。”灰色的粗眉毛下,是凶巴巴的蓝眼睛,但是那双眼睛里却有些无比亲切的东西。 莫名其妙地,从那一刻起我就很喜欢她。我接过纸,知道我接过的不止那张纸,而是更多。“好。”我说,“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他对你态度不好?”开玩笑呢,而她立刻有了回应,使劲地摇着苍老的脑袋。 “不好,哎呀,他没用,我就没听懂过他在说什么。” 他是年轻的药剂师,站着,手撑在柜台上,等着接单,面带微笑。他 和她很熟悉,我看得出来。 “这张方子上开的是镇静剂。”我说。 她说 :“这我知道。”我把方子靠在我的手袋上,她伸出手指戳着纸头紧贴手袋的地方,“但不是阿司匹林,是吧?” 我回答:“这东西叫安定。” “我就知道。那不是止痛剂,那是麻醉剂。” 他大笑。“没那么糟糕啦。”他说。 我说:“这药我也一直在吃的。” 她说:“我告诉医生,阿司匹林—我要的是阿司匹林。但是他们是些笨蛋,那帮医生。” 气势汹汹、声音颤颤的,又有些快乐活泼。我们三人,站在那里,放声大笑,但她又很生气。 “那你要我给你拿点阿司匹林吗,福勒太太?” “是啊,是啊。我才不要麻醉人的东西呢。” 她从一个又大又破的包包深处掏出钱来,慢慢地一个硬币一个硬币地数。他把阿司匹林递给她,接过她的钱,然后又接过我的钱—我买了指甲油、腮红、眼线、眼影、口红、珠光唇膏、化妆粉、睫毛膏。一大堆:这些东西我都存货不足了。她站在边上看着,现在我知道她那时脸上的表情是她特有的,拼命思索的样子,真正地想要理解。想要领会一切。我放慢脚步,合上她的步子,和她一起走出店门。我们站在人行道上,她没有看我,但是能感受到她在请求。我走在她身边。慢吞吞地走路真难。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之前我走路都是在飞。她迈出一步,停下来,打量打量路,然后再跨另一步。我想到自己天天都在这路上来去匆匆,可从没见过福勒太太,但她就住在我附近,我仔细打量着大街,突然看见—老太太们。也有老先生,但还是老太太居多。她们慢吞吞地走着。她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谈天说地。或者她们坐在街角法国梧桐树下的长凳上。我以前从没见过她们。那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变得像她们。走在她身边,我很害怕,害怕她的味道,一种泛甜带酸、尘土般的味道。我看着她苍老瘦弱的脖子上的污垢,她手上也有。 她住的房子有一面破破烂烂的矮墙,豁了口的台阶。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因为她不准备开口邀请我。她小心地走下老旧的台阶,站在一扇门前,门已关不太拢,一块粗糙的木板拦腰钉在上面。这扇门连一只下定决心要进去的猫都拦不住,不过她还是摸来摸去地找钥匙,好不容易找到以后,又眯着眼睛找锁孔,然后把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进了门,屋里的气味让我心里不舒服,胃里也不舒服。那天屋里是一股煮糊了的鱼的味道。我们站在一条昏暗的长走道里。 我们沿着走道走进“厨房”。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房间,除了在我们的“贫困档案”上,诸如拆迁的房子之类。这房间是走廊的延伸,摆着一个陈旧的煤炉,油腻腻、黑乎乎的。还有一个陈旧的白瓷水池,裂痕纵横,被油渍糊成了黄色。一个陈旧的水龙头,上面裹着破破烂烂的布,滴滴答答地一直在漏水。一张好看的旧木桌,上面摆着陶器,都“洗过”,但是还是脏兮兮的。墙上污渍斑斑、潮湿。整间屋气味很重,难闻极了……她把面包、饼干、猫粮一一放好,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商品包装和罐头上干净鲜亮的色彩,放在那么可怕的地方。她很难为情,不过不准备表达歉意。她口气随便却又透着些恳求地说:“你到我房里去,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 我进的那个房间里有一个陈旧的铁炉,燃着火。两把古老得难以置信的结实的扶手椅。有一张好看的旧木桌子,上面铺着报纸。一张堆满衣服和包袱的长沙发。地上有一只黄色的猫。到处都肮脏、昏暗、阴森、可怕。我想起来,每当我们写到装潢风格、家具和色彩,都会说品位在变化,说我们会把旧东西扔掉,说我们对一切都感到腻烦。可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厨房,如果我们把它的照片刊登出来,读者会寄钱来捐助的。 福勒太太端来一只棕色的旧茶壶,两只挺漂亮的瓷杯和茶托。用那脏兮兮的杯子喝茶,这是我做过的最困难的事情。我们没怎么说话,因为我不想问些直截了当的问题,而她正哆嗦着显示自尊、自傲。她一直在抚摸那只猫—“我的小可爱,真漂亮”,生硬又讨好—然后她头也不抬地说:“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有自己的店,后来我们在圣约翰森林有一栋房子,我知道好日子应该是怎么回事。” 我告辞的时候,她说:“那你是不会再来了吧?”说话时还是不看我。而我回答:“如果你请我的话,我就来。”她没有看我,但是脸上微露笑意。于是我说:“我周六下午来喝茶,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 “哦,合适,真的,我觉得合适。”那一刻,我俩很亲近:就是这个词。但她依然骄傲,不想开口邀请,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抚摸猫咪:哦,我的小东西,漂亮的小东西。 当晚回到家,我满心恐慌。我做了承诺,把自己卖了。我满心厌恶。我的衣服和头发里满是那酸臭肮脏的味道。我洗了澡,洗了头,打扮一新,拨了电话给乔伊丝说:“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在阿尔弗里多餐馆吃了一顿不错的晚餐,聊了天。我当然没提福勒太太,但我一直在想她:我坐在那儿,打量餐馆里周围的人,大家都衣冠楚楚、干净整洁。我想,要是她走进这家餐馆……不,她进不来,她连清洁工或洗碗工都当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