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之前,与你告别。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忘记你。如果这样也不能忘记,那就把你埋在心底吧。
收到书的那天,打开包装,鲜红的封面首先映入眼帘,仿佛是在告诉我这将是一个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亦或是想表达,爱情会让人大出血,可是我们还是要继续爱。在这个爱着爱着不一定就爱到老的年代,在这个婚姻不再是一辈子约定的年代,我们反而变成了缺爱的人。有一种越爱越寂寞的感觉,爱情最初的样子,被我们弄丢在了城市的喧嚣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让时光回到那个明媚的三月,在干净的校园里,在空气里有淡淡芳草味的季节里,在那个宁静的午后,如果上帝非得安排我们相遇,我希望我和你只是擦肩而过。可是生活比电视剧还狗血,我们还没来得及擦肩,而过,眼睛已望向了彼此。那一眼的对视之后,感觉时空逆转,脑袋里duang的一声,心立马突、突的跳起来。此处应该有背景音乐——“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再没忘记你的眼。”是的,从此以后,再没能忘记你的眼,还越看你的眼越好看,以至于在那些幸福的记忆里,还有我犯花痴流着口水对你眼睫毛的赞扬“眼睫毛怎么这么长,还这么卷?!”而你也总是在我犯完花痴后,送我一双白眼。现在想来,有白眼也是幸福的。好吧。我承认我又怂了。爱情里,总有一个很怂的人,那个怂人,爱到没有了自尊。
初恋回忆起来总像是吃了蜜,甜蜜蜜得很。回到现实来之后,又像是吃了一颗苦瓜,苦涩苦涩的,想哭,又不到哭的地步,就那么涩涩的闷在胃里,堵在喉咙里。换句话说,整个人都不好了。我也想拨开云层去找你,看看你到底躲到哪里去了,看看你现在过得好不好,却在拨开云层见到阳光的那一刻,感到刺眼,感到害怕,原来不是你躲起来了,而是我躲起来了,我怕见到你,又会想起那个美丽的下午;又会想起你迎着阳光向我走来;又会想起你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又会想起你说你今生都离不开我。终究,还是离开了。
如果再见还能红着脸,是否还能红着眼。
晓晓是幸福的,在爱情的角色里,她是A,是B,也是C。她爱着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也同样爱着她。他们就这么光明正大地爱着,爱得磊落而霸气。他们在爱情里,都升华了自己,将爱情不再定义为只有两个人,两颗心。原来爱情的世界,很大。
看完这本书,莫名的忧伤席卷全身,幸好还有作者不失时机的自嘲,让我准备含泪阅读下去的时候,转为捧腹大笑。笑完之后,却是更加意味深长的惆怅。完美的结局,让人好生羡慕,我也曾幻想过很多种我和你的结局。
我幻想过,你在我头顶,幽幽地对我说,“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们就这样折磨一辈子。”
我幻想过,某一天,你接到我的电话,是我愉快地对你说,“嘿,我要结婚了,新郎不是你。”
我幻想过,在一个平常的夜晚,我们慢步在河边,你漫不经心地像是自言自语地牵起我的手,说,“我们结婚吧。”
我也幻想过,我们狠狠地吵一架,离开彼此。却各自在咖啡店里,听见那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的歌的时候,放声痛哭。当然, 你不会哭。当然,我肯定会哭。
然而现实却是,我们都没有说再见,却再也没相见。
而那些熟悉的笑容,那些熟悉的声音,那些熟悉的味道,都随着时间,沉淀在那个叫做回忆的世界里。
脑袋里依然回荡着那首歌的旋律“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而我在心里,把歌词改成了“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再一起老去”。
如果,有来生。
如果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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