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像别的作家一样,我多年来一直想化名写一部小说,我确信多数作家都有此想法。有多少呢?我们不知道,而这恰恰符合事物本原吧。不过我从一开始就打算最终还是要和盘托出的,只是想做个小实验罢了。 当初《好邻居日记》之所以问世,有几个原因。 其一:我希望别人评论我这本书时,能就作品本身而论,把我当成一个新人作家,不让我因“名气”而得益。我希望挣脱联想与标签的囚笼,那种囚笼每个成名作家都不得不学会居于其中。想要预测评论家们会说什么,实在很容易。不过请注意,标签是会变的。我的就变过好几次。从《野草在歌唱》开始:作为作家,她专写肤色屏障(过时说法,即“种族歧视”)—共产主义—女权主义—神秘主义;她写太空旅行小说,科幻小说。每个标签管上几年。 其二:我想鼓舞年轻的作家,他们的写作生涯往往很艰难。我想让他们看到,他们不得不屈从的某些态度和过程死板机械,与他们是何种人,有何种才华,或者有多大才华,统统毫无关系。另一个原因,坦白地,也许还不无恶意地说,是因为有些评论家抱 怨,说他们厌恶我的“老人星”系列,为什么我就不能像以前那样,继续走现实主义路线,最好再来一本《金色笔记》?给他们寄了《好邻居日记》,但是没人认出我来。有人认为,自称某位作家书迷的人,只有在一本书包装好、签上名之后,才能认出这是那位作家的作品,这是正常合理的。其他一些人不这么认为。 另外,我开始写“老人星”系列时,惊讶地发现这让我得到了解放,我能自由地以从未尝试过的方式创作。我想知道,若是我换一下身份,用第一人称写作,会不会体验到类似的解放。诚然,作家在描写不同角色的时候,总是在变换身份:我们笔下的人物都是我们的一部分。(这个想法挺吓人。)但是整整一本书又是另一回事了,那意味着激活居住于我们每人心中各色人物中的一个,强化她或者他,让她(或者他)自由发展。事实确实证明,作为简•萨默斯,我能以多丽丝•莱辛不可能的方式写作。这不是使用与众不同的措辞,或者一两个不同寻常的形容词,来体现此人既是女记者,又是成功的浪漫小说家的事儿,远不止于此:多丽丝•莱辛的作品带着一种冷淡疏离,它简直像是良心道义一样左右着她,不管她在写什么,也不管她用的是什么风格;而对于这种冷淡疏离,简•萨默斯一无所知。毕竟,且不说《简述地狱之行》和《幸存者回忆录》,就是“老人星”系列里,甚至有时在同一本书中,都有许多不同的风格,或者口吻。有人或许会觉得,这样谈多丽丝•莱辛有些超然,好像我不是她一样,但实际上,我超然以对的只是那个名字。毕竟这都是我的第三个姓名了。第一个是泰勒(Tayler),这是我父亲的姓;第二个是威兹德姆(Wisdom)(哈,要不试试看合不合身!),这 是我第一任丈夫的姓;第三个是我第二任丈夫的姓。当然了,还有麦克维(McVeigh),这是我母亲的姓,但我是苏格兰人还是爱尔兰人呢?至于多丽丝,这是接生医生建议的,我母亲一直到最后一分钟还坚信我是个男孩。要是我再早六个小时出世,也许我就叫霍雷希娅(Horatia)了 ,以纪念纳尔逊日。若我叫那个名字,我又会是个什么样的人?有的时 候我真的很好奇我到底叫什么:我一定该有个真名吧? 还有别的因素使我打造了简•萨默斯,那便是我一直在想,若是母亲还在世,她会是什么样的:那个脚踏实地、能干麻利、精力充沛的女人,生性保守,稍有点多愁善感,对懦弱和失败只能勉强容忍(这还是大量练习的结果),不过总是善良仁慈。不,简•萨默斯不是我母亲,不过类似我母亲这种女人的想法的确充实了简•萨默斯。我和我的经纪人乔纳森•克洛斯在我们的推介计划里决定,我们应该把《好邻居日记》首先投给我的主要出版商,这样才公平。在英国,那就是乔纳森•开普出版社和格拉纳达出版社了。开普出版社(不是汤姆•马舍勒本人)立刻就退了稿。格拉纳达留了一阵,犹豫不决,最后说这书太叫人郁闷,不适合出版。如今世风不古,有地位的大出版社若是觉得哪部小说不会畅销,就算他们明明能看出那是本好书,也会拒绝出版,并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对。曾有过一段时期,严肃的文学出版商不会这样做。我看过读者调查报告,得到提醒,新作家们得如何仰人鼻息,忍受鄙夷。 多年前接受了我第一部小说的迈克尔•约瑟夫出版社,如今已经两次把我作为新作家推出。收到《好邻居日记》以后,他们说这书让他们想起多丽丝•莱辛,于是我们向他们吐露了实情,他们兴致勃勃地参与了计划。纽约克诺普夫出版社令人敬畏的鲍勃•戈特利布则立刻就说,你们想骗谁啊?原话也许不一样,但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两家 大出版公司,里里外外那么多人,走漏风声的可能高之又高,却能守住秘密,想藏多久就藏多久,这很有意思。倒是那些亲爱的朋友,当初发誓自己的可靠无与伦比,经受过考验,最后却没能忍住。 欧洲大陆上有三家出版社买下了《好邻居日记》:法国一家,德国一家,荷兰一家。我的法国出版商打电话来说,他们买了这样一本书的版权,那个简•萨默斯让他想起我,问我是不是帮助过她? 这自然把我们带回到那个问题:这些明察秋毫的人认出来了,他们辨认出的到底是什么?毕竟简•萨默斯的风格和莱辛的并不同。每一部小说或者故事都有一种特别的语调,或者口气—一种风格,独一无二,一以贯之。但在这背后一定还有另一种记号,独立于风格。这一基础语调,或者语气,到底是什么,从作者的什么地方起源?在我看来,我们在此似乎是在倾听、回应一个作家的精髓,他的基调。 我们—即经纪人、出版社还有我—以为评论家们一下子就能猜到。但是谁也没猜到。有几个人,其中不全是评论家,挺喜欢《好邻居日记》。写文章评点的,多半都是女性杂志的女记者们,因为书的封皮上说简•萨默斯是著名女记者。(看来好像只要说了,人们就会相信。)这也立刻凸显出出版业的最大难题:如何让读者注意到一本书。这本 书的触发器是女记者这个词。(有些潜在的评论者,男性,却因它而却步。)正是这种状况催生了英国那些新的宣传手法:“最好的英国新生代小说家”,“当今最好的小说”,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等等等等。在我看来,之所以有这样的问题,只能是因为问世的好小说实在是多。如果只有区区几部的话,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嗓门越喊越大:这是自《飘》《战争与和平》以及《裸者与死者》以来最好的小说!这样的过度宣传,回报越来越少,读者被折腾得麻木了,便重拾老习惯,靠直觉和朋友的推荐选书。简•萨默斯的第一部小说(第一部严肃小说—她之前还写了些浪漫小说呢,虽然没人著文评点,但是卖得很火!)有人关注,收到几篇不错的短小书评。简而言之,新小说都会被这样点评,它也不例外。而若我真是简•萨默斯,这事多半也就这样了。时时刻刻都有小说出版问世,哪怕好小说,也有出版商所谓的“上架寿命”(就像食品一样),不过几个月而已(以前他们用这个词是开玩笑,有点自嘲。但现在他们是很严肃地在用它。“书的上架寿命越来越短了,”你会听到他们说,“已经缩到几个星期了。”好像这与他们无关似的。也真的无关:营销机制主宰着他们的营销行为;这是尾巴摇 狗—本末倒置)。一位作家的第一部小说,最后常常只能廉价促销,绝版,消失,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如果这本书不幸没有得到什么奖,也没以某种方式得到了哪位著名作家的青睐,引得他高呼(见上文),“这是自《汤姆•琼斯》以来最好的小说!”,或者,考虑到与时俱进:“比《达拉斯》还要激动人心!” 有人问美国的出版商,为什么没为《好邻居日记》多做一点推介宣传。询问的人是个文学评论家,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但他得到的答复是,没什么可宣传的,没有“名人”,没有照片,没有轶事。换句话说,要想推销一本书,要想让人注意到它,只有书是不够的,你还需要上电视。许多作家一开始抵制这些,但是细细思量过后,明白了如今就是这么个运作体制,于是决定,既然已经成了自己出版社营销部的一员—虽然出版社没明说,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那就尽力做好工作吧。作家们坚持用恰当的词语描述实际发生的事实,令人惊讶的是,有些出版商听了却摇头叹息,痛苦万分。他们觉得这么说实在是太没品了。这样的做法是“君子出版商”的孑遗,是一种把严肃书籍(不同于商业书籍)出版搞得一团糟的矛盾做法。一方面,新书问世非宣传不可:哦,这工作真掉份儿,讨厌!作家(“严肃”作家,不同于“商业”作家)的问题之一正是他或者她的出版商的这种态度。出版社施压,要你去接受采访、上电视,诸如此类,但是你清楚,你答应得越多,就越让他们瞧不起你。(不过回头看看,这种虚伪,我觉得男性出版商比女性出版商更甚。)有的时候,我只能沮丧地得出结论,只有一种作家能得到某些出版商的尊重:每十年写一部三十页长的杰作,大概有三个评论家写书评。这个人杰住在某处的高山顶上,绝对绝对不接受采访。喏,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家! 若是简•萨默斯只写了一部严肃小说,像别的那些处女作一样,在美国卖了2800本 ,英 国1600本,那这会儿它已开始打折销售,库存送去打纸浆,而她则抱着半打书迷来信流连回味。 可她又写了第二部。这回人们总可以看出真正的作者是谁了吧? 可是没有。 意料之中,喜欢第一本书的人对第二本大失所望,反之亦然。别操心出版商的问题啦:有些作家面临的最大麻烦,是大多数的评论家和读者希望他们一直只写一样的书。事到如今,由于朋友们的不谨慎,业界已有人知道简•萨默斯是谁了,而且—这点很让我感动—明显认为,如果我希望匿名,我就有权匿名。而有些人,回头再看看,似乎又发现作品的优点了。 我不仅达到了我的一个目的,还超出了预期效果。看来,我好像是芭芭拉•皮姆!这两本书注重细节,写得好,技艺精良。新颖时尚。精益求精,不是无病呻吟,感人至深。还挺幽默。另外一些评论家认为,它们无病呻吟,自作多情。不过是肥皂剧。赶时髦。 我会想念简•萨默斯的。 意外得到的一个小启示。有一篇评论文章很不客气,叫人不快,它再次让我意识到,不少人一看有人提到了什么他们不喜欢的东西,就会下意识地去掏手枪。激进的左派(还有那些也许不那么激进的:这种病传播起来很快)不喜欢简•萨默斯的政治态度,便要求禁止出版这类书籍,其性格特征表露无遗。与激进的(以及有时不那么激进的)右派如出一辙。“居然出版这种书,出版社理应被起诉。”(不是萨默斯的书,是莱辛的书。)唉,可怜的自由,前景堪忧啊。 最后,一段难忘的往事,我觉得放在这里并不突兀。想象一下,一本著名杂志(就叫它《权威人士》吧)的书评编辑站在办公室里,桌上、地板上到处堆满了寄来请他写评论的书。他烦透了,差不多要崩溃了。他分配几本书给我,让我写评论,多数我又退回给他。然后他又给了我一本。“请给这本书写篇评论吧,”他哀求,“没人肯给它写书评。我该怎么办?拜托,拜托了,请答应吧。” “但这本书糟透了,”我说,递还给他,“不理它就是。” “但我们不能不理啊。我们必须给它写篇书评。” “为什么?那会占了本可以留给好书的篇幅的。” “《观察家》杂志登了它的书评,给了它好大的篇幅,所以我们也非 评不可。” “你开玩笑吧。”我说。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没有。 多丽丝•莱辛 198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