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魂儿[试读]
一
失魂,俗语叫丢魂儿,这种事往往发生在受到惊吓之后。也就是说,有人在受惊之后,或者神不守舍,或者痴呆,或者昏迷,医学上也许认此做为癲疯,而民间究其缘由,却认为是此人魂儿丢了的结果。在他们看来,人的魂灵好像是匹受惊的马儿,脱缰似地挣出了躯壳,而且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镇静,以致四处游荡,找不到归宿,于是就剩下了没有灵魂的“吓儍了”的肉体。 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而幽冥故事中总是有很多不一般甚至唱反调的情节。有的故事就说,人没了魂儿,躯壳照常活动,如南朝时刘义庆《幽明录》记石氏女的魂灵私奔到情人家,而躯壳则在家与母亲一起作家务,一如既往,并无异常。及至二者相见,魂儿便突然消失了。唐•张荐《灵... 查看全部[ 一 ]
二
他如《太平广记》卷三五八“韦隐”条引《独异记》(当即李亢的《独异志》)等,也是形神相离后各自为政,好像有了神仙的分身术一般。但这些故事不顾形神不可相离的常识,只求一个双方皆大欢喜,怪则怪矣,却少了失魂故事的更多趣味,故唐代以后也就不见此类情节了。 失魂的具体原因很多,表现也不尽相同,而走脱的魂灵跑到了何处,做何举动,也各有说法,同时也就产生了很多可供谈资的怪闻。 有的是人跌倒了,及至再爬起来,魂就离了体。袁枚《子不语》卷十五“庄生”条说,庄生离开朋友陈氏家后,过桥时失足跌了一跤,然后就“急起趋家,扣门不应,仍返陈氏斋。陈氏兄弟弈局未终,乃闲步庭院”。此时的行为已经是... 查看全部[ 二 ]
三
但有的人一跌之后,不仅身体成了行尸走肉,就是魂灵也昏了头,找不到家了。清•闲斋氏《夜谭随录》卷四“多前锋”条中的多二爷,在东直门外的城墙根练骑射,不小心掉下马摔昏了。为朋友扶掖而归,“归家即苏,一无所损,但神痴,不复解言笑”。原来他的魂儿留到了城墙边上,不但迷失了大方向而已,根本就不知家山何处,只好在原地打转,等着家里人来接。可是家里人却只以为他得了怪病,忙着求医问药,就没往丢魂儿上想。幸好一个刚死的缢鬼王老西路过东直门,遇见了正打转儿的多二爷,知道是回不去家了,此鬼生前受过多二爷的恩惠,便赶紧跑到多家,附到一个老妈子身上报了信儿。于是家人搀着多二爷的真身,至其堕马处,呼其名而招之,总算让他清... 查看全部[ 三 ]
四
法场上吓出的魂有多少,不清楚,但毫无疑问的是,绝大多数的魂儿是不能回去了,当他们下了观众席,终于明白那掉了脑袋的躯壳与自己有关时,可能会产生不少感想,可惜没有记者赶到那一边去采访了。然而还是有些可供谈资的怪事,个别的魂灵儿出壳之后,并不老老实实地在一旁观赏,竟心存侥幸,要逃之夭夭了。 袁枚《子不语》卷十五“佟觭角”一条,记盗墓贼李四,执锹拒捕,连伤二命,坐法当斩。在绑赴菜市口时,极力挣脱逃跑。有个叫傅九的,出正阳门西行,正过一小巷,只见一人劈面奔来,躲闪不及,两胸相撞,竟合而为一了。原来奔来的正是李四的魂灵,却闯进傅九的躯壳中。至于他自己的那个,此时早已问斩了。可怜傅九鹊巢鸠占,... 查看全部[ 四 ]
五
此外,在江湖上有一种“叫魂”的邪术,或叫摄魂术,又有关魂、致魄等名,也是导致一些人失魂的原因。 所谓“叫魂”,顾名思义,就是把活人的魂灵“叫”出来。人走在路上,忽然听到后面有陌生人叫自己的名字,如果他顺口答应或者扭过头去看,那便可能中了邪套,魂儿已经被人叫走了。而叫出的目的有两种,一是让那人丢了魂,迷迷糊糊,只见两旁或是滔滔巨浪,或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只有前面一条小路可走,于是随着妖人的“引导”,被带到荒僻之处,轻则“搜剔囊槖”,把腰包掏光,重则连衣服也不剩,剥光了扔到水里。(见清•董含《三冈识略》卷二“妖术”条。)这一种类似于歹徒的打闷棍,而另外一种则等同于绑票了:但他们要绑的不... 查看全部[ 五 ]
一
“借尸还魂”,或称“易形再生”,也就是自己的躯壳彻底报废,无法或不想修复,那就只好让魂灵借用别人的躯壳而重生。 在道理上借尸还魂与古老的“魂灵附体”是一回事。古人喜欢把人的躯壳比做房舍,那么一般的魂灵附体,如巫婆的“下神”和民间常说的“中撞科”之类,那房子只是暂借一下,原来的主人还在,或者临时腾开,或者在一起挤挤,过户手续是不能办的,因为到时候还要还给人家。而借尸还魂就大不一样了,房子的主人已经被扫地出门,剩下的是一个无主的空壳,只要搬进去,就可以长住,直到自己寿终正寢。 大家都知道,这样的房子每天每时都要空闲出一批,如果任由游魂们随意搬入搬出,换来换去,天下非大乱... 查看全部[ 一 ]
二
尽管人们口头上说魂灵比起躯壳来是如何的重要,但人世一涉及到所有权问题,却都是按躯壳来分配的。张三的躯壳占有着张三的权势财富、身分名望、妻儿老小等等一切,这在正常的世界上好像没什么疑问。但如今出现了借尸还魂,魂灵与躯壳重新组合,便发生了难缠的事。比如张三死了,李四跑来说,张三的魂灵住在我的躯壳里了,于是便要登张三之堂,入张三之房,还要上张三之床,恐怕就要被人打将出来。张三的魂灵即便感到委屈,怕也是无可奈何,只好回去上李四之床。当然,小说中传下来的不少故事中,往往是李四说明原委,就被张三家接纳了,而张三之妻也往往是初则忸怩,后则坦然, 但这种事终究让人感到蹊跷,容易被心怀不轨的第三者利用,不但插足... 查看全部[ 二 ]
三
借尸还魂事件中的形、魂二主,绝大多数都是相距不远,协调起来方便,有时甚至可以当亲戚一般走动。偶尔有相距百里之外的,则略费周折,但既然阴阳两界都可以沟通,同在地球村内,即是万里之外也不算什么大麻烦了。 郭则澐在《洞灵小志》中记有他的同年许溯伊所述亲历一事。溯伊任职译部,曾见有法兰西公使送来文牒,言越南人某既死复苏,却说起中国话,找来翻译,才知道是山东某县人借尸复活。法兰西政府甚感其事怪异,请求清政府移文山东以访查之。查的结果此文没有说,但数年之后郭再写《洞灵续志》时,又记下同社诗友杨味云所述的另一异事。杨说那年他正在山东财政厅做着厅长,有某县长来谒,言县属某乡有农民某,病死复苏,语... 查看全部[ 三 ]
四
看了上面的故事,便觉得冥府为还魂而分派的尸体,也并不完全是随机或随兴抓取的。同是还魂,转瞬之间就发生了大变化,或坠于深渊,或升于青霄,便不能不让人慨叹造化之弄人。于是惩恶扬善的主题便自然引入,从此不仅轮回果报多了一种快捷方式,而且这轮回还带着前生的完整记忆,就更多了一层教训的意义。作官三十年的结果是每夜“忍耻受此奴之辱”,便可以推想他的官是怎么做的。 但用借尸还魂来阐发果报主题的故事模式还有另外一种,与灵和肉的主人都不相干的。 梁恭辰《北东园笔录三编》卷六“借躯托生”条,说某甲是个大财主,放高利贷,开典当铺,为人极为苛刻。他已经年过六十,妻妾接连故去之后,仅馀一子,... 查看全部[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