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
作者:
[德] 黑格尔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作名: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副标题: 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译者: 张企泰 | 范扬
出版年: 1997-10-01
页数: 360
定价: 27.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
ISBN: 9787100019101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作名: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副标题: 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译者: 张企泰 | 范扬
出版年: 1997-10-01
页数: 360
定价: 27.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
ISBN: 9787100019101
内容简介
《法哲学》一书充分表现了黑格尔的“資产阶級与貴族阶級联合”专政的根本政治立場,也就表現他在德国当时“半封建半官僚的专制政治”的条件下,多少吸收了一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来“贊助中等阶級”,亦郎贊助当时德国新兴的、比較軟弱的資产阶級的傾向。这书的保守之处主要表現在黑格尔是以君主、貴族为这个联合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主导方面。《法哲学》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大部门。
作者简介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
评价“法哲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